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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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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傍晚我在田里摘香瓜,忙活了一整天,刚要关门,想起来家里没有水果了。田里还有些香瓜,应该都熟透了,就去田埂边看看。正如我想的那样,香瓜白里透着些微黄,一整个下午的阳光在香瓜上残留余热,香气在空气里更加充盈,让人心情愉悦,甚至温度都觉得香甜。

远处天边的晚霞蓝紫色中渲染桔红,偶尔有飞鸟掠过扁豆花在落日中妖艳的姿色。头顶上方淡蓝至淡紫色的渐变,让人感觉轻松,我又再一次在这附近晃荡。

虽说是我的家,我却也很久没仔细看过。黝黑泥土中长出的藤蔓开花,木板充当的小桥被爷爷换成了石板,屋子后面的万年青上红色的果实,小的时候我曾偷偷尝过,滋味并不如模样那般可口,所幸我也就摘了两颗。邻居家的那棵桃树还是和从前一样矮,这些年来也没见它怎么结果。我家从前也有两棵桃树,品种不大一样,一棵树的果在七月初成熟,另一棵在七月末,那一个半月我们几乎每天都有吃不完的桃子。可惜一棵前几年被虫蛀了,另一棵也生病了,被爷爷锯成了“光杆”。有一天早晨,我看见一只青色的小鸟站在那棵桃树的躯干上,玲珑可爱。我望着它许久,小心翼翼害怕它发现我,不过就算我再怎么屏气凝神,也终归是会有所动静的,它发现了我,而后转身飞往远处的天空去了。美丽的生物,假设没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又如何能拥有自由呢?这样的邂逅,已是再美好不过的了。

联想美妙回忆的过程中,我已然散步至邻居家的院子后面,穿过田径,能看见水滴穿过屋檐划过墙壁的痕迹。四处无人,可享受难得的傍晚悠闲时光,忽然感觉到有一阵低沉的呼噜声,侧眼一看,是邻居家那条黄狗,匍匐在地上,目光紧锁着我,喉咙里面发出威慑的声音。

手里还抱着几只香瓜,我想着就此回去吧,若再从田埂间走回去也不是不可以,栓住黄狗的铁链年久生锈,从它那边走貌似是有些危险性的。黄狗不全是黄色,背上有一大片黑,脖子扣着乌黑的铁链,耳朵半立。好像在我小的时候,这条狗就已经在了,被关在邻居的院子里面,凶得很,一看见外人就吼,邻居家养鸡的时候用它来看院子。最近几年养鸡行业不景气,他们就把鸡棚拆了,把狗扣在外面。

虽然年纪渐长,但我从小就怕狗。倘若过路的是小孩,狗就会专门盯着。大人们说骑过去没事的,狗主人笑着说“你骑,出了事来找我”,小孩子还是会怕。毕竟哪个愿意拿自己开玩笑,出了事又要打针又有纠纷,伤好了出门还要被人笑。咬人的狗又可能会因为过错被主人恼羞成怒杀掉。很多时候我会把车停下来跟它们对视,狗也停下来看着我,它知道我怕它,而我也清楚,自己是消耗着很多勇气在和它相对。有时候,我会使劲飞快地骑脚踏车,那些狗就跟着我追好久,当时紧急的心境还稍稍能感觉得到。如今,家附近也没有那么多人养狗了,嫌麻烦又或许要养也是小巧的能讨人欢心的宠物狗。土狗走在路上,可能就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于是我依照原路返回家中。那狗盯着我匍匐着低吼,见我后退就慢慢站起来四条细长的腿,无力地吠了几声。我后退至它看不见的拐角,它颤颤巍巍地坐下,微垂着眼睛,泪痕像两个刀柄印在脸上。这么多年了,它也是一条老狗了啊。我锁了大门,抬头望暗下来的天空,一轮淡黄色的弦月挂在帷幕当中。

一日下午,奶奶肩膀的骨头绷带都还没拆,就急着在家干活。大家伙说了会来帮着一起弄,但奶奶不愿意麻烦别人,她就非要自己一个人来弄,结果匆忙中撞击到了门框,正好是受伤的那边手臂。

