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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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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三年秋七月

○丁酉朔,享太庙。

○命:“忠义·右卫·署都指挥·佥事 王勇分守通州等处地方。”

○戊戌蜀府·华阳王 宾□□正奏:“乞湖广沣州·安乡·河泊所鱼课。”户科·都给事中张弘至等劾:“其扰民生事,乞行巡按御史,罪其辅导等官,并拨置营谋之人。”从之。

○益王奏:“先年之国,原给赐食盐一千引。弘治十四年以后,止给三百引。乞仍支旧数,以资日用。”户部执奏,因言:“王府食盐,原无运司支给事例。自正统年间始有之,其后各府遂援例以请,共计岁支盐一万余引,给赐已多。”奏乞未已,该部会议:“凡赐盐一千引者,俱照襄陵王例止支三百引。奉有先帝旨钦遵已久,难以再更。仍乞参究该府承奉长史官员,不能辅之罪。”上可之。

○己亥以行人郁侃、何沾,学录林伟、汪景芳,助教 周谟、张祐,学正夏廷芝,知县刘经、朱俨、曹岐、薛凤鸣、王纶、贺锐、雷宗、平世用、杨凤、马溥然,推官范嵩、尹纶、李锡,俱为试·监察·御史。侃、伟浙江道,经江西道,祜 福建道,嵩湖广道,俨广东道,岐、廷芝 广西道,凤鸣山东道,纶山西道,锐狭西道,纶、宗四川道,世用云南道,谟、锡贵州道,凤南京浙江道,溥然南京湖广道,沾南京广西道,景芳南京贵州道。

○升赏大同宁阳铺并管家堡获功官军,一百人有差。镇守·太监侯能岁与禄米十二石,巡抚·都御史崔岩升俸一级,总兵官·署都督·佥事 温恭、左·副总兵·署都指挥·同知马昂升实授·协谋·御史,郭东山·区画·粮草·郎中王翀,各赏白金五两,文绮一袭。都指挥·佥事 陈勋 升署都指挥·同知。

○总督·两广·都御史陈金、太监潘忠、总兵官毛锐、广西·副总兵康泰、太监蔡昭等,各遣千户等官,来献柳庆之捷。先是,柳州府马平、洛容二县,獞贼数万为患,金等会调两广汉达官军土兵,并借湖广官军,分为四哨,委 泰等从柳州、三江铺等地方,四路进剿,共擒一百二人,斩六千六百三十余级,俘一千五百余人。柳庆遂平捷,上诏:“赐敕奖励赍奏者,升赏如例。忠、昭仍各岁与禄米二十四石,金升左·都御史,泰升实授一级。”时纪功巡按御史卢翊 已迁官,而代者未至。金等恐造册稽误,升赏后期士卒解体,以为请,乃命翊 俟造册完日,乃赴任。

○庚子仁孝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长陵。

○礼部以“光禄寺牲口缺乏,先是借用太仓银十三万两,无可补还。乞再鬻僧行度牒一万五千张,酌量南北地方,多者价十三两,少者八两,取补负欠户部之数。”从之。

○令起复·广东·按察司·佥事 方良永致仕。良永,守制违限三月,例应免究,吏部请以补河南·信阳州·兵备·抚民·佥事之缺,是缺乃弘治间所添设者也。瑾尝谓:“先帝崇重文臣,言及辄齽齘不平。凡弘治间政令,皆欲革之。”于是,矫旨责吏部夤缘作弊,且谓:“新添官职既议革矣,而良永何乃营谋选补。”遂有是命。

○给事中张贤、监察·御史阎睿等奏:“查盘甘肃洮岷等粮料、银两、草束之类,自弘治十七年,迄于正德二年十二月,浥烂侵盗数多,已将经该官吏人等问拟监追。其督理官员,副使高崇熙、张天衢、李端澄,参议贾璇,佥事 王相、官贤,行太仆寺·卿陈宽、寺·丞田美,俱合逮问。”并劾:“巡抚·都御史毕亨、曹元、杨一清、张泰、才宽等罪。”户部议覆:“各官多迁官去任。”会亨等,亦各奏辩。诏:“端澄、相、璇、美行巡按御史逮系追陪,余皆宥之。”

