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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飞燕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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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斗结束后,花满溪直接倚在了江边的榆树上,望着日出,饮起了百合囊中的甜水。

这可能是修习生死符的另一大好处吧,永远都不会让自己处于缺水状态。

若不是地上积雪还有些厚度,她本是想坐下的。可到底是在外面,她还是得要些颜面。

而冷凌弃却只是微微喘气,像是刚刚完成了热身一般。

他将剑别回腰间,说道:“你的刀太邪性奇崛了。若是对手练的是最正统的刀法剑法,很容易便能找出你的错处,一招致胜。”

花满溪闻言,有些好奇,“ 能做到你所说的,一招就胜了我的,江湖上有多少人?”

冷凌弃沉默了,只拼刀剑,他虽是能胜过花满溪,却也不能一招致胜。

“不超过双手之数。”

这是他想遍江湖侠士,最后得出的结论。

他师父诸葛神侯是一个,水母阴姬也算一个,少林的天峰大师也应当可以。虽说,他们对刀剑之法只是粗通,可到了他们这个境界,所有的武功几乎都返璞归真了。怪和奇自然就失去了效用。真要论的话,当世竟然只有剑神西门吹雪和剑仙叶孤城才算完整符合他的条件。薛衣人应当也能算上一个。

“也不算多啦。”花满溪甜蜜地笑起来,“那我再问你,修习最正统的刀法剑法的,都是些什么性子?总归是占到中正讲理的吧。”

冷凌弃同意了她的说法。

“那这样我就更不用担心了。到时候要是打不过,我直接认输就好了。”花满溪虽明白江湖不一定是美好的,可她对江湖的幻想依旧美好。

冷凌弃抿唇,反驳道:“西门吹雪的剑,出了手就必定见血而归。”

花满溪早在见到西门吹雪的剑时就思考过这个问题了。所以她轻易地讲了出来,“那就让他出不了剑。”

“我和他之间可没有什么生死矛盾。”花满溪总结道,“只要不比试就行了。”

*

两人说笑间一路行至狱中。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具缝了眼睛的女尸。

那双眼曾经是多么的鲜活明媚,黑白分明得讨人喜欢,可现在却只剩下可怖的针线和两条拉不开的缝。

那是上官飞燕的尸体,即使鲜血爬满了她的面孔,冷凌弃和花满溪仍旧认了出来。

花满溪看向周遭的墙壁——她不忍直视上官飞燕死白的面孔。

“她多半死于内腑破碎。”冷凌弃注意到她唇下凝结的血块后说道。

这话倒是勾起了她的好奇。她逼自己将实现转到倒在地面的尸体上,却发现冷凌弃毫不犹豫地扒开了上官飞燕的上衣。

“诶——”

花满溪匆忙避过眼去,却又忍不住用余光观察冷凌弃的一举一动。

虽说上辈子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可作为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花满溪还真没和他人坦诚相见过。

即使是同性,也是有些避讳的。

可上官飞燕死去的面孔在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一个名姓浮到了嘴边,呼之欲出。

“朱砂掌。”

“原随云。”

两人同时出了声。

冷凌弃诧异地抬头,道:“姑娘为什么会喊原公子的名字?”

花满溪苦笑,“因为他也看不见。”

冷凌弃却是更为不解了。若只是因为看不见,花七公子同样也是眼睛有疾的。论亲疏远近,花八娘也该先想到她七哥才是。可偏偏她只提及了原公子,这又是何解?何况原公子品性敦厚、温文尔雅且才高八斗,连武功也是一流,也不该和私杀囚犯扯上关系。

花满溪却不愿多言。她已经看到女尸胸口上那鲜红的掌印了,“是朱砂掌。”

二人在此达成了一致。

只是朱砂掌是江湖失传已久的绝学,目前尚不知什么人会。

“看来冷四爷是白跑一趟了。”花满溪替冷凌弃惋惜道。

“不曾,我交上了一个朋友。”冷凌弃否决了这个说法。

花满溪忪怔后浅笑道:“是,我白赚了一个友人。”

一股难言之意在花满溪心中涌动,许是豪气,许是义气。

这是江湖,是存在着侠的世界。

突然之间,花满溪有了想要剖白的欲望,“四爷可以查查原随云。”

“这是为何?”

“他是一个瞎子,一个会作恶的瞎子。”她停顿了一下,“我希望有人能早些阻止他。”

冷凌弃叹了口气,应了下来。

*

花满溪与冷凌弃自狱中分别后,独自一人漫步在清晨的街道上。

冬日里,雪霁晴时总是格外的清冷。

气才刚出口鼻,便在空中凝成雾气。各式各样的,好生新奇。这样纯粹的事,总能让花满溪沉浸其中,获得莫大的欢喜。

街边陆陆续续也有些摊户忙活起来,食物的香气逐渐弥散开来。

花满溪觉得自己快要醉在这馥郁的烟火气中了。她熟练地走到一家馄饨店坐了下来,“老板,老样子,一份大碗馄饨。”

老板看向她,有些莫名。高声诶了句后,拿灶台上的抹布抹抹手,继续赶着混沌皮。

花满溪则施施然欣赏着街巷中的市井人情。

“客官,你的馄饨。”老板将冒好的馄饨端上。透白的汤碗上漂洒着一把葱绿。

花满溪蹙眉。她是这家店的熟客了,她不沾葱的习性,老板也早已知晓。可......