过了两日,奶奶的好友来看她,大家表示了同情难受,送来水果和牛奶慰问,又对肇事司机谴责了一番。毕竟奶奶是八十多岁的人了,只是简单地摔倒一下也很怕会留下后遗症,同辈的老年人感同身受。其中一个阿婆,已经是九十二岁了,身材消瘦矮小头发花白。她听闻车祸的事,来我家想要探望,但那时奶奶在住院。她问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连声叹息,说了数遍这要怎么办才好,又问了奶奶的身体状况。这位阿婆的听力不是很好,我说了几遍她才听了个大概。她那时带了些苹果到我家,现在带来一箱牛奶。我跟她们打了个招呼,就去做事了,留她们几个老人家叙旧聊天。

James请乐队的人吃饭,地点就定在The Saint-Lazare Station,杜先生给我们开了包厢,还说酒水全免,后厨也借给我们了,James请了大厨在后面做菜。

James的穿着和他从前一样,牛仔衣加破洞裤子,耳朵上卡着夸张的耳环,摇滚青年的标准打扮,有段日子没见他这么穿了,心里还有些怀念。我们隐隐约约感觉,今晚应该是什么重要的时刻。兴许是James最后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和我们会面,然后和从前的自己告别。

我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半个小时,靠在包厢房间的窗户旁边,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灯红酒绿。Sam发消息说和阿杰正在附近的商圈逛,一会儿就能到。Natalie今天晚上穿着黑色皮裤和皮衣,宛如一个女杀手。她试图帮忙做点什么,但又觉得穿成这样做点什么好像不是很合适,就坐在椅子上,背对着我,想一些事情。

天还没完全暗下来,黄昏在慢慢离我们远去,我们会遇见新的黄昏,在此之前,也会拥有新的黎明。

大约六点半,人到齐了。黎叔、阿正、Sam、阿杰、Natalie、Morick、Qurius、小葉还有我,杜先生后来也赶到了,他为了参加这次聚会,急着把事务都处理完,然后让司机赶紧开车到这里来。大家沉默着,脸上尽量带着笑容,其实大家心里也都挺高兴的,但这样喜庆的事对于我们来说好像不大常见,于是就变得有点尴尬了。

“你这么笑,累吗?”Sam靠在我耳边和我说。

“还说我,你不是也笑得跟个萝卜花儿似的。”我拍了拍他的肩。

“大家人都到齐了吗?”James忙前忙后,终于在桌前站住,观望桌上的菜色,“还有没有什么菜想吃就点啊,大家不要客气啊。”桌上的菜已经非常丰盛了。

“菜太多了,够了够了!”阿杰拉住James的手,想让他坐下。

“等会儿啊,还有几个菜没上,我去看一下。”James又进后厨了,走之前又关照了谁的杯子里缺了饮料和酒。他很紧张,却丝毫没有不耐心,又不准帮忙,非要一个劲儿地招待我们。

Natalie坐着好端端地叹了口气:“要当爹的人了,果然就不一样了。”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气泡水。

“有责任感的男人,魅力比起摇滚青年,也不遑多让啊。”Sam手撑着下巴,半趴在桌子上,另一只手里拿着杯酒在灯光下轻轻地摇晃,“你说是吧,Morick?”

“是啊,一个男孩到成为一个男人的转变,是需要契机的。”Morick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嗯?可是我怎么觉得,有些人一直以来,都是一样幼稚的呢?”杜先生突然间开口,瞟了他一眼,又若无其事地转向一边。

“啊,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心,难道有什么过错吗?被利欲的漩涡纠缠的人们,早就失去了这么美好的特质。”Morick不甘示弱地怼回去。

此刻,我暂时不想开口讲话,听着他们你来我往暗戳戳的对话觉得可爱,坐在椅子上前后摇晃身体。

“那两个螃蟹比较大,我们一会儿赶紧把它们夹过来。”小葉在我耳边悄悄地说,嘴角不由地上扬,勾起坏笑的弧度。阿杰坐在Sam旁边,手在桌子底下按手机屏幕,也不晓得是在给谁发消息。我又瞥见Qurius手里拿着一个薄荷绿的悠悠球,绳子一头绕在指节上,其余的在慢慢绕到悠悠球轴承上。

“你会玩这个?”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会一点吧,不是很熟练。”Qurius回答我,“你会玩悠悠球吗?”

