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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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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四年六月

○辛酉朔。江西·按察司·佥事 黄珙 引年乞休,许之。

○初,巡抚·宁夏·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曲锐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吏部推湖广·左·布政使王纶、陕西·按察使燕忠请补其缺。诏:“以宁夏多事,改锐右·副都御史,仍巡抚其地。”遂升纶为礼部·右·侍郎。

○巡按·直隶·御史赵时中奏:“通州等处坍江田地税粮,乞如兴化县例,通作存留,或派附近仓分米一石,折银四钱麦豆一石,各折银三钱。”户部议:“如所请。”诏:“从之。”

○大同·镇巡官劾奏:“守备·威逮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徐俊、守备·怀仁城·都指挥·佥事 杜雄、守备·山阴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田云,俱不职。守备·井坪城·都指挥·佥事 吕镇废疾,守备·朔州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熊伟以罪系狱,俱当罢。及守备灵丘城员缺,宜选补。”因举山西·行都司·管操纳级都指挥·佥事 盛杰、杨振、丘泰,指挥使陈瑛,同知王鼎,纳级指挥·佥事 张英,俱谙练边情,谋勇可取。请以瑛守威逮,英守井坪,杰守朔州,鼎守怀仁,泰守山阴,振守灵丘。兵部覆请:“宜如所拟。”又言:“宪臣尝考泰心术不端,而振年已衰老,必再核可否。况各官纳级,恐有由千户以下而升者,亦不淂滥充守备。”诏:“从之。泰、振令再勘。各官原系指挥佥事以上纳级者,乃听举用。千户以下纳级者,不许。”

○升赏白道子关斩虏官军,一十三人有差。

○壬戌兵部议:“宁夏镇守官奏,花马池、兴武营地最要害,而官守缺人,营伍未充,请以京卫剩员,如数铨选。有罪谪戍者,俱定发本营守御千户所补伍。”从之。

○降江西道·监察·御史阮吉为成安县·知县,以巡按陕西时,举劾欠当,故也。

○癸亥升浙江·左·参议尚衡、瑞州·知府 周津、河东·运使李德仁,俱左·参政。山西·左·参议倪民、云南·右·参议黎民表、福建·按察·副使杭济,俱右·参政。衡本司,津江西,德仁 山西,民陕西,民表广西,济福建。

○升山东·布政司·右·参政董杰为河南·右·布政使。

○诏:“陕西延安、凤翔等府卫,所属正德三年被灾粮草子粒,各于原勘无收分数上,量起二分,以备军储,余暂免徵。”

○甲子户部议覆:“巡按·直隶·御史李廷梧奏,苏松长镇四府大饥,乞将正德三年未完税粮,及各年应解物料暂蠲免。”诏:“令已徵者解部,未徵者俟豊年补之。”

○罚为民·知府 张津,致仕·佥事 卢翊 米百石,坐巡按广西时,勘报征思恩功次延迟,故也。

○乙丑南京·守备官奏:“勘过太监崔杲、王王□赞、杨镇、吴经、李纪,右·少监米整所用下程工食银,一岁之间通计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余两。”淂旨:“诸奉使官员廪给口粮,自有旧制,有司何乃剥民脂膏?踰分奉承,所费不赀,民何以堪?南京内外守备官,亦何为坐视,不行举察?法当究问,姑宥之。今后敢有仍踵前毙者,许内外守备径自参奏,重罪不贷。”

○赐真人刘良辅祭二坛,命有司营葬。

○丙寅授中书舍人尹梅、韩荆、万英,行人田汝耔,知县黄质,进士闰钦、石柱、陈鼎、刘洙、潘埙、赖凤,为给事中。梅、钦 吏科,质、柱户部,鼎礼科,荆、英兵科,汝耔、洙 刑科,埙、凤工科。于是,吏科都给事中李宪言:“新进之士,政务未达,宜如御史试职,令练习一年,乃实授。”诏:“改柱、钦、洙、埙、凤五人为试给事中。”宪附刘瑾势,凌忽同列,时称为六科都给事中,每朝率众谒瑾,请事于堂下,一言挤及,莫不股栗。故试事之议,部不淂不从也。

○改起复浙江·按察司·副使陈玉于福建,仍提调学校。

○命:“凡郡王校尉,止给至二十名。旧例,郡王校尉各给三十名。”时沈王以其子定陶王初受封,仅给十名,奏增其数。诏:“再给十名,为二十名,因著为令。”

