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顾辛蕾就打电话过来了,差点让沈错给接了,被她及时抢过。
“你已经出门了?!”得知对方已经收拾好,准备跟她在公园见面,胡喜惊得从床上一跃而起,一边歪头用肩膀夹着手机跟对方回话,一边急急忙忙的找衣服穿,“…我也快好了,十五分钟内赶到。”
沈错听手机里是个女孩的声音,随口问道:“是朋友吗?”
“…嗯。”挂掉手机冲向卫生间,迅速洗脸刷牙,又手忙脚乱的用电夹板对着镜子将翘起的头发烫直,“沈先生,我今晚和妺妹在朋友家住。”
“好。”
得到答复,胡喜跑回房间,胡由早就起来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的在书桌上写作业了。
拎起包便带着妺妹出门打车赶去和顾辛蕾汇合。
到沈错起身去洗漱,居然发现胡喜的电夹板依旧插着电没关,就这么被她放洗漱台上了。
对这个粗心大意的丫头,沈错勾起唇角,帮她拔下电源收起放好。
另一边,吃完早点,三人去了游乐园,虽然顾辛蕾打算承包所有费用,但午饭时胡喜抢先把钱付了,同时也把选好的生日礼物,一块翠玉女式手表交到她手上。
“很漂亮,我喜欢。”顾辛蕾直接戴在手上了。
见状,胡喜松了口气,这表也就一万出头,跟对方昨晚送她的那些东西比,连零头都不到。
对胡由,顾辛蕾十分喜爱,不顾她的劝阻,一个劲给妹妹买了一堆东西。
晚上,她来到顾辛蕾住的地方,位于市中心,能看到美丽的江景,交通十分便利。打开门正好撞见穿同一家公司制服的清洁人员带着几包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退出。
房子内部采用欧式洛可可富丽堂皇的装修风格,雕梁画栋,一尘不染,活像一位公主的居所。
“随意点,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住。”换好拖鞋,顾辛蕾软绵绵的躺在沙发上。
胡由惊叹的四处打量着。时间不早了,她没一会儿便困了,胡喜让她洗完澡去床上休息。
浴室里有一个宽敞的按摩浴缸,俩人在里面泡澡。
窗外俯瞰是漆黑的江面,以及灯火辉煌的市中心。顾梓蕾打开窗户,让清凉的夜风灌进入,身体被温热的水包裹,天上明月高悬,说不出的心旷神怡。
“胡喜,你的身体真美。”顾辛蕾盯着她赞叹道,肤白莹润,像一块浸在清水中的羊脂玉,何况那性感诱人的曲线,丰腴妩媚,仿佛每一块肉都知道长在哪里最美,所以都长在该长的地方。
□□的被人盯着,胡喜害羞的挪了挪身子。
“对我这样的底层来说,这种面貌就是灾难。我当初辍学打工,差点被饭店老板□□了。但也是这副面貌让我搭上沈…金主先生,重新回到校园,妹妹也能过上好日子。”
顾辛蕾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自觉像-个又肥又黑的矮东瓜。“在学校,大家都叫我‘黑猪’,换衣服都要等所有人走了,偷偷摸摸找个没人的角落,怕被人看见笑话。她们不仅抢我的东西,还把我堵进厕所,把大便扣我头上,然后拍照传阅,一起嘲笑我。至于爸妈…他们嫌我成绩差,什么都学不好,又长得丑,什么都比不上妹妹,恨不得没生过我这个人。”她妈妈原本是当红模特,仅有初中文凭,人也比较迷信。生她的时候痛得死去活来,受了极大罪,因此不喜欢她,加上她又生得黑,便认为是来讨债的,更加厌恶了。
直到生妹妹顾辛意,一会儿就出来了,都没有强烈的痛感,加上妹妹生得白白嫩嫩,妈妈更是将其视作掌上明珠。
到处跟人宣扬这是观音菩萨送来的,经常抱着妹妹从头吻到脚,喜欢得不行。
但到底是他们的女儿,至少对她的学业很重视,想着虽然长得不好,那就当个才女吧。偏偏她什么也学不好,相较之下的辛意反而聪明伶俐,什么都一学就会。慢慢的,父母便把所有宠爱与注意力放在梓意身上了。
“…你有没有试过转学?”胡喜知道对方读的学校不凡,老师完全不敢管,便提出这个建议。
顾辛蕾苦笑着回道:“我跟爸妈说了,他们说那是最好的学校了,要我找找自己的问题…胡喜呀,要是我们能合体就好了,沈佳之前跟我说你是学霸,你的样貌和成绩加上我的家世,哈哈,无敌了!”
见她愣了一下,顾辛蕾接着道:“干脆你离开你那位金主,和小由搬来跟我住吧,他们虽然不管我,但每个月钱不会少了我的,我养你们。”
“不、不行。”胡喜立马摇头,欠的人情太大了,她可没有什么能回报对方的。
“那种肥头大耳的老男人有什么好的?他有钱我也有啊。”
“…他今年二十六岁,是个艺术家。”
“哦?”顾辛蕾顿时来了兴致,身子微微向上倾,“这么年轻?艺术家…长得帅吗?”
