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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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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程驰意外的是,吴有和林向野表白了。

就在下着入秋的第一场濛濛细雨的那天,在空无一人的教室,吴有轻轻吻了林向野粉嫩的唇瓣,握着林向野的手,两人程驰拿着两把雨伞,站在后门的玻璃像做贼一样看着他们。他第一次像个胆小鬼逃跑了。

程驰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就好像身体的灵魂被抽空,□□压上了千斤铁压得他喘不过气,整个人不知道是愤怒还是难过,或者说是....

嫉妒。

程驰身上被雨淋得湿漉漉,本想踏出学校的大门,他扭头,快步跑向操场。

他拼尽全力地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着,不均匀地喘着气,跑到没有力气,跪在雨水汇集的坑洼里,仰天长喊。本来帅气英俊的脸此刻因为咆哮而涨红得厉害,头发被雨水打湿,拧在一起,整个人显得沧桑无力。

他嫉妒!他不想承认,他怎么会嫉妒那只臭老鼠?为什么要嫉妒?是因为知道自己未来和林向野结婚而不甘心吗?为什么,林向野一次又一次地靠近一无所有的吴有,而自己能给他的,是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

为什么,林向野宁可选个穷小子都不愿意答应和自己结婚呢?

吴有的确对林向野有种新奇感。他带着林向野去看热闹的人挤人的集市,去带他吃糖葫芦,还有街边的炸串和油炸糕,对着街边的小商贩看着缩着头的小乌龟哈哈大笑,也看着活生生的鸡鸭鹅,质朴的商贩们带着亲切的问候,互相寒暄又爽朗的叫卖声,充斥在狭长的集市里,林向野可以感知到这里的温暖。

程驰听保镖说了之后,他活生生捏碎了手里的一次性纸杯,热水均匀地洒在他的皮肤上,可是他一点都不觉得疼,还有什么比林向野和自己疏远,甚至如同陌生人一般更让自己难过?

而那之后,林向野就再也没和自己见过面,说过话,每天和吴有混在一起,学习也是,放假出去玩也是,他已经被林向野排除在外。

程驰让那个保镖不用再跟着林向野,既然已经在一起的人,自己还要这么在乎他?既然未来都要结婚,让他玩几年,最后还不得乖乖和自己结婚,一辈子都活在自己的身边。

想到这里,程驰突然想到那天自己在操场的失态,让他感冒了一个星期都没有上学,而问候自己的只有同桌文青云,甚至不怎么爱和男生说话的欧嘉雯都在微信上发了一句“早日康复”。林向野和自己的对话还停留在上周五晚上,他为自己要了欧嘉雯的微信名片。他看着林向野的对话聊天框,翻阅历史消息,仔细看看,都是林向野给自己发的日常和消息多。有他在家看书画画的照片,也有出去旅游的随手拍,还有军训的时候,吃着难吃的食堂早餐的诉苦。程驰回他的只有寥寥数字,但是林向野似乎不怎么介意,他可以不发朋友圈,但是如果发,一定会第一时间发给程驰。

程驰才慢慢意识到,林向野这样做,是喜欢吧?他是喜欢自己吗?是因为自己太在意欧嘉雯,而忽略了身边的人吗?他在床上伸着他的长腿,手放在额头上,叹气。他细细想来,每次自己遇见欧嘉雯,林向野的神色都不太对,甚至都没想过他的每一次借口离开是因为自己忽略了林向野。

他摸摸自己的心,之前提到林向野就会心绞痛的毛病也渐渐没有了,更多的是恐惧和嫉妒,恐惧和嫉妒让他愤怒。

他想发个消息,想和林向野好好谈谈,他不想林向野和吴有在一起,也不想他对自己继续冷战。

没想到,一个星期都没问候自己,林向野送给自己的,是电话换号,微信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全部屏蔽,好像是在用无声的方式告诉程驰,他不想出现在自己面前,不想再成为得不到欧嘉雯的泄愤工具。更重要的是,他有了吴有。

程驰在床上翻来覆去,坐也不是,躺也不是,不能出去。

程驰最后决定还是起来,他穿着睡衣,光着脚站在床边。看着窗外依旧没有雨停的迹象。雨滴落在窗户玻璃上,仿佛一面面小镜子,程驰靠近,却看不清自己的脸。这一个星期略显颓废,眼窝青陷,少年英气也搓折一半。程驰看着窗户玻璃上反射的人影,却不是自己。

