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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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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舟把车停好了,闻晏拉开门,正要下车,忽听他说:“等我一下……那边有阿婆在卖茉莉花手串,你喜欢吗?”

透过摇下来车窗,闻晏的目光在那些堆雪似的花簇上停留了一下。

而这一瞥没有逃过贺知舟望着后视镜的眼睛。他笑了起来,酒窝又浮现了起来:“那就是喜欢了。巧了,我也喜欢。”

贺知舟下了车,不多时便折返了回来。未靠近先闻一阵香,梗为手环,花为珠串,贺知舟摊开两只手,露出两只茉莉花手串来。他孩子气地注视着闻晏,示意她先挑。

“就这个吧。”闻晏随便点了他左手中的,正要伸手去拿,哪知,贺知舟五指一闭,将左手藏到了背后,然后一伸手,把另一只手上的花串递到了她面前。闻晏一愣。而他笑容狡黠,像《小王子》里那只天真的小狐狸,嘴上还一本正经地说着:“谢谢你给我挑的花。”

闻晏逐渐回过神来,不由得笑骂了一句:“多大人了,还玩这一出,幼不幼稚。”

贺知舟不以为意,仍旧笑眯眯的,抬手帮闻晏打开车门:“我三岁嘛。这对大人来说过于幼稚,但对我来说正好。”

“谢谢你送我花。”闻晏认真地向他道谢。

没有哪个年纪的女孩子不喜欢鲜花,她也不例外。

哪怕只是街边十元一大捧的小茉莉,对她而言,也是能治愈一整天心情的良药。

“光口头道谢多没诚意啊,”贺知舟冲她眨了眨眼睛,“明天放假,洛神赋新到了一批书,要不要来挑挑看?看在茉莉的份上?”

闻晏也笑:“看在茉莉的份上。”

别了贺知舟,她朝办公楼走去,边走边将手串系好。茉莉苍白湿润,花瓣微凉,贴着她温热的脉搏,香气扑鼻。闻晏垂眸看着腕间的茉莉花,出神地想着,花随主人,这串茉莉就和它的主人一样,一派天真,却也浓香馥郁,不容忽视。

办公室里还和她走的时候一样。

“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不是被刁难了?”同事常静挨过来时,一眼就瞧见了她手腕上的茉莉花手串。她扬了下眉:“送君茉莉,愿君莫离。他送的啊?”

这个“他”指的是谁,她门心知肚明。

闻晏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点了下头。

“那这也忒小气了点吧?”常静和她嘀咕着,“看着是个有钱人,怎么送出手的礼物这么寒碜呢?十块一串的茉莉花,地铁口的茉莉都快泛滥成灾了,亏他拿得出手。你可别被他的小恩小惠蒙蔽了双眼。”

闻晏心想,这才不是小恩小惠。洁白茉莉花手串的另一端连接着广袤星空,金银流光,浅昼深夜,镶嵌在一片柔和的暗黑上,他把天空变成绫罗绸缎,铺在她脚下。他真正送她的礼物是一整个瑰丽梦境。不过也没必要说出来就是了。她一贯如此,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

周姐冷不丁开了口:“你懂什么?人家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乐意着呢!”

一番话说的是阴阳怪气。

“说什么呢!”常静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她扬声道,“乐不乐意你管得着吗?又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周姐缩了缩脖子,不吭声了。

“你别理她,”常静拉着闻晏的手,“当我不知道,我爱八卦人的名声就是这老八婆传出去的,明明自己就是个长舌妇,还说起我来了!”说到后半段,她刻意放大了声音,显然是故意说给周姐听的。

闻晏笑了笑。

低头,指头下意识地点进了那个没有动静的对话框。

倒也没有想说什么的打算,就只是习惯了。

她想了想,打开相机,对准腕间的茉莉花手串,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

随后就关了手机,忙工作去了。

可能是工作实在让她忙昏了头,也可能是她心里下意识地把黎墨的优先级向后调了,就像那个沉了底的备注“铸币”一样,黎墨发消息来的第一时间,罕见的,闻晏没有注意到那亮起一瞬的手机屏幕。

直到她解锁手机想查看一张表格,才发现黎墨回复了。

她发过去的那张图片对准了手腕,腕间的茉莉,雪裁纤蕊密,衬得本来就白的皮肤越发冰肌玉骨,一抹香魂,无限清幽,哪怕只随手一拍,也堪入画。

而在这张图片的下面,黎墨回了两个字:好看。

不知道是在说花好看,还是人好看。

又或者是皓腕凝霜雪,花与人皆宜。

闻晏想了想,主动起了个话头:“今天我和男性朋友一起逛了天文馆……”

刚交代到一半,就被黎墨打断:“不用告诉我。”

未发出的下半句硬生生打住,闻晏把那一行字删了,换了个“嗯”,心里忽然闷得慌。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在映射她之前查他岗,彰显自己的大度?还是单纯的字面意思,他对她和谁交了朋友、和谁出去、去了哪里,漠不关心?

