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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