○兵部奏:“守备·山丹·署都指挥·佥事 汪淮及百户范荣等坐虏贼入境抢掠,法应谪戍,但情轻律重,淮又颇有斩获功可录。总兵都督刘胜,副总兵·都指挥白琮,都御史曹元,皆当罪。而胜 罢,元迁,例应宥。”诏:“荣等各降一级,带俸差操。淮罪准以功赎,胜、元皆宥之。琮免逮,夺其俸三月,戴罪杀贼。”

○壬寅升通政使司·左·参议丛兰为右·通政。

○给事中潘希曾等查盘湖广各边桃川等仓库粮料,以浥烂亏折弊多,劾管粮参议华福,管屯副使刘逊、朱文、金献民,巡抚·右·副都御史韩重、王鉴之、汤全,经收屯粮·千户蒋廷玉、舒良臣。时全、福、逊、献民及 廷玉、良臣己逮系,令镇抚司并鞫之;鉴之 到任未久,重已迁官,文已致仕,皆宥之;重,乃夺俸五月。

○命:“守备天寿山·龙骧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 王辅守备怀来城。”

○甲辰调刑部·员外郎李天衢为陈州·知州。初,天衢坐公罪,法应运炭还职。瑾矫旨,责其粗俗无才,调之。

○升守备归德等处南阳卫·指挥·同知李鲸为中都留·守司·副·留守。

○乙巳荣王将之国,辞长陵等陵。

○降致仕·陕西·都指挥·佥事 苗英为指挥·佥事,仍致仕,追论其固原失事罪也。

○丙午巡按·福建·监察·御史罗善奏:“福建·都转运盐使司所属上里、牛田、海口等三场,灶丁附海者十二,例纳盐;依山者十八,例纳银;及开中支与商人,亦盐二而银八。以行盐地狭,报中者少,三场见积银九万三千六百五十两有奇。自后每年,仍有八千三百六十三两之数。宜将弘治十八年以前,所收银七万六千九百三十两,起解赴部,以供边饷。其余正德元年以后徵收者,则仍留备支商。”户部议覆:“既地狭报中者不多,不若免其开中。自后每年,附海所纳盐,亦易银起解。其在司存积额,办没官囚徒等盐,共二十三万五千三百九引,尽行定价变卖,并见积银,一体差官解部。”从之。

○发太仆寺马价银一万七千三百二十两,给宣府买马。

○升大宁·前卫·指挥·同知王寿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天寿山。

○丁未太皇太后圣旦,命妇朝贺。

○戊申命武平卫·指挥使石玺守备归德、武平等处地方。

○己酉升通政使司·右·参议罗钦忠为左·参议。

○孔颜孟三氏学生员孔弘礼 等奏:“欲如天下学校例,得纳银入监。”上允纳六名,以其入学先后,分为廪增、附学各二名,以为纳银多寡之数。时以财用匮乏,屡开纳银事例,士风日坏。故虽圣贤之裔,亦有此请,可慨也。

○庚戌诏:“许武靖伯赵承庆之子弘泽袭伯爵。”

○辛亥中元节。遣驸马·都尉马诚、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乌思藏阐教王遣番僧·头目坚咎劄挂等并王子遣番僧你麻藏卜 等各贡马及佛像等物,赏彩叚衣服有差。

○壬子上谕钟鼓司·太监康能等曰:“庆成大宴,华夷臣工所视,当举大乐。近来,音乐废缺,非所以重朝廷也。”于是,礼部议请:“选三院乐工,年力精壮者,严督教习。”从之,仍令礼部移文各省,选有精通艺业者,送京供应。自是筋斗百戏之类,盛于禁掖矣。

○晋府·云丘王·仪宾韩瑀 以钱贷人,有久负不偿者,与之争斗,入诉于按察司,拊公座呼号不逊。佥事 来天球不知瑀 为仪宾也,欲刑之,闻瑀 申辩,乃止。既而听其讼,又不令贷者,尽偿所负。瑀 衔之,诬以他事奏,天球亦诉辩。上令法司锦衣卫往,会镇巡勘之,瑀 复奏连佥事 萧渊。时中狱,上诏:“禠瑀 冠带,令习礼。罚天球俸五月,调别省。渊、中,各俸三月。”

