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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根蜡烛

第三根蜡烛

作者:虞丁酉

类别:恐怖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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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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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平陽,秦州子,中夏名士。於時以比王夷甫。孫秀初欲立威權,鹹雲:“樂令民望不可殺,減李重者又不足殺。”遂逼重自裁。初,重在家,有人走從門入,出髻中疏示重。重看之色動,入內示其女,女直叫“絕”。了其意,出則自裁。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

  王恭欲請江盧奴為長史,晨往詣江,江猶在帳中。王坐,不敢即言。良久乃得及,江不應。直喚人取酒,自飲壹碗,又不與王。王且笑且言:“那得獨飲?”江雲:“卿亦復須邪?”更使酌與王,王飲酒畢,因得自解去。未出戶,江嘆曰:“人自量,固為難。”

  王大將軍與元皇表雲:“舒風概簡正,允作雅人,自多於邃。最是臣少所知拔。中間夷甫、澄見語:‘卿知處明、茂弘。茂弘已有令名,真副卿清論;處明親疏無知之者,吾常以卿言為意,殊未有得,恐已悔之?’臣慨然曰:‘君以此試,頃來始乃有稱之者。’言常人正自患知之使過,不知使負實。”



简介:

  簡文雲:“劉尹茗柯有實理。”

  範豫章謂王荊州:“卿風流俊望,真後來之秀。”王曰:“不有此舅,焉有此甥?”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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