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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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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黎六年。

万虎大将军熊允国有一子一女,长子熊涵被武皇帝封为使臣出使燕然国,长女熊汐自幼随父习武,拜入济峰真人门下,成为济峰真人座下第二个女弟子,十七岁就跟随熊允国征战沙场,二十岁时便用不到八十天的时间击退月城外族,赢得边境百姓拥护,有勇有谋被封为征西将军。

后机缘巧合之下熊汐与明鹿二皇子忤城朗相识,二人竟日久生情。

彼时明鹿与天黎的两国关系尚可,因为一直有贸易往来,两国还未到兵戎相见的程度。

然而明鹿太子忤城修是主战派,以为明鹿国土并不比天黎小多少,国力也并非不能与天黎抗衡,两国之间的边境城池完全可以归明鹿所有,为何要与天黎达成协议,主张靠武力争得边境城池,以示国威。

二皇子忤城朗多年来一直在外游历,见过了太多民间疾苦,极力反对明鹿对天黎开战,认为此两国一旦开战,定是民不聊生,百姓哀怨四起,对国本根基不利。

奈何在宫廷斗争中,仍然是以太子为首的主战派筹谋得当,明鹿皇帝还是决定对天黎出兵,天黎派征西将军抗敌,熊汐此时已经有孕在身,这才知道与自己千里相隔的恋人竟是敌国二皇子!

一边是爱人,一边是家国。

她还是选择了出征。

忤城朗向她保证定会说服父王撤兵,保两国稳定,不料却被忤城修发现二人已经私定终身,便以通敌叛国的罪名将忤城朗软禁起来。

天黎这边,熊允国也发现了女儿有孕一事,最终逼问得出是忤城朗的孩子。

“汐儿,你糊涂啊!你与忤城朗私定终身也就罢了,居然还怀上了他的孽种!不行,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留——”熊允国看着女儿隆起的小腹,只觉得气急攻心,一生征战沙场数年,差点因为一个未出世的幼儿背过气去。

他熊家世代为国尽忠,若让旁人知道汐儿怀上了敌国皇子的孩子,这是掉脑袋的死罪不说,恐怕要被天下人耻笑,这让他如何面对熊家的列祖列宗?

他指着熊汐的贴身侍女,一巴掌震倒了桌上的茶盏: “把小姐带下去,去请宫先生,快去!”

谁知熊汐竟扑通一声跪地,似乎早已下定决心,平静坚定道: “父亲,这个孩子我一定要留下。”

熊允国气急,伸手就要拔剑: “你——你这孩子,你留下这孽种,让旁人如何看你?如何看我们熊家?”

“女儿不孝,但女儿认定了他,就不再变了。若真有一天女儿不幸离世,这个孩子就当作父亲和母亲的念想吧。”

“你住口——”

清脆的一巴掌打在熊汐的脸颊上,熊允国的也流下一行清泪。

那个自小就倔强不服输的女孩挺直了脊背,丝毫没有闪躲。

老将军一气之下以死相逼,让熊汐打掉孩子,熊汐不肯,最后还是熊涵为妹妹求情,熊侠凌出世后熊家对外说是远亲的孩子,并将其寄养在济峰道人处,此事除了熊家人和济峰真人知道外,再无旁人知晓。

天黎十三年,明鹿太子忤城修继位,正式对天黎开战。

熊侠凌十岁那年,熊汐一语成谶,战死沙场。

忤城朗旧部江氏兄妹奉命将其接走,熊允国刚经历丧女之痛,视忤城一族为仇人,持剑就要为爱女报仇。

他对这个孩子的情感十分复杂,熊侠凌身上流着帝国皇子的血脉,但他也是自己的外孙,更是汐儿唯一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允许忤城朗将他带走。

最终还是熊涵站出来分析利弊,说道忤城修继位,对内铲除异己,对外扩张疆土,明鹿朝堂之内还有忤城朗的幕僚,二妹战死,此时若他利用这个孩子污蔑熊家,败坏二妹名声,那定会在朝堂内外掀起轩然大波。

忤城朗既然已经安排人手将侠凌先行接走,想必已经打点好了,定是去安全之处,待时机妥当,再将侠凌接回。

没想到这一去便是十六年。

天黎境内也有明鹿的探子,忤城朗在一场大火中失踪,忤城修扫清了一切障碍,他稳坐皇位多年,却始终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流落在外的侄子。

屋内灯火如豆,熊侠凌骨节分明的手将金乌剑仔细包裹起来,他苦笑着回忆起童年的碎片记忆,没想到如今再想与祖父相认竟只能靠母亲的佩剑。

...

