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吧

繁体版 简体版
趣书吧 > 离念 >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阿莲母子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阿莲母子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唐小姐,按老规矩抓吗?”

唐至初原想否认,但想想还是顺便抓了吧,省得多跑一趟。“对,还要再多抓两副别的。”

唐至初扯扯宋离苏的袖子,宋离苏便将药方递了过去。

唐至初瞥了一眼,见上面写着徐长卿、玉蝴蝶、凤凰衣什么的。她寻思着,临川堂明明有医堂,夫子干什么还要让宋离苏跑这么一趟?难不成与她一样,也觉得医堂太贵了?

突然身后传来两位妇人的谈话声,唐至初侧着耳朵听她们在讲些什么。

“那张府真的闹鬼啊?”

“那还有假?前几天晚上王大娘家的二娃子路过,听见里面有小孩的笑声,还有说话声,他胆子大,开了门去看,就看见一个飘在半空的魂魄,手里拿着刀,就朝他砍来,幸好二娃子跑得快。他一回来就开始发高烧,嘴里嚷嚷着自己见了鬼了。”

“烧了这么久还没好吗?”

“还没有,所以王大娘让我帮忙再来抓两副药。”

“我看这是中邪,你让王大娘得空去菩萨庙里给他驱驱邪,求个符试试。”

两个妇人一边聊着一边走出了药铺,唐至初听着她们的谈话,偷偷笑着。

抓完了药,她瞥一眼宋离苏,见他对自己抓药给谁毫无兴趣,她也省得去解释了。出了药铺街上传来一阵吆喝声,她兴高采烈得拉着宋离苏过去,买了六串糖葫芦,她递一串给他,他避开了去。“不吃。”

唐至初都忘了,宋离苏不爱吃甜食,她真的很想让他试一试这糖葫芦有多好吃,她将另外几串一同拿给他。“那帮我拿一下。”这次倒他是没拒绝,唐至初腾出手来,将糖葫芦拆开来,咬伤一颗,甜意散开来,嚼开了,有一点酸酸的。“那你现在要回去了吗?”

“嗯。”宋离苏见她一口一颗,脸鼓起一个大疙瘩,说话含糊不清,笑得极为满足。

“那你先回去吧,我晚点回去。”唐至初伸出手,头点了点,示意要他手中的糖葫芦,宋离苏放了上去,转身就走了。

他倒是走得干脆,也不问她要去干什么,不问她什么时候回去,不提醒她注意安全,东西还了转身就走,真是一点感情都没有。

唐至初无奈地耸耸肩,这座冰山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融化?不过他这性格也有点好处,至少身边没那么多莺莺燕燕,像小矮子楚晓琅弋那几个平易近人的,走哪里都是他们认识的女孩子。

不过唐至初也没时间想这些了,她转身往宋离苏相反的方向走去,却没看到,走到一半的宋离苏,发现身后无人跟着,停了下来,回头看着她离开。他心中疑惑,但是却告诉自己不要多管闲事,

天已经黑了下来。

越往下走,就越僻静,这黑灯瞎火的,换做大人来走,都觉得襂得慌。但唐至初一点也不怕,提着个灯,哼着小曲儿,轻松愉快。就像她自己说的,一身正气,鬼见了都得绕道走。她一直走着,直到走到“张府”前才停下。

这鬼宅的事闹得人心惶惶,这里附近的人搬的搬,躲的躲,反正天一黑,是见不到一个人影的,一路走来都是门户紧闭。她一推,门“咿呀”一声,屋内的声音也清晰起来。“木棉花开开木棉,木棉树下葬红颜……”

她往里走,一个小身影在朝她奔来,一把抱住她的腿,她蹲下,捏捏他的小圆脸。“上次姐姐教你的木棉谣已经会唱了啊,小拾儿真棒!呐,这是奖励。他铜铃般的眼睛茫然得盯着那冰糖葫芦,唐至初笑着,抓起他的小手,将糖葫芦放到他手心。又拿出一串,撕下,咬下一口,他依样画葫芦,也学着她做,只是小嘴太小,塞不进一颗,吃得满嘴都是。

“是至初来了吗?”一个女子跑了出来,脸上一片青一片白的,穿着粗麻布衣,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草药味,有点跛脚,那是她夫君打的。看到唐至初,她开心得合不拢嘴。

“是我呀莲姨,这是新抓的药,上次的应该快熬完了吧?”

“还剩一副,谢谢你至初。”

“哎呀不要再说什么谢谢啦莲姨,都说了,是白云山需要有一个像您煮饭这么好吃的人,我都给臭老头夸下海口了,要是不把你好好地带回去,等下臭老头又说我满口胡言。”

“好,好——”阿莲笑着,可是眼里总是忍不住含着泪。她接过药,至初陪着拾月玩了一会,就去修炼了,至初提过修炼的时候,他们千万不能去靠近。所以她和拾月待在厅堂处,她摸摸拾月的头。“拾月,这是谁给你编的小辫子?”

“姐姐。”

拾月现在已经会回应她了,他从未叫过一声“爹”,却学会了叫“姐姐”,阿莲抹去眼角的泪,至今仍觉得一切那么不真实。

那晚在酒肆,一个大侠救了她们母子,她原本想若是没被打死,她也要带着孩子去跳河寻死。夫君本就酗酒成性,还喜欢赌钱,连她的嫁妆都被他输掉了。后来拿不出钱来,他就开始打人,婆婆为了护她,被那混蛋一推,一头撞死了。

有一次因为拾月哭闹,他便举起不满一岁的拾月往下一摔,摔了脑袋,出了很多血,从此拾月变得不认人,不说话,只会哭闹。她勉强撑了两年,心灰意冷,与其让拾月被他生生打死,还不如直接一死了之,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

可是那晚大侠走后,至初突然出现,带他们去药铺看大夫,抓药,还将他们送回了家。

阿莲原以为,只是一瞬间的温暖,谁知成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至初每天晚上都会来看他们,给他们买鱼买菜,给孩子抓药治病。若她夫君动起手来,至初一下子就能将人制服,实在是厉害!

