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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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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今天穿了一件米色衬衫,领口敞开,袖口也敞开,露出里面柔软的白色柔软打底长袖。

他今天戴了顶黑色的鸭舌帽,碎发落在耳后,帽檐下眉毛长,眼睛也长,鼻梁挺拔而笔直。唇色淡而微红。

低头签名的时候,帽檐落下的阴影半遮眼睛,抬起的手臂衣物落到手腕以下,黑色的表带更显得少爷常年锦衣玉食养出来的皮肤白皙胜雪。

站在门口的那个林少爷,长得挺高,身材挺好,修长的站姿略显散漫。

那身衣服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可能很贵,但是相似的类型平常在街上也还是可以遇见的。

然而林森简简单单搭配起来、穿起来,骨架撑得起衣服,面如凝脂,眼如点漆。

少爷的表情也还是像平时面对陌生人那么冷冷淡淡的。

可他弯着脖子、垂下眼睛替人签名的时候,露出的侧脸、半遮的眼睛,全都叫人错觉他认真又深情。

“林森长得真的很帅啊。”陆飒把剥了壳的鸡蛋一下子塞到嘴里,脸颊鼓起来,视线收回来看看唐堂,笑笑,弯着的眼睛看向唐堂。

“是啊。”唐堂语气轻松地点点头,他一直都知道林森长得很帅啊。

就是这种时候,唐堂感觉离林森离得特别远。

一个是众星拱月里面的月亮,一个是……可能是众多的星星里面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一颗吧。

他做导游,也做不成什么明星导游。

唐堂也没有什么当大明星的志愿,想赚大钱也就是想给家人好一点儿的生活,他也没有什么做大买卖的宏大想法。

他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林森那么多钱。

比长相,唔,比不了。

唐堂从来不觉得自己长得帅,眼睛眉毛鼻子耳朵嘴巴,偶尔他也会想,要是可以长得再帅气一点儿就好了。

比出身,没法比。

比将来,更加是别提了。

唐堂想林森以后可能会出国、会找一个很好的男朋友,也可能会继承家里生意。

如果不是这次比赛,他们真的是毫无交集的。

所以唐堂时常觉得幸运。

怎么就那么好运能参与一个能得到那么多奖金、又能看得到林森的比赛呢?

真好啊。

“我们要不要找他过来吃早餐啊?”陆飒吃完一个鸡蛋,拿起手边的豆浆喝。

这里的食物很好吃,陆飒平时不怎么挑食,到这也是更加满意,心情显而易见地愉快。

他看了一眼手表:“八点多了,我怕他等会儿再不吃早餐,就得饿着肚子去比赛了。”

唐堂的视线再次已经都贴到林森身上了。

“再等一会儿吧。”唐堂说。

现在才8点13分,距离决赛开始还有将近一个小时呢,签几个名应该耽搁不了多少林森吃早餐的时间。

而就在今天早上,无论林森会不会被淘汰,和林森相处的时间都越来越少了呢。

他也不过是和这些人一样,见林森一面就少一面。

唐堂也不想说是因为林森现在看起来太遥远了,一点儿都不像是会在他身边的人而不想靠近。

万一林森还想给人签名呢?

万一林森并不饿呢?

唐堂并不是很想在这时候感觉到林森的疏离。

唐堂心里其实有点儿不是滋味,可是又沉溺般地想着关于林森的一切。

他昨晚才抱着林森送他的礼物睡了呢。

好了,好了,已经超好了。

唐堂想起昨晚看见他哭之后好像有些手脚无措地安慰他的林森。

哎呀,真可爱呀。

再想想林森的脸,成年林森渐渐替代了小林森在唐堂脑海中的位置。

脸怎么那么小?

并不是很小,但是轮廓分明,五官精巧。

眉毛和眼睛怎么那么长?

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林森的眼睛确实挺好看。

五官分开来看好看,合起来看也好看。

超帅气的一张脸,冷淡也好看,微笑也好看。

唐堂认为的林森总是很鲜活,偶尔有些调皮,实则特别容易心软,特别善良。

有时候好像有点儿挑食,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因为食材不够昂贵才不愿意吃。

和别人交往也是,并不会踩高捧低、只和有钱有势力的人玩。

林森做什么都能做得很好,一直都很有礼貌,冷静又游刃有余,对镜头敏感,声音好听,对朋友很好,字很漂亮,有时候很孩子气,有时又很有男子气概,身材比例超级好,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

“他这样有时候会不会也觉得有点儿累呢?”陆飒喝着豆浆,忽然问。

“啊?”唐堂几乎是有点儿惊诧地被陆飒这句话叫回神。

“他从小就出名了的话,岂不是总是会有很多人围在他身边,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吗?”陆飒好像没察觉什么一样继续说下去,“那么随时随地都要努力保持风度吧?”