他以为是自己发烧烧糊涂了,他再靠近,发现玻璃上的雨滴凝聚,汇成一面镜子,上面的人同样眼窝发青,头发黯淡无光,手上都是一道一道的伤痕,颤抖的手拿着已经发霉的馒头和一瓶已经没剩多少的牛奶。

是林向野。

“林向野?”程驰扒着玻璃,看着镜子上的人,他想要和他交流,但是发现他根本听不见声音,他打开窗户,感受雨打湿自己的脸。镜子从玻璃上分离,悬空,他伸出半个身子,想要拿到那面镜子。保镖开门,大声叫喊,把自己家的少爷紧忙把他拽了回去,锁上了窗户。

“啪”那面镜子碎了,连同林向野那副颓废模样也碎成了雨滴,砸进泥土里。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好不容易自己感冒好了,程驰觉得自己精神状态已经恢复,可以去上学,贸然登访的林稷山和白玲珑,让他再次陷入了焦虑中。

林向野离家出走了。

林稷山说明了事情的缘由。林向野和吴有的事情是他在接林向野放学的时候看见他偷偷牵着吴有的手才知晓,回家后他大声呵斥了林向野。那是他第一次和自己宠爱的儿子用愤怒的语气说话,林向野也是第一次和他产生分歧。

“既然你们那么想要利益的联姻,不如你们直接领养一个改了姓林,和程驰结婚,不就不需要我了吗?”林向野看着自己的父亲,眼神坚毅果敢。

林稷山继续大声说:“你这是什么话?你以为就是简简单单为了我的生意吗?”

林向野以淡淡的口味说:“不然呢?”

“向野,你以为你和那个穷小子现在是喜欢,那以后呢,你们能长久吗?”

“吴有是我的选择,哪怕最后我落到不得好死的下场,这都是我自己选择命运要承担的,我不后悔!我不愿意成为程家的装饰品,不愿意做程驰听话的丈夫,和你们两家之间交易的砝码。”

“你!”

“爸爸,我已经决定了。”

“向野,爸爸不是真的愿意用你去做筹码,爸爸是想给你一生无忧无虑的生活。”林稷山话头一软。

林向野看着自己的父亲,他不是不理解自己的父亲,只是他不愿意接受这样被安排好的命运去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结婚。他不愿意成为这样的替代品。

“爸爸,你爱我小妈?”林向野反问。

“爱。”林稷山毫不犹豫,白玲珑是那样坚韧的女人,她聪慧,娴静,有头脑,长相好,真诚,所以自己猜会救下她,才会追三年,才和白玲珑结婚。

“爸爸,你好幸运。”林向野说:“你爱小妈,小妈也爱你,她给了你爱和温暖,你给了她美好和幸福,或者说你给了小妈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很羡慕小妈,也羡慕您。”

林稷山走上前,半蹲下,揉着林向野的头:“程驰是个好孩子,他会喜欢上你的。爸爸不仅是需要成程家的力量,也需要一个踏实可靠的人保护你。爸爸和小妈终归是要去世的,不能一辈子让你活在我们的庇荫下,宝贝,你会体谅爸爸的苦心吧?”

“嗯。”林向野抱着林稷山:“爸爸,对不起。”

林稷山以为林向野真的收敛,而且真的明白自己的苦心,他才稍稍安心。结果第二天老师打电话说,林向野把自己的书本都扔到了垃圾桶,人一天都没来上学。

他给白玲珑打电话,家里的衣服都不在了,银行卡和现金都还在抽屉里。林向野没有留下一字一句,就这样离开了。

“妈的。”林稷山说完,狠狠地锤了一下程家的沙发,程昀风给林稷山倒了一杯茶:“林兄,别急,向野不是那么不懂事的孩子。”

“大风啊,我就向野这么一个儿子,别的我可以都割舍,但是我的儿子不行,那个叫吴有的,你们知道吗?”

程驰开口:“我知道。”

“程驰,那他家是在哪儿?”

程驰之前查过。

“这个地方不是贫民窟吗?”林稷山听程驰说出这句话,站起身:“那里都是老鼠。”

“我才他可能会在那里。”

林稷山说:“程驰,你和我去,把他带回来。”

程驰纠结:‘我也要去吗?’

