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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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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走石城,洛汐宁来到了南疆边境。

本以为走石城的环境就够恶劣了,但洛汐宁没想到与南疆相比,这只是小巫见大巫。

四周黄沙漫天,一眼望过去只有广阔无垠的沙漠,偶尔几座嶙峋的怪石矗立在沙漠之中,静静地凝视着过路的行人。

此处人迹罕至,只有一家小小的客栈。

可客栈中却也只有寥寥几人。

洛汐宁抬手挡着狂烈的风沙,眼睛只得紧紧闭着。

“姑娘站在此处是做什么?”

洛汐宁转头,勉强睁开眼。

是一位长相颇为俊秀的男子。

她解释道:“我想入南疆。”

“南疆?”那男子显得有些惊讶,“姑娘,南疆可不是这么好入的。”

他打量了洛汐宁一眼:“先不说南疆气候湿热,有多少毒虫蚁兽,先是这鬼行漠,你怕是都过不去。”

“鬼行漠?”

那男子一惊:“你连鬼行漠也不知道?那你还敢孤身一人想入南疆?”

他叹口气,还是跟她解释了鬼行漠。

“鬼行漠就是这片沙漠的名字。这片沙漠是南疆的边境地带,距南疆极近,要想到达南疆,就必须穿过这片沙漠。”

他的眼睛闪了闪,眼里划过一丝惊恐。

“这片沙漠之所以叫鬼行漠,是因为这片沙漠里真的有鬼。”

听他这么一说,洛汐宁倒是来了兴趣。

这世间有人,神,魔,却独独没有鬼。

就连大家所说的飞升成仙,也是指的从修真者飞升上界,而不是指飞升到仙界。

飞升上界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仙,想成为神,还得继续努力修炼。

不过这世间的神大多是从一开始就注定的,真正能通过努力修炼成神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洛汐宁才好奇,男人口中所说的有鬼,是什么意思。

那男人见洛汐宁一副好奇的模样,摇了摇头:“果然还是年轻,对未知的事物抱有很大好奇心。”

“大约是在三百年前吧,鬼行漠其实本没有这么荒芜,尚且还能看到几片绿洲,但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一夜之间绿洲全部都消失不见了。曾有过路的商贩要经过鬼行沙和去往南疆贩卖货物,但却迷失在了鬼行漠中,再也没有回来。”

他的神色中带着惊恐,声音也开始隐隐颤抖:“拒这附近的人说,他们时长看见这片沙漠中有鬼影浮动,因此这片沙漠又叫鬼行漠。他们都说这些鬼是当年丧命于沙漠中的商贩们,只要在黑夜进入鬼行漠,一定会被他们索命。因此除非必须要去南疆,一般没有什么人会来这里。”

他复而又叹了口气:“姑娘,这眼看着就要入夜了,我劝你还是不要在此停留了,若真想去南疆,明日白天去吧,白天的鬼行漠总比夜晚来得安全些。”

洛汐宁本也不是什么要一探究竟的人,只是去南疆这件事刻不容缓,她溜出来的时间越久,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看这位公子的模样,似乎是对南疆颇为熟悉。

或许他知道些什么呢?

天色渐渐昏暗下去,残阳斜挂在天边,只传来几声凄厉的鸦叫声。

那位公子哆嗦着,一个字都不肯多说了,连忙往回跑,好像生怕被什么东西追上一样。

洛汐宁觉得奇怪,但没有放松警惕。

能让一个大男人怕成这样,这鬼行漠说不定真有什么东西。

就算不是鬼,也会有别的邪祟。

不打算挑战极限,洛汐宁掐诀跟上了那位公子,最后跟到了一家客栈。

又是客栈。

他对南疆还挺熟悉,原本洛汐宁以为他是本地人,没想到他只是个过路人。

见洛汐宁跟了上来,且现在已经处于安全地界,公子放下心,主动和她介绍自己。

“我叫颜言,来此是为了贩卖一批货物。”

洛汐宁却感到有些疑惑。

“你只是为了做生意,那为何对南疆如此熟悉?”

颜言抿唇:“我此前就听说过南疆的名头,又得知南疆凶险,特意查了它的资料。”

他拧眉:“其实这鬼行漠也不过是南疆边境的一处危险之地,更危险的还在南疆内部。”

他苦笑一声:“若不是这次是和南疆王做生意,我绝不会亲自来这里的。”

原来是为了做生意。

那他知道得这么清楚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听颜言这么一说,洛汐宁才意识到南疆到底有多凶险。

实话实说,为了一个很渺茫的希望而去拼上自己的命并不值得。

可她毕竟也和卫玄玉相处有这么久了,说没一点感情也不是。

就算他平时总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到底她也把他当朋友看的。

洛汐宁想了想,觉得颜言既然知道鬼行漠,也应该知道南疆其他的事情。

她压低声音,小声道:“颜兄既然已经事先调查过南疆的信息,那不知你可曾听说过南疆的巫族?”

