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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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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不要低估任何看上去很单纯可爱的姑娘。

她们肚子里存的猛料可能是让你始料未及的。

周小荷还在打字:“我记得很清楚,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天晚上君总甚至忘了给房费,开房的钱都是白陌舟出的,我的天,真是,太那个啥了!”

白陌舟也索性不管了,在一旁抱手,看看他素来信任的周小荷还能给他说出些什么来。

之后,两边的视野终于同步了。

白陌舟顺走了君启旭口袋里的名片,第二天能站起来之后,顺着名片找去了地址,也难为他那种灯光下还能记得周小荷,向守卫的描述一通,把人叫来了。

“真,你能想象白陌舟那个时候找到家里来,上门算账的样子吗?活似他是个女的,被搞大了肚子一样,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君总之前的情人都没有他那份理直气壮,我也一时叫他唬住了,竟然真让他进来了!”周小荷说道。

进了门之后的白陌舟,就不是她能控制得住的了。

那么大的家,他随便跑跑,就找不到人了,因着人是她放进来的,周小荷还不敢声张,犹豫半天,只跟君启旭一个人开了口。

君启旭更不能把这事情到处乱说,虽然他们吵架了,但在婚事大体上,沈沫黎一直比较配合,他们已经确定下婚期,准备结婚了。

这个时间段闯进来这么个人,真是麻烦。

“是,后来,我直接去找了茉莉,”白陌舟坦然接受了,说道,“我就说自己听说她要结婚了,想着怎么要来看看她,哎,你知道她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吗?”

慕景想象不到。

“她问我,‘你又是勾搭了谁进来的?’看,她多了解我。”白陌舟笑了笑。

但见到沈沫黎,他心里是痛苦的,沈沫黎平淡的眼神总能轻易地勾起他的愧疚感,他反感那个男人,但他还是后悔自己跟他做了,妹妹就要结婚了,这即将是她一生的幸福,自己,自己给她添乱,是不是太不应该了?

一直到现在,白陌舟都还觉得他妹妹是全天下最好的女性,长得好脾气好性格好,就是神仙下凡她都配的,凡夫俗子无人可以沾染。

但又不是他觉得不配,沈沫黎就能不结婚了,联盟首富家的长子,与她站在一起,谁不说一声般配?

自己碰了两下,那人就起来了,以后肯定也是个滥情的主,他不痴情不专一,婚后无法保证只对妹妹好的,不是个好男人。

白陌舟选择性忽视了,那是自己扒了对方的裤腰带,死活不让他走。

沈沫黎要配的男人,一定要是长得帅家世好痴情专一,在旁的女性面前不为所动的好男人。

嗯,这样看的话,兵马俑似乎很符合白大舅子的要求。

“沈沫黎不会说谎,或者说她不屑于说谎,君启旭再一次见到我,看见我站在沈沫黎身边,堪称瞳孔地震,她向君启旭介绍我,说‘这是我来自域外的哥哥’。”白陌舟说道。

慕景学会抢答了:“我能想象到,君总一定会问‘什么哥哥?’‘哪样的哥哥’。”

白陌舟一摊手:“哦,这倒没有,沈沫黎一看就不是那种会乱来的姑娘,他的第一反应是把我和她隔离开,警告沈沫黎不要和我这样的人来往——你看,他连问都懒得问一句,直接就把我归为了‘离着远点’那一茬。”

“小荷她不知道这一茬,唉,也没什么好让人知道的。”

君启旭拉过沈沫黎,说白陌舟来自域外,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才因为这个吵过,沈大小姐两个白眼就翻过去了:“怎么,君总是看不惯我?他是我哥,我还有域外的朋友,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我也有来自域外的一部分。”

“这个,他,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君启旭都给急结巴了,半天才出来一句,“那天,我在酒吧里看见他了!”

沈沫黎犹疑的眼光往白陌舟身上一扫,却还是选择先对准了君启旭:“酒吧的灯光那么乱,你是怎么看清的?你确定没有看错?”

君启旭更结巴了。

白陌舟吐了吐舌头,眼神微微一颤,露了点桃花,他拿捏着语气:“来呀,君总,你说说,咱俩是怎么看清楚对方的?”

沈沫黎了解她哥的一贯尿性,看他这个表情,懂了一半,但一时还不敢相信,眼光在两个人眼前扫了扫,有些艰难地开口:“你们,俩,那个……”

“对,”白陌舟认了,“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俩都做了。”

君启旭的脸黑成了锅底,连忙解释:“不是,我真不是故意的,是他,是他勾|引的我,是他先扯我皮带不让我走,我真不是……”

按理说,这样的解释,一般是渣男发言,女孩子千万不要信这个。

但是沈沫黎信了,因为眼前的哥是亲的,是她父亲在她八岁的时候带回来的男孩,之后成了她亲哥,之后他们一起长大。

她不了解才认识了几个月君启旭,但她了解她认识了一百多年的亲亲亲亲哥。

主要是,白陌舟他有前科,证据确凿的前科,他和自己之前的未婚夫就是……咳咳。

白陌舟如果再看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在那种酒吧喝酒,他是真的能干出来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二的那种缺德事的。

沈沫黎真心实意地愣在了原地,字面意义上的呆若木鸡。

两个男人吵了起来,就谁勾引谁,谁动的手,谁是不是个好男人的问题问候着彼此的□□,眼看着沈沫黎一动不动,两人越闹越大,都上手了。

“你俩打一架吧,”沈沫黎捂着额头,要哭不哭,要笑不笑,最终开口,“打,使劲打,打对方,不打不是男人!”

