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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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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间,文俊辉从包里找来了纸和笔,趴在练习室的地板上画格子。他来到这里练习已经一年出头,时间安排记得清楚,不用看也能照记忆里的写出来。

庄向北蹲在旁边看,见他线条画得歪歪扭扭,忍了,毕竟没有尺子;但在看见他写得歪歪扭扭的字时,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小声说,“要不你跟我说,我来写吧?”

“哦?”文俊辉停笔,拿起自己刚写了几个字的时间表仔细端详,“我写的字你看不懂吗?”

“勉强……”

“那你自己写吧。”文俊辉接受良好,重新撕了一张纸给他,“先把格子画一下~”

“好。”庄向北把纸铺到自己面前,膝盖往下一放直接跪趴在了地上,学着文俊辉刚才画的画上去。他手稳,画出来的线条虽说不比用尺子比出来般笔直,但也没怎么抖,看着有力很多。

文俊辉看着他画画写写,除去跟他说几点到几点要干什么,就是感慨,内容从“你画线条画得好直”一路到“字写得好好看”。

庄向北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嗯嗯唔唔”含糊地应着。

“你这是专门练过吧?”文俊辉看着看着,有些羡慕,对方这笔锋和结构实在是漂亮,普普通通的白纸写上字后都跟字帖似的,“是瘦金体吗?”

“是瘦金。”庄向北边写边回应,“我小时候被我爷爷逼着练的,我还会写行楷。”

“好厉害啊,”他真情实感地夸赞,“练字很需要毅力的!”

他小时候也不是没照着字帖练过字,但那会儿年纪小坐不住,加上对练字没兴趣,直到现在也没练会。来了韩国学习这些圈圈绕绕的韩文后,更是给原本就不好看的字体雪上加霜,放他以前的老师眼里就是再标准不过的“狗爬字”,能被痛心疾首批评半个小时。

庄向北听他说他练过一段时间,笑了笑,“我当初练烦了也不想写,但练字你是认真的还是在敷衍,都看得非常清楚。我爷爷看我敷衍的话会打我手心,就还是练下去了。”

“哇!”文俊辉吓了一跳,“还打手心?痛不痛?”

“有点。”他刚说完,文俊辉就伸手过来握住了他的手腕,铅笔滚落在地上。他把他的手翻过来看,手心白白嫩嫩,看不出被打的痕迹。

“……以前的事了。”庄向北不太习惯和不是很熟悉的人的肢体接触,不过自从来了韩国,短短一天也有崔胜澈和权顺荣在前了,如今被捉住手腕,他只是僵了一下,没有挣脱开。他偏过头看他,“早就不痛了。”

“也是哦。”文俊辉哈哈一笑掩饰尴尬,松了手,“感觉你爷爷对你还挺严厉的。”

他点点头,没就这个话题多说,捡起笔继续趴下去写没写完的地方。

金珉奎一直偷眼往新人那边看,未完全开始发育的男孩儿骨架小,又瘦,跪趴在地上时小小的一只,感觉都能从他身后直接抱住小腿把人给一整个举起来。

光看不够,他还拿胳膊肘捅旁边的李硕珉,朝他挤眉弄眼,刻意压低了声音怕被其他人听见,“新来那孩子长得真漂亮。”

李硕珉“呀”了一声,捂住被他捅的部位,“漂亮就漂亮,你捅我干什么?”

他嗓门大,又没刻意收敛音量,这话一出直接把金珉奎的小动作和小心思曝光在大众视野之下,当下便有好几个人朝他们看过来。金珉奎恼羞成怒,龇牙咧嘴扑过去要捂李硕珉的嘴,“我杀了你!”

“呀,好可怕!”李硕珉戏瘾犯了开始装柔弱,愈发激起金珉奎的怒火,两个人在地板上滚成一团。

李知勋见怪不怪,眼皮子都懒得掀一下,全圆佑在旁围观,权顺荣哈哈哈地笑着鼓掌助威,夫胜宽“打起来打起来”地起哄,尹净汉开盘说“我赌珉奎赢”,洪知秀反买,输的人要跑一周便利店的腿。

崔胜澈嫌他们吵,“呀,要打出去打!烦死了!”

