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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兰陵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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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岁月容易过,当天狗再次出现时,已经,

“主人,邙山大捷!”天狗一脸兴奋。从最初的不在意,到后来对高长恭的排兵布阵,用兵如神佩服得,不说五体投地吧,那也是青眼有加,另眼相看了!

我满腹精神都在琴弦上,淡淡道,“于我何干呢?”

“主人,您就一点不意外吗?五百骑胜十万。如此奇才,真乃神人也。连我都开始佩服他了。”

“齐帝昏庸,断粮草,又断后援兵力,若无奇智,早成了一缕亡魂了。”

“唉,说得也是。”

“此一战,高长恭威震天下。功高震主了。他的性命,危矣。”说到最后,我不禁为他坎坷的一生,长吁了一口气。名将没有遇见明主,空有一腔报国热血,奈何报国无门,也是白瞎了这身智谋与勇武,还有这副忠肝义胆。如之奈何——

“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何况美人又名将。”天狗也学起我的腔调,一板一眼地道。

我抬起头,看着天狗,笑盈盈道:“天狗,学问大有长进啊。”

天狗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道,“这几年主人让我看着高长恭,他这个人不打仗的时候,不是练武上朝,就是习字看书,兵书推演,诸子百家,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似乎就没什么不良嗜好。活脱脱一三好青年,真不愧是被主人看中要点化飞升的人。”

我骤听到最后一句,撩弦的玉指微顿,后又恢复正常,琴声流泻依旧,我淡淡扫它一眼,道,

“天狗,慎言。”我还不想让天道那么早洞悉我的心思。凡人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我这是举头三尺有天道啊!

“天狗知错,不该随意窥探主人心思。”天狗立刻跪在了草地上。

“知道就好,起来吧。”这几年跟天狗关系越来越好了,也惯得它在我跟前越发地大胆了,竟然试炼它的天眼试炼到我的身上来了。

“是。”

“一曲《兰陵王入阵曲》,气势恢宏,一代战神的终章。你去,看好他,我们留在凡间的时日,不多了。”再惊才绝艳,也不过是,英雄,末路。我身上此时晕染着一层灰败气息,为英雄,为这样的人间,也为人性,感到可悲。

“是。”

北齐自公元550年建国以来,至公元577年被宿敌北周消灭,享国28年,历经六个皇帝,皇族内斗不断,兄弟、叔侄之间互相残杀,为君者代代昏庸残暴,为臣者个个争名夺利。大将军斛律光一生几乎与北齐王朝相始终,在朝内地位显赫,他虽忠心侍君,但看着这乱糟糟的皇室,斛律光难免心内徨徨,为大齐未来的命运担忧。唯有兰陵郡王高长恭,虽也是皇族,却为人低调行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宽仁待下,恭谨对上,一生为大齐尽忠职守,勇猛杀敌,从无怨言,实在是北齐皇室的一股清流。这让渐渐年迈的斛律光看到了一丝曙光。再加上,战场上萌生出一些惺惺相惜的情义,斛律光很是看重高长恭,不免就走得近了些。武平三年(572年),北周勋州刺史韦孝宽使反间计,散布谣言说:“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明月乃北齐大将军斛律光的字。并且斛律光累世大将,手握重兵,军功日久,威望甚高,于是高纬疑他有不轨之心,与身边宠臣祖珽秘谋趁斛律光朝见之机杀之,时年58岁,不久尽灭其族。

武平四年(573年)五月的一天,后主高纬派使者看望皇兄高长恭,送来的礼物是一杯毒酒。兰陵王悲愤至极,对自己的爱妃郑氏说道:“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郑妃劝他:“何不求见天颜?”天真的郑妃以为这可能只是一场误会,毕竟自己的老公那么好,谁会忍心真的要他的命,毕竟兄弟一场,只要兰陵王去向皇帝求情,终能讨回性命。但兰陵王心里却很明白,向后主高纬讨个说法根本没用。他想起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将斛律光,无缘由地被后主引诱入宫,被人用弓弦残忍地勒死。如果他贸然入宫,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死法。横竖都是死,还不如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卑鄙无道的君王,他不想见,也没必要见。见不见都是个死。北周虎视眈眈,若此时他引兵自卫,只会加速北齐的灭亡。于是,万念俱灰的兰陵王,扔下一句“天颜何由可见”,遂将鸩酒一饮而尽,决然离开了这个乱糟糟的人世。

高长恭死后,北齐朝廷追赠他为假黄钺、太师、太尉公,谥号忠武。世人称其,兰陵武王。

他是大齐的保护神,是百姓心中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兰陵郡王,是战神,兵锋所指,无往不利,连周国皇帝都忍不住惊叹他的才华,见了都礼敬三分,做梦都想把他挖过来。他这一生,爱民如子,忠于北齐,却被北齐后主高纬以一杯毒酒匆匆赐死。

三天后,

“大将军斛律光被齐后主高纬杀死时,北周皇帝宇文庸得到消息极为高兴,下令大赦天下。兰陵王之死,消息传到北周,连宇文庸都笑不出来了。他说,‘想不到,多次破我,威震沙场的兰陵王,居然还真的死在自己的君主手上。’周帝痛心疾首,大骂,‘愚忠!在高纬这个昏君的逼迫之下,如果他能够奋力抵抗,与朕携手,必定能够平定江山。如今他这一走,朕就再也没有对手了。’周帝深感遗憾。”天狗两手抱着臂膀,看着主人床上躺着的白衣青年,连翻白眼。这个高长恭太迂腐了,高纬与他即无兄弟感情,又无君臣之义,就算不想起兵引发北齐内战,连累百姓更加水深火热,更不想连累曾经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他也不必服毒啊!以他的身手,大可挟持高纬,一走了之,等到达安全的地方后再把高纬放下就是了。他倒好,将毒酒一饮而尽,这期间,天狗都没机会做手脚。万幸,之前他喝了一滴娘娘从三十三重天带下来的莲池净水,早与血液相融,他一凡人之躯,一滴足以,管他什么阴的毒的,都被净水消解了毒性。

当高长恭再次醒来,眼前模糊的白衣身影映入眼帘,渐渐清晰。这已经是第二次在他昏迷时,一睁开眼就能看到她了,

“纯儿?”

