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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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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栀,你到底是何人呢,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何,还有为什么要遇见他,又凭的什么相信一个仅见过一面的人,还处处维护于他……

方仲永蜷了蜷手指,有些神色不明。

彼时的林栀丝毫不知,短短的一会功夫他就有如此多千回百转的思绪。

林栀只是有些坐立不安。林父怕她再去惹出什么事来,决定亲自看着她。

见林父一脸平静,优哉游哉地品着茶,她着实羡慕了。她此时满脑子都是,她待会见到了他,要说些什么呢。

质问他为什么是方仲永——嗯,不行不行,这多冒昧呀。问他为什么能指物作诗——不行,这是多看不起他呀。跟他说你父亲不是好人,不要听他的,你要好好读书,比别人更努力。

哎呀,林栀你在想些什么有的没得。她忍不住在心里唾骂自己了自己一声:你可还记得自己之前的一番做派,先是在他面前打架,后是在众人面前撒泼,怕是狐狸尾巴都已经露完了,估计他都厌恶你了。

想着想着,竟也不想见他了。不过是把自己的一份厚厚的滤镜强加给他而已,所见即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如是,人人都是方仲永亦如是。

算了还是不见他了,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她一个穿越者还是和历史人物保持距离吧,蝴蝶效应了可不好。

她还没来得及找借口离开,就听见一道道脚步声轻轻响起。

“方仲永,见过林夫子,林小娘子。”一到沉稳清亮的声音响起的同时,身姿挺拔,比她高过一个头的男孩款款而来。

林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之前两次见他的时候,她丝毫没有注意他长什么模样。第一次,他见到了她一些难言的心思,第二次,她在众目之下,撞见他的窘迫。这两次场面都有些尴尬,根本来不及好好看他。

只见,眼前的男孩五官端正、眼如流星,眉宇之间略显坚韧,一身粗布麻衣,看着有些清俊,貌如修竹,虽仍是稚嫩,但比同龄人都要成稳几分。今日刚添的伤痕,也给他添了几分柔弱。她见过他的字,刚劲有力,还能看出些大气,倒也是字如其人。

好吧,她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形容词了,都怪她早些年语文没学好。

林文铮见方仲永礼数周到,当即满意了几分,正色说道:“想必方兄已经给你说明了我的来意,你准备好了?”

“回夫子,学生准备好了。”方仲永回道。

“那好,你现下所学何书,可有不懂之处?”林父问道。

“学生已能书《三字经》《千字文》等蒙本文章,现下在学《尔雅》《孝经》,已勉强能背诵,只是大多只知其形,不知其意。”

方仲永斟酌者说道。这几本都是方帷此前给教给他学的,也是他记得最牢的书。

五岁,能学成这样,已超乎林文铮意料了,这神童之名倒是不虚,确实当得起方姓秀才的费心举荐。

林父思索了片刻道:“你的诗可都是仅学了《尔雅》《孝经》所做?”

方仲永回道:“大多都是跟着书上所学,偶有一些是听方秀才诵读时所学。”

余下的林栀便没有再听了,林父就着《孝经》里的文段考校方仲永,都是些“知乎者也”之类的,文绉绉的古言属实难到她了。

林父、方秀才、方仲永三人讨论得起劲,林栀夹在他们之间,左耳进右耳出,仿若未闻。

见没人理她,她乐得自在。刚好,方帷家院里有一缸金鱼,她老早就被吸引了。果然,小孩子都喜欢颜色鲜艳的东西。

别说,古代的盆景就是厉害,整个一个微缩景观,鱼与莲和谐共生。

林栀拿着鱼食,往金鱼缸中撒去,见小金鱼们争先恐后地涌到她面前,她就咯咯乱笑。

她还给不少鱼取了个新名字,她都按颜色区分,比如小红、小黑、小黄啥的。

“稚子闲步看鱼游,

缱眷不畏湿罗衣。

萍动发发泄水银,

怪生莫抢语呕哑。”①

林栀正玩得起劲时,方仲永话音一落。诗中俱是方仲永眼前所见。方才林父考校方仲永,让他现场作诗一首。他见了这一幕,便把它写了出来。

随后,院子里的谈话声逐渐少了,三人齐齐朝林栀看去。

众人目光灼灼,林栀一惊,忙把半个身子从鱼缸中伸回来,正襟危坐,佯装一副我很乖的样子。

林父三人俱是被林栀的模样逗得一笑。

林父微笑着唤着林栀道:“栀娘,到为父身前来。”