庄向北恰好写完最后一个字,被动静吸引,因为听不懂韩语,完全不知道此事算是因他而起,只是迷茫地看着面前混乱的一幕。他直起身子揉了揉膝盖,改成盘腿坐,脚掌对在一起后膝盖和腿都可以贴在地面。

……柔韧性好强。文俊辉见惯了其他人打闹,注意力照旧集中在庄向北身上,咽了口口水。

他小时候练过武术,那会儿压腿是基本功,一字马轻轻松松。长大后长时间不练,筋和骨头都硬了,柔韧性大不如从前。

现在看着庄向北,他莫名有种看到了过去相似、却长成了更优秀的小孩儿的感觉。

庄向北看着金珉奎和李硕珉打架,觉得新奇,这两人滚在一起连灰都不沾的,纯粹就是在闹。

文俊辉回过神,担心新人刚来就被这群奇怪的人吓到——自己当初就受到了一些冲击——默默捂住了他的眼睛,“小孩子不可以看这个哦。”

“?”

庄向北虽然疑惑,但也没反抗,眼睛一眨。

他睫毛长,眨眼时眼睫扫过文俊辉的手心,最后反倒是始作俑者先坚持不住,手松开后往后一背,悄悄摸了摸自己的手心。

晚上10点,训练结束。所有人齐声说“辛苦了”送走金慧琳,却没多少人准备走。

已经准备离开的庄向北有几分疑惑地看着还在练习室内交谈和动作的大部分练习生,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没人走,身后就先传来个温温柔柔的男声,说的英语,带着Los Angeles那边的口音。

“住宿舍的练习生都会留下来加练,准时走的基本都是回家住的。”洪知秀垂眼看他,嘴角弯起,“你住宿舍吗?”

他也生得双桃花眼,不同的是眸色深,跟庄向北这样的浅瞳比起来真实感更强烈一些,笑起来眉眼弯弯,有几分小鹿似的纯真气质。

“……不,我现在住在酒店。”声音有几分耳熟,庄向北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是在哪儿听过,过了两秒才回话,“谢谢。”

英式口音?洪知秀听出来他的口音,有些意外,眼神中流露出些惊讶,“不用客气。”

“你是美国人吗?”除了在语言环境中生活的情况下,本土人其实挺难有那么正的口语,庄向北好奇就多问了一句,“好像有LA的口音。”

他在国际学校上学,除了语文和外语课外采取的都是全英文教学,他耳濡目染,美式和英式都会,此时刻意转变为美式口音和他说话。

“是。我是二代移民,来韩国之前都在LA生活。”洪知秀听他换了口音,对他越发感兴趣,“你怎么美式和英式英语都会?”

“在学校学的。”他解释,“全英文教学,美国和英国的老师都有。”

小孩儿擅长模仿,洪知秀不难想象出来他在学校里如何模仿老师们的口音说话,这样一想还有些可爱,笑意加深了几分。

“我叫洪知秀,你也可以喊我Joshua。”他朝他伸手,温声道,“95年生的,所以要喊我哥哥哦。”

Joshua?庄向北不信教,但因为作业接触过一些宗教知识。听到这个名字,他第一反应是《圣经》里的希伯来人领袖,摩西的帮手。

外国人里无信仰的反倒是少数,他猜测对方大概是基督教徒,伸出手和他握手,“好的,知秀哥。”

握手时他往下一瞥,看到了对方手腕处戴着串手链,其中有颗银色的串珠在灯光下反射出一点点光。

啊。

记忆突然被唤醒,这串手链和声音结合在一起终于组成某个熟悉的图像。

他想起来了,他们其实见过的,下午在某个摊位前,他停留在外围听到有人和老板交谈,那人有着把温柔的嗓音,手上也是这样一串手链。

他们见过的。

庄向北不信命,此时联系起徐明浩和全圆佑,却也承认命运神奇。人海茫茫,居然会让他们在这间练习室里相遇之前,就对彼此有了印象。好像耳边都有个声音蛊惑他,让他不得不信。

作者有话要说:次人打闹日常~

太子内心的一点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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