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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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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边上演了一出闹剧,天外飞仙上边岁月静好。风月待在这儿,都快被精致的生活养叼了。小案上的白玉瓷碗里盛着冰糖雪果,不知用什么果子酿的,甜丝丝,冰凉凉,入口有淡淡酒味。

她尝了一小碗,盘坐在榻上,感受体内气劲。她有个习惯,无论什么环境什么地方,只要一得空便会打坐调息。换而言之,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精进。

每当她陷入一种类似物我合一的状态时,总能自我参悟不少关窍,她能隐约听见、看见一个人在身边指引。先前小时候,她以为但凡练功者都会有这么一个神人做引,后来跟清和讲,才发觉好像只有自己是个特例。后来她便不与旁人说起,只在心里将她认作师父。

这位师父每每能在她陷入难关时给以点拨,像一盏明灯。风月渐渐便习惯了,由此衍生出亲切之感,仿佛她是一个她不曾拥有过的亲人。

“风月,风月……”

有声音在耳边响起,还有手指轻戳自己的脑袋。

风月睁开眼,落嫣正盯着自己,“我没打扰你吧。”

打扰了。

风月换个放松的坐姿,道:“我又看见她了。”

落嫣听了她的胡言乱语,咯咯笑道:“又要说自己是清裳转世之类的胡话?”

她有段时间曾误以为自己是清裳转世,因她失了过去的记忆,又只记得清裳临死前一幕,便将自己误当做了她,好一阵才纠正过来这个错误印象,认清自己是风月这个事实。

她曾试图和落嫣解释过,自己转世重生这回事,很认真很诚恳地。

当时落嫣看了她一秒,接受了,也很认真很诚恳地说,得给她脑袋开个口看看里面是不是有淤血导致了神经错乱——鉴于她失过忆,这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然后告诉她不要怕,虽然她还没在活人身上试验过这样技术,不过她不会拿斧子那么大的刀去劈她脑袋的,就用窄刃刀把天灵盖切开就行……

那之后,风月再也没跟这个医术上的狂热分子说过有关自己是清裳之类的话。

而且落嫣永远也不会承认自己是个医者。因为她更爱研究死人。

“我以为能让你亲自出手的冷光城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却见你这么沉得住气。”

“还不到时候。”提起冷光城,风月忽然说:“你能把乌霜找来吗?我想见见他。”

————

天外飞仙三楼的角落,是一个酒馆兼茶楼。乌霜与清风处理了闹剧,正好坐下来喝杯酒。

台上说书人正唾沫横飞地讲新写的话本,声情并茂地描述那不久前在落花台上惊鸿一现的青帝,在昨夜皇家晚宴上大放异彩。

不知谁放出了风声,说他还是清城主的女婿。先前还只是在市井中流传中,眨眼间就飞上枝头变凤凰,好让人艳慕。

百姓们嘴上称羡,心里都明白,这是谁也羡慕不来的。谁让那城主清轩是武林盟主,率众归附朝廷做了榜样,成了太子身边的亲近之臣,听说能顺利迁都锦都城,全是这位城主的功劳。而这位如日中天的城主独一个千金女儿,平日里视作掌上明珠,被太子封了郡主,因着父亲的关系,怕是比公主还娇贵。

人们曾猜测这位郡主将来要配哪位皇室贵裔,不想竟许了这等传奇人物,一时竟不知该羡慕哪一个。还听说啊,正是清城主的乘龙快婿擒拿了冷光城的叛徒呢!

此时人们口中交了好运的人正捏着酒馆的杯子,在人声嘈杂的环境里,不沾半点烟火气息,一袭雪白的衫子,像与旁人隔开十丈的清雅,就算没交了好运,也是个十足的神仙人物。

对面坐着的俊逸青年一身精致玄衣,细看压着繁复的纹路,同样是个不同于三教九流的显贵人物。

两人面对面坐着,各喝各酒,听着上边说书人有板有眼地讲锦都城的传奇,也听着旁边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说书人正讲着那郡主的未婚夫如何剽勇地浴血奋战,砍得敌人血肉横飞,从守卫重重的冷光城劫走叛徒。

“他讲的像绿林莽夫,不像你。”乌霜探身过来笑道:“我想若是你,就算是杀人,也不会让自己沾到一点血。”

这一句让人听不出是褒是贬,清风只是喝酒,当没听见。

热闹差不多听完了,乌霜顿感无趣,拖上清风,“今晚锦都城比以往都热闹,去逛逛。”

今夜的锦都城比上元节都热闹,因为太子迁都,朝廷下了令,彻夜城门不关,夜市大张。尤其是锦都城北,靠近藏花阁的十里河廊,夜夜笙歌,晚上都是放灯的情侣,孔明灯的光亮能映红半边天。

一个披纱挽帛打扮清丽的婢子迎上来对着乌霜行礼,“夫人找您。”

“我先走了,你去夜市逛逛,最好碰上个貌美的女子同游,或者从藏花阁带一个也行。”乌霜轻佻地搭上他的肩,被清风拂下去,潇洒地笑一声,越过婢子去了。

乌霜没见着落嫣,看见了在楼上等着的风月。他一向对结识新朋友很有兴趣,十分乐意带她去逛夜市。

两人走上夜市时天已经暗了,绯色的云霞染了漫天,头上都是张灯结彩的纸灯,河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汇成长流,孔明灯偶尔从眼前飘过,长夜开始喧闹。

风月见了什么都新奇,对这街上的新奇玩意儿十分喜欢,时不时停下来观看逗弄。

乌霜跟在她身后,偶尔充当讲解员的角色,心中暗忖这位风庄主,庄重之下不失活泼,别有一番气质。两人聊了几句,乌霜听了她的想法,惊奇道:“你说你要去武林大会?"