“我?我不行,我什么都玩不起来。”我摇了摇头。脑海里关于小时候的娱乐,始终都是被别人欺负的时刻比较多,我还傻不溜湫地跟在后面。现在一想,为什么非要去追逐所谓的合群,明明享受自由才是最舒心的事。那些自私的小孩只会在玩鬼捉人的时候逼我当鬼,在跳花绳的时候让我当柱子,玩卡牌游戏就故意用腋下和手臂刮风赢走我的牌,诸如此类。即便我有什么做的好的地方,也只会因为是我做的而得到嘲笑。我不讨厌这些游戏,就很单纯地不喜欢他们而已。

一瞬间,想起了太多难以消化的故事和心情,思考得太多也无用还是默默藏着比较好。有时候,这些回忆又会在某一个时刻,又卷土重来,引起沉默恍惚片刻。我突然间又想玩小时候没有好好玩过的游戏了,或许一个人玩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今天请了大厨,来做河豚。”James入座和我们说。

“河豚?活的吗?我还没见过活的河豚呢!”Qurius一下子来了兴致。

“是活的啊。我老婆的叔叔是养殖河豚的,跟他说要请我的朋友们吃一顿,他就选了好几只给我们送来,又找了酒店里面做河豚的师傅来帮忙。河豚现在还在后厨的鱼缸里面养着呢,下午刚送过来的,可以去看看哦。”

听James这么一说,Sam又开始莫名其妙有劲头了:“我们老詹这是被大户人家的女儿看上了啊,往后这小日子,也算是有人疼有人爱咯。”

James低头笑着没说话,倒有些像是个想过正经日子的男人了。我不禁想起那些先辈摇滚歌手的不羁,想逃离的那一种心情。所谓摇滚,并不是要某一种自由,而是想爱的自由、离开的自由、想家的自由、想结婚的自由,自由不是无忧无虑,而是从一个境遇一直向前或抵达另一种境遇的无所畏惧的心态。他现在这样,我倒是觉得假如有倾诉幸福的摇滚,其实也挺好的。

Sam和阿杰他们开始起哄,让James说他和他妻子之间的恋爱故事,大家都来了兴致,我也不例外。Qurius目前只对河豚感兴趣,趁着还有几道菜没上的功夫,他溜下桌去看了。

James和他老婆是在大学的时候就认识的,当时James大三,吉他社招收新社员,他们在学校广场的边上搭个帐篷唱歌,来来往往的新生穿梭在五颜六色的帐篷之间。来关心的同学很多,James一边弹着电吉他一边悠闲地唱着歌。,想跟吉他社一较高下的龙狮社,帐篷设在吉他社对面,社长眼见着人都被吉他社抢走了,就派出副社长和秘书几人成一队舞狮,他本人也套上狮头,成另一队狮,就在道路中央开始舞了起来。James一看,学妹们四处躲开,都是因为场上那个激烈扭动的狮头,他当即吩咐音响声调到最大,换了首激烈摇滚的歌,誓必要争这一口气。

整个广场上面都是这两家的声音,情景很是热闹,就像是乡下开超市请人宣传,对面另一家老超市非得也请人来做一趟歌舞,老百姓去完东家去西家。

好容易这场争斗结束了,学弟学妹们的耳膜清净了,龙狮社长愤然摘下头套,望向James的眼神中现出一种狂傲之气。那一刻,两个人对视了。

就在这时候去报名他们吉他社的,是James未来的女朋友。他一回头看见那个女孩在咨询报名,刚结束一场男人之间的纷争。他满腔的雄心壮志,丝毫不觉得累,抢了秘书的活,还热情地给人家展示解说。他记得那天她穿着白色的裙子,五官小巧,笑起来有一点点小小的酒窝,有一种秀丽的气质。他说记得去看吉他社的演出哦,然后她轻轻一笑说好的,莫名其妙地就让他记在了心上。第二天演出的时候,他有特别关注一下台下有没有她。她真的来了,那么多人的脸像乌云一样在礼堂下面盖着,他却一下就看见她了。

