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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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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第一眼瞧错了就该吓清醒,这小孩跟活见阎罗般,都快吓尿了,哼哼唧唧的掉泪珠抖得越来越厉害。

先前在桥边他就发现,桥木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小孩跑上去时他就注意到桥体有轻微的摇晃,而方禛上去直接塌了,说明是有人抽掉了一部分的桥木,让它结构不稳承重能力极大限度下降。

这小孩敢往上面跑就不可能不知道,他怕的不是鬼,是人。

“别哭了,我不吃人。”容瑾胳膊撑大腿支着脑袋看他。

方禛反道:“我有这么吓人?”

小孩闻言止住哭声,到底是个半大孩子,三言两语就被骗取了信任,怯生生地瞅着容瑾:“真的吗?”

“不信?我们马上烤了你。”方禛这个人偶尔幼稚,明知小孩怕他们怕的要死,还要使坏吓唬他,笑得不怀好意。

听了方禛的话,小孩原本止住的泪如山洪暴发般喷涌而出,容瑾头皮一紧,恨不得拿烧火棍把方禛的嘴烫严实。

眼看玩脱了,方禛连忙哄道:“欸,怎么就哭了,这么不经逗,欸,你别哭啊。”

容瑾装作看不见方禛向他投来求助的目光,起身往旁边走两步:“有点热,我去吹吹风。”

“!!?”方禛瞬间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容瑾,心里咆哮着:怎么不吹死你!

方禛不会哄小孩,他干的最多的、手法最娴熟的事就是杀人,折磨犯人,面对哭得不行的小孩,他张了张嘴想半天也只是脱出一句威胁的话:“再哭我就……”

不能打不能严刑拷问,方禛四下转了眼继续道:“再哭我就往你嘴里塞泥巴。”

容瑾走到河边,芦苇随风撩着手,他垂视着水面上的倒映,记忆跌入水中。

孝合十五年,容瑾正好十岁,为了跟着纳兰清去玩,硬是说自己已经克服了怕黑的毛病,才到半山腰,他这洗脸都让人伺候的小少爷就遭不住了,把自己摔了个狗啃泥。

纳兰清在他面前蹲下:“没事吧?早说不让你跟出来了,我哪是去玩儿的,师娘布置的课业我还没完成,我要去采药,你回去吧。”

天色正黑,有纳兰清陪着还好说,要让他一个人下山好比让他一个人起夜,容瑾嘴硬不肯承认,在同龄的孩子里只有他现在还怕黑,这是件丢脸的事。

于是借着自己的母亲,也就是纳兰清的师娘,狐假虎威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我来帮你。”

“我不需要。”纳兰清无情拒绝了容瑾,并拆穿了他那点小心思,“你是怕黑不敢下山吧。”

“我没有!”容瑾羞于被自己仰慕的哥哥看穿懦弱的一面,小脸瞬间就炸红了,不争气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话语染上一丝哭腔,要强地一把抹掉快溢出的泪水,“才不是。”

纳兰清苦恼地看着不停用脏手擦眼泪的容瑾,他哪知道这小屁孩自尊心那么强,又不会安慰人:“你别哭了。”

“我没哭。”容瑾的嘴扁了下去,作势要张开嘴嚎啕大哭。

见势不妙的纳兰清立马说道:“你再哭,我就喂你吃泥巴。”

记忆中的声音逐渐与方禛的话重叠到一起,容瑾收回视线,随手扯断一节芦苇丢到水面上,打碎了自己的倒影。

过了许久,方禛用一碗面成功止住了小孩的哭声,并承诺这辈子都不会吃他,否则就天打五雷轰,其实这种降智誓言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可小孩就相信这个,方禛只能陪着闹。

见那小孩终于不哭了,方禛松了口气,略微无奈地问他:“说吧,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偷偷摸摸跑到我们房间里偷东西?”

“我叫小喜,还有我没有偷东西……”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不相信,一点底气都没有却还要狡辩,“我是借,以后会还给你们的。”

“得了,不差那点。”方禛大手一挥,朝他抬下巴,“冷吗?”

小喜缩了缩脖颈,摇摇头,眼神依旧怯生生的,只是多了几分打量,他看过的人很多,常年在街头乞讨让他学会了区分穷人富人,尽管方禛穿得朴素,可贵公子的气质是藏不住的。

他试探性地问了句:“你很有钱吗?”