孙郁说:“你就和林叔叔去吧。”

程驰攥紧了拳头,点头。

林向野离开了学校,和吴有一起辍学,在一家饭店打工,因为林向野长得漂亮,这家饭店的客人比平时多了三倍,饭店的营业额也远超以前,店家特意把店的规模还扩大了不少。

林稷山是不想来到贫民窟这种地方的,他能闻到到处散发着臭水沟的味道,看着光天化日下的老鼠在垃圾桶旁啃食残羹剩饭。

“叔叔。”

林稷山看着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儿子,如今系着围裙,抱着一摞一摞的箱子,浑身上下都是灰尘和油渍。这就是他要的?在这种臭气熏天的地方守着什么所谓的爱情?

程驰捂着鼻子,看着林向野,他是真的疯了,居然为了一个吴有辍学打工,还在这里做苦力。

吴有和林向野坐在已经起皮的凳子上,他递给林向野一瓶矿泉水:“辛苦了。”

“这有什么?我现在虽然没钱,但是我很开心。”

“向野,你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吴有,我不后悔,我不想和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何况上流社会下流的事情多了去了,我看不上,我宁可在这里打一辈子苦工,也看豪门争权夺势的腥风血雨。这里有你的父母,还有小红姐,于叔,还有你,你们对我很好,是除了我爸爸和小妈之外,对我更好的人。”

吴有笑,揉他的头:“哪有比自己父母好的人?”

“我爸爸和小妈虽然对我好,但最后也不过是希望我成为豪门的装饰品,在这里,我能感受到,有价值,你明白吗?”林向野的想法很成熟,吴有对这种早熟的少爷的境界还是难以理解。

吴有摇头。

林向野看着天:“这里的天,比林家的要蓝,无边无界的,可以四处飞翔,不会有人减掉你的翅膀。”

“我们这里啊,就是人情社会,每个人之间大多数都是真心的,而且大家都是邻居,有时候还会一起搓麻将,或者一起去旅个游的。和你们之前上流社会的人情还不一样呢。”

林向野明白吴有的意思。在社会生存,难免要戴上面具,夹起尾巴做人,对有价值有利益需求的人,就要阿谀奉承,要厚着脸皮地去求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对讨厌的人不能像学生一样,表达自己的厌恶,拉帮结派,而是表面上善言以对。背地里不知道拉了几个群互相吐槽,从外貌到身材,从家室到能力,里里外外的透露着一股子批评者虚伪的高贵和报团取暖的虚荣。

“向野啊,于叔看你上次搬货的时候受伤了,血一直止不住,我啊,给你做了鸭血汤给你补补,以后可得小心点。”于叔看着林向野:“你们啊,现在年轻,就不这么重视自己的身体,以后到了我们这个年纪,病啊都找上来了。”于叔拎着一个陶制的瓷坛子,密封好,把瓷坛子交给林向野。

林向野笑:“嗯,谢谢于叔叔。”

“甭客气,这里虽然环境不咋地,但是人啊都不坏,以后等你和小吴结婚,我们就是亲上加亲了。”

吴有从林向野手里接过坛子,笑:“老于头啊,你别把我老婆说跑了。”

“臭小子,你啊,向野可没这么脸皮薄,倒是你,看看你的小脸,红得倒是厉害。”

林向野三个人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林向野看着窗外明亮的星星,伸手,以前自己的房间那么宽,那么大,那么亮,可是却看不清夜空的星星,而这里不一样。这里虽然环境不好,可是夜晚那么璀璨,人人之间都是有感情的,食物的味道喷香扑鼻,弥漫着整个街道,男人们偶尔碰杯喝酒,女人们偶尔打打麻将,整条街道是有生命的,是代代相传的烟火气息,是具有“让他三尺又何妨”,不必斤斤计较的气度。这里的人们,真实,热情,单纯,这里的生活,简单、质朴、纯粹,这才是林向野想要的。

最重要的,他不用在在意程驰对自己的若即若离,不用考虑他对自己的物化,不用再小心翼翼怕惹他生气。

他回头,看着吴有坐在餐桌前,在算今天的流水,笔别在自己的耳朵上,一只脚踩着凳子,时不时地看向自己做个鬼脸。林向野满足地长呼一口气,能和爱自己的人过完余生,那也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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