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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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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夏在金乐门三番五次扫了路凯斯的面子,心里又气又烦。

她为了母亲的医药费从圣莎休学来这儿当舞女是瞒着所有人的,路凯斯和程维和又走得那么近,万一被认出来,她撑起来的这片天就得塌。是以对路凯斯,她是有多远避多远。

然而天不遂人愿,某日,路凯斯又让领班把绿竹带过来,林书夏急中生智,放出话来:“可以啊,让他带一百大洋放桌上谈,我就过去。”

领班脸色为难却耐不住诱惑,“这……狮子大开口不太好,但你做的不错。”

林书夏去换衣服,她是笃定路凯斯现在拿不出钱的,于是卸了妆往后门溜了。

隔天再见,路凯斯摆了一百大洋放桌上,见她时气定神闲地笑道:“绿竹小姐,可否赏个脸?”

林书夏那张被脂粉涂抹的脸瞬间就要垮掉,本以为男人被多次拒绝定会转换目标,又或者当她是个不识时务的拜金女,以后不会来找她了,没想到……

唉,林书夏只能说服自己,他留过洋,脑子跟正常人不一样。

她在金乐门跳舞当初是有过约法三章的,不陪酒,不陪笑,不陪玩。

没碰到路凯斯之前,这三章一直守得好好的,自从碰见了路凯斯,三章已废两章。

她故作镇定,端着酒杯对路凯斯说:“路爷的脸怎么能不赏呢。”

逢场作戏她不算专业,路凯斯撤了她的酒杯,把桌上的盒子推给她,十个小捆捆里是货真价实的大洋。

林书夏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心情复杂,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百大洋放桌上谈,绿竹小姐说话算话的吗?”

他叫来服务生撤酒,换了英国红茶,给她倒了一杯,示意她尝尝看。

林书夏抿了口茶,香气馥郁,在他不容忽视的眼神下,硬着头皮说:“当然。”

路凯斯沉吟着点头,突然站起身朝她弯腰伸手:“那就请绿竹小姐陪我跳支舞吧。”

五光十色的大堂里,他的背后是时髦女郎整齐的舞姿,身旁是达官显贵勾肩搂腰的交际舞,叮叮咚咚的音乐声踩在了心脏上,他笑藏风情,林书夏竟然走神了,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抓着她的手进了舞池。

他握着她的手,扶着她的腰,听不懂的音乐缓缓飘过,带起一阵风动,裙摆翩翩,扫过路凯斯的裤腿时,就像羽毛轻挠皮肤。

他忍不住低了头,轻声说:“绿竹小姐很会跳舞。”

林书夏避开他的目光,轻声道谢。

又听他说:“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好像。”

林书夏心提到嗓子口,脑子飞快转着,“是吗,那我猜是你国外的朋友。”

路凯斯笑了声,看她慌张却又故作镇定的表情,觉得有趣极了,“猜错了,罚你明天再陪我跳一支舞。”

林书夏:“……”

两人贴的很近,呼吸可闻,她难掩紧张。

林书夏明知他不是什么好货色,可就是无意间被他牵着走了。

那一百大洋,林书夏毫不客气地带走了,说是一支舞的价钱。

路凯斯却笑说:“值当。”

他要送她回家,被她拒绝掉了。

路凯斯在金乐门的门口很遗憾地说:“绿竹小姐,你真会伤我心。”

他嘴里说着伤心,脸上却在笑,傍晚的霞光照在他身上仍旧是明朗的,他似乎总这么矛盾。

林书夏因为一支舞在金乐门身价大涨,同台跳舞的姐妹都过来恭喜她,说她攀上了路总督的儿子,以后有的是荣华富贵可享。

林书夏尴尬笑着,苍白解释:“我没攀上他。”

小姐妹当她装清高,难免要酸一句:“现在沪上谁不知道,路凯斯相中了金乐门的舞女绿竹,你一跳舞,他准在,准砸钱,一百大洋一支舞也就只有他出得起。姐妹们劝你,可要好好留住人家,别到嘴的肥肉给丢了。”

林书夏仿佛被羞辱,她与这些舞女一样又不一样。

不一样在她念过书,骨子里是真清高。

若不是为了娘的药钱,她何必从圣莎女校休学,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来这里捞金呢?

可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跟现实低头,她已经低了头,就不能再弯下膝盖。

当天路凯斯再来,她再次避开目光,领班过来请她,她推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回去休息。

在后面换衣服的时候,一个醉汉突然闯了进来,见她后背敞开一片白皙,瞬间就直了眼,而后笑得猥琐,搓着双手就要扑过来。

林书夏吓得魂都要掉了,死死捂着裙子往后退,“来人啊,救命啊!”

喝醉的人哪里听得进话,美人一喊,只觉得更加刺激,话都要说不清楚了:“小姐,来,陪我,出去再喝一杯。”

林书夏退无可退,胡乱抓了个东西就往他身上砸,哐啦一声,一排排衣架倒地,她被整个扑倒。

鼻尖全是酒臭味,她被压得动弹不了,肥头大耳的脸在脖间蹭来蹭去,林书夏想死的心都有了,只能拼命挣扎喊救命。

忽然身上一轻,一件宽大的西服落下盖住她的脑袋,她听见了惨叫声,瑟瑟缩缩探出头时,就看到路凯斯一脚将醉汉踢出门外,恶狠狠地喊:“张明玉,你人呢!给老子出来!”

张明玉是金乐门的老板,一听路凯斯找他,忙不迭过来就讨了顿骂。

换衣间的门口瞬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路凯斯指着地上的人说:“从今天起,我不想在金乐门再看到这个人。”

张明玉脸上挂不住,也只能诺诺应着,又听他骂:“你是死人吗,后台换衣服的地方就这么轻易让外人闯进来,要不要我派几个兵给你放这儿盯着啊!”

张明玉一听赶紧讨饶,说下次再不会了,一定立好规矩。

那是林书夏第一次见路凯斯动怒,平时总嬉皮笑脸的人原来发起火来也能震得人瑟瑟发抖。

林书夏当然也懂,如今沪上是路家独霸一方,夸张点说,他路家就是沪上的大王,惹不得也惹不起。

他是有底气跺脚的人。

路凯斯发了通脾气,转头看向林书夏,她缩在角落里,西服盖在她头上,有闷闷的哭声传了出来。

路凯斯走过去,蹲下来,想要伸手拉下衣服又顿住了,半晌他收回手,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林书夏受了惊,在他怀里挣扎,却听他轻声说:“别怕,我带你离开这儿。”

一句话让她安了心,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那时的心情,只是闻着他衣服上的香水味,觉得很委屈。

她哭得小声,他却耐心哄着,甚至买来花逗她开心。

这是林书夏人生第一次收到花,白嫩嫩的水仙,衬得她一张被泪水化掉的小花脸格外喜感,不敢再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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