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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Ⅱ 点:同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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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们还年幼。

还有着,任时光匆匆却怎么好像怎么也挥霍不完的青春。

那时,我们笑得很纯真,自然。

韶光转瞬,我还是我,你还是你。

只是似乎遗忘了,

那时的快乐。

那时的单纯,美好。

——

苏若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些微微懒洋洋的样子,引起了几个路过的男生的侧目,他们互相推了推,然后朝苏若水的位置挤了挤眼,似乎想要引起这位“女神”的注意。很可惜这位目前有些慵懒的“女神”没有太大反应,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其实不太礼貌的“注目礼”,于是将头偏向窗边。

窗外,樱花开的依旧绚丽,粉色的花海似乎想要开遍这个校园的每一个地方,将它遮掩,将它埋没。

苏若水不喜欢这种侵略性,即使这只是苏若水的潜意识自己强加给一株植物的感觉。

可她还是忍不住将视线锁在了那片花海里。

昨天在樱花树下见到的那个人,那个人叫林牧岚。

苏若水将双臂交叉放在课桌上,半张脸埋入双臂中,只露出眼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片茂如云海的樱花。

今天,他还会不会如高贵的王子那样站在樱花树下,任由那看似高傲却依旧为他疯狂的樱花竭尽全力地要来装点完美无瑕的他?

苏若水突然有些无端的讨厌了一下自己,她伸出手去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头,作为一个小小的惩罚。

“你又自虐了啊!”旁边传来王佳点大惊小怪的呼叫声。遭了,苏若水在心里暗自感叹了一声,刚才走神之际,她完全没有发现王佳点什么时候跑过来的。

虽然苏若水的心里有些小小的惊讶,但是她还是慢慢吞吞地转过头来。王佳点将手中的书在课桌上用力地拍了两下,接着用好气又好笑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个一脸慵懒的“睡美人”。

“苏若水同学……哈哈!!!停手!!”王佳点突然大叫着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手中书差点没直接丢出去。

看着面部表情急剧变化的王佳点,苏若水得意地笑了笑,收回了刚才伸向王佳点腰间的两只“魔爪”。

“苏若水!!”

“干嘛?”苏若水无辜地看着咆哮起来的王佳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正对着王佳点说:“人家是无辜的!”

王佳点突然感到一阵恶寒,瞬间没了脾气。话说,王佳点自小就觉得苏若水的“注视神功”根本就是天下无敌的,一旦被那双清澈而带着一点特别的宁静的眼睛所注视,所有的脾气和恼怒好像就能被驱散的无影无踪,完全敌得过这天下任何的甜言蜜语,简直就可以说是看谁谁没辙。

谁在这种情况下有脾气呢?

就连刚才想小小的嘲讽刺激一下这个家伙的想法都一并被驱赶了啊……

无奈的将地上的书捡了起来,然后再次坐回了桌上。苏若水将捡漏的一本高数递了过来,一脸完全人畜无害的样子。这让王佳点实在无奈,她叹了口气,眼前的这个家伙,绝对是一个所谓的“祸害”,必须要趁早找个人给镇住,要不然以后自己还能见到青天白日还真的是个问题。

“点点。”

见苏若水又要黏上来,王佳点急忙伸出手去用书挡在她面前,另一只手做招架状:“停、停、停!你又要干嘛?”

苏若水看了看王佳点的架势,又看了看自己的桌面,随后趴在了自己的桌子上:“没干嘛。”王佳点看到苏若水这幅无精打采的样子,不禁在心里长叹了一声,自己前世肯定欠了这个家伙几百万,今生当她的青梅竹马肯定是为了来还债的吧!一想到这里,王佳点就不由得又在心里长吁短叹了几下。

“你怎么啦?”叹气归叹气,见到苏若水无精打采的样子,王佳点挣扎了一下之后,用一种听起来有些生硬,似乎是为了表示她还在生气的一种语气这么问道。

“没什么啊。”苏若水马上直起身来,看着“好同桌”兼“青梅竹马”甜甜地一笑,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王佳点瞬间有种又被欺骗了的感觉……

三月时节,虽然还是有些微微的凉意,但是当天气好的时候,午后的阳光真的是不容错过的享受。没好气的瞥了一眼趴在桌子上享受阳光的苏若水,王佳点突然有种想法,她突然觉得苏若水像极了一种动物,不过是什么动物呢?

猫?狗?兔子?

猫?兔子?

猫?

不,不,不,都不太对。

蛇?

