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沈冬夏全部的注意力几乎都在傅珑身上。
没见到傅珑之前,他对傅珑没有一丝半点的好感,除了瞧不起就是瞧不起。可是遇到傅珑以后,沈冬夏的心底便泛起了一丝涟漪。
这涟漪里,夹杂着几分难受。
因为在宴席上,沈冬夏对面坐着的就是傅珑,而傅珑每次抬手倒茶,他都能看见傅珑那白得有些透明、能清晰看见淡青色血管的手腕,以及手腕上挂着的沉甸甸的银镯。
银镯的光每每闪过,沈冬夏都要微微眯眼。
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个光频频闪到他的眼睛而感到烦躁,反而是每闪一次,都让他心里的难受多加一份。
沈冬夏对傅珑没有嫉妒,也没有瞧不起,他只觉得傅珑可怜。
傅珑倒茶敬酒的动作标准得如同皮影戏里的木偶,他青涩而稚嫩的脸上永远淡漠没有表情,不管起身还是坐下,那长辫子上的翡翠玉也不会晃动。
其实不止是傅珑像个皮影人,这个宅子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如此。
天生矜贵,却又因为这份矜贵被困在这深宅大院里。
在沈冬夏眼里,什么玉什么金什么银,全都是束缚住傅珑的枷锁。
所以在看了傅珑一晚上之后,他心底竟萌生出一个很离谱的想法。
关键是他还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了。
沈冬夏想解救傅珑。
他想把傅珑从这深宅大院里解救出来,从这些所谓的封建枷锁里解救出来,他觉得傅珑太可怜了,他这样一个优秀的少年,应该和他一样去看世界。
于是,在宴席散后,在老王爷请陈逢等人移步茶室喝茶的时候,沈冬夏把走在最后的傅珑一把拉到了回廊的拐角处。
准确来说,是直接拽过去的,毫无边界感地,抓住傅珑的手腕把他拽了过去。
和当时沈冬夏想得一样,傅珑的手腕在手心里,跟姑娘似的,细得仿佛一折就能断,脆弱得不行。
不过,他的皮肤还挺滑腻腻的,不愧是娇生惯养。
沈冬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抓住傅珑手腕的那短短几秒钟里,冒出这样多的想法,他更不会知道如果十几年后重生了的自己看到现在的他做出这样的事情,只会想冲上来给自己两巴掌。
因为沈冬夏以为自己在解救傅珑。
可实际上人家根本不领情。
被沈冬夏这样拽到拐角,小古板傅珑也没有失态,只是平静又淡漠地看着沈冬夏,问了一句:“什么事?”
沈冬夏那年也没什么心思,十五六岁的年纪,也没有什么救国救民的想法,只是单纯觉得傅珑可怜。所以他挺恳切地望着傅珑,开口就是一句:
“我们私奔吧。”
傅珑:“……?”
沈冬夏:“不是,我是说,我们私逃吧。”
傅珑:“…………?”
沈冬夏忽视自己的嘴瓢,耐心同傅珑解释:“我知道你在这个家生活得并不快乐,如今也已不同以往,封建的时代将要过去,老傅家就算再辉煌,也总是要被时代淘汰的,所以我们可以一起出国留洋,去学习新知识,你也可以借此机会逃离这个家。”
他自以为建议很好,却没想过,傅珑也许从来没有觉得老傅家有问题。
所以,当沈冬夏向傅珑伸出手,满眼期待着傅珑会同意他这个想法,今晚就和他一起上游轮出国的时候——
傅珑退后了一步,那淡漠稚嫩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不可置信的表情。
他说:“你有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