“巫族?”

颜言蹙眉:“这个我倒是听我父亲提起过。”

“我祖上就是做生意的,以前也有先人去过南疆,所以对南疆的事多多少少有点了解。”

他道:“南疆巫族是个很古老的部落,存在了大概也有千年吧,一直隐居避世,他们所在之地不为人知,以蛊虫闻名于世。但后来不知怎的,住处被王室发现了,给灭了族。听说那南疆巫族的蛊虫非常厉害,既能杀人于无形,也能够活死人肉白骨,人人都想得到他们的蛊虫。”

“要说这巫族也有他们的至宝,我听我爷爷说起过,他之前翻阅过家里一直祖传的奇闻异录,里边就有提起过巫族的至宝。巫族的至宝就是蛊虫,一个是天下至毒,枯春蛊,据说是只要被这只蛊虫寄生,蛊虫就会吸食宿主的骨髓,吃掉宿主的五脏六腑,并且不会直接置人于死地,而且慢慢蚕食,让宿主痛不欲生。另一只蛊虫则是最好的灵药,它的名字倒也简单。就叫灵蛊,灵蛊则是巫族蛊虫活死人肉白骨的灵物,不管受了多重的伤,哪怕是死了,据说只要让灵蛊寄生,就可以重新焕发生机。”

颜言微顿,继续道:“当年王室已经将巫族所有人都杀了,蛊虫也烧了个干净,况且除了巫族的族长,也没人见过这巫族至宝到底长什么样,估计王室那些人也把这至宝一把火烧了吧。”

他摊了摊手:“而且你以为什么人都能利用蛊虫啊?只有巫族人才会控蛊之术的,巫族都被杀光了,一个也没留下。就算蛊虫对人的吸引很大,但王室毕竟不会控蛊之术,就是留着蛊虫也没用啊。与其留着这些东西造成隐患,我想他们更乐意烧了蛊虫。”

洛汐宁不太认同。

说到底人心都是贪婪的,她不信王室真的就一条蛊虫都没有留下。

再者说了,颜言告诉她,只有族长才知道巫族至宝的藏匿处,若是族长并没有说出蛊虫到底在何处呢?

又或者,王室的人找到了至宝,留下来了呢?

这都不得而知。

洛汐宁还是决定去巫族旧址看一看。

总能找到线索的。

就算最后结果真的让她失望,她也不虚此行。

“巫族被灭族已经过了很多年了,现在基本上也没再听人提起过他们,姑娘,你突然问起巫族是有什么事吗?”

洛汐宁啊了一声,解释道:“没什么,就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对各地志异很感兴趣,我顺便帮他问一问。”

颜言一笑:“那你这位朋友涉猎还挺广泛的,巫族都已经被灭族如此之久了,居然还有人记得他们。”

洛汐宁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尴尬地笑笑。

“话说回来,”颜言道,“我去南疆是为做生意,那么姑娘呢?”

“南疆气候恶劣,常年干旱缺水,多的是大漠黄沙,除非是南疆本地人,否则一般人很难在南疆待下去的。”

洛汐宁一顿,她也不知道怎么说。

她去南疆,当然有她的目的。

可她也不能告诉一个陌生人啊。

尬笑一声,洛汐宁道:“我和我朋友一样,也喜欢探寻一些稀奇之事,早些年就听说过南疆有很多奇闻诡事,想着便来南疆看一看,这不我朋友刚巧这些天偶感风寒,所以不能来,就只能我自己来南疆看看了。”

这理由着实蹩脚,稍微想一想都知道说的不是实话。

南疆此地凶险,稍微不留意就会丧命。

怎么可能会有人只因好奇所以就想来这里探险。

如果世上真的有喜欢这么作死的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活不到成年就对了。

颜言也知道她没有说实话。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出口的事,他没有必要强求洛汐宁一定要告诉他。

所以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再问。

“不管怎么说,南疆毕竟还是很危险,如果一定要去南疆,姑娘只身一人,怕是有些危险。恰巧我明日一早便要和我的商队一同穿过鬼行漠,若是姑娘不介意的话,也可和我们一道,多些人,总多份力量。这鬼行漠时常会出现沙暴,若是姑娘一个人,反倒无法求救,更容易丧命于此。”