王佳点被自己的想法下了一跳,苏若水的“柔”从这点来说确实和能将自己长长的身体盘成一团的蛇很像,但是那种“柔”中却丝毫没有蛇的冰冷和令人恐惧与不安的气质。那更像是一种宛若轻纱的感觉,笼罩在她身边,却怎么都看不透,怎么都看不够。

媚,对!那是一种奇异的柔媚,有着猫的慵懒,狗的温柔,兔子的可爱,蛇的柔软,那是——狐狸!

王佳点急忙将书丢开,捂了捂自己的嘴巴,生怕自己把这个突然跳入脑海里的词语不经意地大喊了出来。苏若水微微动了动,但是并没有因此直起身来看看,大概她早已经习惯王佳点的一惊一乍。

确定自己没捅什么篓子,王佳点松了口气,再次拾起课本。毕竟,突然把一个女孩子形容成狐狸,似乎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夸奖她的形容词。就算是青梅竹马的好友,也不能随便地就将这种荒唐的想法说出来,尤其对象还是自己的闺蜜。原因很简单:假设自己一旦说出口万一被人听了去,那就保不准能在背后传成什么故事了。

美女是用来宠的,美男是用来当男朋友的。这是王佳点一贯的想法,很显然,在非常维护苏若水同学,以及她的“超级替换”这一点上来看,她执行的相当彻底。

但是,当王佳点再三看向昏昏欲睡的苏若水时,她忍不住在心里肯定了这种想法。

金色的阳光下,披肩的中长发折射出来那种温暖而漂亮的非常柔和的光芒,简直就像在阳光下沉睡的一只有着非常美丽的皮毛的狐狸,慵懒而高贵,虽然没有狡诈聪明的感觉,但是却有一种令人从心底里觉得赏心悦目的美丽。

王佳点伸出手去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嗯,只有自己知道也不错。

——

徐启明的位置在教室的最后面。虽然班导曾经一度邀请他靠前坐,却每次都被他非常有礼貌的拒绝了。

老实说,徐启明从心里来说非常抵触这种“依照成绩安排座位”的方式,他觉得教育就应该“因材施教,一视同仁”。尽管这么想似乎有些迂腐;又或者这个方法在面对一个班导要负担四五十个学生,而且还不能保证每一个学生都尊师重道,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的前提下不太现实。

呃,这么看起来,现实还确实挺残酷的。

总而言之,徐启明依旧还是礼貌的拒绝了老师给他安排的“黄金座位”,一直固守着教室后方角落的位置。

反正,自己坐到前面去反而会挡住个子不高的同学的视线吧,又不是坐这个位置会成绩下降什么的。这让徐启明在心里微微有些小小的得意,当成绩确实不错,而且明确的知道自己并不是那种书呆子的时候,这种感觉其实是相当良好的。

不过……

徐启明看了看旁边的座位,位子还是空空如也,只有几本下午课要用的书从桌子中被拿了出来,整齐的摆放在书桌的一角。

徐启明摇了摇头,那个家伙难道真的是非要到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才会踏入教室吗?

正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上课铃就响了起来。十秒,十秒的铃声一停。徐启明似乎觉得起了一阵风,接着他旁边的空位上就坐上了一个人。

林牧岚冲他笑了笑:“抱歉,我来晚了。”

“对我道歉没用,你和班导说去吧。”徐启明也笑了起来,对于这个一个月前转来的同桌林牧岚,徐启明似乎觉得他有很多的秘密。

但是徐启明并不急于去探听,他向来自认为他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实际上,他确实是的。徐家祖传的那么深奥的术法他都能学会,还能日夜重复着那么枯燥的反复练习。

就冲这一点,他真的很有耐心。要知道,有些同年纪的人连看到语文课本上的文言文都会发晕,更别提对着连文字都是“天书”状的手抄卷了。

西装革履的班导带着一种在有些学生的眼里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师尊威严”踏上了讲台,扫视了全班一圈,目光落到徐启明那里时,忍不住带上了自豪的笑容。不管怎么说,那可是自己培养出来的天才啊。

即便徐启明并不认为自己的出类拔萃和这位一直在前几天还要求他般座位的班导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出于礼貌和习惯,他也总会带着随和的微笑面对班导的目光。

每当这个时候,讲台上的班导总会更加自豪一点。优秀的学生,良好的回应,这不就是自己身为班导所追求的吗?

