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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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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姝珏如愿以偿地吃到了烤兔排,麻辣兔头起初她不怎么愿意尝试,恒朝的皇族很少食用牲畜的头和四肢,不过在叶菘蓝的鼓励下她第一口就被俘获了。

有了麻辣兔头做引子,陈姝珏又对叶菘蓝提过一嘴的卤猪蹄表现出极大的好奇,“猪蹄那种脏秽之物,能好吃吗?”

猪她是知道的,即便是皇家养的猪,精细的养着,也免不了踩到泥水和粪便,光是想想都入不了口。

叶菘蓝像极了卖安利的狂热粉,道:“洗净!洗净!我的宝贝!每一处缝隙都洗得干净卫生,做成的卤猪蹄喷香美味齿颊留香。”

陈姝珏眨眨眼,娇羞道:“倒也不必叫我宝贝,你做好了喊我来吃就是了。”

古时候的猪肉并不受人喜欢,据说第一是因为嫌弃猪脏,餐桌上大多以牛羊肉为主,第二则是养的猪没有经过阉割,猪肉是骚的,难以下咽。

想要做一道美味的酱猪蹄,首先得找几只小猪阉割之后长大了再杀。好在叶连城看她现在有八倍镜的慈父滤镜一样,她提出的小要求基本都会无条件满足。

她见叶连城桌上公文码了一摞又一摞,心想就算出差都免不了打工,吩咐永乐端来一杯核桃杏仁露给叶连城,自己识趣地退下了。

傍晚用饭时,叶苏木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问道:“怎的不找我?你想吃猪肉我也可以帮你养的!”

叶菘蓝捧着碗米饭被问的一愣,不太懂这种女儿奴和妹控之间奇怪的胜负欲,只得道:“自然是有别的事情要麻烦哥哥,这件事情只有哥哥能办。”

叶苏木闻言顿时喜笑颜开,磨蹭半晌问:“我没有核桃杏仁露吗?”

叶菘蓝:“……”

那确实没有了,为了哄叶苏木,就给他榨了一杯山楂饮品,叶苏木开开心心地走了。

叶菘蓝并没有诓叶苏木,确实有事情拜托他,叶连城主要还是待在庄子里,叶菘蓝想要两只山鸡炖汤,所以需要叶苏木进山找。

叶苏木一口应下,只等一切准备妥当猎场开锣。

据说恒帝的骑射功夫即便是在武将中也是拔尖的,他正年轻,平时还很注意锻炼,肌肉绷紧时的线条非常赏心悦目。

武将大多耿直,慕强是常态,当恒帝一箭射中一只野山羊的脖颈时,几个武将们最为开心。

叶菘蓝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小母马,性格温顺又沉稳,刚刚成年,很是通灵性,这便是赤兔,还特意给关二爷烧了香报备,希望他不要成为原告。

赤兔乖得很,非常照顾叶菘蓝的感受,跑起来慢悠悠的还很稳。

恒朝的儿郎女郎都会点骑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互相比谁的马更名贵。

叶菘蓝曾单枪匹马日行一百里,有意守拙,又实在不想跟这几个装模作样的贵族子弟一块儿,于是委委屈屈的表示自己不太会骑马,被集体排挤远远落在最后。

余筱燃倒是比她本人还生气,小鼻子一抽一抽的,“神气什么!一个一个的京城里待废了吧都要,有几个真的骑马跑起来过,真以为让马夫牵着缰绳在自家院子里溜达几圈就叫会骑马了吧?不会吧不会吧,我看呐,要是真跑起来,你们那金腚都要磨秃噜皮吧!”

看的一旁的叶菘蓝连可怜都忘记装了...

啊这,丞相府的嫡小姐还怪侃侃而谈的哈。

叶菘蓝在大后方看着恒朝儿郎们各个策马向前,意气风发,陡然意识到这个历史上没有只字片语的朝代正在她面前画出了一幅海晏河清的盛世篇章。

陈姝珏巾帼不让须眉,她换了一身赤色的劲装,长发梳起背在身后,骑着一匹四蹄踏雪的黑马路过叶菘蓝身旁:“菘蓝喜欢燕雀还是兔鸡?我去给你猎来尝尝。”

颜狗叶菘蓝一下子就星星眼了,谁不喜欢漂亮的飒姐姐呢!

“臣女都可以!只要是您送的臣女都喜欢!”

她喊的太大声,以至于惹来好几个小姐们的侧目,其中不乏有鄙夷的视线,但是叶菘蓝才不管。

陈姝珏明朗地抿唇一笑,也被叶菘蓝的热情感染,扬声道:“好,等着!”

叶菘蓝小鸡啄米式点头,目送她一挥马鞭,消失在了广场上。

余筱燃和几个玩的相投的小姐妹各个脸上略有犹豫,她推她她又搡她的,最后还是余筱燃开口道:“你也觉得公主殿下风采夺目是吧!”

叶菘蓝便道:“当然!如此飒爽的金安公主,我可太羡慕了。”

户部尚书家的小姐激动道:“正是如此!你...你同公主殿下私交甚笃的对吧!快跟我们说说殿下的风姿吧!”

哦?她这是碰上了金安的粉丝了?