○兵科·给事中潘希曾、监察·御史刘子厉查盘边储复命,以参官不明,下锦衣狱,仍阙下杖之三十,发为民。

○癸丑南京·工部·右·侍郎张恕卒。恕,字希仁,顺天霸州人。成化辛丑进士,初授山东·夏津·知县,入为南京·山西道·监察·御史。弘治己未,迁河南·按察司·副使,专修河道。乙丑,迁云南·按察使。正德改元,擢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寻进南京·工部·右·侍郎。卒于官,赐祭葬如例。恕,清慎笃厚,性俭素。虽老且贵,如未仕时。始终三十余年,田庐无所增益。卒之日,家无遗财,士论贤之。

○甲寅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游泰祭长陵。

○辽东·总兵官毛伦 奏:“欲令副参游击三司等官,文移体统,俱如制敕,听其节制,且欲每岁巡辽阳及东西二路,以饬兵备。”兵部覆伦 言:“良是,但应敕伦 诸务,须与镇巡等官协议而行,庶不以专而偾。”是之。

○兵部议覆英国公张懋 奏:“殚忠、效义二管,原选舍余一万八千六百有奇,尝选七千余人送团营。今见操之数,不及九百。以卫所官员隐占户丁,不报故也。宜移该营提督官,稽勾送补。”得旨:“隐匿者,许自首免罪,否必并家属徙边。邻佑人等不首者,罪如之。”

○命:“管领偏头关·游兵镇·西卫·指挥使李经与大同·领班·操备·署都指挥·佥事 刘镇,更易其任。”以大同地重,镇之谋勇不及 经,故也。

○乙卯山东·都转盐·运使司·致仕·运使连盛坐拖欠盐折布银系狱,具奏辩理,且言:“为判官严兰并各场官吏总秤人等,作弊所累。”下户部覆议,因言:“高家港场盐课,当折银解部。彼时,御史秦锐不行,查奏止据同知林焕勘报。径徵布疋,合并罪之。诏:兰并该场官吏人等,令巡按御史查提究问,严限追完。焕、锐,亦提问。今后盐课,俱纳银,不必折收布疋。”是狱之兴,巡盐御史宇文钟增俸二级,以讼受服,闻者愧之。

○英国公张懋 奏:“幼官舍人立营操练,盖欲其渐知事体,以备任使也。今按旗手等卫都指挥、千百户等官,实二万三千七百有奇,而见操官舍并在逃者,较之官数才十二,余俱隐蔽在卫,乞会官清查送操。”下兵部议:“请移文存恤科道官,及本部委官,按籍清查。但年十七以上者,必送营操练,而后听其袭代,或隐而不报,报而不送者,俱如例参究。其已送而三逃者,于祖职降袭一级,庶人不怠玩。”从之。

○淮安府·山阳县雨雹如鸡卵,狂风暴雨交作,毁伤秋禾二百余顷,坏船一百余艘,溺死者二百余人。

○丙辰升兵部·员外郎潘子秀 为江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调浙江·都司·都指挥·佥事 牛洪于江西·都司,四川·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句玺于广东·都司·佥书管事,以不胜任故也。

○戊午荣王之国。是日,上御奉天门,早朝毕,退宝座后。王冕服至御前,行五拜礼。上赐王酒,送至门东阶,王叩头而下。上目送至午门,王叩头阖,上还宫。

○赐给荣王长芦盐三百引,从王请也。

○起复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雷士旃乞致仕,许之。

○诏:“裁革山东、福建管海,并南直隶管屯兵备副使。”

○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解到水乡盐价银一十二万六百三十两有奇。诏:“以十万两贮太仓,以待边需,余进内承运库。”

○己未升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雍泰为南京·户部·尚书。后四日,遂令致仕,或谓其不媚中贵也。

○巡抚·辽东·赞理军务·左·佥都御史刘瓛奏:“辽东地方,山海隔阻,舟楫不通。原无□□,止有田粮。每年所入,止足岁用三分之一。今仓库空虚,军士缺食。查得所属二十五卫卫有盐场,每年例该煎盐三百八十五万六千四百三十斤,给军食用,但盐场去卫颇远,运送甚难。欲自正德四年为始,每年盐课通收在场,召商中买,所得价银,俱听管粮郎中召商籴买粮料,以备官军月廪。如此则边储有助,而盐课不致虚费。”户部覆奏,从之,仍命升瓛一级,赐敕奖励,且令事有可兴革者,其悉以闻。

