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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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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车子不多,到达公寓的时间也和沈遥岑自己估摸得差不多,他下了车,老陈询问他是否需要自己再送他去公司,沈遥岑婉拒了,道是从这儿去公司开车连分十分钟都不用,就不麻烦他了。

老陈朝他微笑了一下,便开着车驶离了住宅。

沈遥岑看着那辆低调的白色轿车远去,等上了电梯,按下公寓住房所在的楼层后才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着那几条已经过了许久都未曾回复的消息。

刘卿柳其实并没有说很多,她一开始仅仅是对沈遥岑的忽然失踪表示了不解,但是在几条无关紧要的询问消息过后,她似乎说服了自己接受沈遥岑应该在忙的这个事实,转而像是无所谓一样说:好吧,等你有空了再回复我。

不过她从来都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她只是表面上看着豁达而无谓,实则对这种事情非常在意,她不断地思考着是不是自己有那句话说错了,也对沈遥岑在空闲时间就会一定回复自己消息这个猜想不大自信。

刘卿柳似乎比沈遥岑想象得要胆小且犹豫得多,甚至在长久的沉默后都踟蹰着却不敢立刻询问,只能在约莫十分钟过后按捺不住地再次发来消息,问他是不是觉得自己话有点儿多。

沈遥岑看着这几条消息,忽然觉得自己一开始对刘卿柳这个人的误解貌似太大了。

但刘卿柳对别人却并不这样,她在别人面前永远是一副张扬、霸道,且无所畏惧的可憎模样,而在自己面前,她又完全变了,对待他像是对待什么易碎的瓷器那样,因珍重而让一举一动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沈遥岑在电梯缓慢上行的期间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与刘卿柳相处时的点点滴滴,认为自己一开始对刘卿柳的无感并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他甚至都没有很直白地拒绝过刘卿柳,最过分的一次可能就是初见那天,刘卿柳像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人一样冲进他的病房,拉着他的手兴奋地和他说,做我男朋友吧。

事到如今,沈遥岑再次回想起那个有些震撼又有些滑稽的场景,依旧觉得很不可思议。他无声地笑了一下,想坏心眼地隔着屏幕问问刘卿柳,当初那个肆无忌惮的小疯子哪儿去了?现在这个患得患失的病人又是谁?但他没这么说,他只是很好心且有距离感地让刘卿柳不要多想,他只是暂时没空回复她。

而刘卿柳不知道是不是终于在无尽的疲惫和思考中累得睡着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回复他的消息。

电梯内的数字屏幕显示现在楼层停在了十楼,而沈遥岑的住房在十三楼,说明在十楼也有人想要上行。

电梯门缓缓打开,迎面走进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他气质不错,身材板正,身量和沈遥岑差不多高,也许只矮个一两厘米;他的面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文质彬彬的,和沈遥岑对视时也很礼貌地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紧接着他看向电梯一旁的按钮,在看到显示十二层的按钮亮着时有些惊讶地笑了笑,对沈遥岑说:“好巧,你也住十二层。”

沈遥岑对他回以一个礼貌的微笑,接着这人便继续道:“但我似乎没怎么见过你。”

“嗯,我是近半年才搬来的,”沈遥岑回答他,“也有可能是我们出行时间不太一样,所以才一直都没遇到。”

“这样,”男人似乎也对他的说法比较认可,在电梯停在12层即将打开的那一瞬间,男人对沈遥岑友好地说,“那希望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再见面。”虽说如此,但他们连各自的姓名都没有询问。

沈遥岑笑了笑,客套地说“好”,而后电梯门打开,他们背对而驰,像是两个从未交谈过的陌生人一般。

这栋公寓的布局就是每一层楼只有两间房间,一左一右各一间,每间面积约三百多平,虽算不上很大,但平日生活办公已经够用了,甚至对沈遥岑来说,这个地方显得太大也太寂寞,偶尔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办公时,他总会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遥远的异国,在冷漠与习惯之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思绪回笼,沈遥岑已经站在了房门前面对密码门,抬手机械地输入一串熟悉的数字。门锁发出被打开的声音,略显沉重的防盗门被推开后,便是空无一人的居室。

口袋里的手机依旧安安静静地沉睡着,沈遥岑却忍不住在进门前又拿出来看了一眼,确定那个总爱骚扰他的人确实是没有任何回复后才将手机塞进了入门置物柜上的公文包里,而后换了鞋进门去取放在桌上的一沓资料。

他随意翻看了一下,确认桌上的资料没有莫名其妙地缺页少页后才拿起置物柜上的备用的车钥匙准备出发去公司。

他坐上了电梯,按下了去往负一楼停车场的按钮,而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和十这个数字比较有缘,在电梯下行的期间,楼层依旧停在了熟悉的第十层。