○丁卯升湖广·德安府·知府 李金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升工部·左·侍郎俞俊 为南京·工部·尚书,以右·侍郎崔岩代俊,南京·右·侍郎毕亨代岩。

○升工科·都给事中钟渤、山西·按察司·佥事 张定、云南·佥事 王经,俱为左·参议,陕西·佥事 来球为右·参议。渤浙江,定山西,经广西,球云南。

○转广西·右·布政使孙春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两浙·运使甯举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

○诏:“在京操练工作官军月粮,每石折银四钱。伍分各监局等衙门匠役,并在外隆庆卫等处官军,每石折银四钱,岁折支二月,永为例。”以户部奏连岁灾伤,故也。

○晓刻,西方流星如盏,青白色,有光起自正西,南行至近浊。

○戊辰陕西镇巡官奏:“陕设六道佥事,惟五员,其一专管屯田,分巡常缺二道。乞从正统成化间例,增设二员,以便巡历。”吏议:“从其奏,增设二员,而革管屯名目,其事即属各道官分理。”因言:“诸处分巡官,皆从镇巡官每岁定委,岁周辄代,或安居总司,暂出按属,或道险地危,辄相推避。日月旷于送迎,机毙乘其间隙。自今宜令各携家属于分治境内,时常按历,惟迁转事故乃许离治。一有员缺,从吏部依道注补。如镇巡官到任离所郭辄往送迎,御史出巡辄为前导者,事觉俱论治降级。则官安于久任,而事举于专理。”诏:“俱可之。”且命:“自浙江以至诸省,并具屯田事宜,以闻。”

○定西侯蒋骥卒。骥,定西侯琬之子也。琬称儒将,骥以大臣长子,选掌班随侍,进勋卫,佩刀侍殿上。成化二十三年,琬卒,骥代侯举坐营管操,命充总兵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弘治十三年,佩征虏将军印,镇守辽东。徵还,侍卫推神机营五千下管操。十八年,佩平蛮将军印守湖广。至是卒,柩还。讣闻,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骥在湖广时,刘瑾势方横,尝遣人至镇,其人索贿弗与。历官中外二十余年,卒之日,家无余赀,然亦无所猷,为守官而已,。子□(□□又)□土□代侯。

○己巳给故·镇国将军奇渊 宫眷,餋赡米岁五十石,从庆成王请也。

○庚午升太常寺·卿张志淳为南京·工部·右·侍郎。

○给事中等官李铎等奏:“查盘过甘肃等处仓库粮草银两。”因劾:“参议等官李时、钱敬、贾璇,佥事 王相、黄瓛,行太仆寺·卿陈宽,寺丞田美等,那移放支侵盗。副使萧翀、李端澄、胡经,失于觉察。都御史刘璋、毕亨,例外奏讨。及户部·尚书 佀钟、韩文,侍郎李梦旸等,主事 杨志学、胡濂,轻拟解送,俱合查究。”诏:“巡按御史逮时等究问追陪。已故者,逮其亲属。翀 以下免逮问,仍各罚米二百石,输居庸关。”

○命把总提调官自斩首级者,如旧给赏。先是,都御史史琳建言:“把总等官自报斩首者,准升署职一级。”至是,定辽·中卫·指挥·同知佟瑛以自斩首报,兵部为请。诏:“止加赏。”因有是命。

○江西乐平县盗汪澄二等作乱。初,澄二与殷永十 等,自幼剽略江湖。间永十家,尝首于官,知县汪和释不问。及罪告者后,澄二等肆劫村落,势益张。和乃率民兵捕之。初入其巢窟,见耕耘满野寂,无一人御之者。和以贼无能,为弛不设备。有伪降者□□复杖之,贼乃挥其众一呼。云集耕者,皆贼矣。遂虏和以去,民兵从者三百余人,皆为所杀。和赂贼乃淂出,淮王以闻。命:“镇巡官督所属捕之。”自是,用兵征剿历数年,而祸未解。

○降分守·松潘·游击将军·都指挥·佥事 马骢二级,为茂州卫指挥佥事。先是,空笼、木垒等番蛮扰边,骢坐守备不设,又以给赏,故多盗官物。都察院拟谪戍,然以其所部颇有斩获功,故宥其罪而降之。指挥使孙仁 等七人,皆以提督守备,不能分军助敌,下巡按御史逮问。指挥同知田禄等六人,则以斩获功,命兵部查例赏之。

