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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吃不上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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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三十日晚七点,启明实验中学一帮十年没见的年轻人准时开了席。

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年纪,同一个班的同学,有的还在读书,有的已经步入职场,有的成了家,还有了孩子。

全班五十个人,到齐了四十三个,却已是比预想的要多,毕竟在当代,中考已经是个分水岭了,高中没念或没念完的大有人在。

约定的时间是六点半,看人差不多了,作为班长的巩慧秀便让大家动筷子吃饭,看了某个空落落的位置一眼,她不由叹了口气。

那人还是没来。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几人起哄之下,难免开上几瓶白酒。喝过三巡,最初多年不见的一点尴尬拘谨渐渐放开,话匣子打开,席上便热闹一些。有几个损的便开始抖起对方年少时一些糗事来。

“你们还记得周诚那小子吗?读书那会儿不声不响,隐形人似的,成天跟在魏哥后面晃悠,结果人家上了大学憋出个大的,自己创业赚了几百万呢!现在成了大老板咯,老同学聚会都请不到他了。”

一伙人就笑。

“这小子!亏魏哥今儿早早就来了,还顾念情谊等他呢!”

几人说说笑笑,有人看魏勇脸色明显不太好了,端着酒杯站起身来打圆场:“哎,不说了,不说了,来,魏哥!我敬您一杯!”

霓虹幻彩,觥筹交错。

巩慧秀过来说了几句场面话,大家便道:“班长也太客气了,来坐坐坐。”

巩慧秀拗不过他们,坐下了。

魏勇道:“宁初那小子也没来?”

巩慧秀笑了笑:“他平日里搞创作,估计是忙。”

“说起宁初我可不困了,嘿,这小子,真是我们启明中学的风云人物。”

“你们还记得那一次吗?我就记得,好像是一次考试,他考出的成绩很不理想,登账号一查,作文不及格。”

“你这么一说,我也有些印象。他当时写的那篇是他奶奶的故事吧。”

“是啊,那个时候他奶奶已经去世了,宁初看到作文题目就想到了她,听说在考场里写完就哭。”

“后来他把答题卡拿回来,给很多人看了,大家都以为他那次作文能拿满分,结果……”

“那篇作文我也看了,我还拿回家给我妈看了,我妈看了都哭得稀里哗啦的。”

几人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确实挺可惜的,文章写得挺不错的,就是不符合要求,自然就被刷下来了。”

“不过说真的,宁初是真有点才华。要是按照要求写,现在都不知当上什么大官了也不一定。可是他人也傲,怎么都不肯服软,还说如果他有错,那就是时代的错,还挺中二的。”

“也挺帅。当时他是我偶像来着。”

“哼,你们还替他说话呢。跟体制对抗,他不就是犯病装b,当自己是漫画主角啊?凭一己之力跟全天下为敌?三观不正的很!”

“那后来呢?后来他去做什么了?”

“我们宁大哥宁折不弯,不念了呗。”

几人又是半真半假地叹:

“你说从前年轻气盛也就罢了,现在还固执己见,他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现实。”

“宁初那个b啊……”

巩慧秀安静地听着,手指缓缓捏紧了杯子。

大门应时而开,人们通通停下攀谈,一齐扭过头去。

那是张年轻但充满了憔悴的脸。

他像刚磕完药一样,整个人犹如还沉浸在烟雾缥缈之中,连步子都带了几分迷醉的飘逸。

他来到赵孤招跟前,捞起酒杯,潇洒地一仰脖颈,酒便进到了他空荡荡的肚子里去。

他感觉那股火从食道一直灼烧到了胃里,眼前起了些水花,他唇角却泛出一丝苦涩的笑意。将方才没说完的话接了:

“那个b现如今穷困潦倒,已经吃不起饭了。”

众人都愣了一愣,巩慧秀噌的站了起来。

“宁初?”不知是谁没忍住叫出声来。

“大家都在啊。”宁初拢了下乱糟糟的头发,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跟众人打了个招呼。

接着,又转向巩慧秀,“班长。许久不见,您还是这么漂亮。”

巩慧秀笑着点点头:“你快坐吧,今儿敞开了吃,算我的。”

有人哼了一声,大家听了就装作无事发生,有几个过去跟宁初寒暄,其他人继续喝酒,还有几个一边喝一边偷偷摸摸地看这边。

巩慧秀是他们的班长,性格不错长得也漂亮,听说家境也很好,父母一个富二代一个官二代,今天这酒店宴席就是她订的,这个价位对一群普通学生或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并不便宜,平常他们想吃还真得掂量掂量。

学生时代,班里就不少人追求这位班长。

然而,这位妹子对其他男生的示好熟视无睹,只对宁初青睐有加。

可想而知,这样明显的区别对待很容易惹其他男生不快。眼见着巩慧秀跟宁初有说有笑的,有几个人便不乐意了。

这里面有一个叫齐思扬的,就特别讨厌宁初。

他举着酒杯,冷不丁起身走过来,向宁初敬酒,话里多少带点阴阳怪气:

“宁哥是咱们启明出名的才子,不知您现在在哪高就啊?”