叶菘蓝于是口若悬河,就金安公主的彩虹屁展开了十分钟的演讲,金安的粉丝后援会初具规模。

广场那头的几个世家小姐对这一群人嗤之以鼻,她们觉得叶菘蓝虚假,企图攀龙附凤,同时又眼馋叶菘蓝能得皇家喜爱。

恒帝本来就偏爱永城侯府,叶连城自然不必说,君臣二人亲如一家,连带着对叶苏木叶菘蓝都爱屋及乌。

再说这个叶菘蓝,表面上说是寄养在乡下养病,那可能吗?谁家的嫡出小姐不是家里精细着养大的,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土包子也就余筱燃那群不懂规矩的愿意跟她相处了。

…………

众人默契地都遗忘了永城侯府的另一位小姐,名不正言不顺的叶未央此时正秘密联系上了远在北边的谢氏夫妇。

起初得知自己不能随行恒帝的圣驾,她哭得肝肠寸断,只觉得天崩地裂,永城侯府三个孩子两个都去了,卓国伟在她小产的计划被识破之后也不再宠爱她,两边都得不到随驾的名额,这不是要她去死吗?

好在许娇娇每日来苦口婆心地劝导她,她在母亲的拳拳爱意之下才不再哭,病了两天能下床,脑子也能运作了。

她不能输。

叶菘蓝显然更得父亲的喜爱,就连叶苏木都转移了对自己的宠,如今自己只有母亲了,叶未央绝不能失去母亲的爱。

但是她在侯府的位置实在尴尬,不上不下,就连隔壁的大伯家的姑娘都能来阴阳怪气她,叶未央想,她必须做点什么。

伺候叶未央的奶妈从小就跟着她,把她当亲女儿一样疼,见叶未央本就瘦弱的身子骨短短两三个月就消减了一大圈,便给叶未央出了一个主意。

叶菘蓝这个小丫头显然是个有心机的,单从她刚回来没多久就抢走了老爷和少爷的喜爱就能看出来,这样的人想必在谢家也不会安生,奶妈便献计让谢家那边出面抹黑她。

最好抖出来叶菘蓝什么大逆不道的行为,如此失德低劣,等侯爷知道了,一定会对叶菘蓝离心的,到时候再将宠爱抢回来,岂不是简单多了?

叶未央听完,喜出望外。

她凑了凑银子,买通一个小厮去小石村,打听叶菘蓝的过去。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谢唯则,如今已经是十三岁的大孩子了。

他虽然是谢有贵与孙艳娟的儿子,但是自小就知道护着叶菘蓝这个姐姐,有他在叶菘蓝少受了不少苦。

叶菘蓝出来跟着柳三娘住,姐弟俩也未曾断了联系。后来更是叶菘蓝出钱送弟弟去的私塾识字读书,小屁孩自己也争气,先生们都夸他聪明学得快。

这些日子里除了读书他也没闲着,收好叶菘蓝寄给他的银子和补品,去城镇上商会把叶菘蓝吩咐过的账单核对了。

叶菘蓝走时交代了不少的事情,在吴兴宝的帮助下他逐渐上手,打理得游刃有余。

他脸上笑意加深,期待着和叶菘蓝在京都相见,到时候把自己完成的事情一说,已经能想象到姐姐赞许的目光。

叶未央派来的生面孔一露面,就有人报告给他了,听说来人在打听叶菘蓝有没有作奸犯科的事情时,谢唯则不禁冷笑。

他有时候想,血缘真是很麻烦的东西,看看谢有贵看看孙艳娟,再看看自己的睚眦必报,如今再来看那个在侯府生活了十几年的亲姐姐...

一家人的血液里都留着肮脏的味道。

这人...来的正是时候,在小石村的日子总归是叶菘蓝无法抹去的污点。

他是男孩子,以后要自己主事,更会考取功名去京都,吴兴宝办事的时候并不避讳他,他虽然年纪小,但是早已见过勾心斗角。

小石村既能是隐患,也能是机遇,谢唯则曲起食指敲了敲桌子,取笔研墨给吴兴宝去了一封信。

他得帮姐姐把后顾之忧解决了。

…………

第一天的捕猎行动非常顺利,恒朝有围猎顺利则国运昌盛这个说法。

这一晚,叶菘蓝失眠了。

来这里十五年,叶菘蓝一直避免自己想起家,一个人在异世,实在孤单。

长安心思更敏感些,察觉到叶菘蓝情绪低落,夜里留在里屋,同她说了会话。

叶菘蓝不能说自己穿越这件事,只得跟她说了说小石村的朋友们和师父,来隐晦地表达自己想家了。

少女的声音闷闷地,一改平日里的活泼开朗,絮絮叨叨将平凡又温情的过往第一次说予别人听。

在邻居的接济下,又有师父的照顾,她也算有几年舒服日子。

长安被叶连城提前打过招呼,自然知道小姐并不是寄养在外的,而是别人故意掉包。

偏偏还因为府上夫人顾及另一位小姐的感想,而没有追究掉包的妇人,长安虽然碍着身份不能对拎不清的夫人说什么,但心里是心疼自家小姐的。

少女丝毫没有提及在谢家的生活,但是长安知道,那必定是一段回忆都难受的日子,不然她刚见到小姐的时候,她瘦弱的肩膀,她身上被打过的痕迹…

叶菘蓝右肩蝴蝶骨的位置,有很明显一处被利刃划过的疤痕,这是叶菘蓝和长安心照不宣的秘密,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那是一道即便用了最好的去疤膏药都仍然明显的痕迹。

起初长安也想过为什么叶菘蓝没有告诉叶连城这道疤痕的存在,侯爷那么爱着她,即使违背夫人的意愿也会为叶菘蓝讨个公道的。

后来她渐渐明白,疤痕固然是叶菘蓝向父亲哭诉的证据,却也是让一个本就内疚的父亲更加自责的证据。

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向别人袒露自己的疤痕,袒露自己不堪又狼狈的过去。

今夜星光闪闪,隐隐的月光透过窗户流淌进来,叶菘蓝说累了已经沉沉睡去,她明媚的眉眼微微耸起,长安像哄小孩一样轻轻拍打着她,一起度过又一个温情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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