两人特别听她话,原地打了一架,各往对方的脸上呼。

后来是一个鼻青,一个脸肿,各自破了相。

最后是鼻青脸肿在一起了。

白陌舟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吗?是我俩打完之后,并排着,她找了药膏,蹲下,给我俩抹,给我抹一点,给他抹一点,我俩看了看彼此,又气得打起来,就再打完之后,沈沫黎她又是这种抹法……”

慕景快笑岔气了,不停地锤着沙发:“这位阿姨也太有意思了!”

之后,沈沫黎让白陌舟留下了,作为新娘的哥哥。

婚礼照常进行。

白陌舟看着妹妹,知道她了解自己一贯的品性,这是她的账肯定是记自己头上了,要不然,要不然抹药膏的时候,给姓君的抹了六下,就给我抹了五下。

他陪着她挑结婚用品,陪着她试婚纱。

“吸气,来,新娘吸气,能穿进去的。”

沈沫黎使劲吸气,拉链一拉,卡肉了:“嘶,疼。”

设计师眼光颇为刁钻,神情倨傲:“我们的定制婚纱可一直都是这个号,这已经是最大码了,新娘还穿不进去,不该反思反思自己吗?”

平心而论,沈沫黎绝对不胖,一米七一的个子,一百二的体重,身材很匀称,小腹有肉也是正常的有肉,大腿稍粗也没粗到影响健康,平日里精神漂亮一姑娘,在设计师的口中成了“长得一般”“身材臃肿”“平衡力差”,仿佛她穿着,就是玷污了自己的作品。

白陌舟看着沈沫黎,她是学医的出身的理工女,真核生物的DNA突变机制、高级哺乳动物的多染色体遗传系谱图、人类女性高跟鞋的存在意义,并称她三大脑秃课题。

她人长得很好看,但审美意识成迷,到现在还不知道漂亮殿堂的大门往哪开,觉得包括但不限于高跟鞋、包包、首饰等物品都没有存在的必要,最喜欢的包是结实还能装好多东西的麻布袋子,大拇指顶破了洞的袜子,她能换只脚继续穿,最长时间佩戴的首饰是一个弥勒佛玉,五岁的时候买的,戴到现在,绳换了好几次,佛越修越小,但她还戴着。

一般人,少有她这份长情。

这样一个姑娘,能为着个男人忍受设计师的嘲讽,到现在还没发脾气走人,而是在保证说自己会减肥的,给你添麻烦了云云。

并始终穿着有十公分的高跟鞋走来走去,声称自己一定要把这鞋穿顺脚了。

白陌舟手里掂量着那个因为与婚纱不配套而暂时交给他保管的弥勒佛,和佛祖慈眉善目的笑大眼瞪小眼,心道,看来她是喜欢君启旭的。

“哎,对,你看我减成那样行不行?”沈沫黎一指白陌舟。

白陌舟就这样被设计师叫过来,观察了一下他的身材。

看了两眼,然后就挪不动眼了,半响后给出评价:“完美。”

“你想减成这样,在两个月之内几乎是不可能的,”设计师实话实说道,“我还是回去再改改婚纱尺寸吧。”

沈沫黎有点不好意思:“那还是让我穿宽松些,不挑身材的衣服吧,就,别太显上半身,大裙撑一盖,也没人看得见我腿粗。”

“别人看不见,你自己就不美了吗?”设计师还是很有意见,“你作为一个又丑又胖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成为豪门太太,你不觉得羞愧吗?”

沈沫黎心态放平,她还真不羞愧。

白陌舟有意见了:“好了,设计师先生,你对一位女性的身材发出这样的抨击,你不为自己的所言感到羞愧吗?”

因着身材好,设计师对白陌舟的脾气很好,搓了搓手,盯上了白陌舟:“那这位先生是新娘的哥哥,有打算设计件伴郎服吗?”

最终是让他给设计了,因为他坚称,给沈沫黎设计衣服真是他职业生涯所不能承受之痛,一定要再给白陌舟设计一件来洗洗眼睛,荡涤心灵。

“我妹呀,你真没被人魂穿?”白陌舟疑惑道,“上次有人说你腿粗,你就能把奶茶扣他头上,那设计师都那样了,你也不发火?”

沈沫黎的心情是真的肉眼可见的好,满脸都是喜滋滋的笑意:“还好吧,一生就结这一次婚,漂亮点多好,那设计师也不是恶意的,我看他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估计在嫁入豪门的女孩子中,确实少有上了一百斤的大胖子吧。”

沈沫黎一早来试婚纱,被嘱咐了空腹,连早饭都没吃,这时候饿了,啃着块吐了黄油的面包,吃了一嘴油,道:“但我管他呢,我又不胖,又不影响健康,我就是饿了,我就是要吃,我管他能不能穿下婚纱,爱我的人,无论我胖不胖,他都爱我。”

“我也爱你,”白陌舟说道。“我也不嫌弃你。”

身材匀称,这最起码说明白陌舟日常还是锻炼的,不算彻底的堕落,沈沫黎这样想着,心情好不少,终于给她亲亲亲亲哥点好脸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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