○壬申升顺德府·知府 郭纴为山东·布政司·右·参政,仍治府事。纴乞致仕,吏部称其廉平尚可用,故有是命。

○令查各营书办官光禄寺署丞缪淮等一十一人,调补州县。初,胥吏之役,多纳赂权要,奏乞于各营供事,称为书办官,以贱流带京职,吏部之法尽废。至是,令外补人,颇快之。

○吏部言:“两京府部诸司,类行天下,勘合事多未完者,请立稽考之法。抚按官自接管日为始,一切勘合,俟完报乃许交代。如有互为那移,及迁延后期者,新旧抚按官,俱降二级别用。其三司掌印及守巡官升调,事故勘合未完辄离任者,降级亦如之。”报:“可。”且令:“吏部及都察院稽考科道官查举。”时瑾务为苛刻,而张彩又建此议,自是诸司以勘合未完多获罪者。

○辽府·应山·和僖王 恩镏无嗣,其侄宠波欲袭爵,辽王为请。上曰:“应山王绝嗣,例不当袭,先帝有成命矣。宠波其令袭辅国将军,著为令。”

○先是,弘治十七年十二月,虏以三百余骑入宁夏镇安墩。分守宁夏·东路·右·参将霍忠命庆阳卫·千户袁鉴、百户王进等,于腹里仓官堡哨探。进等辄游,猎至磨盘山,遇贼而遁。鉴及所部死伤者三十四人,而忠观望不救。十八年九月,总兵官李祥领兵四千八百守宁夏城。副总兵卫勇以兵三千伏清水营,祥以兵部檄,令忠与勇整兵击虏,且檄延绥守臣,令参将王戟驻花马池。十月十六日,忠等怠于警备,虏以二千余骑入自石旧儿等墩,伏野麻湖沙冈。忠闻之,使告宁夏镇巡及 勇、戟。明日,虏数千骑又入伏沙窝。忠乃令千户张钦、司禄,以百人前哨,自率马步二千继之。钦 离花马池城十里,为贼所围,及所部战死者二十七人。忠出城三里止营,率马步二千赴援,而沙窝伏贼突出。忠还营,贼方合众攻围,望见 王戟领兵至城东,分兵逆战,势稍分。忠移营城北两军,战死者指挥唐彪、旗军李彪等百六十人,贼稍退。戟入城,及指挥季澄督兵,出北门与忠合贼,乃少挫遂散,掠镇戎固原诸处,径从锦鸡口出境。而祥、勇兵在石沟儿,与贼相背。及镇守太监葛全、都御史刘宪,俱不能督兵要遮。既而,忠乃掘死贼首级,以为己功,且委罪王进等。镇守太监王宣等奏其事,进亦上章自辩。敕给事中胡铎会镇巡等官鞫之。至是,都察院覆奏,有旨:“忠等守备不设,为贼掩袭死伤过多。虽有微功,不足赎罪。进遇贼先遁,俱坐斩。戟进兵延迟,损军亦众,但奋勇解围,又年已老,准赎。全降一级,勇降俸一级,各仍旧任,用心杀贼。祥既去任,罚米二百石,输延绥边仓。”又谕兵部:“今后失误军机官,不淂夤缘别用。”

○癸酉升广东·布政司·左·参政翁健之 为广西·右·布政使。

○升铜仁府·知府 刘瑜 为河东、陕西·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李东阳等奏:“比岁以来,水旱不时,年谷不熟,四方奏报灾伤,殆无虗月。起运粮草,坐派物料,供应牲口等项,徵办不前,拖欠相继。朝廷每颁恩诏,量与蠲除,而公用所需,亦非淂已。臣等每见稽查册籍,催督文移,未尝不悚息于中,汗颜于外。窃惟内阁、翰林院春坊等衙门日给,光禄寺酒饭等物,而臣等所给不啻加倍,因仍旧例冒昧关支食用之外,尚有余剩。功不称职,诚非所安。今纂修事完,各守常职。当皇上励精图治之日,正群臣退思补过之时。伏冀俯察愚悃,特谕所司,容将臣等日给酒饭,以三分为率,减去二分。翰林学士等官,量减一半。惟不失国家待士之礼,亦以免人臣窃禄之羞。尤望早一日,则臣少一日之愆。庶几一分,而民受一分之赐。”上批答曰:“览奏具见卿等为国爱民至意,酒饭其俱仍旧,勿辞。”

