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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3000镑小姐和她的4位求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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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这是一部模仿简-奥斯丁作品的小说,故事发生在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那个时代,每个士绅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从16岁开始惟一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嫁出去。很多女人都非常现实,在还青春貌美的时候,尽快逮到一个男人,管他是聪明愚蠢有无魅力,只要他能为她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她们就可以把所谓爱情轻轻松松牺牲掉。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弗罗拉有3000镑嫁妆,不够多,但比没有好点,就像她的容貌一样平平常常。由于她显然不够现实,也没有打算用现实的态度去考虑婚姻问题,因此故事一开始,她注定了要做一个嫁不出的老姑婆。但是好事发生了,她一下有了4个求婚者,每个看上去都各有理想之处,而她又都对他们说了“不”,最后她竟然还获得了幸福,真是奇哉怪哉。大体来说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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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有发现这个故事的人,感谢你们给我的意见。

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评论和喜欢这个故事的人,真的很感动而且很受鼓舞。因为评论积累太多,我就不一一回复了。只有这一句“非常感谢!特别感谢在论坛里推荐我的小说的同学。

一直不好意思上来,是因为说好的子爵大人的故事没有写出来。非常抱歉。

不过我在写新的小说,希望新的小说能赎我的罪吧。

再次感谢!一千万个感谢!(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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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些奥斯丁时代的背景资料,有兴趣的同学请戳 Sir and Lord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弗罗拉-梅齐,理查德-雷萨克 ┃配角:亨利-诺顿爵士,查尔斯-奇拉瑞尔子爵,约翰-平脱牧师 ┃其它:一女四男,求婚大战,一见钟情,欢喜冤家,终成眷属

一句话简介:没资本女对四个优质求婚男说不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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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的二月底被一位朋友推荐了这本小说,怀着试探的心思点开了第一章,结果竟一发不可收拾,当天就熬夜把它看完了。

我真的是对它喜欢地无以复加。很难想象,在今天的中国,居然能有一位女作者能把一本充满十八世纪英伦风味的小说写得如此活灵活现而又意蕴十足。顺带一提,这篇文的作者是简·奥斯丁的超级粉丝,你能在她的行文中看到无数考据的历史细节,早已不再被今人使用、但依旧充满魅力的遣词造句,奥斯丁式的幽默、机敏和挖苦,和一种古典小说特有的、对浪漫之爱和人性之善的无穷信念。

不过,和奥斯丁笔下的主角相比,这篇文章的女主角似乎显得更“平凡”,更缺乏魅力一些。这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评论区里的一些争议。但越往后看,其实你会发现,随着女主不断在拒绝这些不断出镜的求婚者,她也在一点点地成长,一点点地散发出独属于她自己的光彩。尤其是拒绝子爵求婚的那一段——真是精彩至极!我愿称这段剧情为全书最高潮,让我发出了宿管阿姨探出头来问“是不是在杀猪”级别的超级大爆笑。

可以说,看完这段之后,我甚至觉得,之后男女主终成眷属的he结局都索然无味了。只想问问子爵,他有没有兴趣转行当个执剑人什么的(。)

在这里,我决定贴出这篇文章最后一部分,也就是作者写下的后记。其实直到看到后记,我才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我可能多年前在哪里被推荐过这本小说,并且看到过这章后记——虽然我已经全然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它。但我要说,这篇后记真是写得太好了,它值得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读上无数遍。你能从中看见作者全然的真诚、她对爱情那虽遥不可及但依然向往的姿态、一名爱情小说作家无缘婚姻的人生故事、与百年之后,一名女性对另一名女性生命体验的理解。

是啊,我们千百次地塑造并摧毁着对爱情这个事物的幻想,到现在我们依然不能放弃这个话题。这就是爱情的神奇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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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代后记)

