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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杨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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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了了《唐朝浪漫英雄》里的遗憾,让哥舒明朗站起来了,他们一家人和和乐乐地幸福呆在一起了。——完美大结局。

“主人,食月的事情已经结束了,主人接下来,想干什么?”

已经是唐朝中期了,我在犹豫是先回到天上,还是继续留在凡间等着?

歌舒明朗的事解决后,这几天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宝莲灯中初时教书先生,和学堂里的学生穿的衣服,以及监斩铁柱时,监斩官员及在场公差有代表性的服饰,可以肯定故事的大背景是在宋朝。

所以,我决定,回女娲宫小憩片刻。为什么说是小憩呢?因为,唐朝是在公元907年正式灭亡的,我现在正处在公元789年,再有一百多年,唐朝就要灭亡了。不知道让天狗独自看着一个朝代从兴起到灭亡的整个过程,它会不会有所感慨呢?它最好只当作是一场戏,能保持它天真乐观的性格。因为,这是我想要而不得的……

对于天狗的问题,我只淡淡笑了一下,道:“起驾回宫吧。”

女娲宫,

“天狗,宋朝统一天下后叫醒我。”

啊?“哦,是。”这么说,唐朝,即将被宋朝所代替?对于天狗来说,唐朝是它所见过的凡世中盛极一时的朝代,只是自安史之乱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可惜,可惜啊!

想了想,我还是不放心,又补充道,“或者,杨婵什么时候思凡了也要叫醒我。”

“啊?”天狗挠着自己的脑袋,有些不明白。到底该什么时候叫醒主人呢?把它搞糊涂了。

我和颜悦色地道,“就是说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出现了,都要立马叫醒我。”

“是!”

我闭上眼睛,开始休憩。天狗则跑了出去,向它的狗崽子们传达着这个命令。不一会儿便返回了殿中,见我睡得沉,便悄悄来到我近前,站在我旁边默默守护着,像一个忠诚可爱的小侍卫。

人间的繁华,让我欣喜,只是看多了这朝代的更替后,也就厌烦了。也许这只是我现在不想呆在凡间的借口,所有的厌烦和不安,皆来源于那未知的焦虑。再有一百多年,只需要再等一百多年,我悬着的这颗心就能够解脱了,这一次,是死,还是活?

自古道:法大于情,法不容情。沉香救母,表面上看,是大孝,但孝心就可以枉顾条条律法,道道纲纪吗?还有刘彦昌,他说的没错,天条是给神仙定的,管不着他这个凡人,所以他死皮赖脸地缠着三圣母,反正干了三圣母后,天条只能治三圣母的罪,他照样可以逍遥法外,照样可以回到人间娶妻生子。他毁了三圣母的一生,他却可以毫发无损,全身而退,因为天条管不了他嘛。到最后三圣母只是他生命里的过客。只是,他不知道,天条管不了凡人,但杨戬作为三圣母的亲哥哥,却不能坐视这个卑贱的男人毁了他妹子的一生。尤其是毁了他妹子的一生后,不能教养好沉香,无数次想卖了儿子,重组家庭,这注定了杨戬更加看不惯刘彦昌这个他妹子宁愿与他决裂也要拼死保护的男人,注定会逼着杨戬为了能堂堂正正把妹子放出来,而走上修改天条的不归路。——三圣母就是杨戬的劫啊!

一百多年后,

“主人,主人……”天狗轻轻地叫着。我睡得正沉,被叫醒实在有些不快,总觉得自己似乎才刚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啊!微微转醒后,我有些不耐地问道:

“现在凡间才哪一年啊?”

“主人容禀,在您小憩的这会儿,凡间改朝换代,经历了五代十国,虽然没有慕容冲当年所处的五胡十六国那么混乱,但,也是够乱的。现在的人间已经是宋朝,只是宋帝建朝以来,一直未能真正地统一天下,所以,便一直未能叫醒主人。”

听到这儿,我的睡意已经基本全跑掉了,我还以为唐朝在907年灭亡后,马上就是宋朝,是我把这两个朝代之间的更替所带来的混乱想得太简单了,一听这‘五代十国’,就知道非一二十年可以解决。我已经顾不得问现在的凡世是哪朝哪代哪年了,我直接问出了我最担心的问题,

“三圣母思凡了?”

“嗯。”

“杨戬?还在吧?”我这句问得有些小心翼翼,毕竟我在人间逗留多次,不管是停驻,还是守望,我的初心皆源于他,源于在最后一刻,可以站在他的身边,他坚强的时候,我不管,但当他无助,当他从云端坠落的时候,我希望可以,已经站在了伸手就可以,接住他的地方。我只是想代替那寒潭,在最后的时候给他一滴温暖的守候。

“是。”看到我眼睛里微妙的担心,天狗回复我的同时,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我笑了,同时微不可察地轻舒了一口气。也许我无法原谅杨戬消失于三界,但,如果,这一世,我是说有可能的话,在杨戬最后用胸膛去承受开天神斧,被那毁天灭地的力量震碎了骨骼和全身筋脉,身子被震飞落在溪水里的那一刻,我希望站在他后面的,是我。至少不会再落进那冰冷的溪水里。上一次,被老鸿钧缠着,连他最后一面也没见着,我去的时候,只看到小溪前那一滩殷红的血迹。还是天地塌陷……我就那么失魂落魄地,愣愣地看着,看着,直到天地间再成虚无。我感叹,我问天道,为什么天地间就容不下一个千锤百炼,经历千疮百孔,依旧心灵澄透的人儿呢?