○给丰城侯李旻岁禄一千石,本色折色均支。

○命:“金吾·右·卫指挥·佥事 司铭提督古北口等五营把总,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调大宁·都司·都指挥·佥事 刘昶于浙江·都司,江西·都司·都指挥·佥事 徐永于四川行都司,俱掌印管事。

○庚申礼部奏:“刊《正德三年殿试录》。”上命:“一甲吕楠等三名,二甲第一名焦黄中,三甲第一名胡缵宗,并录所对策。”旧制,殿试策止录一甲所对三道。时大学士焦芳私其子黄中,故特命录之。

○太监刘瑾奏:“访得扬州两淮运司商人杜成等,各名下革支盐引一百一十六万引,堆放在库,若不早处,日久弊生。乞差科道官各一员,往督运司等官,查盘见数,变卖银两,解京送库。”户部议覆,有旨:“遣给事中、御史各一员,驰驿以往,限三日起程。”

○辛酉给庆云侯周寿,丰润县·来安务庄田八百七十顷。初,寿有赐田一区在宝坻,因与建昌侯张延龄土地相连,孝庙听其辞,以给延龄,而以丰润田与寿。时丰润田尚属荣府,待之国乃给焉。其后雍靖王妃吴氏奏乞庄田,诏亦以丰润田赏之。寿以为言,乃仍给 寿,别以定兴满城二县田赐雍王妃。畿郡赐田既多,小民多失业云。

○发太仆寺马价银三万两,给大同买马,仍以寄餋马二千匹,给之延绥游、奇、义三项客兵。时方调大同策应,亦给马九百六十四匹。

○夜,月犯天樽下星。

○壬戌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田彭为贵州·左·参政。

○癸亥命协同分守宁夏西路,都指挥·佥事 王勋 充左·参将,协守延绥中路,而以署都指挥·佥事 蓝海代勋,以提督军务。兵部·左·侍郎文贵言:“延绥选锋三千,缺官统领听调。”故也。

○夜,北方流星如盏,青白色,光明烛地起,自阁道西行至云中。

○乙丑升河南·左·布政使朱恩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户部奏:天下军卫有司,预备仓粮额数,俱有题准事例。今巡抚·湖广·都御史张子麟缴到粮册,惟武昌等府崇阳、沣州、随州、襄阳、四州县足,原拟之数,余多不及。盖因各府州县卫所正官,不能措置,分巡、分守管粮等官,又不依期比较。宜行各处抚按官,督同司府州县掌印等官,将各仓粮斛,自弘治十八年以后,备查放过,并见在之数,通筭三年之内,某处足数,并不及有余备开,等第年终,同查盘粮册并咨本部,以凭奏处。其放过赈济之数,自弘治十六年蠲免,以后务于秋成时月,抵斗追还。此外,或纸价引钱,量留三分之一于本处籴买,或地方有力之家,可以劝借,或山林川泽之利,可以区画,俱听所在官司尽心处置,务使三年之内足,勾原拟粮数。诏以:“预备仓粮数少及不完,皆由所在官司侵盗所致。其迁官、去任、致仕、为民者,命差去侍郎韩福及巡抚、巡按官查提,加倍陪纳以闻。”

○庶吉士孙绍先丁忧服阕,命仍送翰林院,同今科庶吉士读书。旧例,庶吉士服阕,未经考校者,量授科道或部属官,无再送读书者。绍先,冀留翰林,托其同年检讨叚炅为言于大学士焦芳,故有是命。

○济州卫·管屯·指挥·佥事 关锐奏:“各屯军民人等,拖欠子粒银两,不能追完。节奉明文,住俸艰苦。”户部议覆:“屯田之弊,盖因无官督理所致,不独济州一卫为然。乞敕都察院,照依巡仓事例,每岁选差风力御史一员,专督在京并北直隶等卫所屯粮,禁其奸弊。其拖欠非灾伤并例该蠲免者,务要严限徵完,年终造册,送部查考。庶事体归,屯田易完。”上从之。

○陕西礼县,地震声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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