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丞相作女伎,施設床席。蔡公先在坐,不說而去,王亦不留。
王丞相雲:“見謝仁祖之令人得上。與何次道語,唯舉手指地曰:‘正自爾馨!’”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
…相关:脑洞记录簿、对病弱美人巧取豪夺后(穿书)、尹总裁的小娇妻之江家遗弃千金、被纠缠的路人姐姐[快穿]、锦上添花、如梦 前尘、我不可能是恶毒女配、复仇路上被骗婚了、《玫瑰丛、变态如我,却拥有对象
世目“杜弘治標鮮,季野穆少”。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有往來者雲:庾公有東下意。或謂王公:“可潛稍嚴,以備不虞。”王公曰:“我與元規雖俱王臣,本懷布衣之好。若其欲來,吾角巾徑還烏衣,何所稍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