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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难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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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深夜,十里河廊处处笙歌,毫无半点夜色浓沉的意思。

风月与乌霜坐在临街的二楼,无窗,夜风将高高卷起的幕帘吹得飘摇。她接连问了几个问题,渐渐发觉这位乌庄主恐怕脑袋有点问题,他竟是真的毫无缘由,只因某一天结识了清风便莫名其妙地信任他。

“你说他是早有预谋?”乌霜晃着酒杯,不以为意地道:“就算是吧,不过是又怎么样呢?”

与清风的第一次相见,如今想来,的确像是早有预谋。

那是半月前的大盛赌坊,他百无聊赖地在二楼竹帘后摇着骰盅,听见楼下有人救了个被赌坊算计,即将丢掉双手的倒霉蛋。

这赌坊老板乌霜是清楚的,干的打开门来做生意,关起门来做屠夫的勾当。平头百姓被他盯上了,就只有洗净脖子待宰的份儿,这些麻烦事乌霜都懒得管,没想到还真有人敢跑到□□主场上行侠仗义。

果然听见整齐划一的关门声,二楼调动兵械的声音唰唰响起,老板得意洋洋地宣称,要将他做成骨牌。

这还真不是危言耸听,乌霜对面的那副就是。他热闹听到这,终于准备管点闲事,掀开竹帘——

刺破空气的风声擦着他的衣摆潇潇而来,竟是从下而上的,立时鲜血喷溅,二楼弓箭手的尸体纷纷落下,触目可及只有他一个生者。

“我见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个高手,这可以算作……高手间的特殊感应,当时就想跟他比试一番。”

他遗世独立地站在赌场中央,就跟解救疾苦的神明一样。乌霜莫名热血上涌,早忘了自己的初衷。炽寒剑很少出鞘,但是见到那个人的那一面,他突然有了一决高下的冲动。当即从楼上落下去,拿剑尖儿指着清风。

那人并没退避,只是侧身,无视了横在颈边的寒刃,在长剑刺来的一瞬握住了剑柄,是一个回推的动作。

“你不会想与我动手的。”

他的语气很淡,眉眼也并不凌厉,甚至算得上和风细雨,却自有一股难以言说的震慑。

炽寒剑寒凉无比,自带神剑独有的气势,寻常人哪怕看上一眼,都会不自觉心生畏惧,可他握著剑身,就像握一根寻常的树枝。

那双眼睛,那个神情,那是一种伪装不来的、只有实力达到某一种傲视群雄的程度,才能有的自信与气场。

像他这种人,神秘、强大、淡泊、举重若轻,实在是太吸引乌霜了。两人不打不相识,他又是送银票,又是送衣服,有事聚个餐,没事游个湖,美酒佳肴换着名店品尝,反正他乌庄主不差钱。

于是当某天,清风说,想借落花台一用,并请他帮忙将自己引荐给沐韶凌,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也能顺理成章?风月觉得自己算是处变不惊那一类的,如今也不禁怀疑乌霜脑壳里装的都是什么。落花台是何等引人注目,沐韶凌又是何等尊贵的人物,那个清风明摆着就是逮住乌霜这个冤大头花心思。毕竟在这锦都城里,不算沐桑皇朝的人,除了乌霜外,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有这么大的能耐。

而被当做了跳板的人还甘之若饴。风月觉得清和说得对,自己还是阅历太浅,愣是没明白乌霜脑袋里在想什么。

“对了,还有武林大会。”乌霜想起了什么,忽然说:“武林大会他应该也会参加 。你想认识的话,我可以互相介绍。”

“武林大会?”

“你不知道武林大会?”

她当然知道,那还是她曾祖父定下的规矩。当初内境是联盟制,各门派、各城池都能算作一方军阀,互相之间难免有摩擦,为避免三天两头大打出手,身为内境之首的曾祖父号召每年举行一次武林大会,由清明山庄主持,各门派陈述诉求,互相交流,愿结的结,有仇的解。也时常进行友好切磋,增进各方联系、利益往来。

“武林大会清轩也会到场?“

“他可是盟主,岂能不去?“

风月垂下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乌霜一个人喝了半晌酒,忽然听她问:“这里有纸笔吗?”

