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法汰北來未知名,王領軍供養之。每與周旋,行來往名勝許,輒與俱。不得汰,便停車不行。因此名遂重。
謝萬壽春敗後,簡文問郗超:“萬自可敗,那得乃爾失士卒情?”超曰:“伊以率任之性,欲區別智勇。”
晉武帝既不悟太子之愚,必有傳後意。諸名臣亦多獻直言。帝嘗在陵雲臺上坐,衛瓘在側,欲申其懷,因如醉跪帝前,以手撫床曰:“此坐可惜。”帝雖悟,因笑曰:“公醉邪?”
…相关:炮灰在七零年代躺赢、快穿:宿主她恃美行凶、《离谱、那是最美好的时光吗、我靠悬赏举报日进斗金、穿成炮灰后我要努力赚钱、1313、三缘情、真真假假、那年入尽曲
未廢海西公時,王元琳問桓元子:“箕子、比幹,跡異心同,不審明公孰是孰非?”曰:“仁稱不異,寧為管仲。”
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筚门圭窬,蓬户瓮牖;易衣而出,并日而食,上答之不敢以疑,上不答不敢以谄。其仕有如此者。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