那一天晚上他和兄弟们一起去吃饭,他就默默吃着却提不起劲来喝酒,隐隐约约有一股很暖的细流在他的心脏上面流过,扩散至全身。

“老詹,这几天辛苦你了,来来来,喝酒!”社长向他敬酒,他不得不举杯。九月末的天气,还算不上冷,他一杯啤酒下肚,哆嗦了几下同时感受到胃开始涨,心里面又凉又暖的,他突然间不大乐意和这群大老爷们儿一块儿吃饭了。没意思,他觉得。

他喝了几杯有点上脸,说想出去逛逛,就在大学城的小吃街上晃。人真多啊,他想。附近的大学挺多的,他们学校差不多离小吃街最近。这些年纪轻轻的青年男女们走在一起,James突然间觉得有点孤独,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一个人走过来的,天冷了就戴条围巾,天热了就喝两瓶冰可乐。好像是有那么一点无聊,奇怪的是,他从前几乎没感觉自己其实很孤独。

他在人群里面,从小吃街西边朝东边走,又从拐角到另一边接着走。走着走着,他似乎看见了她的侧脸,戴着顶帽子,和朋友们一起在小吃摊前面等东西。他的心,看着看着,就好像被什么填满了一样,这个季节的桂花才慢慢在开,淡淡的香气还有小吃街的烟火气充盈在他的心底。

“嗯?学长?你在这里干嘛?”她拿好了东西,和一众同学经过他身边。

“吃……吃饭。”James不知为何,突然有些迟钝了。

“嗯哪,学长今天的表演很精彩哦,这个给你吃。”她拿了一包热呼呼的东西给James,然后就和同学一起走了。James呆在原地,手仔细摸了一下。

噢,原来是包糖炒栗子。

那天晚上冰蓝的月光落在窗台,James裸着上身靠在床边。他的一个舍友喝酒跳舞彻夜不归已是常事,另一个舍友喜欢打游戏,现在躲在床帘里面咬紧牙关拼死奋战,还有一个舍友从图书馆学习回来就睡了。整个寝室还算安静,他没有做什么,就是靠在那儿沉思。

他想了很多的事,觉得自己有些地方,悄然无声地变了。她给的那包糖炒栗子放在桌上,慢慢透出来的香气隐隐约约。这个时候,想一个人,应该是很合适的吧。James从未这样想过一个人,虽然也谈过几次恋爱,可是像这样无端地想起一个人的心情,似乎并不曾有过。或许他是心动了吗?James摇了摇头,这种想法真是莫名其妙的。他一下就否定了这个方向,然后又开始不知不觉想起她,好久好久,他翻了个身,终于睡着了。

从那之后又过了几天,他在吉他社的排练室里再一次遇见了她。看她有点好奇,James就让她试着背自己的琴,然后教了她一个C和弦。第一次接触乐器,总归是有些笨拙,但是James却很耐心。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往常要是兄弟们想借他的琴玩一会儿,那是碰都不给碰的。

眼前女孩,长发细软,柔顺地垂在背后,他的目光定住,呆呆地望着,不由得晃神。“同学,这个指尖,还要再用力一点的。”他倒是也不敢去指导,就点了下女孩子的手指。

她拜托James帮忙选一把适合她的吉他,因为James用的是41寸的琴,女孩子背着有点大,会觉得不是很舒适。James答应了,他也算是比较懂,陪她一起去买的话,不大容易被坑。挑了一个下午,他们一起逛了好几家琴行,最后选了把亮光桃花心木的琴,音色有一点甜。

从那之后,她会向James指导一下吉他。有些人买了吉他,过了最多一个月,等新鲜劲儿过去,可能就会放弃了,但她不是这样。

“那……我算是你的老师了吗?”James有一天突然间想起来问她,他们现在吃饭经常在一块儿。

“对呀,老师。”对面的女生笑着回答。

“噢。”James若有所思。

有一天,一个男生来到他们的面前,说是她的追求者。她说:“对不起,我对你没有任何感觉”,然后拖着James的手离开了。走的路上,她说那个人是他们班上的,有时候交作业不及时,她就帮他带了几次,别的就没什么了。James一边说“哦,好的”,然后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很多东西。