其实洛汐宁并不怕什么沙暴,她用些灵力自然也可以在沙漠中安然穿行。

可人家并不知道她是修真者。

她一个人走固然是可以,但她对鬼行漠和南疆没有很多了解,如果要走出沙漠很困难,但是如果有颜言,应该会简单很多。

权量一番,洛汐宁很快就答应了。

“好啊,原本我一个人也有些害怕。”

她想了想,又道:“若真遇上了沙暴,你有办法可以应对吗?毕竟你要保护的不仅是交易的货物,还有和你一起的商队。”

本来只保护货物就已经够难了,若想要保护好一个商队,那是更加难上加难。

“嗐,这个姑娘不必担心,”颜言笑道,“我花重金聘请了一位修真者,他答应了会一路护送我们商队平安到达南疆。”

修真者?

是散修吧。

一般来说修真者都在别云间待着,不会轻易来凡界的。

而散修没有特定的修炼方法,修为大多都不太高。

洛汐宁有些担忧。

她脸上不太能藏得住心事,让人很容易就能一眼看穿。

颜言道:“姑娘不必太过担心,应公子虽然看上去……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但人还是很靠谱的,最起码他的修为应该不低。”

“可巧,他就坐在那。”

他指了一个方向,洛汐宁便朝他所指的方向看去。

不远处坐着一位墨发玄衣,身形清瘦,执杯饮酒的青年。

似是有所感,那青年也朝洛汐宁看了过来。

在看清青年的脸后,洛汐宁的呼吸微微一窒。

他长得极好。

饶是见过沈延雪这般的人物,她都不得不承认,这青年着实是长得很好。

虽然不说能和沈延雪一般好看,但也差不了很多。

不过。

虽然他长得是很好,但神情却一副恹恹的样子,并不是颜言口中的对什么都漠不关心,而是单纯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往好听了说他散发着厌世的气息,实则不然。

洛汐宁从他那张脸上就看出了一句话。

别管我了,摆烂吧就现在。

他长得好是一回事,但他这浑身的咸鱼味给他这张好看的脸大大打了折扣。

他原本十分的颜值,在他这气质的影响下,愣是给折到了五分。

实属于第一眼感觉是惊艳,但看过第一眼之后就没有兴趣再看第二眼了。

见青年也望向她,洛汐宁笑着点头和他致意,旋即就收回了目光。

不过要说他这张脸,长得最好看的地方就是他这双眼睛。

很漂亮,在望向他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被他的双眼吸引过去。

就好像,这双眼睛里有无数的故事。

在对上洛汐宁双眼的那刻,应烛的瞳孔微缩。

但他很快就收敛起了情绪,收回目光后还是一副恹恹的模样。

只是心里已经有了几分思量。

洛汐宁的修为已至元婴初期,凡是修为比她要低的她都能看出来。

这位应公子的修为也只有筑基中期,并不算高。

不过用来应对沙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洛汐宁回神,笑着对颜言道:“那就多谢颜兄了。”

想起来人家都告诉了她他的名字,但她还没有介绍自己,洛汐宁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连最基本的礼貌都忘了。

她歉意地笑笑:“说了这么久,我才想起来我还未向颜兄介绍自己。”

洛汐宁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颊边出现两个小小的梨涡。

“你好,我是宁落,很高兴认识你。”

她到底还是没有告诉他她的真实姓名。

洛汐宁这个名字不仅在别云间响当当,其实在凡界也很是有名。

她虽然名气不及大师兄元珩,但人气也不低。

可原主常年在苍衡宗待着不怎么下山,所以除了苍衡宗的人,别云间很少有人见过她的容貌。

别云间见过她的人都不多,那就更不用说凡界了。

所以她不用隐藏容貌,但不可以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

洛汐宁有些抱歉地想,人家以诚待她,她却满嘴谎言。

也属实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得亏她脸皮够厚,这才能忍着不露破绽。

颜言抿唇而笑:“宁落,名字挺好听的。”

洛汐宁同样笑道:“颜兄的名字也很好听。”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商业互夸吧?

是吧?是吧?

二人相对而笑,另一边的应烛却微微垂下眼睫。

宁落?

她叫宁落吗?

明明都是一样的气息,可故人再见,她却一副不认识他的模样。

她是失去了记忆吗?

应烛的唇瓣轻轻抿着。

这么多年,你身上都发生了什么?

为何会忘了我?

那么,那人,你也忘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大家可以猜猜汐宁到底忘了谁呢?这位应烛小哥哥又是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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