○罚四川·左·布政使等官潘楷等米,各一百石。保宁府·知府等官崔侃等米,各二百石。以奏报灾伤不以期,故也。

○甲戌以光禄寺·卿陈震为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馆。初,震为盐运使,自陈致仕。旋淂传奉为光禄寺·卿,直文华殿。至是,复有是命。

○命:“凡调卫官,俱永远带俸差操,著为例。”

○丙子内官监·太监杨镇赍官银万两,并长芦黄盐八千引,往南京易银买丝织造,乃以其银私自买盐,混同装载。凡用官民舡六百余艘,劫胁濒河。官吏索厚赂淂银至万六千二百余,两家人韦庆等所淂亦几千两。刘瑾令旗尉发其事,下南京三法司逮治。狱上,命:“降镇为奉御南京·内官监,闲住。庆发辽东广宁卫,充军。”

○丁丑诏:“管高墙左·少监金奉同南京·户部·主事,监督收粮。”从守备太监黄准奏也。凤阳仓粮旧规,惟主事收放。时竖刻削罔利,乃赂瑾更张,而所司又不能执奏,遂有是命。

○戊寅都察院丁忧·右·副都御史贾锭以考察自陈致仕,许之。

○工部·尚书 俞俊 乞祖父母、父母赠封诰命。上以俊 为布政使三年,尝有旌异,特许之,并及尚书侍郎未给者,不为例。

○兵科·给事中蔡潮查盘福建布按二司并运司库贮银两,起运到京。诏:“以布按二司银三十万一千四百七十四两,输内承运库。其盐价银九千三百三十两,贮部,备盖仓之用。”

○己卯升广东·布政司·右·参议罗荣为本司·左·参政。

○命庆云侯周寿子瑛袭爵。

○罚都御史刘孟输赎罪米三百石于居庸关。孟以枉道过家,械系至京。刑部拟其罪,当为民。瑾令荷重枷百斤,置吏部大门外,以为群吏警。时方酷暑,吏部为请,乃释之。

○诏:“四川镇巡等官,覆勘播州宣慰司地方旱灾,蠲其应免粮锐。”从户部覆请也。

○哈多他笼大小等族番人巴吉朵日怕等,博峪等族番人阿鹅等,各贡马及盔刀方物,赐彩叚钞绢有差。

○庚辰升南京·翰林院·侍读·学士石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升翰林院·五经博士潘辰为编修。

○升给事中石禄为山西·按察司·佥事,通判蓝章为陕西·佥事。

○罢分守延绥西路·左·参将田琦,以陕西·都司·都指挥·佥事 周诚代之。

○谪庆成王府·仪宾雷景聱、李经,戍辽东宁远卫。以毁詈法官,王拘治不服也。

○辛巳沈王为内丘王 幼土□寅奏:“故弟·广宗·怀靖王 幼土□术无嗣,欲以幼土□寅孙 勋泓承祀。”礼部覆议,上命勋泓承广宗王嗣,后止授应淂封爵。且谓:“事久烦渎,令巡按御史逮治辅导官罪。”

○陕西·山丹卫·千户马政因断理屯地,笞军余 张成致死。都察院奏:“律应赎杖为民,追银给成为埋葬费。”淂旨:“纳赎毕,发戍边卫,仍追给埋葬银,著为令。”

○壬午初,翰林院秀才华淳、祝肇光、张文宪各以幼童入院,习楷书。至是,内阁以淳等食粮岁久,请叙用。有旨:“黜 淳等为民,仍究治其父母并下所荐者。千户潘曰□永于锦衣卫狱,诘责以闻。”

○放候缺·兵备李晟回籍间住。晟,起进士。成化末,任都察院经历,屡奏兵机。及自造战车试,皆弗效。至是,又言:“于古八阵等书,玩心积久,悟淂隅落钩连一法,可以省兵、省食、省马。”而不言其所以。复历叙其久屈未伸之苦,并献春秋、安壤六论、古今经略一览。下兵部参详,兵部言:“其大言无实,垂老不悟。”诏:“宥其罪而放之。”晟,自少好谈兵,尝自言能造木牛流马,又能用数十骑可破千百胡虏。听其言者,咸疑其丧心也。其所著书以五经合兵法,尤可嗤鄙。又请铸全身铁甲,工部如其式铸成。晟躬试于兵部台下,未上马行数步而仆,人至今传笑之云。

