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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010 长公主掉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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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抄袭风波,已过去七、八日。

期间,锦衣客饱受谩骂,终是坚持不下去,灰溜溜地跑到衙门投案自首了。

不必怀疑,前些日子在蓬莱茶馆惹是生非的小公子即是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幕后黑手伏法,书友们顿觉大快人心,愈发积极地向亲朋们推荐《逆世凤狂》。

一传十,十传百,小说人气嗖嗖猛涨,成效显著。

在抄袭风波之前,《逆世凤狂》不过在底层市民中拥有一小批读者而已。

眼下,《逆世凤狂》彻底在民间打响了盛名,几乎红遍大街小巷,人们每日出门吃饭干活儿都能听到讨论它的声音,赞叹之声不绝于耳。

《仙剑情缘》已经是过去式了,谁要是不看这篇小说,那才叫落伍呢!

人们将《逆世凤狂》中主角重生在另一人身上的设定,称作“灵魂穿越”,简称“魂穿”。

一时间,魂穿文成井喷式增长,成了小说界的新热潮。

同时,文人圈子里也诞生了一批天纵我的推崇者,她们或致力于白话文,或因《逆世凤狂》而对白话小说有所改观,不少文人在天纵我的激励之下,提笔写起了白话小说,为推行白话文添砖加瓦。

局势一片向好,而这些,皆在姬妧的意料之中。

姬妧写完今日份的连载,敲了敲系统:“大黄,本公主如今有多少人气值了?”

系统芜湖一声道:“恭喜宿主,你已经从‘藉藉无名’晋升至‘初露锋芒’啦!”

“本公主果然做任何事都是无敌的。”

姬妧臭屁地抬起下巴,将鬓发绕于指尖:“天才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系统满头黑线:“宿主可以跟前夫美美复婚,这样就不会寂寞啦^_^!”

“爬!”

姬妧怒,转头又问:“话说回来,按照原剧情,傅今野何时来找我?”

系统支支吾吾的:“这个……应该差不多快了叭,嗯呐。”

显然它不是很清楚的样子。

姬妧优雅地翻了个白眼:“要你何用!”

系统捂脸,嘤嘤嘤,它只是个无辜又无知的小系统呀。

*

八月下旬,盛京城外的雪浪山庄里闹出了一桩连环凶杀案,由于线索过少,破案举步维艰,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大理寺正不得已将此案移交给大理寺少卿,由少卿亲自审理。

这日,裴知许出门办案。

雪浪山庄地处偏远,裴知许与大理寺正相约在城郊碰面,他来时,大理寺正跟仵作已经到了。

大理寺正姓慕容名正华,仵作是他的外甥,其名苏蘅。

慕容正华跟苏蘅凑在一起,一人攥着报纸的一角,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并未察觉裴知许的到来。

苏蘅:“凤惊霜竟真将神农鼎征服了,牛啊!”

慕容正华:“此女前途不可限量!”

……

苏蘅:“凤家人不敌凤惊霜,竟搬太上长老来当救兵,贱不贱呐!”

慕容正华:“太上长老偏帮嫡系,还要不要老脸了!”

没错,他们读的正是《逆世凤狂》。

正读得入迷,二人头顶冷不丁飘来裴知许冰冷的嗓音:“慕容寺正,苏仵作。”

慕容正华和苏蘅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啊啊啊啊啊鬼啊——!”

裴知许:“……”

“大、大人!”慕容正华回过神来,整个人傻了。

苏蘅低头战战兢兢道:“见过大人。”

裴知许沉声斥责:“玩忽职守!”

慕容正华、苏蘅自知理亏,不敢吱声。

“你二人读的什么?”裴知许面无表情道。

“《逆世凤狂:废柴三小姐》。”

苏蘅察言观色,弱弱地补充道:“这篇小说最近正红,写得十分精彩。”

慕容正华无声地扯扯苏蘅的袖子,这倒霉孩子,可快闭嘴吧!

“大人。”慕容正华紧着头皮将报纸主动上交给裴知许,苏蘅在一旁看得快哭了。

苏蘅是真心喜欢《逆世凤狂》。

在她的印象中,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无不在讲情情爱爱、闺怨愁思,读着极为烦闷。

直到某日,她遇上《逆世凤狂》这篇女强爽文。

她不爱看小说,却爱上了凤惊霜,整个人沦陷在凤惊霜所展现出的大女子气概当中。

她想,她要成为凤惊霜这样的人,以女流之身使全天下人拜服。

裴知许淡淡扫了苏蘅一眼。

他知晓此苏蘅非彼苏蘅,她分明是慕容正华的亲生女儿,慕容青。

慕容青年方十四,因在验尸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破例升任仵作,她女扮男装,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慕容青肤色偏黑,单眼皮薄嘴唇,另外还贴了假喉结,寻常人根本无法瞧出她是女子。

裴知许办案时见多了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的犯人,一眼识破慕容青,然并未拆穿。

女子行走世间本就不易,倘若慕容青女儿身暴露,绝对无法在大理寺混下去。

人们通常认为女仵作胆小怕事,遇上狰狞的尸体无法保持冷静,从而导致分析出错,心理素质差的甚至会昏过去等等。

裴知许推崇女男平等,遇上这种事,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毕竟,这是某个人渴望看到的好光景。

裴知许冷飕飕地盯了慕容父女半天,终是没说什么重话。

“收拾收拾,启程。”

“好嘞!”

