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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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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子怕施无许无聊,早三年前就没让她陪读了,因而每次早上她给软软喂食之后,就独自去靶场练习箭术。

每次到了靶场,正是那群士兵的休息时间,她就会将软软先给盛抱着,自己射几发箭羽。

许是从小娇生惯养,软软性子十分跳脱,一个没看住就跑没影了。

有一次不知道怎么的被启给逮到了,好在现在启成熟了不少,早已不想从前那般与小公子针锋相对,只是温和地说教了一番就将软软给还了回来。

不过施无许倒宁愿启是从前那个样子,至少能从他的言行举止中猜出他的真实意图,如今虽然上下夸赞,可她是全然不信一个三观早已形成的人能在五年内彻底改变。

不过是会伪装罢了。对此,小公子只是不屑地说了一句。

盛十分喜欢软软,总也跟着施无许“软软”“软软”地叫着,带了点口音,听着有点怪异。他的声音颇为低沉,乍一听有点像是阿粟的声音,样貌却是比阿粟粗犷许多。

但软软倒是很吃这套,每次盛用这种蹩脚的音调边说边摸它,它都会咯咯地笑,不时地在他的怀中打滚。

盛正是她初到这个时代时那个好奇的士兵,他这人倒真是好奇心十分的强,且凡事喜欢追根究底。

施无许初次在靶场见到他时,听着他的嗓音惊了一跳,还以为是阿粟,但她清楚地知道阿粟已经死了,死了很多年了。继而定睛看了过去,原来是一个年轻士兵。

他的声音很熟悉,不全是因为像阿粟的嗓音才觉得熟悉,直到听到别的士兵颇为亲近地叫他“阿盛”,她才想起初来乍到时自己差点被发现的事情。那时正是因为这个叫“阿盛”的士兵。

盛体格健壮,性子却是与之迥异的温和,他箭术不佳,因而每次都是在一旁看着她射箭。

他的武器是砍刀,这是一个少有人用的武器,这时的主流武器是长矛。那砍刀有半人高,刀尖微翘,上面有个缺口,盛说是有一次砍人时刀尖撞上了敌方的剑刃留下的。

施无许在这个靶场练了四年的箭术,也算是跟他相识了四年,到了第三年他才说起他的身世。

他十五岁便上了战场了,没有怎么练习,凭的全是一身蛮力。后来渐渐有了些军功,也在实战中学得了很多技巧,因而他的武功招式快狠准,叫人难以阻挡。

他如今已是副将军了。

盛对小公子颇为尊崇,他原是个奴隶,十五岁那年被小公子在雁鹰山下的奴隶市场用一张赤色狐皮给买了下来,之后小公子便将他送进了军营。

“没什么,我也是在那个市场被小公子买下来的。”听了施无许这话,盛惊了一下,讷讷地说了一句:“小公子是个好人。”

施无许噗地笑出了声。

虽然她只是小公子的陪侍,但这宫殿中所有人都对她十分尊敬,她也不知因由,说到底,陪侍也还是奴隶啊。后来从石伯口中,她才得知因为女陪侍的稀少,所以世人都会默认其为侍妾。其实更准确一点应该是通房,但这时并没有这种说法。

尤其是小公子如今虽然年少,却也不是小孩子了。有一次她出宫殿找巫医的时候,正巧遇上了王后的步辇,王后竟然叫住了她同她说了许多话,无非就是说些让她劝劝小公子多学习的话,末了还隐晦地要她劝劝小公子不要沉迷于酒色。

小公子的确爱饮酒,但因为他每次宿醉都会头痛,所以每次喝酒她都会在一旁看着,决不许他多喝半杯。这女色又是从何而来呢?小公子不爱美色该是众人皆知才对啊。

如今听石伯说起这个,施无许才又想起这件事,恍然大悟,道:“原来王后竟也这样认为。”

可小公子比她小这么多,她一直都是将他当亲人对待啊。

她就将自己的想法同小公子说了,他不知同王后说了什么,之后王后再未跟她说过这种话。

这一年的秋猎,施无许陪着小公子去了雁鹰山打猎,小公子毫无悬念的又成了头筹,祭祀之后晚宴也就散了。

到了晚间,小公子拉着她到了山下的集市闲逛。

看着眼前的一片混乱,施无许疑惑道:“这里不是贩卖奴隶的地方吗?”

“也不全然是,这里间有卖其他东西的。”说完小公子就拉着她跑过了由木笼组成的这一条长街。

到了拐角,便是另一番繁华景象了。

各类货物琳琅满目,四周的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见到他们,商贩更是热情地招呼:“二位要买些什么?这些都是些新货。”

原来那么肮脏混乱的奴隶市场,旁边竟是这么的繁华啊。

似乎看出施无许兴情绪低迷,小公子轻声说道:“阿许,别想这些了,你想要买什么?”

