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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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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背部不要绷这么紧,放松一些,我给你擦身。”李云初将温热的帕子拧到半干,小心避开沈言之的伤口,仔细擦拭起来。

自从那晚两人互通心意后,李云初看沈言之的眼神亮晶晶的,生怕有哪里磕着碰着了,跟看宝贝一样。加之沈言之受了伤,他更是体贴入微。

“云初,你不用这么紧张。”

沈言之深呼一口气,趴在床上苦笑一声,他忍得实在辛苦。

李云初的呼吸像根羽毛拂在身上,偏偏这人还眼神清澈,一脸关切,浑然不知自己心中已起了惊涛飓浪。

“大夫说了,你这伤口没有个把月,还好不了,这段时间都不能沾水。”

这话李云初经常在他耳边念叨,每次给他换药时都小心翼翼,生怕弄疼了他。

沈言之也不觉得烦,他像个愣头青,第一次体会到心意相通,被人全心全意爱着的滋味儿。

“好好好,我不沾水。”沈言之一副投降的语气,每日李云初都帮他擦洗,这可真是甜蜜的负担。

他看着李云初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直痒痒,恨不得抱着李云初亲上两口,奈何自己现在有心无力。

擦完身子,李云初就去磨刀了,他打算把家中的老母鸡炖了,给沈言之补身体。

沈言之知道的时候,简直受宠若惊。在一起这段时日,李云初把这母鸡看得可重了,养了许久,还会特意去菜园子抓虫子给它们吃。这在他看来,媳妇儿对自己绝对是真爱。

“云初,那只鸡肥,就逮它吧。”沈言之美滋滋地拦在鸡舍门口,像一堵门神。

大黄也来凑热闹,兴致冲冲地扑来扑去。两只母鸡如临大敌,扇着翅膀发出“咯咯咯”的叫声,一时间鸡飞狗跳。

李云初看准时机,一把将竹篾盖在那只肥母鸡身上,伸手捏住它的翅根,捉了出来。

“云初,给我吧,我会杀鸡。”沈言之担心自家哥儿害怕,自告奋勇。他伤在背部,不做大范围的动作就没事儿。

李云初没有杀过这种活物,正打算硬着头皮给鸡放血,闻言松了口气。

沈言之手起刀落,将鸡血放在碗中,只等凝固,留着下次做血旺吃。

锅里烧了滚水,两人配合着将处理好的母鸡烫皮拔毛,再切成块,小火慢炖两个时辰,香喷喷的鸡汤就做好了。

沈言之给李云初盛了满满一碗,还舀了好些软烂的鸡肉,喝下去整个身子都熨帖了。

两人都喝出了一身的汗,将骨头扔给桌下来回摇尾巴的大黄。

李云初似乎有些心事,半晌,像下定决心一般,抬头问道:“言之,上次沈大说的那个事儿,你不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去年他上沈大家收租金时,沈大举止轻浮,抓着他的手调笑威胁,纠缠了好一会儿,到底没敢真做什么,还是放自己回来了。

他回家后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噩梦,当时手上的淤青许久不散,何哥儿问起,他只说是自己摔的,原主却是从来不管不问。

人言可畏,那些话若是传了出去,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虽然当时并无第四人在场,但他担心沈言之心中有所芥蒂,并不想他们之间有任何误会。

沈言之明白他的心思,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心中暗恨当时怎么没多踹沈大几脚:“云初,你不用特地解释这件事儿,我相信你。”

李云初听了这话,知道沈言之不会在这事儿上骗自己,他是真的相信自己。

多日的心结解开,李云初心里轻快了很多。

“云初,牛车颠簸,这段时日我不好再去镇上。你一个人去卖卤煮,我心中总是不踏实,你觉得何哥儿怎么样?”沈言之开口,不再提沈大那事儿。这段时间自己养伤,自家哥儿一人也没个照应,他看得出何哥儿是真心待李云初。

李云初心中一暖:“何哥儿是隔壁村的,小时候就经常来找我玩,有人欺负我,他都会帮我骂回去。”

当时两人还小,却很是投缘。何哥儿性子泼辣,老是把自己当弟弟一样护着。

只是他那婆婆,是个不好相与的,总是拿何哥儿没有子嗣说事。不过经过肥料一事儿,何哥儿最近的日子已经好过了很多。

“我有个想法,让何哥儿帮你一起卖卤煮吧,给他分红,按当天所卖银钱的百分之五给他算工钱。”

这个比例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李氏卤煮有口皆碑,生意也已经稳定下来,每日卖个二两银子不成问题。

李云初知道,这是很优厚的条件了。从前原主好吃懒做,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是何哥儿偷偷接济他。听说何哥儿的阿娘生病,娘家欠了不少银钱,他只怕也正着急呢。

