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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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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遮蔽了远方的天际,蔓草与黄土混合建筑的城郭依稀掩映在滚滚而来的黄沙之中。

此地距离汉军驻守的阳关不过三十余里,是西域往来商贾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城镇虽小,但人流如织,货物繁多。

十四岁的孱弱少年霍冲,已经在人流之中跪了两个时辰。他的身后,一席草帘内包裹着的是已然病逝的母亲,自幼丧父的少年,与母亲在这边关小镇相依为命,然而命运并未怜惜贫寒的母子,少年孤立无援只能在闹市中写下卖身葬母四个大字。

集市里虽然往来众多,但无人关心这个少年的悲惨遭遇。

霍冲死死盯着眼前的黄土。原本炯炯的黑眸在泪水的冲刷下早已变得酸涩红肿,长久的饥饿使他头晕目眩,几近晕厥之际,不知何处飞来一个系满银铃的蹴鞠小球,正正砸中他的膝盖,随即一双小巧的金丝胡靴,闯进他的视野。

“对不住,砸着你了。”

女童稚嫩的声音像泉水一般清澈透亮。

霍冲抬眸,一个身着彩色胡服的女童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大约八九岁的身高,乌黑的长发左右各挽一羊角髻,脸盘圆润,眉心正中生着一抹淡淡的粉红色胎记,好像一朵盛放的小花,整个人显得活泼可爱。

他垂下眼眸不想理会,却见女童一双短靴正巧踩踏在卖身葬母四个大字之上。

“你为何长跪于此呀?”

女孩打量着走近的一步,低头瞧见自己的脚正踩着几个字符。

“这是何意?图腾吗?”

说话间,她躬身捡起小球,正欲起身,却瞥见少年身后的草席。

恍惚间小女童似乎有些明白。

少年始终低头一言不发,她只好着急地四处张望,渴望寻求阿爸的帮助。

环视了一圈无果,女童只好收回视线,思考了片刻低头从自己腰带上解下一只小巧的白玉挂件。

“你是不是需要银钱呀?这个给你吧。”

好似下了一番决心,女童拿出一只雕刻着骏马图样的玉佩,递给眼前跪着的少年。

见他不接,便自顾自地将玉佩放在他的膝前。

一路小跑,不见踪影。

霍冲望着地上的白玉,犹豫之际,却又见女童跑了回来,小手握拳伸向他。

“呐。”

她满脸笑意张开五指:“这是饴糖,给你吃吧。”

霍冲闻言终于抬头,视线落在女孩白嫩的手心中央,那是一个半透明的褐色小方块。

“快拿着吧,吃了饴糖就不伤心了。”

稚嫩甜美的声音催促着他,全然没有察觉到少年脸上的错愕与窘迫。

远处传来一声呼唤,女孩闻声望去,是阿爸在她。

她急切地拉起少年垂在身侧黝黑的手,将饴糖塞进去便一路小跑离开。

少年征征地望着手里的饴糖,片刻后抬眸视线追着女孩而去,人群中却已不见那小小的身影。

云幕散去,烈日灼热地炙烤着城中的一切。

少年一手握着玉佩,一手捏着饴糖,

内心怅然。

十年后

顺帝元年,北方匈奴仗着兵强马壮屡屡南下侵扰,他们如强盗一般,劫杀商贾,抢夺财货,更有甚者,数次进犯阳关劫杀汉民,抢夺牲畜,践踏农田。

顺帝闻言,龙颜大怒,于长安大军中抽选能征善战之将,派往阳关清剿匈奴。

年初,全军上下举办骑射竞赛,陛下登临高台观战,喜闻羽林军中竟有百步穿杨之士,招至御前细细询问,此人名为霍冲。

十五岁从军,从行武兵一路选拔进入羽林军,陛下见他身形矫健,骑马射箭均是手到擒来。更让陛下满意的是此人面圣时姿态从容,目光如炬,隐隐有大将之风。顺帝大喜,当下便封其为前锋将军,随大司马大将军刘褚毅一同出征漠北,剿杀匈奴。

不日,在陛下与群臣的期盼下,二十四岁的霍冲踏上了人生的第一次征途。

五万大军浩浩荡荡从长安出发,一路跋山涉水,因大军辎重较多,历时半月之余方才抵达金郡,霍冲心里盘算要抵达阳关,少说还需十余日。为减少匈奴备战机会,他请命带领一骑先锋军快马前进。

大将军刘储毅年逾六十,他年少时便驰骋疆场,军功加身。

可惜近三十年,没有仗可打,颐养天年的年纪,再次出征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看着面前双手抱拳,单膝跪地的霍冲。他内心感慨:

