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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 3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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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连手套也不会戴?”

白故天一米九的大个子站在马场上,弯腰将那副女士骑马手套从草坪上捡起来,轻轻拍去上面的草沫,握住林郎月的手腕,替她戴上还温柔地扣上手套上的扣子,“骑马的时候可不能不戴手套,不然要磨破你的手掌。“

今天的太阳很好,不毒也不弱,照在初冬的草坪上,整个人都暖烘烘的,他俩特意选了这么个日子来马场,为的就是“秀恩爱”!

虽然今天她与白故天出现在马场是演戏,林郎月还是腼腆地低下头,她知道这不是丁婉该有的表情,可她是林郎月啊,她怎么可能对这样高高在上的白故天无动于衷呢?“我今天只是看你们骑,戴不戴手套没关系。”

“那也不行,你戴着好看。”

林郎月指尖微动,隔着皮手套都能感受到白故天的体温,她只能抬头痴痴地望着他。她一直觉得白故天是个冷淡的人,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今天他站在草坪上,也是那副事不关己的状态,可阳光撒在他身上,无意间烘托出他的绝世独立,林郎月想,他的确是王者,这是与生俱来的气质。

“姐夫对姐姐真好。”丁静站在林郎月背后,看着白故天低眉浅笑,情意绵绵地替她戴上手套,她是由衷羡慕。

可是这一声姐夫让林郎月犹如从天堂一下跌倒人间,她悻悻地收回手,心中苦涩,脸上依旧要甜蜜展颜,“小静要是羡慕,就赶紧也找一个男朋友,我保准他对你也是一样的。”

“你就知道拿我开心!”丁静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姐姐,姐夫,我去挑马,不在这里做电灯泡啦!”

林郎月无奈地摇了摇头,望着丁静远去的背影,低声问道,“你真的要买下这里吗?”

“既然丁婉最后一次出现在这里,那我们就应该从这里查起。”

林朗月完全同意他的这个想法,“不如我以丁婉的名义出钱买,霸道任性的丁家大小姐,想独享这片马场,这个理由最合理。”

白故天摇了摇头,转过头来望着林郎月,“不妥。毕竟三个多月前你是从这里摔下来的。”

林郎月恍然大悟,“对哦,如果由你出面,为了心爱的未婚妻买下马场,为丁婉打造一座不会再有危险的马场,的确更符合逻辑。”

说完这句话,俩人一时无言。今天的白故天穿了一身黑色复古骑马装,硬挺的材料,银质的金属扣,衬得他更为高大,宽肩窄腰,一双高筒马丁靴,还颇有几分民国将军的味道,林郎月则是一身红色骑马装,衣服也不是最新款,胜在版式简单大方,同样也是一双黑色马丁靴。虽不刻意,但远远望去,两人却有情侣装的感觉。阳光洒在他俩身上,就是一道风景。

瞅着林郎月欲言又止的模样,白故天觉得奇怪,以前这女人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还胆大包天地直接开口问自己要监控系统,可如今和自己在一起,总是这副恹恹不快的表情。

白故天忍不住问道,“你想问什么?”

“你是怎么知道这张信用卡是戴永杰偷的,而非丁婉自己给他的?”林朗月咬着下嘴唇,犹豫了半分,昨天她走出审讯室时已经想问清楚,又怕白故天觉得她蠢,硬生生忍了下来,回去躺床上思索一整夜也没想明白,才决定问出口。

“戴永杰是个赌徒,输多赢少,今年尤甚,他又常年和富商打交道,生活肯定追求奢华,可我去马来西亚抓他时,他住的是最底层的宾馆,抽的是最劣质的烟,我猜他一定是穷途末路。”

林郎月顿时明白过来,“如果说这张信用卡是丁婉赠与他,他肯定会肆无忌惮地刷,光明正大的刷,才不会到绝境才用。”

白故天满意地点了点头。

“白故天。”

林郎月身子一僵,俩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前方。

她一眼便认出了这个叫他的女孩,是丁家坤寿宴那天晚上出现在庞菲菲身边的那个女子。眼前的女子好像比上次见面更楚楚动人,清风拂面,细柳扶腰,高挑的身材比林郎月高出半个头,她站在白故天身边一定很般配。

林朗月在丁家生活几个月,也从未有过不如丁家人的想法,如今只见眼前这女孩两面,竟能生出一丝自己不如她的想法。刚才面对白故天时欲言又止的心情又一次加深了。那女子根本没正眼瞧林郎月,一双明眸只直勾勾地望着白故天。林郎月浅浅地笑了一声,“我去找丁静挑马。”

“姐姐?你怎么来马厩?”丁静见丁婉走进来,颇意外地问,“你不是有些害怕,所以不打算骑马吗?”

