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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第一百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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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当初哈梵泰成亲的时候,宝华的态度让皇太极以为她不怎么喜欢这个儿媳妇。

有时候看着小孙女还会愣神,皇太极才和她商量给哈梵泰再找一个合她心意的小媳妇吧。

不然的话,按照皇太极现在的做事方式是不会管儿子们的内宅事的。

以前皇太极很希望给他的那些臣下儿子赐福晋,赐侧福晋,目的嘛,一个是为了笼络臣下和分化反对皇太极的势力,另一个则是为了繁衍生息。

前些年不只是大明一直处在战乱之中,大清也是一样,有战争自然就有死亡,加上满人本来就比汉人少。

所以当时局稳定下来,皇太极当然要颁布政策发展人口,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寡妇再嫁。

皇太极是女真人出身,本来对女子贞洁看得不重,不说宗室其他人,就连他自己都娶了寡妇,还不止一个,这就让他觉得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事。

他觉得没有婚嫁哪里来的婴孩?哪里来的人口增长?

而且近些年来由于战争成为寡妇或者望门寡的妇女不是一个小数目,要是她们都守寡了,这人口失衡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皇太极还以为朝臣们都是聪明人,一定可以遵令行动,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的小政策在他示意给内阁的时候,以范文程为首的汉臣们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就连陆闻之他们也响应范文程,甚至还有不少满人也站了出来。

陆闻之倒不是也和范文程一样的固执想法,觉得女子就应该从一而终,

也许他以前是这么想的,可是见识到越来越多到事业女性以后他哪里还敢这么想。

他反对是因为他出身官宦世家,从小长在平湖,那是礼教较为森严的江南,耳濡目染之下他对这种情况更清楚。

前朝时期守寡的妇人不仅不能再嫁,还要侍奉舅姑,一旦有什么差错,那宗族就会出面让她认清现实,而且世人觉得再嫁女有辱门风,一个家族要是有守寡再嫁的女子,势必会影响整个家族姐妹的婚事的。

宗族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一经发现守寡女子有什么风吹草动,肯定第一时间就秘密处理了,连官府都不会惊动。

对于族人来说,宗族的族规比国家的律法更需要遵守。

就算陛下下了圣旨勒令寡妇再嫁,那些家族也不会允许族中女子再嫁的,甚至会在官府强压他们执行之前,了结了那些女子的性命,更甚的会将这一切罪孽都归结于陛下身上,他们会认为陛下打下蛮夷出身,不懂礼仪的烙印。

一旦这个烙印被打下,陛下再有什么新政想要施行的话是难上加难了?

范文程和陆闻之的反对让皇太极见识到了他之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他年轻的时候是经常会在大明活动,可他忙着筹措粮草,不会注意到和他无关的寡妇的事。

他虽然也知道大明讲究贞洁烈女,但是他没有想到他们对于寡妇再嫁反应这么大。

范文程也觉得他们态度太过坚决可能会让陛下下不来台,便提出另一个类似的请奏,“陛下臣有本要奏,前朝律法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

范文程一直觉得现在选秀年纪太大,想要借此机会让降低秀女的年纪。

“可如今人口凋敝,百业待兴,没有劳力,经济就不能发展……不如恢复古时旧制。”

范文程说的古时旧制指的是隋、唐、宋时期,政府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

也就是说将初婚年龄定在男十五、女十三。

皇太极并没有准奏,当初选秀制度开始之处,宝华规定了秀女参选的年纪最小也要十五岁的时候就跟皇太极讨论过这个问题,她说过如果女子身子未曾养成,那就算成亲生子,那子嗣也未必有多么健全健康,甚至容易早夭。

皇太极虽然准了,但刚开始并没有多相信,之前他没有多余的精力管这种小事,不过在这几年他也发现了这一点是对的。

像是以前,刚成亲一两年就生了的孩子,夭折率特别高,可是这十多年来,因为选秀年纪的提高,成亲的年纪也越高,婴儿夭折率反而大大降低。

皇太极要的是大清的巴图鲁,可不是病秧子,当然不会同意他的奏请。

而在范文程的奏折被陛下驳了以后,陆闻之也有本要奏,他的奏折里提出两个建议,一个是保护妇女,众所周知妇女是生育的主体,保护妇女是增加人口的前提和保障。

他的奏折里还提到多个朝代在保护育龄妇女的政策,早在战国时期,官府就会派出医士照顾临产妇女,还为生育多胞胎的家庭提供帮助。

两宋时期,继续推行鼓励老百姓多生多育的政策,以保障婴幼儿抚育,而对那些生育婴儿后不能赡养的人,不论男女,也予以优待。

南宋的时候官府还下令,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之家、生男女不能养赡者,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以减免赋税的方式来增加贫困老百姓家婴幼儿的存活率。

