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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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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残月当空,繁华都市,车水马龙,霓虹灯光。

漆黑的办公室中,他靠着办公桌,坐在地上,衬衫松了两个扣子,衣袖挽起,望着玻璃窗外的夜景。

身旁摆着一瓶波本威士忌,古典杯中一指高度的酒。

从裤袋中掏出钥匙串,上面的钥匙扣还在。

不同的是,它完整了。

六年了,她还是一个人。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林子谦念着纳兰容若的词。

这是她回国后,两人第一次的正式见面。

察觉到了,她内心中的压抑情绪,应该是他造成的。

突然门被推开,刘弘凯走了进来,惊讶地发现地上还坐着个人。

“你没走啊。”刘弘凯打断了他的思绪。

见林子谦无动于衷,走上前查看。

“喝酒了?”刘弘凯差点踢到瓶子。

“要一起吗?”林子谦侧着头,手里拿着杯子,胳膊无力地搭在弓起来的一条腿上。

“我听老赵说,上午的会你没去,有个女的过来找你。”刘弘凯没接话茬,反问道。

“你留了名片给她。”林子谦陈述道。

“对啊,就那天我见着她,给她留了一张名片。她倒是聪明,就这么找过来了。”刘弘凯反应过来,老赵口中的女人应该是沈秋雨。

“我们一起吃了午饭。”林子谦继续陈述事实。

“叙旧了,什么情况。”刘弘凯蹲下,一屁股坐在地上,八卦地看着林子谦。

“菜不错,她说的。”林子谦喝了口酒。

“一起吃菜的人更不错。”刘弘凯调侃道。

“她是单身。”林子谦淡淡说道。

“有点意思,难怪王炜他们在办公区八的这么津津有味,真有故事啊。”刘弘凯笑道。

刘弘凯一回来,就见到团队几个同事聚在一起,嘀嘀咕咕。好信儿的他,自然是不能错过这些“情报大佬”的“可靠”消息。

“是我,对不住她。”林子谦垂下头,内疚道。

“事情都过去六年了,别忘了,你现在的妻子,是孟颖,而且你还有儿子。”刘弘凯提醒道。

“是啊,我有妻子,有儿子。”林子谦目光冷峻,重复道。

六年的时间,应该够了吧?

公寓内,沈秋雨站在窗前,高旭哲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看样子,你已经决定了,是吧?”高旭哲不死心地问道。

“是的。”沈秋雨目光坚定地看着外面,一对情侣手牵手路过。

“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高旭哲质问着。

“我知道,背负唾骂,我不在乎。”沈秋雨云淡风轻道。

“就为了他?值得吗?”高旭哲面带痛苦道。

“你不是我,你根本理解不了,六年前,我承受的痛苦。”沈秋雨强忍着情绪。

“你也说了,事情都过去六年了,何必死抱着过去不放呢?”高旭哲站起身来反驳道。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沈秋雨转过身来,看着高旭哲,微笑道。

“记得,你蹲在马路边上,放声大哭,被很多人围观。”高旭哲回忆起初次见她的场景。

布里斯班,高旭哲拎着购物袋从一旁的Supermarket走出来,看到不远处一群人围在一起在说着什么,他忍不住上前凑热闹。

他看到一个女孩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有几个人正在安慰她,话语间,他得知安慰女孩的几个人也不认识她。

这时,来了两个警察,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围在女孩身前的几个人散开,他才发现女孩是中国人。

为了维护秩序,几个警察欲带走这个女孩。

“Sorry,I\'m late,I\'m her friend。I just got separated from her。(对不起,我来迟了,我是她的朋友,我刚刚与她走散了。)”高旭哲站了出来,跟两个警察解释了一下。

两个警察将信将疑,询问女孩是否认识他。

这时,女孩泪眼婆娑地看着身前站着的这个中国面孔,愣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

女孩明白,这个男人是在替自己解围。

高旭哲扶起了地上的女孩,得知“真相”的众人也散了。

高旭哲陪着女孩来到不远处的长椅前坐下,从口袋中掏出手帕递给女孩,询问她是否遇到了什么难处,女孩只是摇了摇头。

高旭哲觉得她独自在外,不太安全。再三询问下,女孩告诉了他地址。

他惊喜地发现,这个女孩是留学生,竟然还是自己的校友,尽管专业不同。

送女孩回了住的地方,就在附近,是一个整租的公寓。

“我好多了,谢谢你送我回来。”女孩开口道。

“没关系,一个学校的同学嘛,又是同胞,帮助是应该的。所以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可以给我打电话,只要我能帮得上忙就好。”高旭哲从背包里找了个本子,写下电话号码,撕下纸,递给女孩,微笑道。

