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吧

繁体版 简体版
趣书吧 > 陈年暗恋,一朝出柜 > 第21章 第 21 章

第21章 第 21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晚上的篝火晚会上,林生带头起哄要戚钊唱歌,戚钊不是推脱的人,从蒙古包里拎出吉他,大方地唱了两首梦蝴蝶乐队迪斯科风格的歌。

程殷站在篝火稍远处,又能感受到火焰的热意,又不处在中心欢闹的圈子里。

他买来几瓶低度马奶酒,喝起来挺像兑了酒精的娃哈哈,有股酸甜又淡的奶粉味,喝下去后要过一会喉咙才能感受到辣味。

戚钊唱完歌不见人影,收了吉他找人,在外圈找到喝了一瓶正在开第二瓶酒的程殷。

酒瓶好看,设计像达人带货的新派饮品,戚钊闻到酸奶味,以为是什么奶味饮料,也从程殷脚边箱子里捞一瓶拧开,喝下去才发现还藏着股酒味儿,但甜丝丝的。

他断定这就是那种酒精饮料,便握着酒问程殷:“你怎么站在这,里边多热闹,不跟着一起跳舞?”

“我除了高二元旦晚会跟你跳过华尔兹,就再没跳过舞了。”程殷有点诧异地看戚钊喉结滚动咽下酒水,他以为他发觉不对劲会吐出来的,这酒也十几度呢,但看见戚钊接受良好后他又转头看篝火附近人在狂欢。

“你在大学也这样?”戚钊嗓音泛着低沉的哑,像在冬日的干燥了起了一点痒痒的刺,“难道我记错了,UCSB不是party school?”

“我刚上学的时候去过同学家里的生日party,然后他们把房子点了,”程殷说着想起当时的情景,觉得场面简直是难以形容的放纵,“后来我就没去过同学之间的party了。”

“那你同学是比较疯。”

“你呢?”程殷把话题带到戚钊身上,习惯性摸出烟盒,转而想到白天被他掐了烟,心里有一丝不爽,默默掐着盒子又忍住了。

“我在伦敦的时候?”戚钊把吉他背起来,“那可热闹极了,到处去唱歌……我乐队贝斯就是那时候在伦敦认识的,不过当时我不知道他会来我们公司,也不知道会被推荐到乐队来。”

他出道之前老早就被金薇盯上,高中时候参加比赛么,好多公司都关注过的,那会要不是戚宏英不答应,戚钊估计早就签合同了。

梦蝴蝶乐队的人也是换了好几轮,最初的三个人里,程殷在高中时退出,另一个人叫司兴澜,大学去了美国,但家里出了些事退学回来,后来听说又读了自考的大学,也默认不玩乐队的。

剩下几位高中时的伙伴各奔东西,乐队好像只是他们学生时代参与过的某项活动,过了那个年纪就成为了回忆。

只有戚钊坚持唱歌,金薇联系过来时他以为公司会包装自己单人出道,没想到他们推荐了几个人,个个实力都不错,其中就有郑显炀。

戚钊觉得真巧,他曾经还在街头表演时与郑显炀有过短暂不知彼此是谁的合作,茶缸里得了不少钱,他回头就跟老爹炫耀一通:“爸,看我卖唱挣的钱。”

戚宏英被他逗笑:“我大儿子真是出息了,那下个月开始不给你打生活费了。”

戚钊当时就变了脸色,开玩笑的!这钱还不够买潮牌项链的!

程殷对梦蝴蝶乐队不太熟悉,知道一共有四个男的,除戚钊外那三个他一个也不认得。因此戚钊说到时他只配合着点了点头。

戚钊熟稔地把手腕搭在程殷另一侧的肩膀上拢着他说:“等录完节目,回头要是有空我介绍你跟他们认识。”

太阳落下后温度降得明显,程殷已经换掉了藏袍,穿了件厚厚的波司登羽绒服,戚钊不着痕迹地用指尖轻轻碰他肩膀,其实很亲昵又装作更加亲昵地样子,藏在篝火照不明的黑暗里偷瞧对方的侧脸。

程殷鼻尖与脸颊都冻得有点泛红,他是真正的冷白皮,皮肤白得发青,这一红倒添了点血色,显得人嫩起来,更好看了。

戚钊一时心动,心里烧得慌,默默舔了下嘴唇,但一点也不解渴,只能拿起手里的常温冰冻马奶酒灌几口压一压。

程殷注意到他的动作:“你别喝多了,我可扛不动你。”

高中那会他个头追上来些,跟戚钊差不了多少,长个子的时候窜得快人都偏细长,戚钊也就比他高些,那胳膊腿都一般粗。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仔细想想对方那一身肌肉,觉得就凭自己是绝对撑不住的。

戚钊统共也才喝了四、五口:“不会,我有分寸。”

搭成堆的木柴在火焰的炙烤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橙色的火焰足有两人来高,有同行的普通游客点了歌,音响里放起了新裤子的《你要跳舞吗》。