骑马是贵族运动,一般普通人平时忙于生计,哪有功夫学这玩意?所以林郎月是不会骑马的,至少在她为数不多的林郎月记忆里没有学骑马这条。但由于大家都知道丁婉是从马上摔下来导致她在病床上躺了好久,所以她谎称自己不骑马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林郎月只是想识趣地让白故天和他的那位女友单独聊聊,又不是真的要选马,信口胡诌道,“我……我来看看你挑选得怎么样了?”

正巧一匹白马的脑袋伸了出来,挡在林郎月面前,亲昵地好似想要亲她,林郎月着实被吓了一跳。

“姐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只是它忽然窜出来,”林郎月故作镇定地摸了摸白马的头,“淘气!”

“姐姐,你不认识了吗?就是这匹马害你摔下来的。”

摸在马头上的手有点僵,原来就是它!林郎月点了点头。

丁静说道,“ 姐姐,你别怕,反正这匹马这个月就要安乐死了。”

“安乐死?为什么?我看它体魄还属于健硕,状态也很好,并没有得了什么病啊?”

“因为它摔了你啊,是父亲的指示,要买下这匹马然后让它安乐死,本来它早就该安乐死,可是买马的手续一直没有办好,加上丁家这段时间事情实在太多。不过手续这几天就能办下来,父亲说要立刻处死它。”

“它是动物,这怎么能怪它呢?再说我不是已经醒了吗?”

“父亲说就算你已经醒了,它也害得你再也不能骑马,所以一定要死。”

蛤???

这丁家人都是什么脑回路?

“我能骑!”林郎月回头招呼一位驯马师,“你把它牵出来,我要骑这白马。”

“姐姐!”

林郎月拉住丁静的手,恳切地说道,“小静,你帮我个忙,我看你对这里环境挺熟悉的,能不能麻烦你去马场办公室帮我把这匹白马的购买证拿回来,告诉他们先别处死它,我自己和父亲解释。”

丁静素来崇拜丁婉,如今她开口让自己帮忙,自己只能帮忙。驯马师将白马牵出马厩,林朗月才意识到这匹白马比她高许多,是正儿八经的高头大马,有健硕的四肢,昂首阔步地走在草坪上。白马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被牵出来晒过太阳,它居高临下地瞅了一眼林郎月,在阳光下仰天长嘶。

“你是不是很开心?”

白马又瞥了她一样。

林郎月咽了一口口水,这是她第一次骑马,说心里话她有点害怕,可是如果自己不骑上去,可能这匹骄傲的马就要结束生命。她一个咬牙,左手硬是拽住马鞍上的把柄,左脚费力地踩在马镫上,可她太高估自己的臂力,试了好几次,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骑上去,还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站在一旁的驯马师见状双手托住她的腰,才让她顺利地爬到马背上。这匹白马由于很久没有与人亲近过,见林郎月坐稳之后,也非常兴奋地一个挺身,扬起前肢,似乎高兴坏了。

可林郎月好不容易坐稳,惊魂未定吓得不轻,双手紧握把柄,惊叫起来。幸亏这匹白马还是有点分寸,得意过后立刻平静下来。

这头畜牲是高兴了,可害苦了林郎月。她连目光朝地上看的勇气也没有,僵直的身子慢慢俯下来,小声地在它耳边说道,“小帅哥,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下回你再得意之前给我个提示,不要突然吓我。”

白马又呼噜呼噜一声,似乎在嘲笑她的胆小。林郎月摸了摸马背,还没走上几步,身后有个声音已经嘲笑起来,“听闻丁家大小姐拿过许多次马术比赛的冠军,今天看来,也不过如此,原来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林郎月转头一看,真是冤家路窄,是庞菲菲,她也骑着一匹马。林郎月冲她礼貌点头,也不与她计较,“的确如此。”

眼见人不接招不理睬,只是稍稍夹了腿肚,白马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走,庞菲菲一股无名火又蹿了起来,她最瞧不惯丁婉这种高傲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像那天在丁家后花园一样,盛气凌人地把自己比了下去。

庞菲菲跟了上来,并肩与她走着,继续挑衅,“久闻丁小姐马术了得,趁着今天天气好,我们来比比马术怎么样?”

“我不比。”

庞菲菲骑着马并排走在林郎月旁,问道,“为什么?你该不会是怕了我吧?”

“嗯,的确怕你。”

林朗月说得坦荡,自己从来不会马术,决不能逞一时之快,将己之短暴露在彼之长处,这绝对不是智者所为。

就连不比都能这样盛气凌人!在庞菲菲看来,好像丁婉非常看不起她,连比赛都不屑和她比。

“为什么不比?听明卿说你醒过来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该不会变得连马也不会骑了吧?”

林郎月刚想说自己的确不会。可庞菲菲没有给她这个机会,狠狠地在林郎月的白马屁股上抽了一鞭,白马得了指令,异常兴奋抬起前蹄狂奔而去。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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