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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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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外人声嘈杂,劝酒时的笑闹、杯盘磕碰的脆响,被暖棕色木制雕花的梭拉门阻挡,所有的纷繁喧嚣都变得朦胧,衬得包厢内的一方小天地有种别样的安宁。

“来,多吃点,你还是太瘦了。”林华说着便把烤翅和砂锅粥推到景秀面前。

“哎哎哎,差不多得了啊,我又不是饭桶。”景秀虽然嘴上推拒,但还是依言夹起一块烤得金黄的鸡翅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内里多汁,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弯出一道好看的弧度。

这是林叶开的烧烤店,早年的经历让林叶比同龄人更早地承担起赚钱养家的责任,再加上踏实沉稳的性格让他这些年来积攒了不少人脉,现在的他虽然刚毕业两年,但已经是能在餐饮行业立稳脚跟的青年才俊了,连锁店遍布湖北和广东……

哦,如果他能在感情方面有他弟弟一半的天赋,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是万年单身狗一枚。

据林华同学吐槽,林叶八成是个性冷淡的,迄今为止跟女孩子说得最多的两句话就是“你好,幸会。”和“慢走,不送。”多说一句话就跟要命似的,真是白长了一张青年才俊的脸,除了会赚钱,就只会赚女孩子的白眼。

景秀轻轻放下筷子,抬眸道:“既然话都说开了,那我也就不绕弯子了,当初是你招的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林华眨了眨眼,应道:“行,那我也不绕弯子了,说实话,在这个年纪,实在许不下什么‘至死不渝’的誓言,所谓‘始于心动,止于枯骨’,目前对我而来说,只有前半句是实打实的,后半句如何那毕竟是下半辈子的事了,现在‘情’字还没写到一半呢,暂时看不到更远的将来,但不管怎么说,我就这么一颗真心,你要的话,拿去收好,那就是你的了,拒绝退货。”

景秀愣了愣,才后知后觉地从这么一番话里品出一丝清甜,就像几滴新采的槐花蜜,在心间融化开来,又调皮地消散开去,让人不禁追上前,再去尝一尝方才的滋味。

景秀长吁一口气,笑道:“好,那我就……收下了。”

包厢里很静,只有空调吹出丝丝凉风的声音,景秀轻轻捻着手指,那里有一道浅痕,是长期戴那枚尾戒留下的痕迹。

“……你应该多少听说过一些吧,我原先是在北京的,小时候大概算是超智儿童那种,也没什么玩伴,一方面是我跳级太多,所以跟同学们年龄差太大,另一方面……是我很内向,不爱跟人说话。”

“……”

Are you kidding??

社会我秀姐居然曾经很内向?

这话要是让那群在球场上被秀姐虐爆的男生们听到,肯定要当场躺倒一大片。

但是林华没有出声,他敏锐地从景秀带着笑意的眼睛里看出一丝难以察觉的悲伤,所以只是在旁边耐心地听着。

“唯一能和我说上话的,是个和我同龄的男生,名叫方槿,他和我住一个小区,所以经常会在上下学的时候同路,我们关系很好……其实方槿也是个小神童,我很少见识到比我还思维敏锐的人,他算一个,但又和我很不一样,他阳光开朗、活泼爱笑,篮球场上总能看见他的身影……”

林华:“所以……那枚戒指?”

“嗯,是他送过我一枚,但当年那枚在一次……意外中丢失了,你看到我戴过的那枚是后来我找人仿制的……其实当年也就是几岁大的小屁孩,哪里懂什么情啊爱啊,真的就是看谁顺眼就和谁玩,他名字里有个‘槿’字,所以送我一枚带木槿花纹的指环,作为我们友情的见证。”

……

那天阳光正好,景秀如往常一样坐在球场边的长椅上,抱着一本跟自己的肩膀差不多宽的奥数书籍,时不时在页边处标上几笔思路。

脑中飞速运转的公式突然被打断,因为那个爱笑的男孩抱着篮球走了过来,随意地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冲她笑道:“别写了,你已经够厉害了,真的,在这样下去我跳级的速度可就要赶不上你了,以后见面还得喊你一声‘学姐好’,多别扭啊,你说是不是?”