据说简·奥斯丁写作时总是避着人,前两部作品《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出版时都是匿名出版,她变得知名后,也拒绝暴露自己的身份,她的墓碑上也没有留下她作为一个作家的注释。我以前以为自己了解她的想法,毕竟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出身的英国淑女,在当时读小说都不是什么高雅的爱好,别说是写小说了。奥斯丁又是那么一个谨慎、理智的淑女,因此不觉得作为一个小说家有什么好.炫耀的,这很可以理解。她不大跟和文人墨客来往,被当时的摄政王后来的乔治四世召见也并不觉得多受抬举,你说是拘谨也好,骄傲也好,我之前以为自己都是理解的。直到我开始模仿她写这个故事,我才意识到也许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让她耻于承认自己写了这样的故事。

奥斯丁终身未婚,她爱过一个人,接受过一次求婚,又拒绝了。她36岁出版第一部小说时,她已经是个嫁不出的老姑婆,在此之前由于父亲的去世,还经历了几年窘困的生活,让她深刻领会到一个家财不足又嫁不出去的女人在那个时代可以承受的所有磨难。

大家都最喜欢的她的作品,也是她作品中公认为最浪漫的《傲慢与偏见》,是她年轻时就写成的一个故事(只是在38岁出版它时进行了改写)。在那个故事里,伊莉莎白?贝内特也是一个没有嫁妆的乡绅之女,看上去如果她没有遇到达西先生,一个女人们心目中的完美情人,不计较她地位比他低又没有财产,只是全心爱她而娶她,伊莉莎白多半命运和奥斯丁是一样的。可是在年轻的时候,我们都充满幻想,相信世界上存在着这么一个完美的人,他为你而存在,他的爱情将拯救你逃离生活的困苦。可惜,小说都是虚构的,真实的生活从来不是这样发生的。

在简?奥斯丁的真实故事里,她在年轻的时候爱上过一个男人,恐怕也是她一生唯一爱上过的一个人,那个人来自爱尔兰,是她朋友家的客人,他们必定是彼此恋慕的,因为亲友们都这么认为,并猜想他们可能会结婚。就像在《理智与感情》里,玛丽安的恋爱引来了亲友的闲言碎语一样,那时19岁左右的奥斯丁大概更像热情的玛丽安,而不是谨慎的埃莉诺,她认为自然而健康的爱情不需要掩饰,或者她也掩饰不了。但是她爱上的男人,这位先生,也是一位家财不足的先生,他没有办法娶一个没有嫁妆的女人,因此在他还没有返回爱尔兰之前,还待在奥斯丁的生活圈里的时候,他因为听到了亲友的流言,同时又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提出求婚,他采取了谨慎的措施,后来一直回避和奥斯丁碰面,来表明他的态度。这就是奥斯丁人生的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失恋,多半也是唯一一次恋爱。

当我去想象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联想到了埃莉诺、玛丽安、简·贝内特,她们当时都爱上了不能向她们求婚的男人,而这男人也并非不是不恋慕她们。虽然埃莉诺和简·贝内特最终获得了幸福,但我最近想,女人在等待男人们表白的过程中承受了那么大的痛苦,这一切在梦想成真的那一刻,真的全部得到了补偿了吗?

奥斯丁的故事则更加悲伤。她从未得到过机会梦想成真。最痛苦的是,这个人显然又不是不值得为她所爱,也并非不爱她。这位爱尔兰的先生攻读法律,后来成为大法官,说明他确非凡俗之辈,奥斯丁并未爱错人。但这位先生显然头脑非常实际,他后来娶了一个有财产的太太,弥补了他家财不足的缺陷。在奥斯丁成名后,多半也是她去世后,这位大法官先生在和亲友的信中承认了他那时确实被简·奥斯丁所吸引,但是他说,那只是一种不成熟的爱情,像小孩子一样的恋慕之情。

值得吗?我们为爱情承受了那么多痛苦,而事实总是证明,我们所付出的,永远得不偿失。

我相信简·奥斯丁是一位有魅力的女人,拥有足够的智慧和情趣能吸引男人的爱慕。虽然她那部因为改编成电影《becoming Jane》而闻名的传记作者在这部传记前言中,对她的容貌持悲观态度。奥斯丁的容貌自然比不上在《Becoming Jane》里扮演她的安妮·海瑟薇,但她小时候也是被家人称为“好看的,只是脸颊有点过于丰满”。不过容貌相比起她的情趣、聪颖和敏感,对她魅力的重要性显然没有那么大。她当然是有情趣的、聪颖的而且敏感的,否则她也写不出那样的小说,而且据说她拥有一位非常有魅力的母亲。这些都注定了她是一位有魅力的女士,尤其是在她年轻的时候。对此,还有一项毋庸置疑的证据,就是她接受过又拒绝了的那次求婚。