宁初不好意思地笑笑,也站起身来,很诚恳地说道:“扬哥抬举了,确实未有高就,也确实已经吃不上饭了。”

齐思扬皮笑肉不笑:“那哪能呢。来,我敬您。”

宁初便有意将杯口低他一些,谁知,他低,对方也低,他往下移了一移,对方却更低。他用余光瞥了对方一眼,默不作声地轻轻碰了一下。

有眼尖的可都看清楚了,最后碰的时候是宁初在上,脸上一副无所谓的神情。

敬完了酒,齐思扬走回原来的位子上,低声问旁边人:“拍下来了吗?”

旁边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寸头,长得颇有些其貌不扬,看上去像那种刻板印象里的书呆子。

闻言抬了抬眼镜:“拍了。”

齐思扬咬牙切齿嘀咕道:“敢跟老子抢女人,看老子以后不把他往死里整!”

书呆子并没有喝酒,杯子里装的橙汁。听见对方大放厥词,他习以为常地端起了橙汁,小啜一口,脸上露出愉悦的笑意。

宁初埋头吃菜,看起来真是饿狠了,大有一番风卷残云的架势。

他并不喜欢喝酒,这事说出来可能显得不够爷们,但他家族的基因是这样的,身体里缺少一种溶解酒精的酶,不能多喝。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巩慧秀让人拿了两个空杯子来,陪他喝起了汽水。

“谢谢。”他已然有些醉了,长长的眼睫湿漉漉的。

“不客气。这道鱼不错,尝尝看?”巩慧秀把菜转到了他面前。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他确实也很喜欢吃鱼。而且与一般人的喜好不同,他只喜欢吃黄鳝。

巩慧秀推荐的这道菜,正是黄鳝。

透过他人想要杀人的目光,他对此毫无办法只能无视。视线的轻微模糊中,他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胃疼。

看到巩慧秀得体的微笑,拒绝的话在嗓子眼里转了几圈,咽了回去,他略一点头,夹起一段鱼,握着筷子的手微微颤抖。

我就像这黄鳝一样,他想。

本来在河里自由自在地游,有一天突遭飞来横祸,被人给逮住,就此养在水缸里,肥了便拿出来卖,给人挑挑拣拣,然后剁成几段,往锅里一倒油,滋啦——撒上葱姜蒜末,啧啧。

——不不不,他还比不得黄鳝——它最起码还死得美味。

我缺失营养,到死都没几两肉,又没什么滋味,撒多少佐料也差点意思。

宁初觉得没意思极了,嗷呜一口把它吃进嘴里,吐出一段整块的骨头,下气泡水。

胃更难受了,里面好像在滚着酸水。

那些人却不肯放过他,一个两个排着队过来说笑调侃他爱开玩笑,明里暗里还是觉得他配不上巩慧秀。

可他也没想配得上她。

班长人挺不错的,他很感谢对方在他窘迫之时替他解围,仅此而已。

至于事业,对方虽委婉提过可以帮忙介绍,但是他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他不想。

来酒店之前,他刚刚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编辑打来的。

“喂,是熔岩老师吗?我是X社的编辑锦上,很抱歉地通知您,您所投稿的《花火》题材审核不通过,导向不符合价值观要求……您的手稿我们已退还……”

他被退稿了。

《花火》的第三次,他整个创作生涯的第507次。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答,又怎样挂断了电话。

感谢和抱歉的客套话说了上百遍,已经成了某种习惯,无需经由大脑思考便脱口而出,惟妙惟肖。

他站在路灯背向,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不时有车灯照在他身上,他无言沉默,忽而感觉到一股难以言喻的虚幻与无力。

想起以前跟老师据理力争的画面,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能凭自己的才华冲出一条血路的中二发言,感觉自己蛮好笑的。

像个鬼一样。

越想越难受,他终于忍不住,胃里酸水上涌,他冲到卫生间大吐一场。

吐吧!

都吐干净!

他想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最好连灵魂一并吐出来,好拿去贩卖给恶魔。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

区区双开,区区日六!(墨镜)(摘墨镜)(满含热泪)

各位漂亮姐姐走过路过点个收藏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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