“哈?”方禛以为自己听错了,朝容瑾看了眼。

容瑾从阴暗的角落走出来,重新坐了回去帮他接话:“不,他是个穷人,三天两头吃不上一顿,瞧他瘦成什么样,肋骨都看的一清二楚。”

“什么?”方禛仿佛听见了个笑话,一时间不知是该骂容瑾还是笑他幽默,他的身材放在阙都乃至天下都是一等一的好,锻炼得完美流畅的肌肉线条居然被他空口白牙污蔑成瘦出来的,简直是荒谬!

偏生小孩最好忽悠,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喜听得一愣一愣的,视线移到方禛的腹肌上,再抬头,目光里全是同情:“对不起,我不应该找你借东西的。”说着就把从方禛那摸来的几枚铜币全还给他。

方禛气笑出来,把钱塞给小喜:“你要借就拿着,听他瞎说什么,爷有的是钱。”

小喜再三推脱不掉就认着收下,嘴里说着感激不尽的话,心里却想着方禛都穷成这样了,还顾及面子不肯收钱。

他坐在地上看着掌心里的铜币,挑出里面的其中一枚递给方禛,本以为他要说什么客气话,谁曾想居然是说:“不要这个,这个已经不值钱了。”

容瑾眼尖,看出他手上拿的正好是他们到这里邸舍找给他们的散钱,方禛大概是把两种钱装在一个钱袋子里,所以小喜偷拿的时候正好摸走了几枚假的,不过他说“已经”,难道说这种假|币曾经在永平很值钱?

“你认得这种方孔钱?”方禛接过那枚假|币。

小喜想把钱放进衣兜里,左右摸了摸才想起来他的衣服全湿了,挂在一边烤着:“当然认得,整个永平镇的人都认得,小半钱嘛。”

“小半钱?”从前在阙都他没听过这种说法,在弥州时也没听秦旻这么叫过,容瑾问道,“为什么叫这个?”

“因为它只有大晋通宝方孔钱的一半厚,所以他们叫它小半钱。”小喜反反复复去数手里的钱,像是在盘算这些钱够不够他吃一碗面,嘴唇蠕动,“算上家里的五贯,够一碗了。”

他又抬头,再次向方禛确认:“你答应的,会请我吃一碗面,这个不骗人吧!”

方禛顿了顿,他没料到这小孩居然担心的是这个,良久才点点头表示自己不会骗他。

“这么晚,你不回家不怕家里人担心吗?”容瑾浅浅笑着,令方禛感到阵恶寒。

容瑾的话突然提醒了小喜,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离家已经有一段时间:“那我,那我得走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拖着容瑾宽大的外衣往外走了两步,容瑾起身慢慢跟在身后,他回头去看容瑾,满脸疑惑不解:“你干什么跟着我?”

“我的衣服。”容瑾浅浅笑着,扬起下巴指了指方禛插在地上的剑,“你的衣服还没干,穿的是我的衣服。”

“那我把衣服还给你。”小喜把外衣脱下,风吹过他立马冷得又把衣服裹了回去。

容瑾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装作好心:“不如这样,我们跟你走一趟,拿了衣服就走。”

小喜迟疑地看着容瑾,视线越过容瑾看了看方禛,半晌,他经过一番思考,下定决心赌一把:“你们真的,不吃人吗?”

“不吃。”都到这了,方禛其实也明白那座桥的意义。

永平不比其他地方,这里的人死后的归宿不是土里,新鲜的尸体对于他们来说等同于新鲜猪肉,年幼无力的孩童与稚鸟无异,不难想象永平曾经发生的一切。

“神道无知,何至于此。”方禛轻轻叹了口气,拿上衣服拔了剑跟去。

继续顺着河水流动的方向走,越往下河道越窄,可见范围逐渐被疯长的芦苇荡遮盖,这条河的尽头流进了山洞,山洞旁立了块石碑,上面的字经过风雨洗礼变得模糊,勉强能看出这里曾经是祭祀河伯的地方。

通过小喜解释,他们才得知,永平镇外本没有村,是疫病时镇上的富人将一部分得病的人驱逐到这,跟着被赶走的还有穷苦人家,那些富人认为穷人身上有种不治之症,会传染给其他人,实际上是因厌恶而诋毁。