那个男生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带牛奶,下课的时候会想和她一起走,她总是会借口跑开,给James发消息,让他先点餐。躲不掉的时候,那个男生就会坐在他们两个人旁边。

“林同学,给你吃鸡腿。”那个男生擅自把自己的鸡腿夹给了她,女孩子瞟了一下James,一脸左右为难的样子。

“她最近减肥,我替她吃了。”James把鸡腿夹到了自己碗里,“谢谢了啊。”他跟那个男生说。

“你在减肥吗?我怎么不知道啊?”那个男生仿佛看不见James,只对着她问。

“额……嗯,是啊。我觉得自己最近有点胖了,就稍微减一减。”

“你哪有什么地方胖啊!女孩子有点肉才可爱,招人喜欢。”那个男生说得挺大声,旁边的好几桌人都听见了,惹得她脸变红,觉得有些尴尬。

“我也觉得,不过我女朋友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耳边传来的声音让她有点不可置信,收回余光,不敢悄悄看他一眼。

“嗯?啊?你们!”那个男生起先是慌张,对他们二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仿佛是第一回见,然后突然间升起愤怒,闷哼一声,端着餐盘走了。

“你刚刚为什么说我是你女朋友啊?”吃完饭在散步的二人周身的氛围有点沉默,还是她忍不住打破了无言。

“嗯?”James愣了一下,“因为他挺烦的啊,打扰我们俩吃饭了。”

“哦。”她还想说更多的话,但是看着他的影子和她的影子靠在一起,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我可以追你吗?”耳边传来的话,她不禁留在原地,盯着他的后脑勺。

James回头一看,姑娘娇小的样子再配上愣住的表情万般可爱。“我可以追你吗?”他又再一次走到她跟前,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女孩瞪大双眼,羞红了脸。

送她回宿舍之后,James的心一直暗戳戳地在跳,他也不懂为什么自己会那个样子,但是好像,确实,自己浑身的血那一刻都是烫的。

从那以后的几年时间,James的生活变化很大,从前谈过的恋爱好像都只是在玩,但是这次不一样。她突然间就开始管理James的日常起居了。经常会问他的床单有没有换,衣服有没有洗,让少喝一点酒,尽量不要抽烟,James也很听她的话。快毕业的时候,有几次和兄弟聚会,来不及,她就去找他。等他们聚会结束,然后两个人住在酒店,她会熬粥带过来给James。

那个时候James就在想,以后如果能和她结婚,那该多好。

不过就在James毕业后的第一年,他向她提出了分手,并不是那些不爱了或者厌烦了的烂原因,而是James觉得,自己还不足以能给她幸福。他那时候就在搞音乐,每天写歌练歌混在录音棚里,他知道自己的努力很有可能得不到回报,但当结果真正出来的时候,心脏沉进黑暗的深度还是让他吓了一跳。

他开始猛地抽烟,不管是录音室还是家里,都搞得一团乱。而她那时候大四,毕业论文、公司面试各种都很忙碌。尽管这样,每个周末她来这里见他时,都会耐心收拾一番再走。

James提出分手的那一天是十一月的末尾,天气寒冷。她来了之后,先把窗户打开散掉烟味透气,然后收拾家里。James凌晨三点才睡的,中午十二点醒了之后,又不起来吃饭,随手打开一听床头柜上放着的啤酒,然后靠在床上抽烟。她看见了,却没有说什么,自从得知James的成果被别人窃取之后,她就一直默默纵容他的颓废,就像是在支持着他对这个世界的抗议。多好啊,所有人都背对着他,而她依旧默默地在他身边,陪伴着他。

可是,温暖的、可爱的、温柔的她,又怎么能够和我这样的垃圾在一起呢?James这样想着。

窗户缝隙吹进来的冷风,让James打了个冷战,烟灰落在她洗得干干净净给他套上的的毛衣上。下午五点钟,天就开始夜了,James觉得那天晚上才是真正的入了冬。她是从别处而来的普罗米修斯,离开的时候,把他的火光也带走了。