○癸未诏:“勿给山东总部粮草官敕书。凡近年请给,非旧规者,俱革之。”时山东管粮·右·参政董杰升为河南·布政,奏缴敕书。有旨:“令户部查奏。”故有是命。

○赐沈府·辅国将军勋注 《皇明典礼》《为善阴隲》《孝顺事实》各一部。从沈王请也。

○甲申遣内官祭中霤之神。

○总制·陕西·军务·工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才以边事,荐高胤先、刘汝靖、李梦阳、王纶等,才俱可用。诏:以胤先等行事多乖,不淂□□复举。

○户部议覆太监等官黄准等奏:“凤阳地方卫所,缺粮数多,宜从所请。今后夏秋税粮,俱炤律限徵收。俟各该州县官考满赴部,查未完者移吏部炤例黜降,庶人心知警。”议入,上是之,其官军久缺月粮,令赈济官查支官库银两给散。

○初,代府·故·博野端穆王妃张氏,私为其子博野王 俊櫍选妃。凡三易婚,且擅出边城。而大同县民惠贤以其妾女图婚,不果。及后 ,俊櫍娶大同卫·千户熊镗舍余 锐之妹,亦非公选。张氏弟钺索赂沮婚,展转构讼。代府·长史熊璋、高瀚,典仗李成,等皆依违其间。于是,锐、钺、张氏等交章奏讦,代王 俊杕屡奏劾之。下巡抚官核其事,及是都察院具狱以闻。诏:“以选妃重事,钺拨置构讦府官,发戍甘肃。镇夷所贤不审名分,酿成讼端,戍陕西固原卫。锐、镗贪慕荣利,赎杖,仍罚米二百石。璋、瀚辅导徇私,并李成俱冠带间住。张氏所犯,有违祖训,革其封号冠服。熊氏不由公选,不许请封。俊櫍幼,免究。代王情涉偏而奏多,当勿问,各降敕谕之。”

○乙酉诏:“免直隶霸州镇朔二州卫,正德三年被灾粮草子粒,并罚奏报稽迟官米各五十石。”从户部覆奏也。

○夜,月犯天街上星。

○革庆成王府·辅国将军奇泠、奇澜 禄米三之二,仍赐敕切责。以詈辱法官,不服庆成王戒谕也。

○丙戌孝庄睿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樊凯祭裕陵。

○总督苏松等处粮储·都御史罗鉴奏:“所属各卫缺官军俸粮,并各部岁派物料无措,乞以其地度僧等银借用。”有旨:“责鉴招权妄议,紊乱事体,令冠带闲住。遂革原设都御史,而以御史苏锡代之,专理不淂更代。著为令。”

○先是,达虏入寇山西阳和卫、双沟儿墩猪槽墩诸处。委守阳和·纳粟都指挥·佥事 余钦、分守·大同·东路·右·少监韦祥、左·参将·都指挥·佥事 许鉴备御不严,及太监侯能,总兵官·都督·佥事 温恭,巡抚·右·佥都御史熊伟,总统失策,为御史所参。事下,都察院覆奏,有旨:“伟已致,仕、能已别用,姑宥之。鉴、祥俱降一级,祥仍分守,与恭、钦 俱戴罪杀贼,俟边情宁日以闻。”

○庆成王府·仪宾侯杰殴死登封县主坐绞,兄仪宾政缓、于启闻坐赎杖。

○复镇守·宁夏·都知监·太监葛全原职,令戴罪杀贼。全,以花马池失事,降一级。兵部尚书 曹元言:“边方多事,急于用人。”故淂□□复职。

○丁亥诏:罚尚书 樊莹、彭韶、佀钟,侍郎王克□□复、刘璟米五百石。尚书 何鉴,侍郎魏绅,都御史艾璞,御史饶榶,右·布政刘琬,同知汤毓,各七百石,知府 金洪千石,都御史罗鉴千五百石。初,松江府折粮布匹,匹准米二石。至成化二十年,尚书 王恕为巡抚时,与知府 莹,议节其米摊之他税,乃减五之一。其后,韶克□□复、钟、鉴、绅、璞巡抚,榶巡按,又与府官璟、琬、洪、毓相沿裁减。至是,所输布多疏窄,瑾乃究其由而罪之。惟恕以旧臣获宥,韶克□□复、绅毓已故,钟已致仕,璞、莹已为民,皆仅减半,而洪虽为民,亦不听减。