奥斯丁的那次恋爱对她显然影响非常之大。多半在那之后她就像《劝导》里的安妮一样在失望和痛苦中度过了她最美好的年华,青春转瞬即逝,直到她27岁那一年。27岁已经是女人能嫁出去的极限了,《劝导》里的安妮终于在27岁嫁出去了,同样奥斯丁也得到了一次意想不到的求婚。她的朋友的弟弟,21岁的家族继承人向她求婚了。这个情节在《劝导》里也有所表现,安妮曾经有过一次机会可以结婚让她忘掉她曾经爱过的温特沃斯,连求婚者的身份都是相似的,都是乡间大宗地产的继承人。当然,安妮也跟奥斯丁一样,拒绝了这样合适的求婚,虽然奥斯丁的决定做的有点曲折,她先是接受了,然后第二天又反悔了。

我首先要说说姐弟恋的问题。21岁是当时男人正式成年的年纪,从此可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刚刚成年,奥斯丁的这位求婚者就迫不及待地向奥斯丁提出了求婚,因此可以猜想,这份恋慕一定埋藏了许多年。他们相差6岁,当奥斯丁19、20岁的时候,他还是十几岁的青涩少年,但我想他必定那时就爱上了奥斯丁。她是他姐姐的朋友。考虑到奥斯丁一直得到她众多外甥和外甥女的依恋和仰慕,她的风度对孩子们来说一定是亲切的。她对待那个少年一定非常耐心和温柔。

她的机智和风趣一定让她看起来特别与众不同。同时她又比他年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这些都很容易助长一种长期的爱情。比起奥斯丁曾爱过的那个老于世故的男人,这个求婚者显得那么可爱。他才是真正的达西先生,虽然年纪有点小肯定不够成熟端庄,但显然和奥斯丁结婚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合适的婚姻,若非出自真爱,就没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这个求婚了。

我想奥斯丁一定能够了解,所以才会接受。虽然她那时已经27岁,和夏洛特嫁给科林斯(《傲慢与偏见》)的年纪一样,我也不相信她会为了现实的原因接受一个她容忍不了的男人。她知道这个求婚是出于真诚和爱情,所以她才会接受,而不是因为求婚者是继承人,她嫁给他将可以过比她父亲能提供给她的更为优裕的生活。但在考虑了一夜之后她又拒绝了,并在拒绝之后马上离开了本地,以回避和她的爱慕者再见面的尴尬。据说当时这也伤害了她与这家人长期以来的友谊,虽然后来女士们之间恢复了交往。当我想象这一夜奥斯丁是如何度过的,我想她一定回忆起她曾经怀抱过的爱情,然后她确信自己并不爱他——她刚刚接受的这个求婚者,所以她才会在第二天一早就又拒绝了他。她不仅不能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也不能接受只有单方面的爱情。她不爱的也不行,仅仅是被爱还是不够的。

知道这个故事之后,我再去看《劝导》,就发现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劝导》是在奥斯丁去世后才出版的,也是她去世前几年才开始写作,在去世之前还在修订的作品。在《劝导》里,19岁的安妮因为谨慎拒绝了彼此相爱的温特沃斯,因为他承诺给她的婚姻没有财产作为婚姻生活的保证。但是好在当她27岁的时候,她又重新和温特沃斯相遇,他们彼此依然相互吸引,这时已经没有可以阻碍他们结婚的现实障碍了,她最终嫁给了她的爱人,获得了幸福。这也许是奥斯丁最后一次允许自己描绘不切实际的幻梦,如果有一次机会,她希望自己也能像安妮一样获得幸福吧。