至初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若是给她银两,也会被她夫君抢去赌,所以每天才这么折腾来看他们。她无法想象,若哪一天至初不来了,他们会怎么样。至初原先是去他们家的,只是娃儿很怕待在家,特别是看到夫君的时候总是会失控。

至初便将她们带来了这张府,原先因为鬼宅的传说她有些害怕,但拾月却比在家情绪稳定许多,而且有至初在,她便也不再怕了。她每晚在这里熬药,等拾月喝完药,至初就送他们回家。她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胸襟胆魄都是她不可及的,让她实在是忏愧。

而唐至初选择张府除了让莲姨避难,拾月安心,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里清净,无人打扰,地方也够大,她在此用红线和符篆造了一个简单的加持法阵,可以随心所欲地修符术。

符术分为入门级、低级、进阶、高阶,巅峰,她从认符文入门,用了三年的时间将所有符文和阵法都背了下来,用了两年的时间学习召唤阵法,像锁灵阵这种低级阵法,她已经召唤自如了。

现在开始学制符,算是处于“低级”向“进阶”晋级的状态。

师父说她属于百年一遇的天赋型,她也觉得自己天生就对这些符咒什么很敏感,只要一眼,便能过目不忘,所以才用三年时间就从入门级跳到低级。只是因为南斗木易的原因,符术被列为禁术,她也只能在身后偷偷学。

有时候唐至初挺想见见南斗木易一族的,听闻南斗六星都天资聪颖,到了十三岁对高级符术就得心应手了,十五岁就到了巅峰级,让她心生佩服。只是他们生前如此辉煌,却偏偏违背人伦,心生歹念,落得一身臭名,实在令人可惜。

唐至初念了一道咒文,收了法阵,漂浮在半空的两张黄符落在了她手中,她勾出一抹笑。

已经成了,比预期的快了两天,下次再用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反噬得那么严重。只是她有些疲惫,额头上挂满了冷汗,风一吹,还有点凉飕飕得。

她抬头再看一下天,已经亥时三刻了,该回去了。

唐至初深吸了两口气,努力露出笑脸,装出一副精神抖擞得样子,将莲姨和拾月送回家,确定了酒鬼不在家后,她便放心地走了。

可走回去的路上她逐渐觉得无力,浑身都不舒服。

唐至初只能放慢了脚步,缓缓地往回走。小时候她挺怕黑的,睡觉都得点着灯,直到和师父在一座山谷闭关修炼了一年,那座山谷被丛林覆盖,几乎是暗无天日,在师父的陪伴下,她慢慢就适应了黑暗。

“至初——”

这个声音……唐至初迅速回过头:“唐不亡!”

唐至初开心地朝他挥挥手,才两个月不见,唐不亡已经会骑马了,坐在马上看起来还有点神气。

唐不亡熟练地从马上下来,也是开心不已。“至初,你怎么在这里?”

“嗯……说来话长,你呢?怎么会在这里?”唐至初见他脸上有一片淤青,手上都是伤,想来一定吃了不少苦。

“少爷想吃蜜饯,我去给他买。”

“这个傻少爷,就会折腾人。”

“少爷现在好多了,对了,至初,我现在成了少爷的随从了,陪读时我识了很多字,我现在会写字了;还有,我在当少爷的陪练,不仅月银多了,还可以一边学武功。”唐不亡说起时满是向往,兴奋不已。“至初你呢,你过得好吗?”

仙门中很多少爷小姐都会找陪练,所谓陪练,不过就是挨打,而且必须打不还手,陪练的存在就像一个木桩,只不过木桩只会损坏,而人的身体却能更好地检验修炼的程度。傻少爷现在才刚开始学,所以唐不亡受得都是皮外伤,接下去学得深了,他肯定更加不好受。

唐至初虽心酸,但见唐不亡这么开心,不忍扫兴,也装出一副替他开心的模样。“你太厉害了唐不亡,才两个月不见,你就学到这么多东西。我当然过得很好啦,认识了很多好朋友,有机会介绍一定要给你认识,下次来我要带个礼物给你。”

“什么礼物啊?”唐不亡两眼放光,满心期待。

“下次你就知道了,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严格来说是我朋友送你的。现在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唐至初的疲惫感越来越强,她得趁现在还有力气赶快走,不然一会怕走不回去。

“我送你吧至初。”

“不用啦,我走回去就好了,你赶快回去吧,不然你家傻少爷该发脾气了。”

唐不亡虽然很想送唐至初一程,但是又不敢违背她的意愿,他只好将一个竹哨子放到她手中。“那你拿着这个,以后来找我,就在府前吹响它,我会来找你的。”

这个小玩意看着跟鸟哨差不多,她试着吹了一下,声音有够响亮的。“行,你快回去吧。”唐至初看着唐不亡的身影,叹了口气,带着复杂的心情缓缓地往回走。

走得实在有些累了,唐至初呼了口气,算了!

她拿出一张今晚才炼制成传位符,来试一试效果如何。

唐至初念了一串符咒,聚灵于指尖,在符上写上临川堂的方位,再闭眼,呵出一声“传”。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