“虽然可能不是很在乎,但是如果有很多人看着自己的话,也没有办法做到完全不在乎的吧?”陆飒对着唐堂眨眨眼睛,笑了笑,“出门的时候穿衣服都要好好想想要穿什么吧?去比赛的话也有很多人冲着他而不是比赛本身而去的吧?他想做什么、做出来了什么都会被人评论吧?”

这些唐堂其实都或多或少地知道,可是……

可是,

唐堂好像从来没有太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看林森的样子,林森不像是会在乎这些的样子。

他可是小小年纪迷了路都能自己走五公里走回家的人,也是年纪轻轻就能像个大人一样谴责做出不好的举动的粉丝的人。

也是……

也是,面对着粉丝给他写信、给他送礼、给他送礼物、给他疯狂表白、疯狂跟踪,都总会心软的人。

唐堂在这一刻才在想,林森一直心软,好像也不表示他就喜欢上被粉丝围绕的感觉。

林森会有压力吗?

小林森会有压力吗?

“林森也太忙了吧,”陆飒叉起小香肠感叹道,“连吃早餐都没空呢。”

陆飒把小香肠送进口中:“明明我们就坐在这边,可是他一进来就被人围住,连我们都没有发现呢。”

弓起唇,眼神也向上飘,忽而拧紧眉头,用思虑般的语气问:“你也是粉丝,你问他要签名了吗?你是那种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就可以的粉丝,还是那种也希望能靠近他的粉丝呢?”

陆飒问起来好像只是随口一问,虽然语气和眼神看着都有些认真,但是似乎并没有什么深意。

唐堂被问得一愣。

之前的话,唐堂肯定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是那种只要远远地看到林森就可以的粉丝。

可是现在呢?

看也看到了。他们一起在隐藏游戏里对付堆积的丧尸,一起在能看见银河的房间里唱过歌、聊过天,他们是不是其实已经都可以算是朋友了?

唐堂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好像被什么塞满了一样。

“我,过去一下。”唐堂手中的筷子都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

“好啊,”陆飒笑眯眯地看着他,“那我帮你俩占位置,要把林森带过来哦。”

唐堂走过去。

林森还在给人签名。

林森身边有几个人围着他,唐堂好像还不太容易挤进去。

“林森。”唐堂过来参加比赛之前前想着可能要看到林森、和林森吃饭,所以把最喜欢的衣服可都带来了。

唐堂今天出门之前可也好好整理过头发,他笑着向林森招手的时候还是有一点儿拘谨,总怕自己身上会不会有什么褶皱、什么污迹、什么乱了没弄好的地方。

林森听见声音就认出来是唐堂的声音,抬头看过去的时候眼神一凛,心里说不出地莫名有些紧张。

“早啊。”唐堂放下手,收手的过程不自觉收紧五指往手心里握了握,他微笑着,“还有半个多小时就要开始今天的比赛了,你,你要不要先吃早餐?”

也不是唐堂的错,但是唐堂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儿像是把林森从粉丝身边抢走一样,特别不好意思。

“好。”林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紧张,甚至慢一拍地好像都还没感觉自己紧张起来了,声音也涩着,签完手中的名就往这边走。

在有人在想跟着他的时候,林森直接说:“不要跟着我。”

唐堂站在原地,林森向他走过去。

“早上好。”唐堂把手插进裤兜里,很快又抽出来。

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林森了,又好像第一次见到林森那么局促,没话找话似的重复问好。

唐堂还是有点儿忐忑,怕他这样走过去会不会打扰林森,会不会他对林森才说才是妨碍。

不过唐堂也在想,他只是在给林森多一个选择,如果林森已经想离开那个局面而差个台阶呢?

林森双手垂下来,衣袖重新遮住手腕。

给人签名的手,每根手指都很白皙修长,指腹碾了碾指腹,摸着袖口摩挲着也不放了。

他向唐堂所在的方向侧目,在唐堂还没发现之前又收回视线。

唐堂也穿的白色打底衫,不过和林森不同,他穿的是短袖棉T,搭配一件藏蓝色有浮云图案的牛仔长袖衬衫。

他是一颗扣子都没扣,胸前挂着一个木头项链,头上别着一个墨镜把额前和两侧头发都往后压着了,一缕碎发从右鬓落下。

下半身穿了条黑色休闲裤。

两个人悄悄打量对方的视线一碰,唐堂愣了愣,手上捏着墨镜将碎发也整理进去——然而其实并没有成功,重新别一次,也还是有碎发落下来。

“怎么了吗?”唐堂侧着脸问林森。

“没什么。”林森先收回视线。

林森只是在想:

怎么回事?这个人今天看起来好像很帅气。

作者有话要说:这俩结婚,陆飒得坐主桌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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