“谢谢。”女孩情绪低落,强颜欢笑。

“还没请教,你怎么称呼?我叫高旭哲,叫我Leo也可以。”高旭哲忍不住问道。

“沈秋雨,Rita。”沈秋雨配合地回答道。

直到现在,高旭哲也不太清楚,那日沈秋雨为何会在路边哭泣。她不愿意说,他不好主动问。

“当初你问我,为什么会在路边哭的那么伤心,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沈秋雨平静地说道。

“是,你一直没有告诉我答案,我私底下,还苦恼了好久,想问,却不敢。害怕旧事重提,惹你伤心。”高旭哲苦涩道。

“不用苦恼了,我现在告诉你这个答案。那日,我在路上,接到了一通电话,是我室友辛悦打来的。她告诉我,林子谦与孟颖领证结婚的消息,就在我离开的两个月后。”

“这么快?”高旭哲惊讶道。

“是啊,这么快。我离开后,没隔多久,他们就迫不及待地结婚了。”沈秋雨笑着说道,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她回过身去,用手擦掉。

“在我面前,你不用忍着。”高旭哲从纸盒中抽出几张纸巾,走到沈秋雨面前,替她拭泪。

“谢谢你,阿哲。”沈秋雨平复了一下。

“是不是这么做,你就会快乐?”高旭哲试探的问道。

“或许吧,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若是不做,我一定不快乐。”沈秋雨毅然决然道。

“明白了,既然是这样,秋雨,我支持你。”高旭哲妥协道。

“阿哲,谢谢你。”沈秋雨抱住了高旭哲。

高旭哲知道,她的拥抱虽然没有掺杂任何私情成分,却也很满足。

他也知道,他注定与沈秋雨,只能是朋友,这一个身份。

或许就像陈奕迅那首《红玫瑰》中的歌词唱到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人往往持有一种极度渴望的情感。一件东西,越是得不到,就会越渴望,最后渴望就会变成一种执念。

可是,得到又能怎样呢?

深夜,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刘弘凯叫了代驾,开车送林子谦回来。

林子谦拎着电脑包走到门口,准备掏钥匙,门却打开了。

“怎么才回来?”开门的人正是孟颖。

一身酒气,味道敏感的孟颖,一下子便闻到了。

“喝酒了?”孟颖上前想去扶林子谦进门。

“喝了一点,没醉。”林子谦从一旁走进屋子,并没有给她机会。

关上房门,林子谦刻意与孟颖保持距离。

“要不要给你倒杯水?”孟颖关心道。

“不用了,我回房了。”林子谦头也不回,径直走上楼梯。

孟颖站在原地,看着林子谦上楼的背影,内心凄切,热泪两行。

来到二楼,林子谦没有着急回房间,而是去了书房。

他把电脑包放在地上,没有开灯,走到电脑桌前。开启电脑,打开邮件界面。

“编号:2194,丫头,今天你来找我,我很意外。终于与你正式见面了,内心抑制不住的激动。与你近距离接触,细致观察了你的变化。你成熟了很多,甚至做起了演员。不过,我愿意配合你演出。主角也好,配角也罢,你开心就好。从你口中,得知了那个男人并不是你的男朋友,说实话,我竟有一丝窃喜。同时,也很自责,猜测可能是因为我的缘故,让你对爱情失去了信心。对不起,丫头。但愿有一天,可以有机会弥补曾经的过错。”

再次,他回车键发送。

月光下,林子谦的身影倒映在地上,格外孤寂。

这一天结束了,开心又苦涩。

一日清晨,林子谦早起,洗漱过后,换上了运动服,戴着耳机,如往常一样外出到附近的公园跑步。

耳机里循环播放着小提琴曲,慢跑在公园中,他很享受这种放空的感觉。

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靠了上来,他感觉身后的脚步渐近。

“早上好,子谦。”

