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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醍醐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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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克看到绣花鞋如坠冰窟,他僵直着抬起头向上看去,看去那双绣花鞋就这么孤零零的出现在他面前,上头并没有连着一双腿。闵克吓得大叫起来,挣扎着不断往后退。

徊黎怒道,“你折腾什么中邪了?”

“绣花鞋!是蓝色的绣花鞋!”

徊黎道,“那鞋早就叫你扔了,少发疯。”

但闵克此时显然已经听不进去徊黎的话。他看到那双鞋一步一步走向花坛,最后整整齐齐的码放在青石砖搭造的花圃旁,像一个女子临睡前脱下自己的绣鞋,整整齐齐的码放在床边。

那双蓝色绣花鞋很快就消失了。

闵克茫然无措眨了眨眼,看着眼前空无一物的地面。

很快,大门处又响起了吱呀声,一双绣花鞋再次一步一步走到了闵克面前,然后像上次那样自己一步一步走向花圃。闵克大叫道,“徊黎,闹鬼了,这里闹鬼啊,你快看啊!”

徊黎心道不妙,他从小在天飞宫长大,接触过不少毒药,因此抗性更强,才暂时没出问题,但再这么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一旁闵克还在叫,“我说的都是真的,看得清清楚楚,难道你没有听见开门声和走路的声音吗?”

那双鞋再一次走回来了。

绣花鞋拖着金制针,一次一次重复着从门口走到花圃的这段路程。鞋面上的血迹也越来越多,最后整双绣花鞋都被染成了鲜红的颜色,在地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小巧的、莲瓣似的血印。

就在闵克被绣花鞋吓得崩溃之际,真的有一个人推开了这扇门。

那是个二十七八、面黄肌瘦的姑娘,正是先前给闵克送过饭的宋金花。

她提着一只小罐子走了进来,见到二人不免大吃一惊,“弟弟,你怎么在这儿?没和他们一起去收葵花吗?”

闵克扭头去看徊黎,见徊黎也能看到宋金花,才求道,“小姐姐,你能放了我们吗?这里闹鬼,我好害怕。”

吕婆子也迈着小步紧跟着走进门来,她怒骂道,“死丫头还不去采蜜,难道等着我去做吗?”

宋金花无奈,只好走到一旁花圃对面,二人这才发现,花圃的对面竟有三只小小的蜂箱。

姑娘挽起袖子,她挽起袖子,将一双毫无遮蔽的手伸进了蜂箱,面上满是被蜜蜂蜇咬钻心的痛苦。不一会她就拿出了蜂箱中注满了蜜的蜂巢。只是那蜂蜜看起来十分稀薄,像糖浆一样很快就都流到了罐子里。

闵克骂道,“老妖婆,你好歹毒的心,竟然叫她赤手去拿!”

吕婆子道,“小杂种,有时间关心她,不如先关心关心你自己吧。”说罢她一把抢过送宋花手中的罐子,得意洋洋的走了出去。宋金花瞧了他们一眼,还是跟着一起走了。

她二人走后,徊黎眼看解开绳子无望,便想到用牙去咬,但闵克时醒时睡,根本不听他说话。

徊黎把额头抵在他额头上,这才发现他竟发起烧来,如果就这么放着不管,怕是真的会烧成个傻子。与此同时,他自己也看到空中飞舞着无数身披彩带的小神像,像壁画中那样飞来飞去。

他闭眼凝神,调动起全身内力去催动一旁的锋利石子,但无论怎么试终究是失败。

入夜后,宋金花竟然又偷偷溜了进来。她拿着平日里切菜的小刀帮他们割捆绑手腕的绳子,“快逃吧,你们快逃!”

闵克一眼便看出那刀极钝,不像是能割得开粗绳的,但宋金花埋头猛割,瘦小的双手竟颇有力气,完全不像白天才被蜜蜂蛰到过手。他问道,“姐姐,白天你不是被蜜蜂蛰了么?”

宋金华道,“我已经收了十三年蜜,早就习惯啦。许是因为蜜蜂,无忧花蜜对我是无效的。”

徊黎道,“你和我们一道走吧,我欠你人情,一定会报答。”

闵克道,“对,宋姐姐,你和我们一起走。我大哥阿斯朗马上就要到了,等他来了他一定能帮我把这群刁民全杀光。”

宋金花道,“我留在这儿是为了还债,不能走。”

徊黎问,“还什么债?”