乌霜一愣,她却一挥广袖,从二楼飞走了。他轻笑一声,对着夜风喊:“风庄主,这城中客栈,若需落脚之处,尽管知会。”

说罢他算了算时辰,准备去睡个囫囵觉,明日还有约。

————

清晨,锦都城,清明湖。

飞鸟三三两两离群高飞,掠过两边苍绿的山涧,衬得中心沉璧一般的湖面,越发像捧着的翠玉。

锦都山河之美,仙宫琼苑也不过如此。

一叶扁舟压着碧波漂来,舟行缓缓,像是落在湖面随水波逐流的枯叶。

一个同样波澜不惊的人立在船头,雪衣墨发,颀身尔雅,有竹兰之姿。风拂过他的发,将飘逸的衣角带起,湖水倒映着山清水秀的脸,竟是比那山水还要盛上几分。

一只红喙白羽的鸟儿从远处飞来,栖在他肩上梳理羽毛。

舟上无桨,一人悠然躺在舱内,一条腿支起,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玄衣银靴,一身贵气。

舱里的人平躺着看天,余光瞥过风中劲竹般的背影,“漂了一路,一句话也不说,真有这么纠结?”

那人不搭话,好似没听到。他又提议:“不如我们去吃酒,一醉解百愁。醉香楼掌柜还给我留着一坛上好的百年女儿红。”

回应他的只有山间的风声。

乌霜坐起来,右手搭在支起的膝上,“我知道你是在为婚约发愁,别听人瞎说,旁人都是危言耸听,你结了婚就知道了。”又拿自己当范例,“你看我成婚这么多年,不也是好好的,跟婚前没什么区别。何况你的未婚妻还是大家闺秀,又不是河东狮吼。”

清风哑然,你当真以为你算成婚了?

见他还是不理人,乌霜凑近一点有些促狭地说:“还是说你的恐女症越来越严重了,光听到结婚二字就要愁死了。”

平日里没少拉着他一起逛花街柳陌之地,可惜这人虽生得一张好皮囊,见了美人就变成了柳下惠。乌霜时常调笑他白长了俊俏的脸蛋。

任他再怎么调侃,美色在他这位好友眼里就是空。乌霜算是看出来了,清风天生对女人不感兴趣。啊……自然对男人也不感兴趣。

因此,他知道没能如愿取消婚约的清风定然会纠结,还很好心地邀他泛舟来开导他,他对这桩婚姻是持期待态度的,或许能治好这位柳下惠的恐女症也说不定。

这样以后一起逛花柳之地就有趣多了。

清风不知他在盘算些什么,也不关心。轻轻抬起手,肩上的鸟儿扑棱下翅膀,跳到他的长指上。

乌霜笑一声,由着他纠结,掌心向后微微一推,内劲落在水上,小舟如离弦的箭划破湖面疾驶而去。

鸟儿被惊起,振翅高飞,掠过翠碧一般的湖面,绕过层层青山,飞入鸾歌层楼之地,落在从窗边伸出的手指上。

比绒羽还要雪滑的纤手,比红喙还要鲜艳的丹寇,雪臂红袖搁在窗沿上,说不出的养眼动人。

风月坐在天外飞仙的软榻上,倚着窗子,朱红的披帛随轻风微微荡漾,落嫣在她身边摆弄蛊虫。随侍的婢女照看着四角的冰鉴,留意时时换冰,调理屋里的温度,不能热了,也不能凉了。

“你昨晚见过乌霜了?他说你要了纸笔,是给四主回信吗?”落嫣拿出一封信,是南主寄来的。风月一人来此,并未给山庄的眼线打招呼,南主联系不上,便将信送到了天外飞仙来。凭借不多的接触,落嫣还是明明白白地看出,四主平日里对她爱护有加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简直捧在手心怕化了,把她这个庄主当女儿养,比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亲。

她扬手送走鸟儿,拿信一目十行地看了,塞进香炉里,并不打算回信。

落嫣忙想拦住她,却也晚了,“这是香炉,不是火炉,丢进杂物,香气便乱了。”

一旁的侍女已捧了香炉出去,换上新的。

落嫣的精致简直令人发指。

“乌霜又去见他那位朋友了?又让他帮什么忙?”