“既然如此,我们下去吧。”

“主人,宋远没有唐安定祥和,主人不如等些时日,待宋安定了,再下去,免得凡间的血腥气冲撞了您。”天狗的目光追随着我走下寝殿玉阶的身影,实在不想让我操那么多心,看太多生死离别的事,免得我又多愁善感,心情郁郁。但,我此时已经听不进天狗的话了,我边朝着殿门走去,边道:

“现在,三圣母思凡走到哪一步了?”

“三圣母杨婵用宝莲灯打伤了杨戬,杨戬一怒之下,把她压在了华山底下,她的夫君刘彦昌抱着他们的儿子刘沉香回到了刘家村。”

“你说,宝莲灯?”

“嗯,是啊。”

“哪来的?”我问道。

“不是娘娘您传给杨婵的吗?”

“我什么时候见的杨婵?我怎么不知道?”我情绪有点激动,这灯可不是留给杨婵的。

“杨家被灭门后,商周大战之前的事。下面人都是这么传的。”

“这么说,你并未亲眼所见?”

“这——,难道?”天狗的表情先是疑惑,转而震惊。“天狗见过那灯,确实是下界行宫的宫灯。要不,属下去调查一下。”

“不必了,这灯是我在杨戬家变时,以神的名义下了那个诅咒后,故意落在下界,本意是希望在杨戬生死攸关时,可以回护他一二。如今灯在杨婵手里,反倒成了对付杨戬的利器。杨戬伤在宝莲灯之下,倒是本宫害的了。”我无不叹惜道。

“娘娘莫要这么说,宝莲灯最是知善恶,说不定生死攸关时,真能救了他一命呢。”天狗安慰道。

说话间,已经离凡间极近了,

“主人,我们要在哪处落脚?”

“凤翔府。”虽然已经离开了一百多年了,但凤翔府的樱花,我还是很喜欢的,这是个热情,浪漫的城镇。凤翔府处于温带气候,想象着漫天樱花飘落的美感,真是一种视觉与心灵的双重享受啊。

降落在凤翔府的屋顶上,一扫心底的那股郁闷,望着天空的明月,月光如洗,干净清澈,夜风袭袭,清爽怡人,脚下便是‘十九百一赌坊’,我笑了,迷之微笑,

“天狗,打劫。”

天狗听到我说的话,脸上有一瞬间的挣扎,然后,它试着补充道,“主人,不给钱吗?”

“咱们上次开赌坊,倒是想给钱来着,结果却惹得一身骚。这回,速战速决,开抢!”

结果证明,黑吃黑,赌坊就流行这个,先礼后兵,一言不和就开打,这才是混江湖的正确姿势!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这话没毛病。

至于说,住的地方,“了物园。只要不是食月的后代在里面住着,其他人甭给面子!”

“如果是食月的后代呢?”

我叹了一口气,道:“那就先住客栈吧。之前不也在春风细雨第一楼住了将近二十年吗?”

“主人,人界其实也有很多仙山洞府,为何主人每次下界都要住在人类的房子里呢?”

“对我来说,若住在下界的仙山洞府,与住在三十三重天上无异。若我不食人间烟火食,又怎知人类过得好不好?我毕竟是人类始祖,即便不是,我也希望我所关心的生灵,都能过上丰腴的生活。他们好战,让我讨厌,但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又溢满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和爱。有时侯,她们也是蛮可爱的。”

“主人,您好像变了。”

“哦?哪里有变?”我好奇地问道。

“在三千多年前,您刚刚苏醒的时候,愤世疾俗,现在嘛——”

“现在怎么了?”

“变得祥和宁静了许多。”

“也许是因为食月吧。也或许,是因为兰陵王高长恭那恬静温和的笑容,又或者,是因为几百年前,杀的流氓太多了,着实出了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恶气,又或者,是因为哥舒明朗那个小可爱?”

天狗歪着头笑了,“主人爱笑了,性子也不再阴郁了,主人越来越像原来的主人了。”

“那原来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呢?”

“不管是残缺的,还是完整的主人,无论哪个,看起来都那么柔美、坚强。”充满母性的光辉。只是做母亲太累了,尤其是人类之母,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可是母亲也是会累的,可是她的子民永远体谅不到这点儿,只会无限度地索取这位上古女神慈爱的恩赐。——太累了。天狗都看在眼里,主人不喊累,不觉得苦,但是神也会疲倦,也需要休息。现在,天狗只希望主人能够恢复柔美、坚强的一面,母性就算了。现在,它的主人需要休息,它不希望这些人类的事再次打扰到主人的心神。世上有那么多神,鸿钧老祖,三清,镇元子,东华哪个不是一方大能,为什么人类和妖族的守护全是女娲娘娘的份内事,那些男神仙一个个地多逍遥,太不地道了!

“天狗,快去执行任务吧。”虽然被夸奖了,心里暖洋洋的,但面上还得板着个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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