林牧岚安静的拿起自己的书,翻到班导指定的页数。尽管他知道,班导刚才也在看着他,但是他觉得,那个目光里还有着微微的不信任。一个从很远的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小学校转过来的插班生,竟然能够两天前的月考中取得和“固定第一名、绝对优秀学生”徐启明相差不大的成绩,怎么样都会让人觉得奇怪,甚至猜疑是不是有舞弊的行为。

不过林牧岚并不在意这一点,虽然他并不是不知道,但是对于他来说不在意就是不在意,反正是月考,如果每个月都是这样的结果,那个班导的不信任就会渐渐地变成欣喜和更上一层楼的自豪。

看,这是我们班,我培养出来的学生,两个如此优异的学生。

所以林牧岚是真的一点都没有反感的感觉,他也知道人类有句话叫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既然连生命如此短暂的人类都要在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之后才开始相信别人,自己为什么不能接受这个规则呢?

反正只是“时间”不是吗?

突然一个小小的光点跳入了林牧岚的眼中,他有些厌恶的皱了皱眉,直起了身子避开了那个小小的反光。

光源是太阳,而折射点是同桌徐启明手上的一只晶莹剔透的毛笔。

那确实是毛笔,约有一只半普通的钢笔的长度,笔头的毫毛是纯白的,在太阳之下反射着金色的光辉,像是一只从未用过的新笔,但其实并不是,徐启明的课余爱好是书法和绘画。但不管用了多少次,不管用什么颜色的墨迹书写或是作画,那笔头依然如新,没有丝毫染色,没有任何磨损。

矿石打磨出的透明的笔身有着漂亮的弧线,那看起来像是水晶一样的光泽和被仔细雕刻打磨出来的完美的切角。

再仔细看去,那支毛笔漂亮的笔身中似乎有着一缕缕红色的丝线。但其实那不是丝线,精通古文的人加上高倍数放大镜帮助的话或许能看出来,那是一整套由朱砂写成的徐家祖传的大降妖咒——《梵日净明咒》,那些充满力量的文字,不知道被这支笔的制造者用什么样的方法封印在了笔身里,看起来似乎还会流动,墨迹未凝。

阳光照在这支漂亮的毛笔上,折射出来的光芒中会夹上封印在笔杆中的《焚日净明咒》的力量,虽然并不是真正使用出来的那般威力,但是还是会让一般的妖怪选择退避三舍。

林牧岚其实很想好好看看那只笔,但却又在下意识里觉得这让他心烦意乱。

“闪到你眼睛了?”徐启明轻声问道,随后抱歉地笑了笑,将那只笔收入自己的衣袋里,“真不好意思,习惯性的拿出来转转了。”

“没事。”林牧岚揉了揉眼睛,含糊地回答道,“你也不是故意的。”

“呵呵。”徐启明再次笑了笑,他可以让林牧岚坐在自己旁边的位置,其中的一个理由就是当班导在讲台上介绍他的时候,他觉得这小子的性格并不让人讨厌。

不像有些千方百计想和自己同桌的女生那么缠人;也不是有些觉得自己有点本事就想来卖弄的男生那么烦人。

他觉得,就如同他所看到的第一印象一样,林牧岚的骨子里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是个只会自己管好自己的人。这样的性格,不能说是让人喜欢,至少不让人讨厌。果然,那天的林牧岚走过来之后,只是很有礼貌的向他说了一句“你好,我是林牧岚”这样简单的自我简介之后,就一直安静地清桌子,放书,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更让徐启明觉得惊讶的是,同桌的第一天。当他习惯性的将那只从小随身携带的毛笔拿出来在指尖上转两下的时候,他清楚地听见自己的新同桌用一种小心而谨慎的目光看着自己手中的那支笔,轻声却清晰的吐出了三个字:“游龙毫。”

当时徐启明的惊讶绝对能够让他自己终生难忘,他见过用自以为一脸可爱的表情看着这只毛笔,然后编造自己的钢笔没有墨水了一类的非常粗糙的借口要来借笔的女生们;也见过用不屑一顾的目光看着这支笔,第二天就带着一只“看上去很像”的文具店里一抓一大把的那种笔杆是透明的毛笔前来炫耀的男生们。但这些人中,没有任何人能够准确的叫出这支笔的名字。

他们甚至连问都不会问。尽管就算有人问了,徐启明也不一定会老老实实的解答。但是至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吧?

至少,对于学生来说?

总而言之,林牧岚第一天就给了徐启明不小的惊喜,所以徐启明决定好好地观察一下这位新同桌。

交朋友嘛,有的时候平分秋色才够意思,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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