“不是大忙,他帮那位朋友搬家去了。”

————

城主府别院。

沿着狭窄的小巷往里走,一个极偏僻的角落,有一个极简陋的小院,院内一颗高树,树下有个极低矮的小屋,被树荫笼着,郁郁葱葱一片。乌霜推开小院的门,那老旧的木门发出濒死的“吱吱呀呀”声,“你就住这地方?”

原本乌霜说要帮他雇辆马车,清风说不必。现在一看,其实连他都不必一起来。何止寒酸,那屋里一眼看到头,除了一个单薄的书柜,上面整整齐齐码放着十几本书,看得出来经常翻动,剩下的便是一方散着几张字稿、画稿的矮桌。

这城主府也不是他该来的地方,但他就帮着清风搬个家,不撞见其他人也没什么。

乌霜站在小院门口,背倚着门框,没有进来的意思。这屋子太破败,总感觉进去都能把它顶塌了。难以想象,这么个矮小的地方竟长出清风这样一个高挑挺拔、出类拔萃的人。

清风说:“比这更简陋的,我也见过。”

门口的人揶揄道:“是啊,挺好,挺华丽,至少能遮雨。”

他抱着手臂看清风收拾东西。见他将几张画稿,几本翻了一半的书放进牛皮纸袋里,就算是收拾完了。

清风跨门出去,碰见常年打扫院子的老仆,脚步稍微一顿,侧了下身,道了声:“刘伯伯,再见了。”

老伯“唉”了一声,弯腰道:“公子慢走。”

刘老伯有一种预感,这是公子最后一次跟他打招呼了。便拄着手里的扫帚,目送他远去。

刘老伯是常驻的老仆,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从不跟同龄人混在一起,因为特立独行还模样出挑,那些同年纪的孩子们小时候总喜欢捉弄他,可是渐渐地都不敢了,甚至有些怕他,可能是因为他将来要娶小姐,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只有少爷还在锲而不舍地招惹他,时不时□□夺他的东西。每次少爷一来,小屋就跟遭了强盗,家具就没有完整过,他索性也不添置了,屋子里除了书柜、一张桌子,一张床,便徒余四壁了。他晚上似乎不常睡房里,经常看见他清早带着晨露而归。

公子极爱看书,可那些书,他好似并不看重,每每看几本换几本,屋里的书从不堆积如山。有一次少爷砸了他的书柜,撕了他的书,他便外出砍了两根竹子,做了一套竹柜,手极灵巧。不想少爷见了,愣是推倒又踩又跳还拿剑劈,将好好的东西糟蹋了。他回来见了,却也毫不动怒,甚至没有叹气。

少爷当然还动过手,可是无论是他自己上场还是喊人,都从未讨到过半点便宜。公子就如云一般,他看得见、摸不着。

更过分的一次,是在深夜,少爷围着屋子点了一圈火,不顾他还在屋里睡着。

清风自烧了一半的门里出来,落落身影在火影里极为显眼。他身着白色里衣,出门前还披了件雪白的衫子,衫子一角让火燎去了一块,他丝毫不慌乱,面容也从容极了,没有生气,更没有追问罪魁祸首是谁,只是跟着赶来的仆人们一起,抬水泼水,帮着把火灭了。

那夜后来,他也没有从院子里出来,谁也不知道他那晚是睡在哪里的。

他从没有去告过小少爷的状,更没有报复过。至于他的处境、小少爷的所在所为,城主自然是心知的,但从来没有干预过。倒是小姐分外喜欢他,也因为他,多次数落过自家弟弟。

刘老伯看不明白他和主人家的关系。若说主人不喜欢他,可是却留他在府上住着,还将千金女儿许给他,若说喜欢他,可这么多年了小少爷的针对从未被制止过。

他对城主、小姐、少爷,乃至仆人们都很温雅。只要老爷在,他每日必晨参暮省,毕恭毕敬,礼节上挑不出一丝毛病,却客气得像个陌生人。

少爷曾骂他,说他是“养不熟的狗”,话很难听,仆人不敢认同,但确实可以看出来,他从未久离老爷,却有一种自骨子里的疏离,如一只铩羽的雀,终不属于这里。

这位公子很淡。他就像青山,像秀水,风雨自来之,不折其骨,不摧其形。

公子跟他客气过很多次,这一次一如往常,可他总觉得公子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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