第二年的春天,James来到了银海,这个靠近海滨的地方。他刚刚经历了一场冬眠,需要慢慢地放松复苏,他在这里寻找到朋友、力量、音符……

再次见到她,对于他来说,好像是一场命运的安排。给他的选择,好像除了她以外,别的地方都不能算是归途。已经过了三年,他成长了很多,从前的他一无所知,只会无病呻吟地消耗生命,现在也差不多该学着怎么保护别人了。

就在几个月前,他们俩又重新在一起了,两个年轻人从校园恋爱到社会生活,中间六年的时间,也算是苦尽甘来。James也知道,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这么多年追求者也必定不少。纵使分离的时间,也有隐隐约约的线,系在他们两个人心上,在某一个点,引起的触动如同涟漪一般,在心底荡漾开来。

本想着把头发剪了然后染成黑色,再去买身西装去见她父母的,没想到星期天她家突然有人按门铃。James正好在换灯泡,她去开门。

然后她父母一进门便看到一个穿着皮衣的男子,扎着金黄色小辫,在梯子上旋转灯泡,两位被惊吓了一下。她也不遮遮掩掩,就将James介绍给了父母,说是男朋友。二老对视,就大概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虽然打扮比较潮流,但是会换灯泡,还算体贴。

不过James却更加大方,直接表明了想要结婚的心意。二老回家一琢磨,女儿刚上大学那会儿,就喜欢他,都这么久了。既然还是他的话,那不如就同意了吧。孩子都这么大了,自己的事自己来决定好了,何况自己年轻那会儿,不也是想打扮得潮流吗?年轻人嘛,多试试风格也没有什么。

于是一来二去的,就开始互相串门,在亲戚之间混了个脸熟。其间的某一天,感觉有点不对劲,她去医院检查身体,查出已经怀孕6周了。James得知之后,心情一时间又是欣喜,又是复杂,但无论如何,想和她建立一个幸福家庭的心,是没有变的。他想要尽快招呼起结婚,但未婚妻说却是不急,让他先处理好自己的事,结婚的事就算是往后再办也不是不可以。她父母也很客气有礼地并没有催促,倒是James一家有一些急了,让人家女儿大着肚子穿婚纱结婚,真是太对不起了。不管怎么说,先去领了结婚证,表明负起责任的决心,然后再准备结婚的事情,还有处理工作人情的关系,所以James这段时间过得很是忙碌。怪不得,之前那段时间,老是看见他打电话和别人联络。

“今天请你们来,是想和兄弟们说说心里话。我呢,这么长时间,终于又找到了可以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打算和妻子一起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很感谢她,每一次都给我力量,陪在我身边,不能也不想辜负她。往后呢,我就得好好挣钱养家了,或许得去更大一点的城市发展,可能不能和兄弟们经常见面了。但是如果有事儿,只要和我老詹说一声儿,二话不说我立马就赶回来给兄弟帮忙。”

酒局之后,乐队又一次登场了,主唱还是之前的那个人,只是换了个发型,黑色头发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沉稳了一些。第一次,我觉得James的表演开始有了底气,他的声音里面有了劲儿,一股向上的气力。现在的他,比以往更强大了。他已经从当初那个一输就恼怒的毛头小子变得成熟了,输的起,不会放弃。与之前相比,他多了可以回去,找到安慰的地方。

十一点多,大家正嗨的时候,James就要走了,他喝了酒,请来帮忙的叔叔送他回去。我们也没有灌他,嫂子应该也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回家一股酒味儿吧。不过James还是尽力和每个人都敬了一杯,以表心意。

Sam和阿杰两个人送了金子做的小花生和小枣子,阿杰说:“本来应该送点志趣高雅的东西,但是Sam说送什么都不如黄金,他太俗了。”

Sam翻了个白眼,他说:“老詹啊,这是我俩给你和嫂子送的一份薄礼。你结婚了,以后日子就得好好过了,好好对嫂子,有机会回来看看兄弟们。早生贵子,要幸福啊!”James抿了抿嘴,笑了,收下了礼物。

他走出那扇门的时刻,每个人都望着他的背影,大概是大家都明白的一点。

James离开了这里,去往了新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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