沈秋雨笑盈盈的跟在身旁,让林子谦停下了脚步。

“丫头?”林子谦下意识脱口而出。

“我难得起早一回,没想到竟在这儿遇见你。”沈秋雨一身白色修身运动服,同样戴着耳机。

“你还坚持晨跑吗?”沈秋雨问道。

“是啊,习惯了,有些习惯很难改变。”林子谦说道。

“就你自己啊?孟颖呢?不陪你一起吗?”沈秋雨随口问道。

“她不喜欢跑步。”林子谦淡淡说道。

“这样啊。”沈秋雨嘟嘟着嘴,样子有些可爱。

“怎么会在这儿跑步?”林子谦一针见血地问道。

“我就在附近住啊。”沈秋雨随口回答。

“看来,我们住得不远。”林子谦肯定的语气,让沈秋雨略带心虚,眼神有些闪躲。

“介意一起跑吗?”沈秋雨故意转移话题。

“你还跑的动吗?”林子谦挑了挑眉。

“跑得动,我也是经常锻炼的。”沈秋雨眨了眨眼睛,坚定说道。

不过,在跑了十分钟后,她就后悔自己轻易立下的flag。

林子谦缓缓地停下来,看着身边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沈秋雨,有些好笑。明明不行,偏要逞强,像极了从前。

记得在大学时,只要早起,就能在体育场的跑道上看见林子谦的身影。

那时,为了能够故意与他遇上,她特地起了个大早,埋伏在周围,见到林子谦的身影便跑出来,上演“偶遇”的俗套戏码。

突然,沈秋雨突然冒了出来。

“林学长?好巧啊,在这儿遇到你。”沈秋雨凑了上来,冲着一旁的林子谦摆了摆手。

林子谦礼貌地点了点头回应,并没有开口,继续跑着。

“哎,林学长!”沈秋雨努力跟上林子谦的步伐。

“你经常在这儿跑步吗?”沈秋雨热情地搭话。

“是啊,坚持很久了,你呢?”林子谦还是回应了。

“我也很喜欢晨跑,强身健体。”沈秋雨微笑道。

两圈下来,沈秋雨咬牙坚持着,已经顾不上跟林子谦说话了,汗水顺着面颊流淌下来。

见此,林子谦缓缓地停了下来,沈秋雨终于松了口气。

“抱歉哈,我…我是好久…好久没…没跑了。”沈秋雨大口地喘着气,倔强地解释道。

真丢人,沈秋雨的第一感觉。

她没想到才跑了两圈而已,自己的身板竟如此不济。

如今,历史重演。

“我…好久没跑了。”沈秋雨尴尬地说道。

“把气喘匀再说。”林子谦从裤袋中掏出纸巾递给她。

“谢谢。”沈秋雨拿着纸巾擦了擦汗。

“我今天的运动量够了,你呢?”林子谦似是给她递了个台阶。

“我也够了,没碰到你之前,我已经跑了一会儿。”沈秋雨嘴硬道。

“那我回去了,一会儿要去律所。”林子谦看着她说道。

“你不吃早餐吗?”沈秋雨问道。

“家里有做。”林子谦故意说道。

“原来如此,成家就是好,早餐都有人给做。不像我这种孤家寡人,一会儿还得找地方随便解决一下。”沈秋雨耸了耸肩,酸气十足的语气。

“时间还早,要不一起吃吧。”林子谦看了看表说道。

“不回家吃了?这个时间,估计你的妻子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吧?”沈秋雨酸气十足道。

“无妨,正好换换口味。”林子谦勾起唇角。

“都好,你请客。”沈秋雨吐了吐舌头。

来到公园附近的早餐店,沈秋雨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林子谦去点餐。

过了一会儿,他端着餐盘走了过来,放在桌上。

皮蛋瘦肉粥、小油条、煎蛋、饭团、豆浆及两个小菜,看着很丰富,重点都是她爱吃的。

“你的记性,真的很好。”沈秋雨感叹道。

但沈秋雨犯起了难,选择性困难症,这是两人份,她吃哪个好呢?

见沈秋雨的犹豫的神情,林子谦想到了什么。

他走到点餐区,跟服务员要了两个小碗。回到座位,将皮蛋瘦肉粥拨出了一些出来,饭团掰了一半,餐盘推到沈秋雨面前。

“吃吧。”林子谦吃着拨出来皮蛋瘦肉粥和掰了一半的饭团,夹着小菜。

问题解决了,沈秋雨笑了笑,吃起了餐盘中的事物。

大学时,他们在一起之后,林子谦总是捡沈秋雨剩下的东西吃。

她吃东西很少,买两人份,是吃不完的。而林子谦拒绝浪费食物的行为,所以每次剩下的食物,都由林子谦负责“打扫战场”。

这一刻,时间仿佛倒流,回到昔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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