景秀笑了笑,依言合上书本,然后视线便聚焦在眼前微微反着光的银色指环上,那枚指环花纹清秀隽雅,很是惹眼。

“……这是?”

“木槿初荣,含桃可荐,喏,送给你啦,希望我们友谊长存,也祝咱们景小丫头慢些长大,让快乐的童年久一些,再久一些……”

景秀垂眸看着那枚漂亮的指环,笑着接过:“好啊。”

……

林华:“那后来?”

景秀本想接话,却突然被什么呛住了,好一阵剧烈的咳嗽,止都止不住,林华赶忙递过半杯清水,扶着景秀慢慢喝了下去,这才免强压住。

景秀的声音因为方才剧烈的咳嗽而变得沙哑,她缓缓道:“10岁那年……他死了,为了,为了保护我。”

……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景秀宁愿自己从来没有拉着方槿一起报名参加那次奥数竞赛,宁愿自己从没有和他立下那个幼稚的约定:一起提前交卷,然后去旁边的梧桐树林玩。

那天阳光很刺眼,参赛点的门口处人山人海,夏日炎炎肆意地滋养着负性情绪,保安在咆哮,家长在推搡,没人注意到几个挂着假工作证、伪装成监考老师摸样的人混了进去。

那天,景秀失联了很长时间,一起失联的还有方槿。

警察找到他们时,景秀抱着头缩在一颗梧桐树下,斑驳粗壮的树干衬得这孩子格外脆弱渺小,身旁厚厚一层枯黄的落叶中,横七竖八躺着好几个人的躯体,有浑身是血、已经冷掉的方槿,还有同样狼狈、但尚存一息的歹徒……

后来有几名歹徒被抢救了过来,交代了事情的原委——他们本想趁乱拐走几个孩子,正好看到落单的景秀和方槿,两人都还长得挺不错,就起了歹心。结果哪里想到方槿拼死挣扎,先是拿着石块猛力砸人,后来连踢带咬,像个炸毛的小野兽……

这几人都没想到拐个孩子还能差点把自己命给搭上,当然,方槿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些人身上都带着刀……

世间的恶意从来不以加害对象的年龄而转移,命运也从不吝啬它的无情,哪怕只是对孩子呢。

那天方槿送给她的指环在慌乱中不知丢失到哪了,后来景秀漫无目的地去过案发地寻几次,除了把家里人吓得不轻以外,什么都没找到。

那之后,景秀一度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在国内最顶尖的心理中心治了一段时间,后来医生建议换个生活环境,或许会有利于她从创伤中走出来。

于是景道然辞去了势头正好的工作,理了理这些年攒下的家底,便举家迁到国外,一走就是三年。

……

景秀的声音依然沙哑,但比方才缓和了些:“……我用了好些年,终于努力地活成了他的样子,也曾以为,自己会带着那枚指环一直孤独地走下去,但是现在想想,这不过是我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枷锁,不过是用曾经的伤痛,惩罚现在的自己,惩罚身边在乎我的人……走不出回忆的人,永远无法拥抱新的生活,我不想当懦夫,如果方槿还在的话,也一定会这么想的……”

景秀顿了顿,抬眸看向林华,发现他还是安静而认真地倾听着,头顶明亮微黄的灯光打在他小麦色的皮肤上,衬得五官格外俊朗,景秀感觉自己就像心尖被羽毛轻轻挠拨了一下:“来,手给我。”

林华依言伸出自己的右手,掌心摊开朝上,五指微曲,指节鲜明好看。

景秀将自己的手放在了上面,十指交握,她看着林华的眼睛,微笑道:“好了,抓住你了,并不想退货。”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观阅,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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