“我年少时与你一样,一身热血。如今虽然年老体弱,但出了长安,我这把老骨头就没想着回去,我且为你压阵,前线的战况,霍将军自当从容应对。”

得到大将军的首肯,霍冲当夜便点兵出发,他带领一千轻骑兵,一人两马,日夜兼程。

不出三日,霍将军的身影便出现在阳关的城墙之上,他一身铠甲迎风而立,衣角咧咧作响。

“将军,接下来该怎么打?”黑胡子副将姓王单名一个猛字,随霍冲一同从羽林军中选拔出来,如今是他的副将之一。

“告诉弟兄们,今夜吃饱喝足,切记不可贪睡,随时出发。”

说罢,他走下瞭望台,消失在夜色里。

当夜,阳关紧闭数月的城门在夜色中悄然开启,一队骑兵在黑暗中悄然前行。

按照斥候营所传递的消息,骑兵往西北方向快马前行,大约百余里地,就看见戈壁中屡屡篝火映出的微弱光芒,在熹微的晨光中,火苗几乎散尽,只留烟气弥散,显然这一队匈奴先锋军还在酣睡之中。

霍冲心中已有计划,千人队伍一分为三,两队左右包抄,一队留在外围机动应对。

日光还未全亮起,匈奴先锋军营里便杀声四起,汉军骑兵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将他们左右包抄,快马乱刀之下,匈奴士兵甚至来不及应对,便被斩杀大半。其余部众四散开逃亡,却被外围等候的另一队汉军尽数围剿。

日头还未当空,一整个匈奴先锋军便被霍冲的轻骑兵全歼。

首战大捷,汉军大营收到消息,顿时欢欣鼓舞,传到长安未央宫中,陛下更是喜出望外。

接下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汉军陆续歼灭了匈奴南下的数支部队,斩杀俘虏人数超过三万余人,在阳关之外侵扰多年的匈奴此刻尽如丧家之犬,仓皇北逃,一时间阳关之外数百余里,不见匈奴一马一兵。

历时半年之余,顺帝登基后对匈奴的首次剿杀大获全胜。

陛下大喜,下令犒赏全军,霍将军首当其冲,一连三越从前锋校尉直接晋升为车骑大将军,统帅羽林军。

有军功加身的霍冲,并不急于享受胜利的战果,反而受封后常驻军营,日日骑射,练兵。

从十五岁入伍至今,他一直苦读兵书,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经过第一次实战,他发现了我军存在的诸多问题,此次虽然侥幸全歼匈奴,但若匈奴大部队整军再次来袭,汉军当前的实力,还不足以对抗的。

尤其匈奴是以骑兵作,汉军骑兵整体水平欠佳,仅是勉强一战,如今战马便损伤惨重。

想到此,霍冲眉头紧锁。

“驭··············”

烈马嘶叫之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起身走出行军帐篷,只见众士兵围绕在马场一圈。马圈中央一匹骏马正不停地嘶叫,一双前蹄高高地抬起,倔强不肯让人驾驭。

“怎么回事?”

“回禀将军,这是若羌进贡的汗血宝马,陛下今天差人送来,让良驹在骑兵营效力,但咱们几个骁勇骑手,都没能上背呢。”

霍冲顺着王猛的声音看向马场,正巧一位企图上马的将士被良驹甩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围栏上。

“哎呦,天老爷!”

众人围观上去,只见那烈马挣脱束缚,远远跑开。

“将军,这西羌的良驹虽然出名,竟如此难驯”。

“听闻羌族良驹价值千金,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日仅饮水一次,便能在沙漠戈壁跋涉百里。”

“这要是咱们骑兵营能骑上这骏马,别说漠北匈奴了,就是瀚海王廷,那不是说歼就歼。”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着良马的宝贵。

霍冲望着远处头细颈高,毛色油润的西羌良驹略有思考。

数日后

“把他奶奶的,这帮小儿,被爷爷打得屁滚尿流不过才几个月,居然又来挑衅。”

王猛满心要驯服骏马,结果还未上马背,便再次踏上了西征匈奴的路上。

前几日阳关来报匈奴似有动静,虽没有直接南下扰我边城,但阳关之外的斥候营却探到西边百里之外有大队匈奴车马踏过,不知意欲何为。

为了稳妥起见,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霍冲便再次领军出发。介于此次军事目的尚不明确,陛下命他先屯军杏城郡,练兵巡防。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节略有些啰嗦,但是后面会越来越精彩的,请大家多多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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