施无许无奈地扯了下嘴角,自我安慰说道:“没什么,既然这奴隶市场存在,那它就是合理的。”

“阿许这样想?”小公子眉头皱了一下。

“是啊,我一直觉得一样东西即便它再不好,但既然存在,那就定然有其存在的意义。”也就是存在即合理。虽然奴隶制度如此残忍,但这却是跨入封建制度的必然过程,它于这个时代来说,是合理的、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就不这样认为。”小公子哼了一声,继续说道:“有些东西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而错误就应该被纠正。我原先就看不惯这种东西,看阿许因着这个受了不知多少苦就更是对它厌恶不已了。”

施无许愣了一下,干巴巴地回答道:“……可是纠正这种错误很艰难。”

因为这是主流,是历史趋势,个人的力量终归是渺小的。

“艰难才好玩啊,若是旁人都做的事情,我才不乐于做呢!”说完小公子就从摊子上拿了一支黄玉笄插到她的头发里,退后几步看了看,满意地说道:“这个不错,好看极了。”

这个时代男子的首服大多数采用扎巾,一般将头巾卷成长条,缠绕自己的额头一圈,好像一个头箍的样子,在男性青年平民中尤其受欢迎,因为这种发型在日常生活中很方便。

到了冬天的时候,则改用厚实的布帽或皮帽,一般猎户和一些富贵人家会戴皮帽,寻常农户则是亚麻制成的布帽。

男子发式,以梳辫为主。有总发至顶,编成一条辫子,然后垂至脑后的;有左右两侧梳辫,辫梢卷曲,下垂至肩的;也有将头发编成辫子盘绕于顶的。

年轻女子的话,则会在头上多插个玉笄之类的饰品,很像是簪子,但这时不这么称呼,称其为“笄”,算是簪子的前身了。妇女发式与男子大同小异,其辫发样式,大多卷曲垂肩,有的在发上还插有对笄。

这时已有了很像头冠之类的东西,应该算是冠的雏形。而冠饰一般是高巾帽,常搭配右衽交领窄袖衣,腰束绅带,佩带蔽膝,多为贵族男子所穿戴。

当然也有中小贵族或亲信近侍戴这种帽子,常搭配交领右衽素长衣,长袖,窄袖口,前襟过膝,后裾齐足。配以宽裤,宽腰带,鞋履,腹悬一斧式蔽膝,头戴高巾帽。此类带后裾的交领长衣,即“深衣”的先例。短发后梳至颈部往内卷,头顶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线有扉棱饰品。穿紧身长袖花衣,衣长及足。着革制低帮平底翘头履。

施无许今日穿的就是这一套衣服,不过她的是女款,并没有戴帽子,而是梳了两个对髻。本来小公子是要她穿那套衣服的,但是那套生辰衣服不管是丝绸的材质、精湛的绣工、还是衣服的样式都是贵族才能穿的,她关起门来穿穿还行,自然不能穿着出门。若是叫启给瞧见了,定是难逃一死。

小公子自然也清楚,他末了恨恨地说道:“等我……”等他什么?他没有说出口,只是抿着嘴生闷气。

这个时代的头发并没有太多要求,有的奴隶主为了省事,直接将奴隶剃成寸头,或是剪成齐肩短发,人们也并没有后朝那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可断血可流,头发不能断”这种观念。

所以走到大街上各种奇葩发型都有,有的只留了中间一绺头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其他地方全部剃光。有的将头发扎成一个大辫子盘住脑袋,类似清朝将辫子盘起来的样子,不过这个辫子更加的粗。但更多的发型是扎很多小辫子下垂至肩,或是总发至顶用发带固定,贵族子弟也有些专门用金属做类似发冠的东西固定。

上次施无许送小公子的生辰礼物就是玉质发冠,小公子原本嫌麻烦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把头发剪短,只留到肩膀,扎一堆小辫子。施无许初次见他时他头发正好长长了,就扎了几条细辫子混着散发扎到头顶,用纯白发带固定。不然若是她看到的是后来那番披头散发的样子,她定然以为是个外邦人,而不会认为他是个矜贵的贵族子弟了。

不过收到施无许这个礼物之后,为了戴这个发冠他就开始留头发了,留了大半年,终于能带发冠了。小公子高兴地不得了,大清早就将她叫醒,让她给他梳头。

可她哪会梳头啊,平日里自己都是只在发顶扎两绺头发,后面再用长发带绑一个松松的马尾垂在背上,更何况小公子这种又要扎小辫子又要分线,还要戴发冠的。

不过捣鼓了将近半个时辰,总算是搞好了。虽然线分的有点歪歪扭扭,后脑还鼓了一大块,小公子沾了点水抹了抹就去右学了。

练了这将近五年,她给他带的发冠已是十分整齐好看了。玉冠在烈阳下有一种别样的质感,施无许摸了摸一侧的发簪,正要开口就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子坐在露天的木轿子上,后面跟了几笼子奴隶,正往他们后面的奴隶市场驶去。

作者有话要说:1.首服也称“头衣”,泛指汉服中裹首之物。

2.商朝丝绸生产已经初具规模,具有较高的工艺水平,有了复杂的织机和织造手艺。

3.商周时期已经出现了罗、绮、锦、绣等品种。

在商朝,人们不仅能织出平纹细布,还能织出菱形的丝绸。

4.后面发型那段来源于百家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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