程殷不自觉眯起眼睛看他们,他睡眠一直很差,时而常常失眠数个晚上,时而疲惫得不行仿佛要一睡不起,这会儿看着火苗跳动又有点犯困,眼睛微微发涨。

这一趟北国列车同行的还有其他旅客,今晚都聚集在火焰前了,大家或许从前并不认识,此时也彼此陌生,但围着火焰转圈跳起舞时都笑得放肆,互相勾肩搭背,好像左右都是认识许久的朋友。

他觉得这种场面有些治愈,心情不自觉地跟着愉悦起来,从前参加party时觉得自己在旁观所有人的狂欢一夜,那些吃蛋糕,舞动,喝酒、接吻、还有在暗处放纵生理冲动的画面像看电影一样。但今夜不同,今夜有一种莫名地参与感。

程殷头一回有这样的体验,觉得很稀罕,掏出手机对着篝火拍了几张照片,在备忘录里简单写几句感想,又顺手给宋郁之发去一张。

这个时间宋郁之刚忙完晚餐后的小会,回消息倒很快:哟,玩呢。

程殷:嗯,国内还挺好玩的。

宋郁之:那本来就是么,国外那乡村,娱乐也只有party酒吧和steam了,哪像咱们地大物博的。

程殷:酒吧也挺好的。

他喜欢酒精一点一点麻痹理智的感觉,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抛弃掉清醒时的逻辑、道德与束缚,彻底成为自己。

程殷甚至试过在写作前先喝一杯酒,波本或者什么的,写出来的效果相当惊奇,要么好得难以形容,要么烂得难以形容。

身边有手机递过来,他被亮着的屏幕吸引,先抬眼看戚钊,见对方的意思是让自己看手机,才垂眼去看上边的内容。

那是一张小舞台上的照片,烟雾与粉色的射灯充斥了大部分画面,中央被笼罩着一个抱着吉他在弹的身影。

程殷花了几秒钟才认出那是戚钊,他留着半长发,在后脑扎了个松松垮垮的丸子,像是烫过的刘海弯弯曲曲蓬松地垂在脸颊旁,漆黑的发丝让他在画面里与其他颜色对比起来十分的鲜明。

他对留长发的男人其实无感,总会联想起欧美洲中世纪卫生堪忧的画面,但照片里戚钊没有这种感觉。

他看起来很干净,还有点孤单。

程殷第一次在戚钊身上看到这种感觉,记忆中对方喜欢热闹,也一直趋于热闹,甚至一度是热闹的中心,能把沉寂的晚自习都搅成一滩浑水。

“这是我在伦敦有次唱歌时同学拍的,第一次试着留头发,”戚钊说,“帅吗?”

程殷“嗯”一声:“帅的。”

不过比起帅,他更想说你那时候在想什么,发生了什么?但他只是想了想,而没有说出口。

戚钊笑着耸耸肩膀:“我发朋友圈被我爸看见了,他让我剪掉,说留长头发看起来很脏。”

耳畔传来一声轻轻的笑:“戚叔叔就是看起来很温和,但又很认规矩很有原则和底线的那种人。”

戚钊应一声“是啊”。

他收起手机,看不远处的篝火,这场晚会已经走向尾声,火焰也不如最初时那样猛烈。

有人拿来小烟花,很快参与转圈的人就都分了一把,每人手里都举着,烟花的火与篝火火焰飘出的细碎烟灰一起混在空气里,还没落地就熄灭。

戚钊觉得眼前的画面晃了晃,脑子里忽地冒出一个念头:这样热闹又快乐的氛围,理应发生点什么。

身边传来人的说话声,他没听清对方说什么,也或许听清了,但分辨语言的那个大脑区域宕机了。

那个声音搀着内蒙冬月的寒风,九分的冷清一分的热度,戚钊听见他说“戚钊”。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人在喊自己的名字,那是曾辗转过伦敦好多个雨夜的幻想。

实在是——太他妈的好听了啊!

戚钊吸了下鼻子,叫他:“程殷。”

程殷刚说完自己要去一边抽根烟,转头就望见戚钊愣愣盯着自己,眼神很呆滞。他想到对方方才喝的几口酒,忍不住皱眉:“戚钊?”

然后戚钊靠过来,一切像是电影中剪辑过的慢镜头,他先是感受到戚钊鼻息的热气在迅速变冷,然后是鼻尖抵在一起,这感觉最后以0.25倍速落在嘴唇上,柔软又冰冷的一个吻。

程殷:“……”

什么流氓行为,还咬了自己一下。

生活处处充满了戏剧,往往比荧幕或狗血小说里发生的还夸张,这点他作为一个作家深有感触。

比如现在——

一个直男喝了不超过十口的马奶酒,就开始耍酒疯与另一个直男开始接吻。

程殷还挺佩服他能准确亲到自己的嘴唇,不过转念一想,也或许戚钊是要亲自己头顶反而偏移到嘴唇上了呢?

果然不能喝酒的人,关于酒后的保证一个字也不能信。

什么“我有分寸”。

呵。

作者有话要说:程殷:耍酒疯别太离谱了

后天公司大庆,明天我要提前赶去省公司定的酒店入住+跳舞彩排,大概会搞到很晚,暂且休息一天,后天继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