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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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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不远,走了不过半盏茶的功夫。

蒙面人将马的牵绳交给小二看着,去寻了他主人下来,蒙面人的主人是一个青年公子,他一手执一把折扇,一手拿着翻阅的书,下了客栈楼梯时,眼睛还直盯在书上。

到了客栈门前,才将目光收回来,俨然一个书痴。那小二见人来了,便也走了。

那公子看了看马匹上的货物,又问道:“说是要与我看的布匹在哪?”

从身上穿着来看,这公子不是西南人,看起来文质彬彬,识文懂礼。

那蒙面人敬了一礼,又将包裹里的布匹挑出来,展开给公子看,那公子一看,眼睛顿时睁大,“嘿!果真好看,容雨,还是你懂我的喜好。”

那唤作容雨的蒙面人淡淡道:“公子,这布匹是这位姑娘拿来卖的。”

那公子这才看向沈凌霜,打量了沈凌霜一番,“小姐,你应该不是这里的人吧?”

沈凌霜身上穿的是琰国的服饰,点点头。

“那你可是来这游玩的?”那公子好奇问,沈凌霜摇摇头,“不是。”

那公子看沈凌霜不欲多言,也不多问,忙道:“我叫吴言,家在冀朝,只因家中经营布行,特意前来僰州,收集一些花色不寻常的布料,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见吴言将家门相告,沈凌霜道:“我叫沈凌霜。”

“沈小姐。”吴言抱了下拳,“这布料确实好看,只是家父家母意见如何尚且不知,不若你报出家门,如这布匹销量好,我便再来寻你买。我明日便要去往沂水县,沂水县就在僰城旁边,还算近,若有好消息我便派容雨来通知你,怎么样?”

沈凌霜短暂思考了一下,便点点头,“在伯府附近有一条街,有一家卖伏苓糕的店,店对面便是我家了,到时有消息,你便派人通知院里一个男子,大家都叫他重叔,对他报上我的名字,他便知道了。”

吴言点点头,“那便好。”他让蒙面人牵了马车过来,将货物都搬进马车里。

沈凌霜与人别过,临走之前又看了一眼蒙面人,那蒙面人正搬着货物,待沈凌霜走远了,才回头看她一眼。

沈凌霜去染坊付了银子,那妇人高兴道:“这生意还真做成了?”

沈凌霜点点头,“暂且这样,如若有消息,我再来您这里定货。”

那妇人点点头,送走沈凌霜,自己也是非常开心,寻了她夫君说此事,她夫君道:“能和首领家的商铺做这桩生意,我们以后都不愁了。”妇人一脸赞同。

临回去的路上,沈凌霜还在想着她的生意该怎么做,做事应有万全之策,不能将希望寄于他人身上。

没想到刚到伯府,就在路上撞到了重叔与重无烟,原是重叔要来寻沈凌霜,却刚巧就在府门一遇。

重叔见了沈凌霜便问:“小姐,你那墨色虎纹玉佩可在身上?”

沈凌霜点点头。

“那可否借我一用?”

沈凌霜皱眉,“要它做什么?”

重叔道:“小姐,信得过我便无需多问,我自有大用处,肯定能帮到小姐。”

沈凌霜闻言,看了看重叔,重无烟站在重叔身后低着头,沈凌霜迟疑了一瞬,“重叔,你这么说,我实在不能明白。”

“小姐,你不相信我?”

“不是不相信,只是这玉佩对我很重要,我实在不能轻易给人。”

重叔点点头,目光直视沈凌霜,“这玉佩确实重要,可只有我知道它应该怎么用,这玉佩留在小姐身上,只会是个死物。”

沈凌霜心里纠结,她看着重叔,也不好驳面,想了想还是背过身,将玉佩摘下,回身递给重叔。

重叔目光紧盯着玉佩,双手接过,甚至手臂都还有些颤抖,仿佛那是一件不得了的宝物,他胸腔起伏,显然情绪不平。

沈凌霜觉得奇怪,“重叔?”

“啊,没什么。”重叔将玉佩收好,“小姐,您既然这么相信我,我就不能让您失望。这玉佩且先留在我这里,假以时日,我便告诉您它的秘密。”

沈凌霜看着玉佩重叔被收进怀里,她点点头,神色复杂,目送重叔与重无烟离开。

沈凌霜往府里踏进,回头看了一眼,小朱面色发红,沈凌霜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方才重无烟在。

那边重无烟跟着重叔回了别院,十分不解,“父亲,您为何要沈小姐的这枚玉佩?”

重叔取出怀里的玉佩,目光深沉,就像得到了自己肖想已久的东西,带着隐藏很深的激动与不可置信。

重无烟轻轻皱眉。

重叔道:“你懂什么?这玉佩可是有大用!明日你便跟我一同走。”

“父亲要去哪?”

