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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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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厦过去的世界里,定都江南的王朝往往会选择金陵来做都,所谓“自古金陵帝王洲”。但这些王朝大多短命。有个故事说,有风水先生告诉一位帝王,金陵有王气。这位并不定都在金陵的帝王大惊,生怕这金陵的王气,毁了自己的基业,于是派风水先生,“埋金镇之。”

自此,因为地下埋了金子,此地就被叫做金陵,而王气被压制,于是定都在此的王朝往往活不过百年。

但在这个世界里,并没有斩龙脉这样的说法。前朝,就是定都棠城,也就是他前世那块被叫做金陵,或者应天府的地方。

而安厦此刻定居的地方,就是棠城。前朝帝王都,国姓,疑似身份不凡的一家,死去的孩子,不会这么巧,都不在一个世界了,还要在他面前演上一处赵氏孤儿吧。

安厦并不想惹上事,但土豆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据安厦残存的知识,前世,土豆发源自南美,要流传到国内还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至少他有生之年应该是不可能了。

而且,土豆并不是最初就是这样的品种。

安厦大致记得,最初的土豆,又小,生物碱还多,极易中毒。广泛流传在前世的土豆是无数种原始野生土豆杂交出来的品种。

安厦只能记得这么多了,毕竟谁都没想到他会穿越到这里来。就这些印象,还是他努力在幼时记下来的,否则连这些知识都不会有。

所以,无论安厦愿不愿意淌这趟浑水,这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的得到土豆的机会,都逼着他不能退缩。

——

吩咐康姐再留五十亩地来准备种土豆,又再三嘱咐康姐一定要去多问问赵瘸子种土豆的技巧之后,安厦恋恋不舍,和自己的土豆说再见,上了马车。

昭月楼前,安厦没想到,他拖到此时回来,小乞儿还没有走。

小乞儿见了安厦,离开乳燕投林一样飞扑过来,差点把安厦直接给撞倒。安厦刚想把小乞儿推开,就感觉自己腰上一片湿热。

哭了。

安厦更无措了,他本来就害怕这种环节,这才一整天都在外头忙,累得脚底都疼。可曾想就这样,这死心眼的孩子还在这里等他。

安厦局促拍拍小乞儿的后背,索性这小孩激动归激动,终究还是有分寸的,撒开了手。

小孩激动得语无伦次:“恩人哥哥,我,我,谢谢,那个活,谢谢,我。”

安厦有些好笑,示意他慢慢说。

过了好久,小孩憋红了脸,终于蹦出了完整的一句:“谢谢哥哥给我找活。”

安厦是真的觉得没有必要谢他,推着小孩向前走,说:“好了,这么晚了,店主要等急了。你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哥哥送你去。”

这时候小孩倒是反应得快:“不行,哥哥。你会迷路,我自己去。”

安厦心说笑话,我白天都能自己找到路了,怎么可能迷路。

结果,把小孩交到地主夫妻手中后,安厦发现,他好像,真的找不到路了。

等安厦转悠一圈,不知道怎么就回到餐馆门口,在犹豫要不要敲门求助的时候,餐馆门开了。

安厦脸刷一下羞红了,但等他一抬眼,发现开门的,既不是店主夫妻,也不是小孩,而是另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赵瘸子脚家的那个男人。

因为眼前人疑似前朝皇室的缘故,安厦看他,举手投足见比起之前的肃杀,都感觉多了几分贵气。

“你在这里做什么。”

“送个小孩来做工。”

“我是说,你来了一趟再来一趟做什么。”

“我迷路。”

……

安厦丢脸到家了。但男人显然教养不错,至少没当面直接笑出来。

“回哪儿?”

“昭月楼。”

“嗯。”

男人向前走,走两步转过身:“跟上。”

安厦低着头走,眼睛里只能看见石板和男人的双脚。

他发现,这个男人走路看起来一板一眼,有力的很,实际上脚上不会发出一点声响。像是,习惯不被人发现一样。

他的狼犬呐?