刚出锅的馄饨冒着的热气,坚定而柔和地扑向花满溪的双颊。

是了,她今日是忘了易容了。

她只好认下这事栽,一边唤帮工帮忙打碗乌云托月【1】,一边起手着箸,将碗里的葱花一粒粒剔出去。

“诶呦,忘了提醒老板,客官您不要葱了。”帮工有些懊恼,他端来汤后,顺势拿左肩坎上的白布抹去桌上的葱碎浮沫。

这帮工她倒是第一次见。

花满溪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并在他的颈侧流连一段时间后,向他道了声谢。

谁料那帮工更是不好意思了,“客官您都是店里的熟客了,出了这么回事,真是我们的错。”

花满溪瞥了他一眼,道:“我今日是第一次来。”

这话不假,这确实是她顶着这幅面孔来这馄饨摊的第一次。

一旁的老板赶忙解释道,许是帮工忙糊涂,记混淆了。帮工也在一旁打诨道歉。

花满溪只是放下筷子,冷着一张脸,对着帮工道:“还我。”

“客官,你这......”馄饨摊老板有些为难。

“把我的荷包还我,那个绣着残荷的。”花满溪发出警告。

帮工此时却狡黠一笑,指着花满溪的腰间说道:“花姑娘,你的荷包不正挂在你腰间么?”

花满溪睇了眼,却是如此,荷包上的残荷依旧是待时而飞的模样。只是她确信“你动过我的荷包了,皱褶不同了。”

抽绳上的褶皱太整齐了,她总是忍不住想要弄乱些。

帮工只是摸摸鼻子——也许他这个动作是从楚留香那学来的,“还真让陆小凤给赢了。”

花满溪忍不住咋舌,“这次你们的赌注又是什么?”

花满溪从看出帮工易容起,本就揣测帮工可能是这位所谓的偷王之王,灵犀一指陆小凤的好友,司星摘空【2】。现下也算确认了猜想。

陆小凤曾向她炫耀过他这个好友。只是花满溪实在不理解,被朋友坑去挖八百条蚯蚓是什么好事。

陆小凤在谈到此事时总是很骄傲的。

“掏百来条黄鳝而已。”司空摘星将左肩上的布换到了右肩。

花满溪沉默了,这两人的关系确实是好得不能再好的。

“这个是挺难的。”老板见状也明了了,这二人多半是认识的,所操的心也就放下了。加之,这个话题恰巧是他熟悉的,于是也开口插进话来。

“抓黄鳝讲究的是快、准、狠。先要找到稻田里的黄鳝洞。这个不难,几乎是一目了然的。而后用双手,一头一尾地堵住洞口,往中间压去。”

“待手指触碰到黄鳝的那刻,就要快。管他三七二十一,猛地用中间三只扣住黄鳝长条状的躯干。”

“一定要避开头尾,这就是要讲究的准了。”

“黄鳝的躯干总是滑不溜秋的,所以这三指得很是用力才能让黄鳝不脱手溜走。这就是所谓的狠了。”

“而且抓黄鳝这个活,只有一次机会。若是被它逃了,水也就浑了,它自然就借势游走了。”

“现在还不是抓黄鳝的节气,刚下秧时是最为好掏的。”

司空摘星闻言大喜过望,连连向老板鞠躬道谢。弄得老板多次摆手,直说使不得。

花满溪脸上也涌出了笑意,她将吃饭的银子交到老板的手里。

“姑娘,你给多了。”老板望着手里的大概有三四两重的碎银,有些惶恐。

“不多,这是赔款。”话音未落,花满溪就顺势将馄饨汤洒向司空摘星。

本是暖人心肺的汤汁变成了入体便令人痛苦难耐的诅咒。

只是司空摘星还是避过了。

“这陆小鸡也提过?”

司空摘星忍不住笑了,“陆小鸡,落汤鸡他确提过。”

“小花姑娘,我都还你了,你又何必纠缠于我?”他像一抹游鱼灵活地躲避着来自花满溪是血刀。

可却不料,这血刀本就是古怪的。他这一躲,恰好不偏不倚地撞了上来。

“碰了我的东西,怎么可以不付出代价。”花满溪笑得璀璨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1】乌云托月:紫菜鸡蛋汤。乌云:紫菜;月:荷包蛋。

【2】是司空摘星,但女主她没用心记,记错了。不是虫哈。

还是没赶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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