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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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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修竹醒来时白念安已走了一个时辰有余,桌子上留有白念安的信,说是他此时已经去一座早已荒废的古楼见昔日父亲的同僚了。

沈修竹还是放心不下,快马加鞭去了那座古楼,却看见那里已经是大火熊熊。古楼是木头建筑,又早已年久失修,众人皆以为是起天干物燥引起的意外。

沈修竹发了疯似的拿起湿毛巾就往里冲,有人劝告他火势太大还是不要送死,但是他已经全然听不下去。冲到里面,他看到早已昏迷的白念安,连忙把自己的湿毛巾盖到白念安的嘴上,抱着他就往外冲。火势太大,火星溅他身上烧得他疼痛不已。

一路上浓烟滚滚,一大段烧掉的横木突然掉了下来,他只来得及护住昏迷的白念安,横木全都砸到了沈修竹的后背上,顿时血肉横飞。沈修竹感觉自己的骨头都断掉了,皮肉被烧焦的生痛。但他还是咬牙坚持着又往前走了走,周围火势渐渐小了,怀里的白念安呼吸又平稳了些。

可是沈修竹终于是疼得晕过去了,他总觉得如果此时倒下去,就会再也看不到白念安的脸了。算了,若有来生…,他沈修竹向来不信什么来生的话,怎么临死时却也愚蠢地想这些东西。

人死了,就是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了无痕迹。

白念安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三个面容冷冽的黑衣男子,拿着自己之前弄丢的沈修竹的半块玉佩,问他是否记得这个东西。

“当然,这是我…我的夫君送我的定情信物。”白念安记得沈修竹说过他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白念安的,后来他看上了那半块玉佩,沈修竹也只是说千万不要弄坏,并亲手带到了他的脖子上。

“夫君?我们找错人了?难道是他旁边昏倒的那个人吗?话说要不是他冲进去把你从火场中央搬到最外圈,我们估计还救不了你。”一个黑衣人问道。

“管他呢,陛下只是要我们找玉佩的现任主人。而且看陛下的样子,应该只是他不得不还的一个情分,带走这个不就行了。”另一个人道。

“昏倒的人是不是一个长得特别温柔特别好看,眼角有痣的男人。”白念安惊喜道。

“确实是挺好看的,我们本来想顺手杀了那个人灭口,但是那个人与陛下竟然还有几分相似。后来大燕国的摄政王来了,他们人太多,我们只能带着你先走了。”为首的人道。

“摄政王?他救下了我旁边那个人?”白念安惊道。

“对呀,那个人应该是摄政王的情人吧,我看见摄政王直接抱着那人走了。”黑衣人答道。

“…好呀,很好。听口音你们是北辰国的人吧,我虽然生于大燕国,但是与大燕国皇室有深仇大恨。我跟你们走。只是,那个约我去木楼背叛我白家的小人,一定要死。”白念安道。

“可以,完事后就乖乖跟我们回北辰。”为首的人道。

“当然。”白念安道。

数日后,岭南的小树林发现了一具焦尸,经调查是岭南本地曾依附白家的一个爪牙,现任阳淮县司令。

沈修竹还在昏迷,口中还在喃喃着说道“安安,安安……”南宫寒一脸阴沉地与郎中说着话:“他背上的伤疤,有没有什么办法快速恢复如初?”

“沈大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不日就会醒来。是药三分毒,如果冒然下猛药,他可能会痛不欲生,甚至再也醒不过来。殿下您何必呢?”郎中道。

“本王不喜欢有瑕疵的玉。再说他一个大男人,又昏迷着,痛就痛点吧。只要完美无瑕,醒不过来又怎么样。”南宫寒道。

沈修竹醒来时已经是半月后,南宫寒正坐在他身边的椅子上。抚摸着他洁白如玉的背部,像看艺术品一样盯着他。

“沈修竹现在从头到脚都是极品。可惜了,美中不足的是为了个贱奴自贬身价,弄脏了自己。细细把玩着还行,但是孤实在是不能和贱奴共同享用同一个人。”南宫寒想着。

他这些天已经找到了一个与沈修竹有几分相似,同样眼角带痣的年轻男子。这个男子一听说他的身份,被他稍一撩拔就跟了他。

南宫寒赐他名为小竹,觉得虽然样样不如沈修竹,但好在还算干净。每次他看完沈修竹的全身后,都会找这个小竹泄火。但是赝品终究是赝品,南宫寒不由得感叹世界上为什么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

“安安,安安呢?”沈修竹问道。

“你是指娇奴?我只愿意救你一个人。他现在应该灰都不剩下了。”南宫寒冷冷道。

“摄政王殿下,多谢您的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我沈修竹定然会报答。只是他是我的夫君,如今我一定要回去为他守斩衰之礼。告辞了”沈修竹穿上衣服道。

“沈修竹,你私自为了一个男宠私奔已经惹得陛下龙颜大怒。如今那人已死,陛下也已愿意宽恕你。这斩衰之礼是女子为其夫君守节所用,三年时间必须穿麻衣,居处变,酒肉绝。如今朝廷要求松了,大部分妇女都不愿如此,你又何苦呢?”南宫寒问道。

“安安是男子,我已与他定情,自然是要守斩衰之礼。我现在就要回去在他去世的地方建个衣冠冢,在旁边搭个草房子住下。京城我是回不去了,还请您将此事告知陛下,陛下若要怪罪,要杀要剐我沈修竹悉听尊便,只求陛下宽恕,将我葬在安安的坟旁。”沈修竹道。

“沈修竹,自古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那个家伙是你从白府掳走的男宠,顶多算是个玩物。你已经为了他一错再错,现在他终于死了,你不跟我回家,反而留在这南蛮之地干什么?”南宫寒道。

“安安他一个人会孤独的。再说,万一,万一他还活着,找不到我他会伤心的。至于名分,我已经准备好了婚服,人死了就是死了。可他若是愿意回来找我,他同意的话,我们随时都可以成亲的。告辞。”沈修竹道。

南宫寒觉得他已经疯了,一会儿相信那个人死了,一会儿又觉得那个人还活着。况且男子为男子守丧的事实在荒谬,他只听说过烈女为其夫守节,赢得贞节牌坊的事。可若是朝廷哪位官员敢妄顾礼法,为一个小小的男宠守丧,那实在是比为他人所耻笑的宠妾灭妻的行为还离谱的存在。

可是听到沈修竹如此决绝的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他居然有些嫉妒那个男宠。声名,地位,财富,权力,其他美色,为什么沈修竹还可以为了他都舍弃掉了,明明那个娇奴都已经死了。

他南宫寒混迹风月场多年,细细一想,若是他去了,估计也没有一个蠢货自愿为他守丧如此之久。至于他自己,若是每一个情人都守三年,恐怕他这辈子就只剩下守丧一件事了。

算了,他南宫寒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回京去做,虽然是受女帝之命带回沈修竹,但是他为一个沈修竹已经耽误了太久。他毕竟不是沈修竹这种蠢货。还是回京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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