我转过身来。

高长恭初一见到我很高兴,转而疑惑问道,“我不是死了吗?”

“是啊,世间再无兰陵王高长恭了。”

他很迷茫,甚至分不清自己是人是鬼。

“你可愿跟我走?”我神情恬淡,无欲无争地笑容。

“我愿意。”他微微笑着,笑容里带着一丝腼腆。他这个表情,TMD,勾得我想上他,肿么办?

他就坐在床边,我顿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走上去,伸出小手慢慢勾起他的下巴,理直气壮地道:“你在勾引我?”画风突变。

他从未见过如此大胆的女子,愣愣地任我作为,听了我这话,才反应过来,忽地站起,似乎很生气,我装作不敢抬头看他,任他俯视我。我手指上温度犹存,这细腻温润的手感真不错,柔韧有弹性,这下赚到了!听说,兰陵王从不打女人。我们离得极近,他身高1米7至1米8之间,我身高才1米6不到,他俯视着我的头顶,被我这时而大胆时而乖巧的小女生模式弄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气也不是,不气也不是。放过不是,不放过也不行。毕竟,他的纯儿可不是一般循规蹈矩的女孩子,不惧他,也不畏他。大凡像他这样顶天立地的男子,又是掌管重兵的大将,经常手握生杀大权,别人敬他畏他尚且不及,有谁会去戏弄他?——只有她了,她叫纯儿,她的眼睛就像东海里的明珠一样璀璨生辉。

我心里坦荡荡,要看美男子生气的样子,我正待有下一步动作,想要有恃无恐地看回去,头顶上忽然传来他的仰天大笑,他负手而立,笑道,“也只有你,敢对本王如此大胆。”那眼神里满满的宠溺和纵容,还有赞赏。

我挑眉一笑,“谁让郡王殿下长得太美,刚才在下真是失礼,失礼了。”我往后退两步,学男子般作揖道歉。没喊他小美人,就已经很不错了,估计喊出来他要炸毛!

“你,你!”

“我怎么了?”我有恃无恐,两手一摊道。还耸了耸肩,以做挑衅。

躲在一旁看热闹的天狗,摇了摇头,一脸无奈,暗道,“娘娘的气人模式又开启了。”

面对这样的我,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最后,只憋出三个字,“我饿了。”说着,高长恭背负双手,走了出去。

“你去哪里?”我随之也提裙追出。

他去的方向是厨房。“喂,我不会做饭。”我大大方方地站在二楼门口,以平常心看着这个男子。

他转过身来,笑得像个天真的孩子,“我会做就行了。”

我是不是让他误会了什么?看着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我该怎么跟他说呢?唉——

两菜一汤,一荤一素,我现在很少碰人间的饭食了,但作为主人家,他都把汤给我盛好放在对面了,不坐下吃点,好像就太失礼了。

该怎样跟他说呢?我用筷子漫不经心地翻搅着碗里的白粥,看着他吃得香甜,我只是淡淡笑着。当他快吃完的时候,一抬头,却发现我好像都没怎么吃,问道,“是我做得不合你的胃口吗?”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淡淡道:“其实,我不是人。”

他听了这话,先是猛然抬头,睁大眼睛看着我,但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而后他把手中的碗筷慢慢放回桌面上,“这个,我其实早有所觉。”他看着我,眼中很平静,“这条河位于周齐边界,年年征战,河两岸经常尸横遍野,上游的河水,常常伴随着瘟疫流向下游,所以两岸鲜有人家。自两年前,河边出现了一户人家,上游染了瘟疫的水,途经此处,流向下游时,便变成了干净的水。后来一些染病的人无意间发现下游的水似乎有灵性,根治了很多怪病。后来,我派人沿着这条河询查,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就连两岸百姓提供的线索,也暗指瘟疫之水和净水的分界点似乎就在你这里。我也是半年前才发现了这桩奇事。纯儿,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以后,你自会知道的。现在,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昆仑山。”说着我广袖一挥,高长恭在我的笑容中晕过去了,如此天香国色,我真想办了他。但我忍住了,这么纯洁善良的小白花,都不好意思欺负他。

之所以,把他弄晕,是因为我还不想让他知道我是谁。因为大凡一个凡人,提到人类之母女娲娘娘,那都是高高在上的母神,万一高长恭觉得我和他差辈呢?

昆仑山,

“参见女娲娘娘。”元始天尊正在与他的师弟通天教主一起下棋,见到我,齐齐向我行了个揖首礼。

“元始天尊,我给你找了个徒弟。你要好好教他。通天教主,有空你也帮忙照看一二。”说着,我连云路也没下,把人轻轻撂下,就走人了。云下传来元始天尊的声音,“谨遵女娲娘娘法旨。元始必不复娘娘所托。”

“恭送女娲娘娘。”元始天尊与通天教主齐齐道。

这下好了,高长恭的事总算是有了着落。元始太枯燥,通天太吵闹,不知道这俩货一融合,会弄出个什么样的徒弟来。真是期待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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