元代时期不允许买卖婚姻,禁止典卖妻女,拒绝把女子当作商品。

也可以沿袭前朝规定,如果怀孕的妇人犯罪都要等到产后一百日再拷问及决笞杖刑,假如没有生产就对孕妇拷问及决笞杖刑,因而造成胎儿堕胎的,官吏都要被罚。如果确定孕妇犯死罪可让稳婆入大牢看视,等到产后百日再行刑,严格保障孕妇的生育权利。

还可以以多产多育为祥瑞,积极给予物资奖励。

另一个是保护儿童及特殊群体,保护儿童,包括禁止弃婴溺婴,收养弃婴孤儿,非常有利于降低婴儿死亡率,促进人口再生产和增长。

宋代立养子法,准许无后嗣的民户领养孤儿,在各地创设专门收养弃婴的慈幼局或婴儿局,并设立举子仓资助贫困之家养子。

元代严禁溺婴,尤其禁溺女婴,按元代律例,诸生女溺死者,没其家财之半以劳军。首者为奴,即以为良,有司失举者罪之,可谓是非常严格的。

前朝实行同样的政策,民间所鬻子女,官为收赎,严禁弃婴,给粮以收弃婴,如敢再犯,连邻里一起加罪。

成化二十一年,训导郑璟奏请申溺女之禁,朝廷重申严禁‘溺女’的陋俗,如再发生溺女之事,允许邻里告发,遣戍远方。

只是这些规定在前朝的时候,执行的一点也不严格,完完全全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甚至很多人会相互包庇。

陆闻之之前就已经接到了皇后娘娘的密信,让他在陛下提出人口政策,一定要提出这两个建议。

女子生孩子生的多,这也是宝华无法改变,也暂时不能改变的事。

因为宝华知道比起她们的枕边人娶妾纳贤,她们宁愿自己多生几个孩子,而且现在都崇尚多子多福。

再说了,就算想要不生也没办法,如今可没有物理避孕,平民百姓要想不生只能喝药,可这药寒性大,喝多了,不仅伤害女子身体,让她们永远不能再生育,更有可能会让她们的寿数减少。

所以在不能施行‘计划生育’的现在,宝华能做的就是尽量保障妇女生育健康。

为了让妇女有看病的地方和大夫,宝华不止在至善学院开设医学课,还在她所有的产业的学堂里培训医女。

当然,为了提高女子的积极性,她还完善了医女的制度,只要她们看得病人多,地区多,就可以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而且皇太极从鳌拜他们身上发现,一夫一妻,后院没有其她女人更容易有利于延绵子嗣,他对高塞他们后院只有一个王妃并没有多大的意见。

毕竟皇太极喜欢给人赐婚的最终目的是延绵子嗣,大清国祚永存。

也许是这些事让皇太极认清了现实,他倒是改了随随便便给宗室、大臣们后院赐侧福晋和格格的习惯。

宝华在听到皇太极说要给哈梵泰赐侧福晋和格格的时候,还以为他又‘旧病复发’了,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

不过宝华在听了皇太极解释的话又有些苦笑不得,没想到她的几声叹息,会让皇太极产生这么大的误会。

其实宝华偶尔看着富灵阿愣神可不是因为惋惜她不是一个小阿哥,而是感叹她的聪慧。

不是有一句老话说的好,三岁看老。

陆歆然这几年忙着书院的事情,哈梵泰工部又很忙,白天的时候他们两夫妻都是把富灵阿送到坤宁宫的。

宝华是一点点看着她从小小豆丁长到小豆丁的,她的性格像哈梵泰,但更像她的七姑姑。

宝华在想等她长大的时候,女子已经走到哪一步了,还会不会逼得她也跟着她的七姑姑一样,得远走海外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

宝华让至善学院的夫子们去做自己的事,只留下了陆歆然。

“身子怎么样了?如果受不住,可以先请产假,产假过后再回来工作也可以。”

说来也巧,在皇太极提出要给哈梵泰纳妾没有多久,已经三年没有动静的陆歆然又有了身孕,现在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六个月了。

可能是她之前那段时间忙着学院的事情,医女说她可能有点动了胎气,最好还是卧床休息。

宝华给予学院夫子的产假是半年,就算陆歆然现在开始休产假也可以休到月子后。

“没事的,额娘,太医说了我的身子已经没事了,而且我现在也没什么可以忙的,来学院不过是和富灵阿一起上下学而已。”

在发现富灵阿的聪慧以后,哪怕她还是三岁,宝华也把她送到了至善学院的低年级班,她的心智比之低年级的学子只高不低。

“你自己有数就行。”

陆歆然并没有多待,她早就发现了阿玛并不怎么希望她们这些儿子儿媳赖在额娘身边。

陆歆然走后宝华和皇太极打发了所有伺候的人,两个人静静散步在至善学院里面。

皇太极早就发现了,每次他来至善学院都可以发现不一样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值得国子监学习。

而且……他看了看身畔的宝华,就在这里,她的状态才是最放松的。

宝华注意到皇太极的视线,回望过去,怎么了?

皇太极看懂了宝华眼里的疑惑,儒雅的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牵起她的手,和她十指相扣。

他们在至善学院一直待到学子快要放学,才坐着马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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