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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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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洞里规划了可以称得上是他今后十年的人生后,侨马上就面临了他的人生目标中的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学藉。

身在哥谭,像侨这样出身普通平凡的人又能上什么正规的名牌学校呢?至少以侨目前的身世与资本,只能在哥谭找个连全国普通高中教学水平都没达到的末流学校待着。没错,本来以侨·钊尔现在的年龄,他应该在上高中了。……但谁叫哥谭这座繁荣与堕落并存的都市,他最恨也是最爱的罪恶之都,就是拥有能让每一个身在此的普通人迅速成长的能力呢?侨休学了,被迫性的。

以侨目前的悲惨状况,和侨拥有的与其落魄成放大正比的艰巨目标来看,侨必须充分利用他现有的每一分资本。而侨目前所拥有的资本,哪怕包括了那五百万的信用卡,目测有几百美元的现金,一把外形奇特的手/枪,以及,侨·钊尔本身拥有的一处房产——在哥谭随处可见的一座破旧的独立小屋外,就只剩下他自己所具有的与常人稍有点不同的经历了,与他恢复记忆前就会的几招在别的混混眼里还算可以的打架招式,还有恢复记忆后的知识。

在恢复记忆之前,侨就知道他与其他的孩子有些不同,当与他同龄的孩子还不存在真正的记忆力,只会下意识的遵循本能行动并会试图与其他孩子聚在一起玩乐时,他就已经脱离了那个幼稚而无知的团体,开始在尝试阅读与思考了。对,在那时侨就以幼稚与无知来形容那个他本应该待在其中的小团体了。他有一个自出生后有意识开始,就类似于本能似的随时保持开启状态的特殊记忆方式,这个特殊的能力让他知道,他与那些孩子是不同的,他近乎在意识清醒的每时每刻都在学习。

但即使这样,他也只是比与他同龄的的孩子之中最好的那个优秀了一些而已。因为在哥谭一个不能说普通甚至有点落魄的家庭,显然是学不到什么真正有用的知识的。他唯一学到的也只不过是那些让他自保有余,还手不足的打架技巧与下意识隐藏身形的能力,和一些如何在哥谭各大好似隐藏副本似的由不同的□□掌控的地区中,成功来去自如随意游走并存活的哥谭生存技能,这两个能力都被侨锻炼的都被他人视若传奇,成为他的另一种本能了。

但如果侨要成为蝙蝠侠,只凭借这些在知情人眼里感到不可思议的技能还远远不够。因此,那他就必须要学习那些必不可少的知识,首当其冲的就是犯罪学,侦查学,心理学,法学;还有为了他日后的所有·高科技·烧钱·没门路·装备,只能因为没有一个公司与一位卢修斯而被迫变身成为半个科研人才,自己独自去发明制造那些属于蝙蝠侠的装备,所要学习的物理学,无机和有机化学,量子物理学。

以及必不可少的生物学,医学,解剖学,谁叫蝙蝠侠必须要熟悉人体的各个结构部位,在不下杀手的情况下能快速有效的击打敌人要害,在潜行的情况下敌人无声放倒。并且侨还要提前预防日后可能(不肯定会有的,但侨想自欺欺人的希望在这方面命运能出点问题)有的高智商反派所拥有的,各种各样的毒气(小丑笑气,恐惧毒气,贝恩的毒液,等等)与三五不时会有的大型传播感染类病毒。

还有他日后要作为蝙蝠侠最重要的一项技能,127种格斗技,以及在DC宇宙有“世界最伟大的侦探”之称的侦查与推理技能。

感谢他曾经年少向往福尔摩斯时反复研读的《FBI记忆术》,《FBI心理课》(别名为《FBI微表情课》),《FBI推理课》《福尔摩斯推理术》等逻辑与心理学方面的各种奇葩知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他至今未忘记。

但在了解了所有心理学派别与其应用后,他果断放弃了在正式学习心理学前专精所有类型的心理学的愚蠢想法,也许社交心理学与博弈论还有那么点用处,但其它诸如婚姻心理学这种奇葩心理学……他不想再回忆夫妻之间如何在xing上感到和谐满足等等的无用且使当时心灵纯洁的他感到羞耻到无地自容的内容。

但只要一想起来这段无知导致的愚蠢往事,年少时学习过的记忆方法会帮助他立刻清晰无比的想起当时看到的相应的内容。他的记忆方法的功效在现在这个世界反而提升了,这绝对是因为侨从有意识后就不自觉一直保持开启状态所导致的结果,但他在这个瞬间一点也不想为此而高兴。“damn it!(该死的!)”他当初为什么没看目录就随便翻了一页《心理学》,都是因为这书总共分为四册,而那该死的目录只在第一册有!