——

一觉醒来,昨夜小小的插曲被安厦全部忘光光。他包了这间房三天,眼下是最后一天了。还没从小市民思维里变过味,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富豪的安厦决定要榨干这间房最后的价值。这一天他都打算睡在房间里,吃喝全靠着小二来送。

但很不幸,古代没有手机,睡在卧室的日子,如果你不雇两个丫鬟来捏捏肩,请个戏班子到家里唱唱曲,那么,你的生活会非常难熬。

于是,再也睡不着的安厦只能爬起来,为自己梦中的农业帝国写策划。

写着写着,安厦意识到,自己居然没想起养些什么东西。这么多地,还有河道,能薅多少猪草出来,猪肥能浇多少亩地,他竟然把这事给忘了。

说干就干,安厦当即就起身,穿好衣服,往牲畜市场走去。

牲畜市场上,动物身上的臭味混在一起,简直要让安厦原地升天了,这实在不是人能闻的。

但安厦这份闻不惯臭气的样子,几乎把“没养过牲畜”,“好宰”,“把病畜全卖给他”,这几个标签他写在脸上了。更别提安厦进城后给自己做了不少好衣服,现下他身上穿的,戴的,无一不贵,一看就有钱。

于是,安厦准备默默退出的脚步,就这么被商贩团团围住。

商贩都想把安厦往自己的摊子前拉,但安厦也不是傻的。他是分不出什么牲畜能买什么不能买,但都把自己往摊子上最边边角角的位置引,是不是有点太侮辱他的智商。

边边角角能放正常东西吗,不确定,但好东西一定不放边角。

努力挣脱开摊贩的钳制,安厦屏着气就往出口快步走去。

总算是从堪比春运的包围里挤出来,安厦回了楼里,让小二去城北喊凤婆婆来,自己急匆匆上楼去沐浴更衣,洗去一身的臭味。

手中抓着皂荚,安厦的心思又活络了起来。皂荚的清洁力度不算差,但历史证明,一旦肥皂出现,皂荚的市场一定会被取代。而且,本朝有配香草熏衣的传统,一块自带草木香的肥皂,一定会受广泛追捧。

但问题是,安厦只知道简易的肥皂制作,需要石灰水,烧碱,猪油,但具体怎么配比,什么流程,他一盖不知。

安厦往浴盆边缘一仰,毛巾盖在脸上,发出了长长一声叹息。早知道会穿越,他一定多看点穿越小说,把这些东西的流程都记下。

不是专业人士,这些东西他都只大概知道个皮毛,怎么造得出来。

至少得让他学会怎么培育高产水稻吧。

说到底,还是要钱,只要有足够多的钱试错,只知道皮毛和基本原理,他也能造出来想要的东西。

门外小二的声音响起:“客官,您的客人来了。”

安厦应了一声,认命爬出浴盆,穿上衣服。

——

凤婆婆听安厦说要养牲畜并不意外,但她摇摇头并不赞成:“养牲畜是赚钱没错,但这背后,需要的人力可也不少。要养些牲畜,这劳工要早早备下,如今已快开春,到了农忙的时候,合适的劳工都被各家雇完了,找人来重整田产已经不易,至于养殖是找不到人来了。

养些鸡鸭倒是罢了,倒是这猪,没人割猪草,怎么养得起来。”

凤婆婆说得在理,安厦并不了解养殖的事情,对此倒是失了考量,但他记得,曾经在地理书上,有一种模式,是能以最少的人工,兼顾农耕和养殖的。

安厦问凤婆婆:“养羊呢。开春放羊出去吃草,夏季给羊配种,冬季宰羊。羊身上要人的时候,都是地里不太忙的时候,怎么样?”

安厦记得,这是澳洲农场的养殖方式。

凤婆婆眼睛眨眨,像是被惊到,想了片刻,激动道:“好点子,好点子,当真是可行!您不愧是读书人,就是聪明。”

安厦安排过凤婆婆和康姐见面,虽说雇两个人是希望她们相互制衡,让自己不至于被蒙蔽,但安厦更希望两个人可以一起努力,一加一大于二。

康姐见凤婆婆的时候,把安厦出的稻田养蟹的点子和凤婆婆说了。凤婆婆不愧是老江湖,反应更快,当下就说,既然养蟹,那鸭,鱼,虾都能养。

当时,二位管事的交谈完,就称赞了安厦书读的好一番,如今再听了好点子,凤婆婆更加坚信,读书是好事,家里的几个孩子都得读书。她最喜欢的翠丫头也是,读书好啊,就是不当大官,也能种地,种地都比别人强嘞。既然这样,家里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要读。

安厦想得很简单,这些不需要多么高科技水平的巧思,能在瞬间让产值,利润翻番,对于他缺钱做实验的时期是性价比再高不过的事情。

此时的安厦不知道,“读书除了能当官,还能种地”,这个念头在他手下的农民中盛行,最后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蠢咕咕已经是个会说读书好的大人喽,好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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