宋金花凄苦一笑,“你们要是想报答我,不如去江南平县的宋家给我父亲母亲报个信,就说我一切都好,不要挂念。我的名字也不叫宋金花。走不出日出谷的女孩都被起名金花。

我叫宋金翼,情比金坚的金,比翼齐飞的翼…我母亲身体一直不好,父亲求仙问诊多年也没能治,后来自己也累得病了。妈妈病得走不了路,都道急病乱投医,父亲听人说昆仑山有个灵真观,便叫我拿了所有家当前来碰碰运气。当时和我一起来的还有我家的车夫,就是那个叫宋兴的。

到了灵真观后,他们拿出的偏方就是醍醐油。其实醍醐油根本没有治病的效果,只不过能麻痹人的知觉,让人做一些好梦。尽管如此,我也很感激他们的,至少妈妈不再痛得尖叫,面色也好了许多。所以钱花完后,为了让妈妈能继续用醍醐油,我自愿卖身给他们做牛做狗…”

宋金花流着泪哽咽道,“你们也不要杀人,如果杀了他们,妈妈就没有醍醐油可用了...”

她话音未落,绳子也还未隔断,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吵嚷——竟是吕婆子带了几个人来捉她。

吕婆子怒斥道,“死丫头,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竟然敢来半夜放人。枉我们这些年一直拿醍醐油供着你老娘!”

说罢几个农户一拥而上,重重的拳脚落在宋金花身上,她哎呦哎呦的叫了几声,便只听见进气,听不见出气了。

他们把奄奄一息的宋金花拉了出去。

闵克怒道,“你们要把她拖到哪里去?”

吕婆子嘿嘿一笑,嘴角挂着一个恶意的笑容,“死之人是做不成玉瓶的,只能拉去做葵花肥。”闵克闻言不禁干呕,吕婆子道,“这有什么可恶心的,你没种过地,不知屎尿都可入肥,人尸又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不浪费。”

这群人重新把他俩捆好,又退出了屋子,将门锁了起来。

闵克和越离枯等了一夜。第二天清晨,日生谷所有人都聚集在花圃周围,就连还宋金翼也在此列,她脸上有淤青,淌着眼泪,但看上并无大碍。

吕婆子问宋兴,“你把这晦气的死丫头带来做什么?”

宋兴道,“规矩是所有活人都得到场,她这不是还没死么。”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开始制作玉瓶。

两个农户拉过一个已经气息奄奄的囚犯,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张开嘴将一把花种吞了下去。那饿了许久的人小声哀嚎,拼命闭嘴,但种子还是落进了胃里。

接着,农户们在花圃空地处挖出一个足有一人深的坑,将那人全身衣服扒净了,直挺挺的按进了坑里。一个黑脸汉子将镰刀卡进那人两片嘴唇中间,狠狠一割,就那么割掉了人的半个脑袋。

闵克没想到这就是吕婆子所谓的玉瓶,呆愣愣看着眼前景象不知所措。

宋兴指挥着他们又抓下一个人继续,自己则蹲在闵克身边,小声道,“我特意把宋小姐姐带来看你怎么被做成玉瓶,嘻嘻,她高看你一眼,那我就送你份大礼。”

徊黎问,“这究竟是做什么!”

荣兴伸手在徊黎脸上摸了两把,“你长得白净,人也好看,只可惜是个男孩。看在你马上就要死了的份儿上,我来叫你死个明白。

这种花叫无忧花,花蜜是做醍醐油最关键的一味原料。据说无忧花原本长在荒野上,种子十分不好收集,且种皮特殊的厚,若是埋在土里,恐怕十年也发不出苗来。后来有人发现,被动物误食的花种给胃酸一浸,竟然能从动物嘴中长出。

我也不晓得吕爷是怎么发现这种花的独特用处的,总之他把花种带到这里,前后也试过许多种动物,都不如人的效果好。

做玉瓶要先把人饿上几天,好把脏腑肠胃清得干净些,再给他们喂下种子,这样当人埋在土里的时候,尸体还是热的,胃中酸水再一转化,正好能够腐蚀掉种皮。这类花从胃一路向上。沿着喉咙爬出嘴来,最后抽叶开花…”

这么大一片几乎一眼看不到头的花圃,不知其中到底枉死了几人。

闵克恶狠狠的催了他一口,“什么鬼东西?真是伤天害理!”