没等她多想,聊天框里又浮上来一句话,是他在问:“明天有篮球赛,你来吗?和顾子忱他们打。”

很难得的邀请。闻晏颇感意外:“什么时候?”

“下午两点,”黎墨回,“之前答应过你的。”

闻晏一愣,旋即慢慢回想起来,他确实曾向她许诺过“下次白天约球,一定喊你”。

如果不是他提,她都已经忘了这回事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像从书架上拿下一本许久不看的书,翻开却看见了书页里不知哪年夹进去的一张百元大钞,明明是自己的钱,却有种白捡一百块的高兴。

“你们在哪打呀?”她问。

得到的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南城大学。”

他和她的母校。

第二天中午,南城大学。

秋色老梧桐,校园道路两旁的树木伴着秋风萧萧而下,闻晏紧了紧外套。

来之前,她听黎墨说了这场篮球赛的来由。

本来是校篮球队想打场表演赛,黎墨那群篮球搭子里面有个和今年校队队长熟,就说把他们这群老学长喊上,大家一块回来打场友谊赛,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她过来的时候,黎墨他们已经到了,一大帮高高大大的青年人站在一块,脱了外套,露出肌肉分明的手臂,正在做着热身。

闻晏找到了黎墨的眼睛,冲他挥了挥手,然后往观众席上扫了一眼,准确地在一件件外衣里找到了属于黎墨的那件米白色冲锋衣。她把衣服抱在怀里,顺势在位置上坐了下来。

球场上,顾子忱瞧见了这一幕,啧了两声:“怎么黎墨打个友谊赛,大小姐都要跟来看啊?大学四年还没看够吗?”

不止大学四年,还有高中三年。有黎墨在场的篮球赛,只要闻晏有空,一定会到场。她喜欢坐在观众席第一排的角落里,一个不扎眼、不远不近,但是他一回头就能看到的位置。

但这次,因为他的衣服,闻晏坐到了第一排的正中央。场上的人也因此留意到了她。

“人家青梅竹马,关系好一点也正常。”薛祺拍了两下球,找了找手感,冷不防被校队队长抢了过去。他们仨这次一队,热身时也聚在一起。几人谈论到的黎墨则在他们的对手边。

“你小子干嘛?”薛祺一转头,正好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一米八几的大男孩,浑身上下洋溢着阳光开朗的青春气息,一双闪亮的狗狗眼望着观众席上那人,心思全写在了脸上。

他热络地问着:“祺哥,那是谁啊?”

薛祺愣了愣,长臂一伸,把球又抢了回来:“闻晏啊,黎墨的小青梅,”他“唔”了一声,“想起来了,你没和黎墨打过比赛,之前没见过她。”

黎墨和他同届,他们最活跃的那两年,今年才大二的校队队长还没进校园。

薛祺朝着闻晏的方向看了一眼,雪肤乌发的女人垂首低眉,正从随身携带的包里往外掏物件。矿泉水、毛巾……没拿出来的还有创可贴、绷带、止血喷雾等等。一件件,都是她带惯了的东西,却也独此一份,只黎墨可享受。

他的眸色深了深,伸手拍了下校队队长的脑袋:“别惦记了,追不到的。她心里有人了。”

“谁啊?”

薛祺一指不远处的黎墨:“他呗。都说了,人家青梅竹马。”

大男孩的视线随之移动到黎墨身上,然后聚焦在他鞋子上,定住不动了,他喃喃道:“我靠,是不是我看错了?这不是N家前几年的一款限量版吗?我有朋友特意飞去港岛的拍卖会想拿下这双,结果被人八十万拍走了……”

“不用怀疑,就是那双。”薛祺笃定道。

这双鞋是他看着闻晏送的,她给黎墨的,一向是最好的。

然而当时他语气泛酸地跟黎墨说起这件事,只得到了黎墨轻飘飘的一句反问:“是吗?”

半点不意外,也半点没有受宠若惊之类的情绪。

好像闻晏对他的好,在他这里,已经是习以为常、不值得多加注意的事情。

于是薛祺心里更酸了。

不仅酸,还为闻晏感到心疼与不值。

……

篮球赛准时开始。

观众席上,也开始渐渐坐了些被这动静吸引来的路人。

场内身影奔跑跳跃,特别是校队队长,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往常打法偏向组织进攻的他,今天打得格外激进,跑起来似一阵风暴,夺人眼球,跳跃仰身抬手跳投三分中!