*

两日后,在逃凶手终缉拿归案,雪浪山庄连环凶杀案告破。

手头没案件,裴知许立刻闲了下来,将前日从慕容父女手里收缴的报纸翻出来看。

这是一份《兰亭报·下旬》,裴知许根据回忆找到《逆世凤狂》,认真研读起来。

此文光听名字不似正经小说,苏仵作年纪尚小,爱看并不稀奇。

然而大理寺正素日为人严肃正经,若他也爱看,则值得推敲了。

抄袭风波后,《逆世凤狂》一炮而红,《兰亭报·下旬》此次延期发刊,特意为其设立专栏,将连载至今的十八回全部整合了起来。

由于《逆世凤狂》是白话小说,直接占了整沓报纸四分之三的篇幅,故而本期旬报售价不菲,值五个铜板呢。

裴知许读着读着,竟不知不觉间沉浸了进去。

从读者视角看,这篇文设定新颖,想象奇特,格局庞大,剧情跌宕起伏而富有激情,风格轻松爽快,读之使人快意酣畅。

哪怕从文人视角看,它也是篇不可多得的好文。

作者成熟运用白描,写得流畅通达,详略得当,节奏明快,语言诙谐,文字优美动人,雅俗共赏。

作者刻画人物的功底也很强,堪堪几笔就将一个角色的性格生平摹画淋漓,人物个性鲜明但不脸谱化,有一种有血有肉的美。

作者的文笔也渐入佳境,初时稍显青涩,到最新几回已有了名家之风。

思及此,裴知许眼神顿了顿,这个文风……似乎与某人年少时的随堂作文有着七八分相似。

会是她吗?

判断一个作者是男是女很简单。

绝大多数男作者在塑造女角色时,通常会着重勾勒她的脸、胸、臀、腿,他们笔下流露出的观念,离不开把女人当猎物或玩意那一套。

而女作者在塑造角色时,更注重描写人物的情态与心理,文字更加细腻,更显张力,极易触及读者心底感性的一面。

由此可见,天纵我显然是一名女性,且是一名见多识广、眼界宏大、很有主见的女性。

裴知许隐隐有了些许想法。

他当即手书一封名贴,唤道:“宿玉,去将此贴递往长公主府。”

宿玉抱拳一揖:“是,少爷。”

*

午后,姬妧在后花园里逗鹦鹉。

她坚持每日写作已半月有余,多少有些疲倦,于是今日她给自己休了一天假。

姬妧戳了戳金丝笼中的玄凤鹦鹉:“元宝,啾啾啾。”

元宝活灵活现地歪头:“啾啾~”

“真乖。”

姬妧摸摸它的头,又去逗隔壁笼子的牡丹鹦鹉:“小紫过来。”

小紫扑棱两下翅膀,殷勤地凑过来轻啄姬妧的手指。

除了元宝和小紫,姬妧还养了两只文鸟,虽说她院子里鸟多,鸟叫声清脆悦耳,可她总归觉得府上冷清了点。

若是她有一只小狗就好了。

姬妧正想着,便听白桃的喊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启禀殿下,定武将军来了!”

“嗯?”姬妧闻声回眸。

顾熙言怎的这个时候来找她?

不消片刻,顾熙言便不请自入,带着两名手下一同来到了后花园。

“妧妹!”

一见姬妧,顾熙言立马笑得牙不见眼:“猜猜我替你寻了什么好东西来?”

姬妧朝他身后望去,只见两名甲衣士兵抬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铁笼,铁笼被大红色的幕布笼罩着,极有神秘感。

姬妧见那笼子似乎躁动地抖了抖,兴致盎然道:“哦?这是?”

“是惊喜,你肯定会喜欢的!”顾熙言笑道,转头指挥手下:“把幕布揭开。”

“遵命,将军!”士兵们异口同声道,俩人一把掀起幕布,“哗啦”一声,惊起一阵风吹草动。

登时,神秘礼物展露真容。

“汪汪汪!”

姬妧桃眼圆瞪:“!!”

“好可爱的狗狗!”姬妧喜上眉梢,笑出了两个小梨涡,扯了扯顾熙言袖子道:“这小狗是什么品种啊?本公主从没见过呢。”

顾熙言被她的笑容所感染,心里没由来地舒坦。

他双手抱臂,自吹自擂道:“倭国使臣非要跟小爷比赛射箭,嗯哼,小爷一不小心就将他们的国宝赢来了!”

顾熙言:“哦对了,它是只柴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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