“烟水之地,月无钩。”重叔缓缓念道,他仿佛陷入了往事,看着某一点出神,手里重重捏着玉佩。

“孩儿不懂。”

“这玉佩可比将军手里的令牌……”重叔哼笑,拿起玉佩,忽然又觉得不对,“不,它就是将军手里的令牌!”

说到此,重叔欲发高兴,他拍了拍重无烟肩膀,“无烟,…我们很快就可以替公主,替沈家平反冤案了!”

重无烟皱眉,一脸严肃问道,“…真的?”

重叔仿佛想到了哪里,嘴里跳出的话前言不接后语,令重无烟无处可猜,难以听懂。

光是那句烟水之地,月如钩,重无烟就不曾听过。

重无烟将此话问了出来。

重叔警惕看着重无烟,又掩下,“算了,你是我儿,告诉你也无妨。”

重叔坐到方桌前,重无烟便上前斟了茶。

重叔喝了一口,轻轻道:“说来话长,这玉佩是沈将军的遗物,他还在世时,便用这枚玉佩当做令牌,号令他的死士。”

“可距离沈将军去世已有十年,便是这玉佩在手,又如何能用?”

“这你便不懂了,他的死士已成一个组织,江湖中叫月如钩,在烟水之地时有出没。”

“烟水之地是指?”

“都梦,从这一去一回,骑快马而去。若是顺利,半月即可。”

重无烟沉默了一下,“可要告诉沈小姐?”

重叔罢手,“不需。”

重无烟不解:“为何?”

“此事不知能不能成,事先告诉了沈小姐,万一事情不成,岂不让她失望?再说了,这种事情知道的越少越好,我们且先去探一探路。”

“可要去跟沈小姐说我们要走?”

重叔道:“告知这府里的人,若遇小姐前来,说我们出去半月便回,让沈小姐稍安勿躁就可。”

重无烟点头退下,看着地面,不知神情。

伯府里,小朱与沈凌霜对坐,一人一书,正翻阅着,目不转睛,看得非常入迷。

桌上有水果,温茶,糕点,琳琅满目,屋里又燃了熏香,一派怡然自得。

小朱挑了颗果子吃,道:“小姐,这日子真是舒服的紧,你嫁到这里,本以为这儿寸草不生,恐要入了狼窝,却是恰恰相反,婆家不来管束你,夫君还待你极好,吃的喝的穿的样样供着你,自由出入府中,让你想去哪去哪,真是顶好了,你就说这世上哪个女子不羡慕你?”

“也难怪公主会这么快就喜欢上首领了。”

沈凌霜给自己倒了杯茶,也没有反驳小朱的话,却又听小朱问:“公主,您都嫁来这么长时间了,可方便与我说一说,首领的相貌究竟如何?”

沈凌霜从书中抬起头看小朱一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自然是好奇嘛,这首领天天戴着个面具,着实不能分辨他是美是丑。”

“他的面具戴着却也挡不住他的风姿,这句话可不是我第一个说的。”

小朱点点头,“是这样说没错,可是首领眼睛好看,嘴巴好看,不代表他鼻子好看,万一像个猪鼻子…”

说着,小朱将自己的鼻子一顶,做了个猪鼻子,“要是这样子的话,任首领眼睛再美也不会好看了。”

沈凌霜笑了笑,“他是美是丑,又能如何?世间之人若都只看美丑,怕也无甚真爱了,年华易逝,唯有美丽最经不起折腾。”

小朱拿起自己的书,“可话本讲,里面的书生是因为狐狸精变作的女妖长得极为好看,这才爱上她的。”

“你的意思是,你是因为重无烟长的好看才喜欢他?”

小朱挠了挠头,“也不算是吧,我虽然叫他冷木头,可他也有怜爱之心,为人善德,是个君子,若是被他喜欢上,定然是一辈子的忠诚,我喜欢这样的男子,也想要有一辈子永恒的爱。”

沈凌霜不禁笑了出来,小朱脸蛋红红,“公主,莫要取笑。”

“我没有取笑你,你的想法也是我的想法,赤诚之人可遇不可求,若无烟也对你有意,我可替你去说亲,让你们两个早早成亲,好生个一儿半女。”

小朱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一脸期待,“真的嘛?”问完又忍不住捂着脸,“哎呀,好害羞!”

沈凌霜犹不放过她:“我可要吃十杯喜酒,还要去闹你的洞房!”

小朱露出双眼睛,“说来上回怎么没有人去闹公主的洞房?闹洞房就是看你和首领打架吗?”

“……”沈凌霜翻看起书页,“你成亲便知,天机不可泄露,莫要再问。”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两章是夫妻甜蜜日常~~(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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