宋兴擦了擦脸,“你就笑吧,反正下一个要做玉瓶的就是你了。叫你勾引我的女人,嘻嘻,我的女人…”

闵克流下一行清泪,他把脸贴在地上,不愿再看宋兴的丑恶嘴脸。正当绝望之际,他突然听见了极轻微的“叮”一声轻响。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只有闵克注意到了这道细微的声音——这正是昨天那双蓝色绣花鞋最后停下时金制落在地上来发出的轻微动响。

闵克紧绷的神经再度崩溃,他大声喊道,“绣花鞋,是绣花鞋来了,绣花鞋鬼会把你们所有人都带走!他的金制针掉在地上,我听见了…我听见了!”

宋金翼闻言突然抬起头来,朝闵克问道,“绣花鞋,什么绣花鞋?”

闵克道,“蓝缎子做的绣花鞋,我亲眼见到了,绣着蝴蝶、插着金制针的绣花鞋。哈哈,鬼来啦!”

宋金翼突然脸色血红,她如同疯魔一般朝花圃扑去,力量大得得几个男人都按不住。

谁知花圃里竟然真有一枚金制针,她神色癫狂的往下挖着,“妈妈,妈妈…”

她疯狂的挖掘着那些已经被种进土里、做了许多年玉瓶之人的尸体。但早些年的玉瓶早已腐烂,只剩一排白森森的下齿泛着污光,在一片黑漆漆的土地里,如无数笑嘴。

她最终终于刨到一具尸体,只凭一只半腐的手就泣不成声,“我一直那么相信你们,为了妈妈,做牛做马…这是我妈妈,她手上有条疤的,这是妈妈!”宋金翼流着泪,突然又狂笑起来,“哈哈,妈妈,妈妈在哪里?”

宋兴脸色铁青,所有人都震惊的尖叫起来。

吕婆子哀嚎一声,扑向那片被毁的花圃,“无忧花,我的无忧花,快快给我杀了这个死丫头!”

一旁的农户持刀上前,“踩烂花圃,你疯了么!”这一镰刀割破了宋金翼的嘴,长长一道猩红伤疤像是一道巨大的微笑,横贯了她的整个面颊。

宋金翼咯咯笑起来,在农户无比震惊的目光中夺过镰刀,然后就地一滚,砍向一旁蜂巢。

没来得收集的无忧花蜜霎时间淌了一地,一股极为香甜醉人的味道瞬间弥漫出来,那是一种所有人都不曾闻过的浓郁甜香。所有人闻到香气的一瞬间都瘫软在地,眼前浮现出种种或幸福的或可怕的幻景。

宋金翼笑嘻嘻的爬到吕婆子身边,像农户们之前采收向日葵那样手起刀落。

一个接着一个,山里这么多向日葵,到底什么时候才割的攒完呀!

哀嚎呼喊有如仙乐。

镰刀钝了,刀身从木质握柄里脱落出来。宋金翼抓起一个人的头发,那张无限放大的笑嘴里似乎生出了无尽的牙齿,密密的、狠狠的咬在了瓜藤似的脖颈上。

血液与蜂蜜混合着,如红漆一般圆柔浓稠,缓缓颤动着淌满了整个院落,散发出散发出一种甜蜜似胭脂、馥郁如焚香的气息,这令人战栗的、仿佛宫腔内部般的味道,叫人想起生命最原始的、充满期待与欢乐记忆。

闵克从宋金翼大张的嘴里看到一层又一层的肉。在那层叠纱帐后,闺房中母亲卧于檀木睡榻,以芬芳花串逗弄婴孩。巨大的嘴巴,仿若胎宫,仿若山洞,鲜血喷涌。

一层又一层的肉逐渐破开,露出一个鲜血淋漓的快乐笑脸。

作者有话要说:我个人不太想写让主角帮着路人复仇这样的设定,如果这样写确实会给弱小可怜又无助的男高主角们增加一点点爽度值,但还是谁的仇谁亲自报比较符合我这篇文整体要表对‘天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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