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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六十章 ?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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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逍带着沈南慈回了经世堂,金逍本就一身黑,且雄黄已经见惯了金逍满身狼藉回来的样子,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不过探头往后看了一眼倒吓了一跳,一向斯文整洁的沈大夫,今天怎么这么狼狈,浑身的血污,已经看不出衣服原本的颜色,头发一缕一缕地黏在背上,一身的腥臭。

雄黄迅速地掩了下口鼻,又放下了,回头看看前面,幸好没什么人,赶紧把金逍和沈南慈让进来。雄黄知道金逍今天出去,一早和青盐在三楼给准备好了洗澡水,如今水温刚刚好,只是沈南慈有些尴尬了,虽然在二楼也给他留了一个房间,可也只偶尔歇脚用用,东西并不齐全,只好到后院用伙计们的东西凑合洗洗。

金逍洗去一身的污浊,照例把衣服、鞋子都扔了,吩咐人去把沈南慈叫过来。后院并没有备那么多热水,沈南慈只能凑合着清洗了一下,伙计给他找了一套自己的衣服,大小倒还合适,只是布料粗劣得很。沈南慈把头发挽起来,去见金逍,他不想在金逍面前露怯,更不想失去这个接触蛊毒的机会。

沈南慈驾轻就熟地上了三楼,推开门,见金逍正坐在镜子前擦头发,一身靛蓝色的中衣,随着金逍的动作暗暗地闪着光泽,金逍听见门声,见是沈南慈进来了,上下打量了一下沈南慈的装扮,抬着下巴示意:“你坐那等会,我还没收拾完。”金逍的眼神让沈南慈瞬间不自在起来,仿佛回到了刚刚进宫的那段时间,那时候父亲落罪,家中被抄,女眷被纳入官妓,男丁年满十三者充军,由于沈南慈那时候还不满十三,便被处罚入宫为奴。幸好家中还有一个远房亲戚还算有些良心,东拼西凑地借了些银子,塞给了当时管事太监,侯公公,求侯公公保全沈南慈的身子,侯公公本不想管这闲事,不过看到沈南慈的模样后,还是答应了,从此沈南慈便成了侯公公养在见不得人处的娈童。

沈南慈永远也忘不了入宫的第一晚,沈南慈怯生生地走进侯公公的房间,侯公公也是这样坐在镜前,让沈南慈过去给他捶腿,那个时候的沈南慈哪里会伺候人,一不小心锤得重了些,侯公公勃然大怒,扒光了沈南慈的衣服,一边用尖细的指甲掐他的嫩肉,一边骂道:“小崽子,你给我看清楚了,这是宫里,你已经不是沈少爷了,你现在就是个没有去势的太监,你要是不能给我乖乖听话,脑袋和蛋,你只能留一个,你给我机灵点。”

沈南慈看着大喇喇坐在那里的金逍,使劲地摇摇脑袋,在心里对自己说,过去了,都过去了,自己已经长大了,已经出宫了,现在是受人尊敬的沈大夫,不是那个辗转在宫里和外宅的玩物了。沈南慈给自己打气,迈着大步走到跟前,大大地岔开腿坐在椅子上等金逍。

金逍看沈南慈就像看向一个书柜一个花瓶,好像他完全不存在一样,不紧不慢地擦干头发,才慢慢地踱步到沈南慈跟前:“废话不多说,你看出什么问题了么?”沈南慈下意识地想站起来,瞬间用手把住桌沿,用脚使劲地抵着地面,好像获得了一些力量,稳住气息说道:“虽不真切,但似乎效果难以控制,能否留有神志,能留多少神志,都是个问题。”“嗯,”金逍点点头,这沈南慈虽然人品不堪,但医术还是出类拔萃的,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那你有什么想法么?”金逍坐在桌沿上,两条长腿斜斜地支着地面,披散着头发问沈南慈。

金逍的华贵的衣料和在自己地盘上的松弛,和沈南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沉浸在少年的心境里无法自拔,无论是面对试验品时的惊慌失措,还是身上依然没有洗净的腥臭味道,抑或现在身上所穿粗布大衫,所有的这一切,让沈南慈精心构建的堡垒轰然崩塌。沈南慈感觉已经被金逍看穿了,即便手握着金逍梦寐以求的解药,但好像在金逍眼里,依然被扒光了衣裳,依然是那个跪在侯公公床边的小娈童。

沈南慈觉得呼吸有些苦难,进而开始愤怒,凭什么这副样子还要随叫随到,金逍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东家了么。“我回去整理一下思路,等我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和你说。”沈南慈撂下一句话,像逃跑一般离开了金逍的房间。金逍看着沈南慈离去的背影,觉得非常痛快,沈南慈,你既然敢把我逼成现在这个样子,就应该知道后果。

金逍把门关上,锁好,转身进了密室。今天在刑部监验证了自己的想法,那么便可顺着这个思路来改变蛊毒的配比了。金逍已经有了初步的思路,只需要引导和监督沈南慈按照自己划定的方向去设计就可以了。如此一来,便可以腾出手来好好地完善皇上想要的月丹白露和日华封烟配方。这两味药,是真正的以蛊入药,金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让蛊虫和丹药之间能达到水乳交融的效果。蛊虫携带药性游至经脉各处,药性抑制蛊虫的野蛮生长,二者相互牵制又相得益彰。月丹白露和日华封烟两味药,一阴一阳,一固本一培元,只要服用得当,虽不能长生不老,但强身健体、精气充沛,长命百岁都是唾手可得之果。

金逍打开两个泥封的罐子,里面是金逍为了炼制月丹白露和日华封烟而精心培育的蛊虫和炮制的药材,把他们封在一起,以早早地适应彼此的属性,不过金逍觉得这两味药还应该再改进一下配方,药材木气太重,不能很好地激发蛊虫的活性,应该用一味药引融合,才能事半功倍。至于用什么做药引,金逍早已有了主意,陈藏器早就说过人肉疗羸瘵,可见通经畅络,生发阳气,没有比人肉更好的东西了,只是这两味药不但要有效,还要见效快,那么用人肉做药引后劲就不足了,还是用人血更为妥当,至于用谁的血,金逍仰头闭了闭眼睛,终于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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