想到沈错的脸,一张俏脸烧得通红,“…嗯。”
“那你也不亏,要是长我爸那样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胡喜突然发现,受周围的影响,顾辛蕾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以貌取人了。
顾辛蕾第二天一大早便起来做了早餐,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胡喜很意外,尝了一口,果然人间美味。
“好吃吧。”顾辛蕾笑得眼睛眯成一缝,嘴却突然歪了,把胡喜吓了一跳,她边手动掰回去,边歉意的解释道:“医生说这是正常现象,等伤口愈合就没了。”还不在意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海鲜粥。
知道她说的是削骨,但还是有些担忧。而且她割的双眼皮红肿虽然消了些,但那双眼皮线又深又宽,配上小小的眼睛,很不协调。问了就说是术后正常现象,愈合就自然了。
一顿早餐,姐妹俩居然吃撑了。
“国庆还有好几天呢,今晚也住下吧。”
盛情难却,胡喜只得答应,然后打电话给沈错说一声。
午饭也是在家里做,不得不说,顾辛蕾的手艺超赞,都不像富人家的孩子。
只是她现因为削骨的创口还没愈合,吃不了硬的东西,辣子鸡跟红烧排骨只能给姐妹俩吃。
到了第三天,对方又留她们住下,胡喜为难的找借口说作业没写完。
“你带来我这里做嘛,我也没什么朋友,这里也不会有其他人来。”顾辛蕾拉着她的手臂一再挽留。
“呃…我明天要带小由去看弟弟。”
“弟弟?”
“我妈妈走之前生的,被我初中班主任收养了。”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吧。而且这也不跟你今晚留下来冲突呀,难得来两个人陪我,我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好孤单呀!”
最后,胡喜又心软留下了。跟沈错说明状况时,对狐疑的口吻让她跟顾辛蕾说了之后合拍一张照片发过去。
“这…这是顾辛蕾?”没想到对方居然认识!!
“沈先生认识她。”
“小时候经常跟沈佳来我家玩,最近一次见面是一年前。既然是她的话,你们就多住几天吧,沈佳昨天还向我抱怨她和辛蕾越来越疏远了。”
顾辛蕾小时候每次来他家都会把自家庭院里种的花摘下来献他,更是吵着将来要嫁给他。一年前见她和沈佳走在路上,他上去打招呼,和热情开朗的表妹不同,她眼底满是怯懦与自卑。
究其原因,因为她喜欢沈错,一直都喜欢。
胡喜无意间瞥见她的手机屏锁壁纸用的是沈错的照片,虽然仅是一个侧脸,角度不好,又有些曝光,但胡喜还是一眼认出。
“是某位明星吗?挺帅的。”她试探着问。
顾辛蕾也大方的告诉她,“沈错哥哥…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的人…虽然我们不可能。”眼中满是倾慕与自卑,可见对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那个人,让胡喜越发不安了,毕竟自己现在正在做那个人的情妇,来见她之前才从沈错床上爬起来。
顾辛蕾没查觉到胡喜的异样,反而直接讲起自己小时候跟沈错的事。
在她还是小丫头时,沈错已经是翩翩美少年了,跟沈佳住得近,加上她和沈佳是发小,所以碰面的次数也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一见到这个漂亮哥哥就满心欢喜,总想围着他转。
上到小学,大家渐渐有了美丑概念,不知谁给她起了个“黑猪”的外号,很快便如燎原之火般传遍整个年级,虽然沈佳在班里帮她出头了,但恶毒的嘲笑依旧无孔不入。
某天,她难过的在花坛边哭,“怎么了?”温柔悦耳的男声满是担忧,虽然泪水浸湿的双眼的看世界一片朦胧,但这个俊美的少年呀,真让人心动。
听了她的遭遇,少年柔声安慰一番,无非是些让她不要在意别人眼光,做好自己之类的话语。小辛蕾却问他,“沈错哥哥,你也觉得我丑吗?”
沈错摇摇头,还没开口,对方便抢答道:“沈错哥哥,我想嫁给你。”
“噗嗤”沈错没忍住笑了,摸摸她的头道:“你还小,这种事以后又说。”
“那我以后嫁给你!”
少年没说什么,只当是小孩子言语,没多久便忘了,可顾辛蕾到现在都记得。
她也明白,每个人,包括她自己内心深处也是喜美厌丑,只是有的人修养好,品德好,不会表现出来而已。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沈佳倒是越长越漂亮,她却是这副尊容,让她怎么有勇气去面对现在不仅俊美非凡,还充满成熟魅力的沈错呢?
胡喜听着她倾诉对沈错的爱,以及对自身样貌的自卑与厌弃,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到最后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了。
“那个…辛蕾,我问个有点冒犯的问题…你别生气。”
“没关系,你问吧。”
“要是…你喜欢的那位沈错哥哥找了个漂亮…呃…美女当情妇,你…”
“正常呀,我见过他女朋友,确实是个美女,当然没有你好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他之前有女朋友吗?”胡喜猛然意识到,沈错大她8岁,今年已经27了,怎么可能没谈过女朋友呢?
“对,宋家长女,宋芷。我听圈子里有人传过她家的八卦,她妈妈原本是市长独女,爸爸是校草。但他爸原生家庭很穷,抛弃初恋攀上她妈妈才发迹。后来,她妈妈的父母,也就是她姥姥、姥爷出车祸去世了。由于她妈妈一直当娇妻,所以父母留下的一切财产全到她爸手里了,然后她爸就和初恋旧情复燃,还和她妈妈离婚,火速把初恋跟私生子宋书瑾迎进门。经过这一连串打击,她妈妈精神失常,休养了两年,恢复过来就带她出国了,到现在都没回来。”
“她爸爸这么不负责呀。”胡喜想到自己的身世,不免有些同情对方。
“卸磨杀驴,帝王心术嘛,不过从古代转到现在而已。而且她妈妈也没什么好同情的,恋爱脑,看人家校草长得帅,又学习好就横刀夺爱罢了,这方面男女都一样。”
胡喜思索一番,认同的点点头,帅哥美女终归是少数,自然引得大部分人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