我被关起来了。
那天,我没被他追上,逃进了自己房间里。
没想到,第二天清早,便被一群卫兵从温暖舒适的房间带到阴冷潮湿的地牢。
我并不后悔。
与其做什么狗屁情人,不如做犯人。
炮火轰鸣声若隐若现地传来,战争还没有结束。
时间很快过去,已经半个月了。
曼伯亚一直没来过地牢,但我不会像一些小女人那样哭爹喊娘。
即使地牢的烂稻草睡床再差劲,伙食再差,我也不会妥协,妥协了就是情妇。
我清楚,这样一个男人不过把我当玩物而已。他超级帅,又有钱有权,为什么缠着我不放?一定是我身上有他需要的东西,他想低成本得到。
——原谅我不是恋爱脑,我一直笃定他是花花公子,不,花花王子。
五六天后,我隐隐听说敌军似乎已找到灭火的方法。
我听说过后的第二天,无数秃鹫远远飞来,撒下漫天黄色粉尘,我呛咳几下,连忙避到另一角落。
连身在地牢的我都能被天窗飘入的粉尘呛到,可见这场粉尘雨有多大。
二十分钟后,我听到了守牢的卫兵们发出了欢呼声,热烈讨论着王宫前的大火已经变小,浓烟也开始渐渐淡去。
但三天后,震天战鼓又再次敲响,厮杀呐喊声也徒然升起,王宫里的慌乱惊呼乱成一片。
我敲打着手指,暗忖这次曼伯亚是不是要倒台了。
但没料到的是,第二天,一群侍女来到监牢,直接把我从里面带了出来。我惊住了,“曼伯亚呢?”我问,“倒台了吗?”
为首侍女蹙了蹙眉,没搭理我,直接和其他侍女把我架了出去。
我被带回了原来的房间,刚进去的一刹那,房门就被关上,并从外面反锁。我整个人如坠云里雾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整整一晚,我没怎么睡着,一直翻来覆去。
天还没有亮,我就披上外袍起身,喝了杯温水后坐在就快熄灭的壁炉前。
忽然发现日夜不停的炮火声似乎没有了。我又立刻站起身,拉开落地窗,微凉的风吹入,隐隐传来啾啾的鸟叫,远处天色即明,透出淡淡的白光,一切似乎风平浪静。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走到门前,试着再次扭动门锁,没想到一下子竟然打开了,我喜出望外,可刚在走廊上走了两步,两个高个子侍女突然出现,横身拦住了我,并向我恭敬行礼,其中一个说道:“王子彻夜忙碌,请您在他到来之前请还是待在房间里。”
“什么意思?”我问。
两个侍女的眼睛望向前方,却不理会我。
我返回房内,又无聊地睡起了觉。
这一觉便睡到了中午。
铺着华丽桌布的桌上已摆上了中饭——有人进来过,我蹭地一下跳下床,奔向房门,可这次又打不开了,房门又被人从外面被锁上。
我心一惊,不断拍打着门,“开门,快开门!”
我知道门口有人,但没人理我。
我不断敲打,直到累瘫在地上。
过了会儿,我把午餐吃了一半,又看了几个钟头的书,又睡着了。
醒来时,餐盘已被收走,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天空,估计又到午夜。
正要再次敲打门时,门却突然开了,一行侍女鱼贯而入,捧着水盆、毛巾、漂亮衣服和首饰盒等。
不等我开口,领头侍女就笑盈盈地说:“抱歉打扰了,但还有几个钟头就要天亮了,王子的婚礼就要开始了,您没多少时间试礼服和戴首饰,现在便不能再休息了。”
我有点没大听懂,“你们王子要结婚了?现在不是正在打仗吗?”
领头侍女笑道:“有结婚这么好的事,还打什么仗?”