见林父叫她,她只想拒绝,她不要背诗,也不想被考校啊。林父就是个笑面虎,林栀无法只得缓缓地挪了过去,疑惑地望着林父。

“栀娘,永哥儿刚写了首诗,你要听吗?”林父对这林栀说道。

看来方父很是满意他,半会儿功夫就直接亲呢了起来。

闻言,林栀转身望着方仲永道:“那你写了什么呀,说来听听。”

方仲永望着林栀小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诗句,在当事人面前说出,他也是有几分羞怯的。

很好,她摸鱼的事儿,无所遁行。这算是另类的社死吧。林栀捂脸,连忙躲在林父身后,拉着他的衣袖,她不想见人了。

林栀才不管大人们想怎么笑话她,从怀里拿出之前方仲永父亲给他的钱袋,一把塞给方仲永。

方仲永手忙脚乱的接过,有些无措。

林栀站在林父身旁,伸出个小脑袋,掷地有声:“给,我把这首诗买了下来,你可不许说给别人听了。”她可不想出名。

方仲永心里有些疑惑:这是他写的太烂,她不满意,还是她在施舍于他……

林栀解释道:“可不要乱想,你写得好,这是我的肯定。”

见林栀的反应,林父和方帷大笑起来。小小年纪偏要学做大人,真是人小鬼大。

闻言,方仲永一愣,随后莞尔一笑,回道:“好。”

“那你过了吗?”林栀好奇地问道,她可是期待方仲永能成功的,林父在林家族学里教书,也算金溪一代有名的读书人。

方仲永没有回答,只是眼神期待地望着林父。

见状,林父也不卖关子,说道:“永哥儿表现很好,可以去林家学堂上学了。”

林栀闻言不吝夸奖:“太好了,你真棒!不愧是我林栀的朋友。”

方仲永心道:朋友吗?一个没见过几面的人就是朋友了吗?他不敢细想。

“终于是结束了,你快带我出去玩。我不要待在这了。”说着拉着方仲永就要往门外走去,风风火火地丝毫不给林父、方帷拒绝的机会。

方仲永见林栀腕上红痕还没消,怕伤着她,便顺着她的力道,跟着就走。

“这……”方帷还有些觉得不妥,哪能把夫子放在一边,自己出去玩的。

林父笑道:“无妨,都是孩子,玩闹一下是应该的。”

说完便和方帷讨论起其他事了,孩子在场有些未尽知言,属实不好言明。

林栀把方仲永拉到院门外,担心地望着他问道:“你得伤没事吧,严重吗?”

他在方父手下险象还生,这会儿又是考校又是作诗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扛得住。

他是方二的时候可是一起和她打过架扛过大人骂的伙伴,她自然不希望他有事。后来知道他是方仲永了,她还对他有神童令人惋惜的滤镜。毕竟“方仲永”三字千古以来都成形容词了,人人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成为“方仲永”,她也希望方二也不要成为“方仲永”。

现在,他有地方可以继续学习,命运自然和文中不大一样了。至于后面如何,端看他自己了。

“对了,我叫林栀,咯——就是门前那株栀子花的栀。”不待方仲永回答,林栀指着不远处的栀子花又说道。

方仲永一看就是那种不爱说话,性子沉静的人,总让林栀觉得自已话要密起来,不然多尴尬呀。

金溪县天气温和,才三月,就已经能见到青绿之间白色的花朵了。方维家门前就有一株,不是现代园林里矮小、齐整的样子,而是天生地长,一派枝丫错落,生机盎然的样子,有一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

方仲永被她灼灼眼神瞧得有几分羞怯,慢吞吞地道:“我的伤没事,已经涂好药了。”

他知道她的名字,这村里面如今能和他一起被村里人议论的就是林栀了。先是在溪边,他见她和人打架,认识了她,后是村里人知晓他们一家来时,议论说是林郎君家的女儿,小小年纪就知书达理,通身的气派就是村里的姑娘不一样。再后来,就是她挺身挡在他身前,他想不知道都难。

方仲永先是深深地看了看眼前明眸善睐、巧目盼兮的林栀,再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

目之所及,栀子花树开的热烈,人也一样。

“方仲永,我叫方仲永。”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正式地告诉别人他的名字。以前他,要么是方父向别人大声嚷嚷他的名字,要么别人已经知晓了他,后来没有上学读书的他,便在也不告诉任何人他的名字了。

林栀自顾自笑着说道:“我知道你,你现在可出名了。你是方二,也是方仲永。”不管是意味着方家二儿子的“方二”,还是神童方仲永,都是他。一个她认识的、鲜活的他。

她先认识的是方二,那个看似淡漠却处处帮她的人,后见到的方仲永,小小年纪提笔作诗,确实很聪明。

作者有话要说:①原创,不讲究啥格律,就单纯写着顺口。

发发(bō):鱼尾击水之声。一说盛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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