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梁王、趙王,國之近屬,貴重當時。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萬,以恤中表之貧者。或譏之曰:“何以乞物行惠?”裴曰:“損有余,補不足,天之道也。”
…相关:小妖妃、[主咒回]论马甲和恋人的不兼容性、我在魔法军校糊弄人、(综同)大逃杀、二十四、月亮与琴师、无疾而终一千天、这一路、这不是我的世界!、繁星入梦醉一场
胡毋彥國吐佳言如屑,後進領袖。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