他的打法不像是打友谊赛,倒像是纯粹的炫技,把场上所有人的风头都压了下去。

这样暴力激烈的打法引得了观众席上阵阵尖叫。

特别是场间休息时,大男孩随手撩起衣摆躬身擦汗,露出胸腹间的汗滴与整整齐齐的八块腹肌,惹得观众席上的小姑娘们边脸红边激动:“靠靠靠,好帅啊!这小哥哥是哪个学院的!!”

闻晏脸上却露出了几抹担忧之色。刚才有好几下,黎墨差点被撞倒。几年前的他打得比现在场上这愣头青还帅,一场比赛下来,尖叫掌声要多少有多少,连对手方的女生都快爱上他了,可是现在不比往日,上班之后,再没多少时间给他锻炼了,身体素质自然也就下来了。

趁着休息,她起身朝场内走去,打算给黎墨递毛巾和水,顺便嘱咐他注意安全。

谁知有人动作比她更快。

观众席上跑下去的少女像只欢快的飞鸟,降落在顾子忱和黎墨身边,她仰起头,甜笑着两人说了些什么,然后篮球队的其他人也围了上来,女孩子把怀里抱着的一排矿泉水挨个分发给众人。一人一瓶,黎墨也接了她的水。

闻晏靠近时,正好听到女孩子在管顾子忱叫“哥哥”,她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手里那瓶多余的水像是烧开了,一时间变得极为烫手起来。

其他人也看到了她手里拿着的水,目光频频看了过来,原本背对着她在发水的女孩子亦有所察觉,她转身看了过来,一句话脱口而出:“那个追了黎墨哥哥四年的舔狗就是你吧?都追到篮球场来了,怎么这么阴魂不散啊?”

篮球场内霎时间静了一瞬。

闻晏只觉全身气血上涌,太阳穴突突地疼,“黎墨哥哥”“舔狗”“阴魂不散”,每个词都在挑战她的耐心。

她偏过头看了黎墨一眼,脸色难看极了。

她是不介意在黎墨面前卑微一点,因为她觉得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也可以说成是两个人之间的情趣、情调。但是在其他人面前,她是个人,不是黎墨养的一条狗,她不接受这样的侮辱。现在他们敢这样说,无非是黎墨平时给他们的感觉是轻视她。

闻晏忍不住就开始想,要是现在站在这里的是宋礼礼,黎墨也会这么对她吗?

舍不得的吧?

宋礼礼是白月光。白月光高高在上,不染世俗,无法为他独有,不可被私藏,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遗憾带来珍惜。宋礼礼是他舍不得受一点委屈的人。

那么她呢?她是春泥,是“庾郎盘马地,却怕有春泥”的春泥,她是他的阻碍与习以为常。所以轻慢她、牺牲她,也是他的习以为常。

可是,习惯了的事,就是对的么?

如果在一年前,她会耐心教人如何尊重她,也会想办法融入他的朋友圈占据一席之地,潜移默化地改变眼下这尴尬的状况。但是这些念头只在脑子里闪过一瞬,闻晏觉得没有必要。

这些是黎墨应该做的,是黎墨应该给她的尊重。

她不想再折腾了,因为仅仅是爱他这件事本身,已经足够让她心力交瘁了。

闻晏前进的步伐停了,她转身往观众席快步走去。

场上气氛凝重到了极点。见势不妙,薛祺赶紧推了黎墨一把,示意他快去道歉,对方却丝毫未动,薛祺心里骂了两声,只好自己快步追了上去:“哎,闻晏你怎么刚来就要走啊?这水是给我带的吗?那谢谢了啊……”

他话没说完,就见闻晏在观众席旁边的垃圾桶前停住了,她转头最后看了一眼篮球场。黎墨站在原地,手里还握着那瓶矿泉水,他抿着唇看着她,目光里满是不赞同。闻晏蓦地冲着薛祺一笑,疏离又礼貌:“谢谢,但是不用给他打圆场了,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你有功夫劝我,不如去教教顾子忱的妹妹怎么好好说话。”

她抬高了手,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把水和毛巾全丢进了垃圾桶里。“咚”的一声,似一声不详的鼓点重重敲在心头,而始作俑者回到观众席背好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篮球场。

作者有话要说:“金银流光,浅昼深夜,镶嵌在一片柔和的暗黑上,他把天空变成绫罗绸缎,铺在她脚下”化用的是叶芝的诗《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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