“你难道不去吗?”

“我当然不去。”

不应当啊。清和曾跟她说,清裳在位时,乌华山庄对武林大会十分热忱,几乎年年都来砸场子。当时的庄主乌苏,一直死磕着没有松口的意思。

乌霜笑道:“当年的武林大会的确是各路英雄们一年一盼的盛会,如今,只能算作‘招安大会’,我去凑什么热闹,看清轩训狗吗?”

当年的武林大确是美谈。尤其清裳时期,各方比武更是热闹。那时候,这大会还是名副其实,昭显正义的。自清裳死后,清明山庄落入清轩手中,那性质就变了。清明山庄背后是沐桑皇朝在撑着,清轩主持的大会早成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招安仪式,用来试探各门派的忠心,胆敢不从者,立马被盟主召集众人打着“主持正义”的旗号消灭,弄得人心惶惶。

“乌华山庄与清明山庄……或者说是沐桑皇朝还算太平,乌华山庄年年收到邀请,单但真去,那便成笑话了。”乌霜兴致缺缺地翻动灯上的字谜,道:“你不是来营救冷光城城主的吗,做什么去参与武林大会?”

“营救?”风月冷笑道:“他是风月山庄的叛徒。”

乌霜大为惊奇,“可是据我所知,他因为没有按时交接情报,被锦都城认定叛变,这才被清风捉拿,嗬,竟是个两面不讨好的叛徒?而且清风告诉我,他是风月山庄的亲近之臣……你不是为救他而来?”

风月没有答话,她看见了什么,眼睛一亮,快步走到一顶轿子面前。

“真漂亮。”风月围着它转了一圈,手指撩过檐上垂下的金属流苏,赞叹道:“真是一个精巧之物。”

乌霜见她眼里有光,笑道:“难道你没见过吗?”

那是一顶用于展示的装饰性轿子,做工极为讲究,极尽奢华之工。上好的红木做成骨架,周围红绸翻飞,小小方寸打扮得恍若仙境,那翘起的檐上,流苏与配饰叮铃作响,整个华丽丽,惊艳而不媚俗。

这轿子一看就是坐不得人的,当是巧匠的炫技之作。

风月步履轻快地饶着它转圈,不住夸它漂亮,她极为年轻,眼神里流露出不加掩饰的光彩,显出几分小女孩的天真可爱。

“你长久混迹锦都城,以你的权势,难道对冷光城城主被关于何处毫无头绪?你没有安插过眼线吗?”

乌霜见她眼睛离不开那轿子,却也没忘正事,当下一愣,随即笑道:“你以为我乌华山庄是什么人?”

风月手一顿,听他接着说:“锦都城是沐桑皇朝的地盘,清轩才是真正的一手遮天,他深得太子信任,执掌兵权,在这里驻扎军队,修建了不少秘密地牢。冷光城城主关押在何处,是头等机密,朝廷指望着从他嘴里挖掘出风月山庄的线索,怎么可能轻易找得到。”

“而且,我为什么要安插眼线?”乌霜目光落到河灯上,“即便我手眼通天,这里毕竟是清轩的主场,我在此当个纨绔公子尚可,若是手脚过长,伸到不该神的地方……”他拖长了声音,转而说道:“何况我为什么要打探锦都城的暗牢?这种地方我避之不及。你们之间的事,我乌华山庄去掺和岂不是自惹一身骚。你问我,算是问错人了。”

风月没想到这一重,她还停留在清和跟他的讲述里,那乌华山庄是个什么都要掺一脚的搅屎棍,如今见乌霜忽然又懂得高高挂起的道理,不禁失笑,“你帮清风的时候……”可是跳得欢呢。

乌霜笑笑,不做回应。

远处像是出了变故,乌霜抬头,见前方不知为何,聚集成一堆的人群向四方退散。

风月终于自轿子的华美中分出注意力,她眼力好,一眼望过去,见一顶官轿,问乌霜:“那是什么人?”

这样热闹的夜,十里河廊都是商铺,又非官道,即便有大人物也会微服私访,什么人如此不合时宜地亮着身份招摇过市。

“是锦都城守尉。”乌霜道:“在这城中风生水起的,都有城主的背景。”

“你是说,他是清轩的狗。”风月轻飘飘地拂过流苏,那铜质的流苏纸片一般在她指尖拦腰截断。

“是啊。”乌霜定了定神,一晃眼,风月竟从身边消失了。

“哈,果然是风月庄主啊……”

乌霜拍拍手,一个黑衣人不知从人群哪处窜出,跪在他脚边。

他背手道:“去盯着刚刚那位客人,小心些,不要靠太近。“

黑衣人得了令,如影子一般隐入夜色。乌霜好似什么人也没见,接着摆出纨绔子弟的样子游玩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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