电梯门打开后,沈遥岑率先闻到的是一股略显浓烈的男士香水味,沈遥岑知道这是某个香水世家出的新款男士香水,品质尚佳,价格不菲,销量还算不错,不少明星富人给它捧场。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有职员想将这款香水送给沈遥岑,不过被他果断地回绝了。除却不能私自收受贿赂落人口实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则是沈遥岑对这款男香的味道着实不太感冒。

沈遥岑看着进来的那人——他皮肤白皙,五官出色,身量大概只堪堪到沈遥岑的肩膀处;看年纪约莫只有二十岁出头,应该是还在大学读书的大学生;他脸上化了精致的一层妆容,丰满的唇上还有些标新立异地打上了唇钉,看样子有些痞帅痞帅的,是不少花季少女会喜欢的类型。

但是大学生一般都住在宿舍或者是离学校较近的地方,住在离大学这么偏远的地方倒是很少见,更何况市中心地价不便宜,就算只是租下其中的一间房也足够让普通人肉疼了。

沈遥岑在美国见过很多这样的男孩,他们的职业算不上是什么秘密,面容漂亮、性格大胆,经常出入各大公寓,混迹于烟酒混杂的场所之中。

男孩进来的时候按下了去往一层大楼的按钮,然后便整个人放松且懒散地靠在电梯内设给残疾人搀扶的栏杆上。他拉了拉自己的卫衣领口,有些百无聊赖地四处乱瞥,最后目光落在了沈遥岑手里拿着的车钥匙和公文包上。

他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笑,不是很礼貌地跟沈遥岑说:“哥——你怎么住这儿还开这么次的车啊?”他稍稍直起身子来,让自己看上去更为精致一些,“我看住这儿的人开的都是什么法拉利劳斯莱斯的,最次最次也就是保时捷了,你怎么还开奔驰啊?”

“……”沈遥岑沉默着,并不打算理会他。

但是他的默不作声似乎加剧了少年在心里对他的轻蔑,少年甚至很大胆地摸上了他的手,佯装客气的放缓声音,掐着嗓子甜腻腻地跟他说:“但是哥,你这张脸实在是我的菜,身材也很不错,一看就知道你活儿不错,要不这样,我送你一辆新车,你跟我睡几天怎么样?”

沈遥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拍开了少年的手,“别动我”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电梯的数字已经往下跳到了五。

“哥,”少年依旧不离不弃,甚至将整个身子都贴了上来,柔弱无骨地缠着他的手臂,刺激的香水味扑面而来,熏得沈遥岑直皱眉头,“照你的工资想要住在这种地方不容易吧?你要是不想要车的话,我给你钱怎么样?你要多少都行,只是跟我睡一觉而已,你是个男人,你又不亏。”

沈遥岑抬手看了一眼左手的表,表盘上的指针显示现在已经七点二十了,距离他去公司打卡还有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但是出于一些必要的工作,他至少得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公司,以此来应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及,今日还有一个会议需要他去参加,沈父跟他说让他多认真听听公司前辈们是如何管理下属的,但沈遥岑每次听了,都觉得大腹便便的上司们都是在翻来覆去地说一些没有用的话。

总结为:今天沈遥岑的心情其实不太好,但是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处理。

“你运气还不错,”沈遥岑忽然笑了一下,语气平静地说,“我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这个小孩子闹腾,如果你不想你的雇主知道这件事情的话,还是安分一点比较好。”他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电梯头顶的监控,不动声色地将手臂从少年的手里抽了出来。

他的动作看似轻巧,其实力气很大,少年差点儿就被他的力道推得跌倒在地,幸好背后的栏杆撑了他一把,才没让他太难看。

少年顿时红了脸,但在气势上仍旧不肯落了下风:“我警告你,你要是对我这样,我、我不会放过你的!我知道你住这儿,你以为你还有机会能跑么?!”

沈遥岑这回不笑了,他抿着唇,眼神很冷,冷得像是在看一具尸体。但比起施以暴力,他只是淡淡地吐出一个字:“哦?”

少年低着头,不敢再说话了。

直到电梯停在一楼,少年才跟踉踉跄跄地跑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恼羞成怒地放狠话:“你给我等着!”

沈遥岑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缓缓关上,心想着果然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他低头扫了一眼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寻思着是不是真的应该换一辆车了?但是他是去工作的,还是实用比较重要,更何况现在公司里大部分人都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也不想因为一辆车惹得人眼红。

那还是算了,他默默地想,他的父亲不见得会同意他这么做,这件事也没什么值得他和父亲讨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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