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司景年还是和沈煜一起回的宿舍,别问为什么,问就是沈煜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给人“说服”在了那里等着他。
当然,这是沈煜自己想的。
作为当事人的司景年和当时在场的人只要想起那一幕就觉得沈煜这人没进娱乐圈演戏实在是娱乐圈的损失啊,要知道沈煜演戏功夫可了得。
当时司景年很快吃完了饭菜放下碗筷随意说了一句:“我先回宿舍了,你们慢吃。”然后就准备直接走。
刚转过身,便感觉有一只手拉住了自己衣服的下摆,不用猜司景年都知道是哪个傻子。
一边默念:不能气,不能气,不能和傻逼计较,气大伤身……一边转过来去看向手的主人。
只见手的主人嘴里还在吃着,见人看过来了,艰难的开口道:“哎哎哎,小孩,你怎么能抛弃我呢,这是不负责的行为好不好,在战场上这是逃兵背叛行为,国家不能原谅你,人民也不能原谅你……。”
……沈煜满嘴的饭菜,两边脸颊鼓了起来,明明是让周围女生都惊呼好可爱的样子,司景年硬是想一脚踢过去的心都有了。
掰了掰衣摆上的手,发现这人虽然在忙着吃饭,但用在他衣摆上的力道却是极大的,他一时半会竟掰不开……
随后在一食堂人的众目睽睽之下,司景年就那么维持着奇怪的姿势站着等了沈煜几分钟。
主要表现的就是沈煜一边右手正在努力往嘴里塞食物,那干饭仗势好像逃荒来的一样,一边左手又死拉着司景年衣摆不放,就好像登徒子一样。而司景年则一脸有人欠了他八百万的样子任沈煜拉着衣摆在那里等着他。
最后沈煜以风速三分钟吃完了十几分钟才能吃完的饭菜,然后才松开拉着司景年衣摆的手。
司景年见那只猪爪松开了,也不等沈煜起身,直接转身就离开了。
见人走了,沈煜来不及吞下最后一口饭,就那样追了上去,一路上:“等,等等我啊,等等我啊。”
场面实在不忍直视。
雷初牯和季浩风他们就这么看着两人走远,难得的一帮人整齐划一的沉默了。
“煜哥这是忘了我们吗?”坐在雷初牯旁边的一个看起来很乖的男生打破了沉默。
这个男生叫李子文,是高一的学生,别看看着乖,实际也真的乖,从小就学习好,偏偏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他父母天天叮嘱他要多锻炼。
有次他上体育课,第一次被同学叫上场打球,但因为不怎么会打球,便被隔壁班的体育生欺负了。
当时雷初牯他们就在旁边球场,想着毕竟是高一年级自己的事,自己这学长也不好参与,过会可能自己就和好了,便没上去参与,但看了一会儿见几人变本加厉地推搡了起来,便上去给一帮人吓走了。
本来雷初牯就人高马大的,再加上他特意装作凶狠的样子,一帮高一的学生直觉感觉不好惹,便直接散开了。
之后李子文就和雷初牯他们玩上了,只要雷初牯他们去打球都会叫上他,很快便也认识了沈煜他们几人。
“弟弟,你语文不好,句子都用错了,记住哈像这种情况此处不能用疑问句知道不,应该用肯定句。”季浩风吃了一口炸鸡排语重心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