在那之后,侨就乖乖的不再跳过对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介绍与分类,看完了漫长的心理学历史与各自延伸出的派别之后,选择了专精研读犯罪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

无论如何感谢他年少时的兴趣爱好与他家庭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对他一向有求必应的态度。这让他再次学习又或许是复习相应内容时不会耗费太多的精力与时间。

之后又不得不提一下侨的物理老师了,他成功的将年少时热爱文科的侨拐到了向理科方面发展的方向去。即使他曾十分讨厌数学,但他被物理与化学策反了,也许还可以加上生物。总而言之,那位曾无数次被侨怀疑为何还没有去做国家第一线科研人员的物理老师,成功的,让侨在拜他为师后,让侨去当了半个科研人员。

当年他这位物理老师说过,像他这样钻研电学到考八级电工的程度时,年薪可以拿百万。这还只是物理其中之一的电学。他还给侨的全班同学当场讲述了如何利用一些随处可见的材料组装出一个全自动化的工厂。对,是一个工厂,而非在他眼里(现在变成侨他们的眼里)小儿科的电动机和发电机。

对他的老师,这位物理老师,侨只有两个词来形容,深不可测以及可怕。这位物理老师甚至在初中的课堂上怂恿过他们这些初中生写一篇论文《论阿基米德的吹牛功力》,并言明,谁写出来交给他,他可以帮他发表这篇论文,并刊登在报上……而且,思路,方法,这整个过程都是他提供的。而他们这些学生则负责查资料与写出来。

……因此在侨拜这位物理老师为师后,侨在理科上的造化硬生生高过了他本来极为热爱的文科,哪怕是他最感兴趣的心理学与他最不喜欢的数学也拉不回他对理科的……嗯,总之是一种迷之复杂感。

他对物理本没有爱,但在他的老师的讲述下,能够随意组装拼接那些材料使其成为各种有用的东西,那些原本他认为很复杂的事物的原理像最简单不过的句子一样,主语谓语井然有序的,能让人感到十分的简单明了:为什么它是这样工作的,它为什么能工作等等。

这些东西在他老师的讲述下,使他感到热血沸腾。

咳,总之因为他这位物理老师,他无可救药的迷恋上了物理,并得他在理科上很有建树。都说是半个科研人员了建树还能少?当时阻挡他成为真正的科研人员的,还是福尔摩斯与老爷。

现在侨没有辜负他那位神奇的物理老师的教导,他将再一次!深入的!重拾老本行。而且,做科研好像真的很赚钱,说不定他能就此赶上韦恩企业。

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在于学藉。

侨是不可能在哥谭做到以上种种设想的。这与侨被迫性的休学有那么一点关系,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哥谭,除非侨有足够厉害的关系,要不然他是不可能上一所能专业的教以上种种学科的学校的。

他必须得转学,不对他都已经休学了,他必须得换一个城市去进行深入的学习,而那个城市,因为他计划的缘故,所以被他定为大都会,他还得去想方设法的找一下卢瑟目前在哪,侨必须从小就与他打好关系,不然……看看那些与他合作的反派最后的下场。

侨差点把计算机技术给忘了,当个黑客想必是每个理科生从小就有的梦想之一,而侨……托那位物理老师的福,他帮助侨实现了这个心愿,虽然那位物理老师只懂得如何拆装与维修计算机,(他甚至用去垃圾场捡的材料组装出了一台电脑并,卖,了,出,去!)但他有这方面的同僚,而那位物理老师认识的人又怎么会普通呢?请称他为“那位黑客”哦不“那位计算机老师”。

他可以在去大都会后找到卢瑟了。

用那叠现金买了一个新的手提电脑,提前一个月预订了去大都会的车票的侨想着。但在到他预订的时间之前,侨想他还可以再在哥谭做一些事,例如利用他所学的犯罪心理学知识观察犯罪,以及,学习与揣测罪犯的心理。毕竟只有在哥谭他才能有这非凡的机会与体验,他要为成为蝙蝠侠做一切应有与必要的准备,而空有理论无实践显然是不行的。从现在起,他就得为此做准备,哪怕,真的要通过犯罪来体验与感受那些罪犯的心理。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在用流量情况下终于完成了更新,别吐糟作者的更新时间(01:40),作者本来就是一只典型的夜猫子,只不过被迫镇压了而己,然而本性难改。

偷偷告诉你们一个秘密,“那位物理老师”和侨读过的书都是真实存在的,对,那位物理老师就是作者深不可测而又可怕的物理老师,拜师作者也已经想过很久了,所以那位物理老师所做的所有壮举都!是!真!的!而那些书就是作者读过的书了,只不过《FBI记忆术》还没来得及读,但它就在作者楼下的沙发上,作者甚至还有一本《自制力》,以及小时候为了日后做准备硬生生读完的《马克斯主义哲学理论》,因为听说以后要背……

PS.作者又干了没保存作者有话说就定时发布的蠢事,于是第二天起床后翻了下文发现了,又,写,了,一,遍,再次佩服自己的毅力与心态。

终于可以如愿以尝的修文了。(00:25)

如果说别人的文笔是在经历了丰富的创作后形成的独特风格,那我的文笔就应该是经过无数次修改后我认为的最好版本了。这么说着我都想专门建立一个关于我所有已发表章节不同版本的档案,等到最后我写完这篇文时再一点一点的重新翻阅,看自己进步了多少。有小天使想帮忙的吗?(00:50)PS.明天要上课的我怕是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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