“好,我去跟何哥儿说说。”李云初也想帮帮好友,一口应承下来。

吃过饭,就剩沈言之一人在家,他闷得发慌。李云初三令五申不许他干活,但他是个闲不住的人。

去书房拿出纸笔,沈言之思索一会儿,提笔写下“梦中奇闻录”几个大字。

他心中有些模糊的念头渐渐清晰,只觉前世种种,如梦境一般,如今倒像是身处现世。

李云初一直对他以前生活的世界非常感兴趣,这段时间老是喜欢缠着他讲那个世界的事儿,对那些高科技产品更是惊为天人。

身为古人,李云初当然想象不出电话可以千里传音,电视可以即时传送视觉图像,更别提一日千里的汽车,和能飞天载人的飞机了!

这都是话本里才有的情节。

沈言之就是打算写一本这样的话本儿,使那个多彩神奇的世界重现,让李云初在闲暇时当故事看。

这话本儿他打算以主角自传形式,从九零年代写起,描述社会进步带来的高科技玩意儿,农耕水平的进步,还有自己的求学之路。

他有了思绪,不想写得文绉绉的,本就是写给李云初解闷儿的东西,直接大白话开文:除夕夜,外面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夜空绽放美丽的烟花,老人讲起了“年兽”的故事……

此时他不会想到,几千年后,随手写的话本儿被考古学家挖掘出来,在社会上掀起一场热论:震惊!大夏朝沈言之,历史上的农耕之父,疑似穿越人士?

“什么?你说真的!”沈老太有些震惊地看着表明来意的李云初,屋内其他人也觉得是不是听错了。

李氏卤煮的生意火爆,吃过的人念念不忘,都快成镇上的招牌菜了。这小两口平时闷不做声的,非常低调,哪只一出手就盖了个大房子,工钱吃食都是给的实实在在的,村里人在背后议论他们肯定是发了大财。

如今竟然提出让何哥儿去帮忙,还给分红,竟然有这等好事儿?

李云初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我和言之商量了一下,想请何哥儿去卤煮摊子帮忙。我们只卖上午,虽然忙点,但一天挣个一百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可了不得了,寻常男子,出去干些脏活累活,还不一定有这么多工钱。再说卖个卤煮,嗓门儿大点,手脚麻利点,能累到哪去?

沈老太当即喜笑颜开,表明这份活儿接定了,亲热地说:“何哥儿是个有福气的,有你这么好的朋友。别说这卤煮只卖半天,便是一整天也使得。”

沈老太左手拉着李云初,右手拉着何哥儿,合不拢嘴:“你们两个都是好孩子,更是要互相照应。我这个小儿媳妇手脚麻利,做什么都是一把好手,一定能帮你把卤煮生意打理得顺顺当当!”

沈木也替自个儿媳妇儿开心,丈母娘病了之后,何哥儿整日都闷闷不乐,拼命雕刻些小玩意,好几次把手都给伤着了。

全家的银钱都被阿娘管着,他好说歹说才拿了一部分,让何哥儿接济一下,如今这份活儿,正是及时雨。

何哥儿嫂子也挤出笑容,她心中有些黯淡。自己为沈家生了女儿,比起何哥儿,婆婆向来是偏爱自己的。

只是上次肥料一事儿,婆婆觉得是自己眼皮子浅,没给沈木好脸色,对自己已经有诸多不满。现在何哥儿又得了这份好差事,若是再生个大胖小子,怕是家中的风要彻底变了。

再看看自个儿男人,还在那傻乐呢,真是个榆木脑袋,她低头默不作声,心里暗暗有了些成算。

好不容易跟沈老太寒暄完,何哥儿趁机将李云初拉到墙角,心里有几分感动:“李哥儿,谢谢你。阿娘病了好些时日,我贴补了一些银钱,婆婆正要跟我发作呢。要不是你今天这一趟,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份活儿,给的价高,还很轻松,怎么看都是自己占了便宜,他心中是领这份情的。

“你跟我客气什么,快别哭鼻子了。当下之急,还是赶紧偷偷攒点银钱,把你阿娘的病治好才是正经事。”李云初压低声音安慰道,这种在绝望中有人拉一把的感受,他太清楚了。

“这卖卤煮表面光鲜,其实也挺累人的。天不亮就得起床,得将卤煮和小推车全部背上牛车,遇上人多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李云初提醒了一下,赚钱的活儿,哪有不累的?不过再苦再累,也是有回报的,如今生活已经好了很多。

何哥儿抹了抹眼角的眼泪,他一拍胸脯保证道:“放心,有我给你打下手,绝对不比沈言之在的时候差!”

这件事敲定下来,何哥儿心里终于有了底,当晚总算睡了个踏实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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