这该是多么悲伤,当她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也许那时病痛已经在侵袭她,她也知道自己距离死亡不远,因此才允许自己放下骄傲,再做一次幻想吧。

我因为《傲慢与偏见》爱上简?奥斯丁,和这世上大多数人一样,因为达西先生太完美了,因为灰姑娘式的故事总是战无不胜的。当我看了奥斯丁的其他作品后,我也一样察觉到了她的“枯燥”和“乏味”。她显然不是浪漫主义的,但因为我也不偏爱《简?爱》那样的作品,所以我依然喜爱她。在她的作品里,我最不喜欢《爱玛》和《曼斯菲尔德庄园》。如果不考虑出版顺序而只是写作年代的话,我喜欢的《傲慢与偏见》《诺桑觉寺》《理智与情感》都是她的早期作品,在她人生遭遇最窘困的时期(从她父亲去世到她和母亲离开巴斯重新在汉普郡安顿下来)之前就构思完成的作品。我唯一喜欢的她的晚期作品就是《劝导》,喜欢的程度有时还高于《理智与情感》。我想我现在发现了原因。

虽然奥斯丁不是浪漫主义作家,但她是一个女人,肯定曾经是一个爱幻想的女人,她写的是婚恋小说,谈的都是婚姻和爱情。我喜欢奥斯丁理智、幽默的现实主义态度和冷静的记述笔调,但我也是一个女人,我无法克服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弱点,所以我更喜欢那个对爱情充满幻想和希望的奥斯丁。

当我开始写这部模仿奥斯丁的小说时,我也很老了,而且独身,没有结婚。我感到了一种羞惭。我已青春不再,对世界足够了解,在爱情上的阅历更比奥斯丁多得多。我已经知道幻想与现实间的鸿沟是多么不可逾越,但我还在书写一个幻想的故事,并在故事里加入对爱情理想化的想象和期望,我觉得很惭愧,甚至不敢把这个作品给熟悉自己的人看,因为他们了解我的生活。我不想被人嘲笑。

我觉得这应该也是奥斯丁偷偷写作并匿名出版的原因。她不想让人嘲笑。虽然她总说生活中若是再不能嘲笑一下自己和他人,就没什么乐趣了。但她到底是不想让人嘲笑的。这种羞耻感,没有身处其中的人是很难理解的。

美丽的少女怀抱爱情的幻想,那是美好的,被世人称赞和仰慕。但嫁不出去的老姑婆还怀抱对爱情的理想,那就是可怖的,丑陋的,难堪的。世人大体都是这样认为的,你我也难免俗。

在奥斯丁留下的一副画像中,我们看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老姑婆一样的奥斯丁。她眼睛下面有阴影,嘴角的折痕显露出她的顽固和倔强。这不是一张优美的画像。她多半不希望人们了解是这样一个人写了这样的故事,这不仅会妨碍人们在阅读故事时的观感,更会因为作者可怜的际遇而鄙视这样的故事吧。

所以我觉得自己写这部小说也是十足具有勇气的行为。我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总体来讲,到我这个年纪我已经不相信爱情,我对婚姻和爱情都怀抱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在写我的小说时体会到的乐趣,当我构筑我的主人公徜徉在理想化的爱情中,我不由得和他们一样心驰神往,乐不思蜀。

我们为什么会那么幼稚呢?不说几千年人类历史,只说几百年现代文明史,我们千百次地塑造并摧毁着对爱情这个事物的幻想,到现在我们依然不能放弃这个话题。这就是爱情的神奇之处吧。

从我13岁第一次阅读简?奥斯丁的书到现在,我的阅读领域已经扩大了许多,但我一直坚持宣称,简?奥斯丁是我最爱的作家。我以前读小说,并不读作家的传记。读简?奥斯丁的书,奥斯丁就是奥斯丁。在我写作这部向她致敬的小说的过程中,我读了更多关于作家本人的书。这篇小说写完,我发现她在我心目中已不再是奥斯丁了,而是简,那个曾经爱过、失望过、痛苦过、最后怀抱着她的爱孤独地死去的女人。她是简。只是简。

我很高兴我写了这部小说。

很高兴你发现了这部小说。

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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