两人到了漳州的宁丰郡,找了个客栈准备歇息一天。

赵寂言双手握住金乌剑,剑身很沉,他仔仔细细的抚摸了一遍剑柄处那只栩栩如生的三足鸟,口中止不住的赞叹:

“啧啧,还真是沉呐,光看剑柄就一股子王霸之气,能不能拔剑出鞘让我看看。”

“剑哪有随便出鞘的?”熊致就像老母鸡护鸡仔般从他手中夺过金乌剑包好, “什么王八之气,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没文化的。”他白了熊致一眼, “我说的是‘王霸’——王者的霸气风范!”

他把自己从路边花二两银子买的匕首随意扔在桌上,在看自己这小破刀,跟小孩过家家的玩具似的。

“这好兵器和一般的兵器差别真大...”忽然想起了什么,打量了熊致一圈,发现他果然佩带着那把普普通通的铁剑,疑惑道:

“哎,这寨主的剑都是名剑,怎么不见你有什么宝剑?寨主也不分你一把?”

熊致无语: “剑客用什么剑都是靠机缘的,哪有分不分的道理?你当是粥棚施粥呢,自己没有问别人要一把。”

“待来日我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宝剑。”

小二端上菜来,赵寂言眼睛还依依不舍地盯着金乌剑,边吃边说:

“那正好,若是有机缘,我也想要个趁手的兵器,你觉得我用什么合适?”

“是剑呢,还是刀呢,还是枪,还是暗器!不行不行,还是剑更潇洒,但是刀也很威风,可是暗器也很帅啊!哎,其实我也很想学射箭,百步穿杨,手持弯弓射大雕...”

他呼呼啦啦说了一大串,才发现熊致根本没在听自己说话,不知道在看什么呢,正望着楼下出神。

顺着熊致目光看去,一个梳着垂挂髻身着朱砂色裙装的姑娘,正跟小贩说着什么,少女二八年华,明眸皓齿,笑起来如秋日暖阳,难怪熊致看失了神。

转眼间那姑娘竟也走进了这家客栈,赵寂言看熊致故作无事的模样故意损他:

“还看呢!人家姑娘都进客栈了!”

熊致转过头来,黑黑的眼睛大大的疑惑。

“跟我你还装什么,就你刚才看的姑娘!”赵寂言掰过熊致的脑袋,示意他往大堂看: “喏,是不是她——。”

谁知熊致只是“哦”了一声,兴致乏乏地拿筷子加菜。

确实是刚才那女子,他转头瞥见赵寂言一手托着茶杯一脸的八卦模样,就知道他肯定没安好心。

“...”

赵寂言见这小子不开窍地样子,急了: “别怪哥没提醒你,你要是真对人家一见钟情,就大胆些,上去跟人家交个朋友,也总比在干坐着强。”

熊致听见“一见钟情”四字,一口茶没咽下去,被呛地直咳嗽。

不知是被呛住了还是被调侃地有点不好意思,他的耳尖红了,急忙对赵寂言解释到: “我没看人,我是在看她手中的刀!”

“少来!刀有什么稀罕的?”

赵寂言往楼下看去,那姑娘手中确实提着一把大刀,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他也都见惯了,刀把处用布绳缠了好几圈,看着普普通通的,还有些旧。

“这不就是把普普通通的朴刀吗,就是大了点,没什么特别的啊。”

“这刀少说也有十斤之重。虽看不清模样,但刀柄通体漆黑,是上好的材质,你再看那护手,乃是鎏金夔龙纹还镶嵌着蓝宝石...而且那不是什么布绳,而是牛皮。”

“真不知道这女子是什么来头,居然有这么好的宝刀。”

熊致说的眉飞色舞,他是完全看不出来刀好不好,不过一般来说,姑娘家用的都是些秀气的兵器,这姑娘看着斯斯文文的,居然用这么大一把刀,还真是意外。

还以为他是看上了人家姑娘,没想到是看中了人家手里的兵器。

来到这个时代,赵寂言已经把“人不可貌相”吸烟刻肺了。

他看着文阿福老实,结果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以为樊石亲切,结果要拿他当替死鬼。

他同情“紫萍”柔弱,结果人家一脚能将他踢出好几米外。

他夹了块排骨到熊致碗里: “别看了,再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咱们也别羡慕了,等机缘到了自会有的,说不定比她那兵器还好十倍!”

熊致听赵寂言这语气总觉得哪里怪异,反应过来后又把排骨丢回赵寂言碗中到,不满道:

“咱俩总共也没差几岁,这话说的好像你是我长辈似的!”

“哎,你还真别说,临行前寨主确实让我一路上多照料你些,看着你,他把你‘托付’给我,别让你四处闯祸。从今以后,我便做你大哥,你就当我小弟。”

桀骜少年把筷子啪地往桌上一放,脸一黑:

“什么大哥小弟,胡扯!我又不是无知幼童,哪来‘闯祸’一说?”

“哈哈哈哈...”

不过赵寂言还真没说谎,临走时熊侠凌确实跟他交代了熊致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熊涵不愧是使臣,在分析利弊这方面专业对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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