我震惊无比,明明打仗,明明大火,明明战鼓,怎么又变成结婚了?欲再问,围着我打扮的侍女们却不让我再有开口的机会。
试衣、试鞋、改换尺寸、试戴首饰、化妆、梳发,十分忙碌,我完全无法再插嘴问话。天光大亮,当前来引领我们去大厅的几个侍女出现在门口时,稀里糊涂的我刚刚被打扮完毕。
踏在光洁盈亮的黑白花纹地砖上,走过一根根精美雕花圆柱,我微叹口气。
我至今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又是什么引起了纷争,曼伯亚又为什么突然结婚,没人告诉我,我自己也想不明白。
绕过几个拐角,我和众侍女来到了大厅。两个极高个侍卫为我从两边打开了漂亮的精雕镀金大门,满室绚烂与辉煌让我震惊。
每隔十来步的天花板上明亮水晶灯,漂亮白色桌布上的精致美食,精美舒适的高靠背座椅,还有柔美的朱红色镶金边地毯,衬着整座大厅奢靡璀璨。
到处是衣着奢华衣袍和华贵长裙,还四处闪动珠光宝气。
我独自走进大厅,陪同我来的侍女们都被挡在了厅外。
正犹豫着要不要坐到那排有吃的桌子旁时,一个气质优雅的侍女款款向我走来,极客气地请我坐到最高台阶上的侧面座位上。
我有些不争气地嗫嚅道:“不,不用了,我坐这里就可以。”
那个座位豪华无比,镶着发光的珍珠和宝石,坐上去就会有上位者的感觉。
这个侍女微笑道:“您不用担心,那个位置就是为您准备的。”
“不,不用了。”我再次拒绝。
侍女仍笑着,“王子的婚礼仪式是在大殿举行,这里只是宴厅,您无须担心坐在那里不合适。”
我还是拒绝,“真不用了。”
侍女还欲劝我,厅外传来一声长长号角,所有人一下肃立,分开两边站着,中间留出一条通道。
精雕镀金大门再次打开了,浓郁的香粉气味飘来,我吃惊睁大眼,看到一袭奢华雪白长袍,戴着五层血红宝石项链的曼伯亚走了进来,他的脸色被珠光宝气衬托得极佳,一点看不出前段时间因战事造成的疲惫。
我的天,他真的结婚了!
他的健实胳膊被一位很特别的新娘挽着。
说是特别,因为她长得极胖,是我来这里见到的最胖的人。
目测身高只有150,但体重应超过了200。
乍一看,就像一只圆滚滚的小肉球。
但五官还算过得去,圆嘟嘟的脸蛋,圆圆的大眼睛,神情天真,就像小孩子。
她也是一身珠光宝气的奢华打扮,但和身高190的新郎站在一起,怎么看都有些奇怪。她只能踮着脚挽着新郎的胳膊,即使穿上了高跟鞋,也只能一踮一踮地走路。
有人发出了奇怪的笑声,但笑声很低,几乎听不到。
我原本也有些想笑,可看到新娘脸上略显狼狈的神色,便咬住了下唇。
新郎与新娘就这样歪歪倒倒地走着。新娘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奋力地跟上新郎原本就放慢的脚步,看起来有些滑稽,低低的笑声更多了。
在离最高台阶主座只有几步远时,新郎突然拦腰抱起了圆滚滚的新娘子,和她一同坐到了主座上。
许多人发出了低低的呼声,似乎又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也是。
开宴后,觥筹交错,音乐四起,人们很快忘了刚才的尴尬。
我没再被强迫坐主座右侧的位置上,适才劝我的那位侍女不知何时走开了。
我装模作样拿起一杯冰镇橙汁,然后挤入女人最多的地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讨论,我才得知新娘是北境最大财阀家族的长孙女,因为外形问题,加上智商如同小孩,所以一直没嫁出去。
但她是最大财阀家的孙女,即使有再多问题,也嫁得出去。可她偏偏还有个毛病,就是恐男症,见了男人就会疯癫发作,要么打杀旁人,要么就吓得躲到桌子底下或床下,除了亲爹和几个直系男家属外,完全无法和男人相处。
“但她待曼伯亚王子不一样,”一个戴绿宝石额饰的贵妇神秘兮兮地道,“据说第一次见面就被他迷住了。当曼伯亚王子向她问好时,和侍女玩捉迷藏的她居然从桌子下钻出来了,笑嘻嘻地看着他。”
“美男就是不一样啊,”另一个戴银珍珠项链的贵妇嘻笑道,“连傻子般的女人都喜欢。”
“可不是,”一个贵族小姐拈酸带醋地接道,“曼伯亚王子可是我们北境最好看的男人,真装扮起来,连东境的柏诺特王子都比不上。”
“怎么会被这蠢婆娘捡了漏?”还有一个尖酸刻薄的贵族小姐不服气地道。
“我的天,她有丰厚的嫁妆啊,”绿宝石额饰贵妇又说道,“听说曼伯亚的父亲得知他和帕鲁斯家的长孙女签了婚书,脸色都变了。”
“本来就久攻不下,财力吃紧,”银珍珠项链贵妇叹道,“前首相的盟军一听说曼伯亚王子即将获得两座金矿和三座银矿,及五座王城的嫁妆,立马就撤了盟。”
“有了这么丰厚的财力,可找来实力强悍的雇佣军,曼伯亚父亲只有败北的份儿,他的盟军眼看血本无归,又岂肯吃这个亏?”绿宝石额饰贵妇也叹道。
一群人又开始聊这个帕鲁斯家族,若不是孙辈只有这一个女儿,家族长辈也不会愿意给这么多嫁妆的。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吃女人饭的。
曼伯亚如此,柏诺特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