○革巡抚·宁夏·右·副都御史曲锐职,即其地闲住。时虏累入杀掠,巡按陕西监察御史胡王□赞劾:“锐失人心、招物议。”兵部请:“取回别用。”特命革职。

○兵部言:“巡按·河南·监察·御史赵斌,勘过·镇守·太监廖堂,下参随官舍张余安等,擒获回贼功。余安等十人宜升一级,卢氏县知县李朝阳等三人,宜赏。太监廖堂已加禄米,宜锡敕奖励。”从之。

○戊子孝穆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樊凯祭茂陵。

○以吏部·尚书 刘宇,兼文渊阁·大学士。宇,粗厉无才猷,徒以躯干魁梧,致显位。其为总制时,奢靡无度,奏带仆从十数,日责有司,肆盛筵供亿之。赂刘瑾,入掌台,事请敕。箝制御史小过辄挞,瑾以为贤。擢兵部尚书,举用将领,赃贿狼藉。迨转吏部,索赂于缙绅,不逮债帅之馈,乃悔曰:“兵部自好,何必吏部也。”未几,张彩为侍郎。凡所举措,彩与瑾谋协而行,宇尸位。而已,瑾重信彩,亟欲授之尚书,将罢宇。以宇夙厚,乃俾入合。宇辞,且乞省墓,许乘传还。宇将践内合任请于瑾,置酒合中,瑾亲诣称贺。明日,宇犹入合。瑾闻之曰:“此地岂容彼入哉!”宇乃不敢入而行。踰岁,淂请休致。议者谓:“其流毒善良不及 焦芳,偃然黄扉不及 曹元云。”

○四川·酉阳·宣抚司·护印冠带舍人再廷玺及重庆卫邑梅洞长官司·土官杨秀璇各奏:“湖广镇溪所洞苗聚众,攻劫村寨,杀虏男女、牛马数多,乞行湖广镇巡官调兵征剿。”兵部言:“若如所奏,寔非细故,宜移文各镇巡官勘寔议抚剿孰便,仍参究隐匿误事者罪。”从之。

○罢辽阳·副总兵孙成、开元·参将马□□灾,仍降实职一级,停其俸,回原卫闲住。以镇巡官劾其贪懦不职,故也。

○己丑兵部言:“各驿马价解发不时,以致马头纷纷奏扰,宜为之处马价俱于秋粮加耗内带徵。正德三年以后,务于每年十月内徵完。属两京会同馆者年终起解,属在外各驿者差官支领。如十月内不行徵完,年终不行起解到官,不行给发者,许领支官备呈巡,按将各掌印守巡官停俸。延至一月者,参奏提问。正德三年以前逋负,逐一查出,严限并解。如管解领支官已领,不即起程,营运作毙者,访察执问。违限三月者,系其家属。各巡按并司府州县不行徵收,及不与听理者查参究治。会同馆工食刍豆缺乏,准将马头寄收银内借支,候解价至日补还。”入,从之,仍命查历年不行徵收,听理官以闻。

○兵部言:“巡按御史孟醇勘过大同三路,被虏入境杀掠。官军百户张宗、千户贾玉等十六员,提调不谨。守备·指挥刘继等五员失于备御。分守·太监何名、右·少监韦祥、参将陈勋、许鉴纪律欠严,俱宜究治。但何名、陈勋 先因事系官,许鉴、徐俊 已革职回卫。”淂旨:“命巡按御史逮宗等并名、勋 究问以闻,降俊 一级,仍闲住,鉴已降宥之。”

○庚寅升吏部·左·侍郎张彩为吏部·尚书。彩,任文选郎中不一年,躐进至此。

○改巡抚宣府·左·佥都御史马炳然,巡抚·宁夏。以按察使杨纶为左·佥都御史,代之。

○罚给事中师夔、御史王璠各米三百石,输居庸关,以查盘紏举有遗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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