这里原是乱葬岗,可饥荒肆虐,有人开始卖尸肉,一家六尸以上可卖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两尸以上两千,起初没人例会这荒唐事,可当有第一人领到钱吃了顿饱饭,永平镇的人便意识到,没有菜,人也是可以吃的,乱葬岗就成了菜市场。

小喜的父母已经病逝,他是瘟疫中幸存下来为数不多的孩子,永平人将病死的人烧死,以此阻止疫病的传播,防止有人发现这里的秘密,而饿死的人无法下葬,都会进别人的肚子里,当然有些人希望亲人死后身体周全,就会把尸体投入河里,顺着水流到别的地方。

方禛听到这已然是气得说不出话,他下意识看了眼容瑾,见他依旧是那副假惺惺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你是真无心,还是火烧不到你身上所以不在乎?”

“我若无心,便是死人了。”容瑾毫无波澜地回他的话,面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但听不出来。

“容兄好轻松。”方禛嗤笑道。

“我了无牵挂当然轻松,只是方兄,”容瑾保持着笑容,淡漠地看着他,“从前手起刀落你眼都不眨,如今不过是听了几句话就大发慈悲,永平是何等风水宝地,竟能让你重新生出菩萨心肠。”

“是不及容兄铁石心肠,百姓穷困潦倒民不聊生,你视若无睹高高挂起,”方禛补充道,“你了得。”

“过奖。”容瑾慢慢道。

小喜听不懂他们说的话,远远看见家门口站着几个小孩在等他,拢紧衣服跑了过去,小声喊着:“苗苗,小满,大暑,我回来了。”

三个孩子循声看去,又惊又怕地跑到跟前,七嘴八舌地问他为什么晚归,而后在看见容瑾和方禛从黑暗中现身,则是拉着小喜往回跑,对成人的恐惧已烙印进他们的骨子里成为本能反应。

“别怕,他们是好人,不会吃人的。”小喜拉住牵着他要跑的大暑,眼眸亮亮的说,“小满,苗苗,大暑,我有钱了,我们可以吃上面了!”

年纪最小的女孩儿叫苗苗,看着该有七八岁,可身量还没容瑾小腿高,眼睛很大,但她太瘦了反而显得眼睛大得吓人,另外两个男孩儿也是,都比小喜要小一圈。

大暑悄悄扯了扯小喜的衣服,用自以为他们听不见的音量说话:“他们看着像外地人,会不会又是来这里卖小半钱的?”

“他们不知道小半钱。”小喜小声回他。

容瑾试探性地往前走两步,小满牵着苗苗直勾勾地盯着他,见他蹲下来以为他要做什么,自己吓自己地往回跑去,小喜来不及叫住,他们就跑进了屋。

“哟,活阎王。”方禛看热闹不嫌事大,嘲笑容瑾吓跑了人。

出于想证明自己比容瑾看上去更和善,他自信地往前迈步,边对小喜身边的小孩笑:“小孩儿,你叫什么名字?”

方禛对自己的语气还算满意,毕竟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全阙都最和善且最平易近人的,不是没经历过满楼金粉红袖招的事。

他被手下的人夸上天,真以为就是如此,可事实是,大暑见他笑得不怀好意,以为他下一步就要张嘴冲过来吃人,吓得跑得比其他两个小孩还快,边跑还不忘喊站在原地的小喜“快跑”,活似狼来了。

容瑾大笑:“活阎王还不敢当,我看方兄不遑多让。”

方禛不爽地瞥了眼他,轻哼一声:“彼此彼此。”

见自己朋友都跑了回去,小喜有点尴尬,解释道:“他们太久没见过生人,所以才会被吓到,不是故意这样的,他们平常很有礼貌的!”

容瑾抬手在小喜头上轻轻一摁:“去换身合适的衣服吧,天一亮就带你们去吃饭。”

小喜眼眸瞬间亮起,脸上绽开一抹明媚的笑:“好!”

作者有话要说:同顺是永治帝的年号,孝合是他爹元治帝的,第一代皇帝成和帝是天元

属于是欢喜冤家了,方禛可不是什么高冷男人,他是沙雕and舔狗(是的,舔狗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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